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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18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2-11-24 17:24:01

    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18篇)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义务教育法》具有的重要意义  1.《义务教育法》的重要意义是什么?《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后,新《义务教育法》的通过,对新世  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18篇),供大家参考。

    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18篇)

    篇一: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义务教育法》具有的重要意义

      1.《义务教育法》的重要意义是什么?《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后,新《义务教育法》的通过,对新世

      纪的中国教育发展来说,是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大事。从教育法制建设角度讲,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也是中国教育

      法制建设一个新的、重要的标志。新《义务教育法》总结了《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义务教育法》作了一次全面的、重大的修改。

      从义务教育发展来看,关乎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和民族的复兴,对整个教育的发展具有奠基性意义和深远的历史作用,是义务教育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无论从义务教育本身、教育法制建设,乃至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来说,对《义务教育法》无论怎么评价都不为过。

      2.《义务教育法》有哪些重大突破?新《义务教育法》实现了九大突破:1、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我国的义务教育阶段形成

      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拉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可以说新《义务教育法》的里程碑意义,最重要的就体现在从过去的各自发展走上均衡发展的道路。

      2、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我们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3、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内容。中央财政从2006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城市地区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4、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须加大省级的责任。对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5、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样几个渠道,建立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6、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对非户籍所在地,特别是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确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居住地人民政府要为他们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对城市化进程的平稳推进起到关键性作用。7、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新《义务教育法》对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出手是比较重的:一是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关键是要对学校在资源、政策上进行公平的分配,不得有政策、资金、资源的倾斜,这一条体现了全社会对教育公平的强烈愿望。二是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也就是“名校不能变民校”。三是第25条的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8、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职务序列打通,小学和中学的差别不复存在,初级、中级、高级都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小学教师也可以评副教授,对小学教师是很大的鼓励。实际上,历史上设立的在小学任教的中学高级教师的职称是不规范的。这一新规定对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发挥聪明才智都是一个很大的激励。特别是让小学教师看到了自身发展提高的前景,对小学教师是个福音。这个全新的制度,在教师职务制度上有了新突破。当然还需要一些配套性的规定。9、增强了《义务教育法》执法的可操作性全面规定了《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63条中有10条规定的是法律责任,将《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性、操作性提到一个空前的高

      度。而且规范了22种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违法行为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1986年的18条《义务教育法》虽然起到了很大的历史作用,但操作性比较差,新的《义务教育法》则完全弥补了这种缺憾,大大增强了可操作性,加大了执法力度。

    篇二: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集锦5篇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篇1

      今天,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听了一堂《新义务教育法》的讲解,使我对《新义务教育法》有了新的认识。能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新义务教育法》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

      这次讲座从几大方面阐述了《新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重视学困生用爱心去感化他们,帮他们树立信心迎头赶上。

      《新义务教育法》作为一部法律颁布实施规范化,学校的收费行为和教育教学的规定它有一定的法律实效,但是法律实效的更多取决于执行过程。因为它在于人们对权利意识,从而要求全社会人人都来学习《新义务教育法》都了解义务教育法,只有政府,社会,学校合为一体才能为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提供有利的保障。

      作为教师是教书育人不断更新教学理念,把学生培养成才,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或开除学生,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学生有接受义务的权利。

      义务教育法还对经费保障做出了相关规定,要向义务教育捐赠和建立义务教育基金,从而为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经费资源,为学校的生存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祖国才能复兴,人才辈出。义务教育法的讲解目的在于让广大教师了解这部法律,从而把学生也培养成新的继承人,这就是教师只有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篇2

      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教师该如何培养崇高的职业道德哪?正如有人说的那样“要人敬的必先自敬,重师重在自重。”教师要自敬自重,必先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是改善教育发展环境,转变教育系统工作作风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作为一个主管教育工作的镇领导,我个人认为,培养教师的师德更重于培养其教学能力。

      我们对教师的培训,除了对教师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外,诚信立教的熏陶更要注重。

      诚信立教,首先要做到淡泊名利,敬业爱生,在为人处事上少一点名利之心,在教书育人方面多一点博爱之心;创新施教,要做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同时要不断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学技术和手段。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篇3

      通过学习感悟到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又一次提醒我们,教师在教育学生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身为担负着教书育人重任的一线教师,我深深地认识到,爱是教师最美丽的语言。要当好一名教师,就要爱岗敬业,热爱学生,爱得专心致志,爱得无私无畏!

      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

      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总之,《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篇4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法律制度。新义务教育法是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自从《义务教育法》1986年颁布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着成就。但是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要准确把握新义务教育法的涵义和精神,必须对义务教育中的“义务”二字有一个正确而深刻的理解。

      比如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上学贵问题,其中固然有部分学校片面逐利等原因,但财政投入不足以及政府部门监管不力也是具有普遍性的原因。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哪个部门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关于经费的规定,就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再比如群众普遍不满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上学难问题,其中可能有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但确保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由全体公民共享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像义务教育这样的公益事业,更当如此。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要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还对农民工子女,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都直指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更是对“义务”二字的延伸解读。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正是因为准确把握了义务教育中“义务”二字的科学内涵,此次义务教育法“大修”才亮点频现;同样,也只有正确理解这“义务”二字的涵义,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在实践中才能确保真正贯彻落实到位。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篇5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篇三: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范文多篇

      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范文四篇2022-01-1610:51:58公文范文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义务教育质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4篇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篇1义务教育论文:当代义务教育的质量探究本文作者姚荣花工作单位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团结学区充分利用评价结果,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奖惩性教学评价,为了能够找出最好和最差的两个教师群体,要求评价结果采用定量的方式表示,最好以分数直接表示。由于评价结果与奖惩密切挂钩,评价总分有时甚至精确到小数点后4-5位,以示科学性和公平性。一些学校将语文教师的评价分数做一个全校性的总排队,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布。这种极为简单粗暴的做法,使不少教师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不仅没有增强教师对评价的参与意识,反而引起他们对评价的极大反感;不仅没有调动和保护教师大胆改革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反而打击和挫伤了他们尝试教改的信心与兴趣。

      对于评出少数的优秀者,不仅榜样的力量得不到发挥,反而成为被孤立的群体。

      不仅没有密切教师与干部、管理者以及学生的关系,反而容易引起乃至激化他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发展性教学评价,为了能够使全体参评教师掌握自己教学状况充分的反馈信息,在评价结果的处理上,既有定量的表示,也有介于定量、定性之间的较为模糊的等级区间的文字表示,如,优、良、中、合格、不合格等,还有原汁原味的定性的评价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定性的评价结果,应当尽可能的以原貌反馈给教师,使教师能够了解到原始的评价信息,以便他们提取对改进工作有用的信息。

      不管以哪种方式处理评价结果,公布评价结果时必须注意保密性原则。

      发展性教师评价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积极参与和开诚布公,因此,确保教师评价报告等有关材料的保密性,是发展性教师评价的一个重要原则。

      评价者有义务使教师相信,未经教师本人允许,评价结果的信息是不对外泄漏的。

      当然,这个保密也是相对的。对于研究生管理部门,为了掌握全校教师的教学质量情况,应当享有知情权。因此,作为评价组织者,一定要努力提高评价者的理论水平

      和业务素质,对评价结果的公布一定要慎之又慎,充分考虑教师的心理承受能力,应当先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对于如何公布,是全部公布还是部分公布,是定量公布、定性公布还是模糊式公布,是面向全校师生公布还是在本专业的院系内公布等一系列细节问题,一定要考虑周密。

      建立层级结合、上下贯通的教学质量评价运行机制第一,纵向运行。

      职权责分明的教学质量评价组织是教学评价体系得以运行的基本保证。

      这一体系一般由县级教育局、学区以及教师所在学校组成。三级评价主体应当逐级负责,分工写作。县级教学评价主要侧重于全范围内的测评,学区测评主要重点主要放在教师具体的教学环节上,而校级应是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具体操作执行部门。第二,横向运行。在教学的不同阶段,应施以不同层面、不同性质的评价。在教学过程的初始阶段,应主要由县级部门针对教学资源的配置、教学环境、师资水平、课程设置等进行诊断性评价,以便改进教学的硬件配置。教学过程中,则要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学习质量等的形成性评价,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教学质量。在学期末或者一门课程结束时,要对语文教师教学质量,学

      生学习质量以及院系课程管理和总体教学水平予以终结性评价,以总结工作,更好的开展以后的教学。

      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篇2税费改革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影响所谓税费改革,就是将可以改为税收形式的收费改为规范化的税收,对应当保留的收费加以规范并加强管理,坚决取缔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农村分配体制,即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从根本大法上治理对农村的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并长期保持稳定,增加农民收入建立规范的农村分配制度,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农村基层政权,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理清了农民和农村教育的关系,减轻了农民负担。“取消乡统筹费,取消现行按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的乡村两级力、学经费(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涉及农民的集资项目。”“两调整”是指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一改革”是指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必须与农村税费改革同步。税费改革对农村义务教育带来的显著效益有:

      1.有力地治理了学校乱收费。收费管理工作原本是学校管理的一大难点,也是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过去学校迫于“普九”负债和教师工资拖欠的压力,屡屡违规操作乱收费,以缓解巨大的经济压力,导致群众意见很大。综合预算的实施,缓解了学校面临的工资及负债的压力,使学校乱收费的动机不复存在,同时,会计中心的成立也对乱收费实施了良好的控制。

      2.从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历史沿革可以看出,我国在完善原有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高度分散的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将义务教育投入重心适度上移,实行适度集中“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即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由县统筹。鉴于国家财力所限,我国的义务教育不可能完全由国家财政统包,因此,中央决定将义务教育投入从“以乡镇为主”转向“以县为主”,尽管只是往前走了一小步,但其触及面和和影响面却不可小视,不管怎么说,县级政府的管理水平与责任意识毕竟要远高于乡镇政府,其财源也要大大优于乡镇一级。

      3.积极调整了学校布局,提高了办学效益当前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和县乡体制调整,为全面推进“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体制提供了历史机遇。从“以县为主”的新体制来看,它实际上加大了县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使县级政府与义务教育的发展有了更直接的关系,义务教育的发展成为县级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县级政府也就实际上在统筹教师工资发放的同时也上收了人事管理权,这在“积极调整学校布局,提高办学效益”方

      向表现明显。4.稳定了教师队伍,提高了师资素质在教育经费由县统筹,

      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教育经费紧张状况的同时,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的工资收到县集中管理,由县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和标准,统一发放,从而保证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

      税费改革后,作为农村义务教育重要收入来源的农村教育附加费的取消和普遍存在的县乡财政困难,使得农村义务教育财政面临诸多现实困境。特别是在一些国家贫困县、省贫困县,由于县(市)级财力的匮乏、可调财政余地的缩小,致使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

      1.农村进行教育管理体制已经调整为“以县为主”,这的确减轻了农民负担和乡镇政府的经费压力,有利于县级政府统筹规划教育发展,统一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各乡镇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差距。但是,由于农村大部分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县级政府同样财力薄弱,县级财政压力也非常之大。在县级财政预算的过程中,往往连人头费都难以维持,根本无法安排公用经费拨款,无法安排学校基本建设经费。实际上,很多县(区)迫于政策的压力,只是勉强对教师工资实行全县统筹,而公用经费、基本经费仍按原来的体制运作。

      2.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在地区间和城乡间不平衡在现行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主

      要依靠地方政府。由于各地区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文化差异很大,因而导致了教育投入不平衡的格局,使农民根本无法在真正意义上享受。

      3.政府责任重心偏低导致财政投入失衡。目前在基础教育管理方面我国实行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体制,而实际上在基础教育管理和投入方面基础教育地方负责,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以县为主”。从国际上看,中央和地方对教育的财政投资分担比例一般为60:40,而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对教育的财政投资分担比例平均为55:45。所以,中央政府以及省级政府掌握了主要财力,但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资例却一直偏低。省、市级财政薄弱,却承担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主要责任。这种全国大部分省、市级政府在义务教育方面所负的事权责任与财权责任不对称,财政收入能力与支出能力不对称的问题。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短缺的另一体制性原因。因此有必要从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角度考虑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改革问题。

      针对当前出现的问题,考虑到改革所面临的压力和困难,为了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支持和推进乡村教育的发展,就必须在宏观决策上进行调整和充实。

      1.在宏观决策上进行调整和充实。建立符合不同类型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分担体制。现阶段,实行分税制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后,原先的农村多渠道投入体制已不能适应农村义务教

      育发展的需要,必须相应建立新的农村教育公共财政体制,义务教育的责任在各级政府,主要由政府财政来承担,并建立各级财政分担义务教育经费的体制,县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人权,事权和财权统筹管理,但不是指财政投入只由县投入,是由中央,省,市,县共同分担,那么如何分担呢,在东部发达省份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按生均成本进行分担东部发达地区各省,市,其农村义务教育完全可以以省,市,为单位,城乡一体统筹规划,城乡一视同仁,按照生均教育成本分担教育经费,具体操作可以在保持现有体制框架下,测算义务教育生均成本和核算县级财政实际水平,在此基础上,明确县,地,省,中央四级财政的分担比例以利于在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鼓励办学主体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在当前条件下,一是大力发展各种民办教育或鼓励民办教育的发展,教育部门给予政策上的引导和扶持;二是将部分公办学校改为公有民办,其基本建设投资由政府承担,而经常性的费用由承办者负担;三是通过产权改革,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将现有部分学校由公有转为民有,产权改革后,原属公办的学校其产权归属关系发生变化,政府只是股东之一,或者政府因产权已让渡而不再是产权主体,学校的性质也就是公办转为民办,教育部门定期对其办学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教育支出,而且也可以盘活存量资产,弥补教育经费得不足。

      3.以法律形式明确中央和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

      职责。目前我国还没有哪部法律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的负担比例,立法的缺失也使得各级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方面有推诿责任的现象,这进一步加剧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短缺。为此,我国必须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法,打破主管者负担的原则,明确界定中央、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具体责任,明确规定义务教育资金投入应由中央和省级政府负主要责任。、省级财政做好中小学危房改造等校舍建设资金的配套和管理工作。县级财政要按照“尽量让利于乡镇”的原则,做好县乡财政体制的调整工作。乡镇应当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因地制宜,帮助和扶持农村中小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各级财政要积极支持和发展社会力量办学,鼓励团体与个人捐资助学。

      4.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缓解地方财政困难,增强地方财政实力,不能仅仅依靠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从根本上说还是应该通过大力发展地方经济来保障目前“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各地要积极响应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号召,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为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打下坚实基础。各地也要从实际出发,在准确把握县情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着力建设县域特色经济区。农业资源丰富的县可以采用农业主导型发展模式,立足本县实际,形成各具特色的经济格局。

      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篇3发挥教育督导作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阿勒泰地区行署教育督导室(2012年5月4日)尊敬的赵德忠书记,各位领导、同志们:根据会议安排,我就阿勒泰地区教育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简要汇报。阿勒泰地区的教育督导工作,在教育厅和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加大了工作力度,巩固提高了“两基”成果,促进了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一、拓展督导思路,积极推进有效督导“两基”国检后,我们积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规律,制定了“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措施,确定督导工作重点,杜绝督导工作走过场,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有效督导。在督导工作中,我们查实情、求实效、坚持原则、公正公平、动真碰硬,对硬性指标敢于“一票否决”。合理利用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反馈、通报,充分发挥了督导检查的效能作用。二、巩固“两基”成果,为均衡发展奠定基础我们在督导过程中,坚持把“两基”巩固提高与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相结合,通过督导检查,促进了县(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做到了“思想不松、机构不撤、经费不减、工作不停”。我们强化了控辍保学的督导检查,使适龄少年儿童辍学率

      控制在规定标准以内。依法督导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追回欠拨资金280万元。2011年教育投入为3.4亿元,其中地县投入资金1个多亿元,改善了办学条件,为标准化建设奠定了基础。通过督学,稳步提高了教学质量。2011年阿勒泰地区高中阶段录取率93%;接受双语授课和“民考汉”学生占少数民族在校生的78.5%;学前双语教育的学生入园率达80.3%。此外,加强了两项工作。一是强化学校安全检查,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完善“人防、物防、技防”配备。2011年投入600余万元购置了安保安器械;聘用专兼职保安员400余名。二是建立了督学责任区制度,履行好工作职责。制定了督学责任区实施方案,编印了地区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评价指南,各县(市)划分了督学责任区。部分县召开了督学责任区工作启动大会,明确了责任区督学待遇,安排了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为责任区督学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了条件。

      三、今后的工作重点在今后的督导工作中,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自治区创建教育强县的有关文件精神,努力做好教育督导工作。一是督促地、县创建教育强县领导小组,制定成员单位分工职责和工作时间推进表,进一步完善创建教育强县、标准化建设、均衡发展的规划和实施方案。二是加强地、县两级督学人员的培训,熟练掌握督导评估标准、程序,规范督导评估行为,保证督导评估质量。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做好试点县义务教育标准

      化建设、“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双语”教育,中小学体、卫、艺等工作的督导检查。四是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不定期对各县(市)督学责任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在督学责任区试点县的基础上向全地区推广。五是督促县(市)政府加强督导队伍建设,不断改善督导工作的条件、环境,进一步提高教育督导的地位,更好地发挥作用。

      各位领导、同志们,教育督导工作在教育事业发展中,义不容辞、责任重大,我们将围绕教育督导的新任务、新要求,更新督导理念、转变工作方法,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为阿勒泰地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我的汇报完毕,不妥之处,敬请指正。谢谢大家。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篇4

    篇四: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范文多篇

      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4篇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篇1义务教育论文:当代义务教育的质量探究本文作者姚荣花工作单位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团结学区充分利用评价结果,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奖惩性教学评价,为了能够找出最好和最差的两个教师群体,要求评价结果采用定量的方式表示,最好以分数直接表示。由于评价结果与奖惩密切挂钩,评价总分有时甚至精确到小数点后4-5位,以示科学性和公平性。一些学校将语文教师的评价分数做一个全校性的总排队,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布。这种极为简单粗暴的做法,使不少教师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不仅没有增强教师对评价的参与意识,反而引起他们对评价的极大反感;不仅没有调动和保护教师大胆改革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反而打击和挫伤了他们尝试教改的信心与兴趣。对于评出少数的优秀者,不仅榜样的力量得不到发挥,反而成为被孤立的群体。不仅没有密切教师与干部、管理者以及学生的关系,反而容易引起乃至激化他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发展性教学评价,为了能够使全体参评教师掌握自己教学状况充分的反馈信息,在评价结果的处理上,既有定量的表示,也有介于定量、定性之间的较为模糊的等级区间的文字表示,如,优、良、中、合格、不合格等,还有原汁原味的定性的评价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定性的评价结果,应当尽可能的以原貌反馈给教师,使教师能够了解到原始的评价信息,以便他们提取对改进工作有用的信息。

      不管以哪种方式处理评价结果,公布评价结果时必须注意保密性原则。

      发展性教师评价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积极参与和开诚布公,因此,确保教师评价报告等有关材料的保密性,是发展性教师评价的一个重要原则。

      评价者有义务使教师相信,未经教师本人允许,评价结果的信息是不对外泄漏的。

      当然,这个保密也是相对的。对于研究生管理部门,为了掌握全校教师的教学质量情况,应当享有知情权。因此,作为评价组织者,一定要努力提高评价者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对评价结果的公布一定要慎之又慎,充分考虑教师的心理承受能力,应当先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于如何公布,是全部公布还是部分公布,是定量公布、定性公布还是模糊式公布,是面向全校师生公布还是在本专业的院

      系内公布等一系列细节问题,一定要考虑周密。建立层级结合、上下贯通的教学质量评价运行机制第一,纵

      向运行。职权责分明的教学质量评价组织是教学评价体系得以运行

      的基本保证。这一体系一般由县级教育局、学区以及教师所在学校组成。三级评价主体应当逐级负责,分工写作。县级教学评价主要侧重于全范围内的测评,学区测评主要重

      点主要放在教师具体的教学环节上,而校级应是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具体操作执行部门。

      第二,横向运行。在教学的不同阶段,应施以不同层面、不同性质的评价。在教学过程的初始阶段,应主要由县级部门针对教学资源的配置、教学环境、师资水平、课程设置等进行诊断性评价,以便改进教学的硬件配置。教学过程中,则要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学习质量等的形成性评价,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教学质量。在学期末或者一门课程结束时,要对语文教师教学质量,学生学习质量以及院系课程管理和总体教学水平予以终结性评价,以总结工作,更好的开展以后的教学。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篇2税费改革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影响

      所谓税费改革,就是将可以改为税收形式的收费改为规范化的税收,对应当保留的收费加以规范并加强管理,坚决取缔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农村分配体制,即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从根本大法上治理对农村的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并长期保持稳定,增加农民收入建立规范的农村分配制度,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农村基层政权,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理清了农民和农村教育的关系,减轻了农民负担。“取消乡统筹费,取消现行按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的乡村两级力、学经费(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涉及农民的集资项目。”“两调整”是指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一改革”是指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必须与农村税费改革同步。

      税费改革对农村义务教育带来的显著效益有:1.有力地治理了学校乱收费。收费管理工作原本是学校管理的一大难点,也是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过去学校迫于“普九”负债和教师工资拖欠的压力,屡屡违规操作乱收费,以缓解巨大的经济压力,导致群众意见很大。综合预算的实施,缓解了学校

      面临的工资及负债的压力,使学校乱收费的动机不复存在,同时,会计中心的成立也对乱收费实施了良好的控制。

      2.从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历史沿革可以看出,我国在完善原有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高度分散的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将义务教育投入重心适度上移,实行适度集中“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即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由县统筹。鉴于国家财力所限,我国的义务教育不可能完全由国家财政统包,因此,中央决定将义务教育投入从“以乡镇为主”转向“以县为主”,尽管只是往前走了一小步,但其触及面和和影响面却不可小视,不管怎么说,县级政府的管理水平与责任意识毕竟要远高于乡镇政府,其财源也要大大优于乡镇一级。

      3.积极调整了学校布局,提高了办学效益当前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和县乡体制调整,为全面推进“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体制提供了历史机遇。从“以县为主”的新体制来看,它实际上加大了县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使县级政府与义务教育的发展有了更直接的关系,义务教育的发展成为县级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县级政府也就实际上在统筹教师工资发放的同时也上收了人事管理权,这在“积极调整学校布局,提高办学效益”方向表现明显。

      4.稳定了教师队伍,提高了师资素质在教育经费由县统筹,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教育经费紧张状况的同时,农村中小学教职

      工的工资收到县集中管理,由县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和标准,统一发放,从而保证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

      税费改革后,作为农村义务教育重要收入来源的农村教育附加费的取消和普遍存在的县乡财政困难,使得农村义务教育财政面临诸多现实困境。特别是在一些国家贫困县、省贫困县,由于县(市)级财力的匮乏、可调财政余地的缩小,致使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

      1.农村进行教育管理体制已经调整为“以县为主”,这的确减轻了农民负担和乡镇政府的经费压力,有利于县级政府统筹规划教育发展,统一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各乡镇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差距。但是,由于农村大部分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县级政府同样财力薄弱,县级财政压力也非常之大。在县级财政预算的过程中,往往连人头费都难以维持,根本无法安排公用经费拨款,无法安排学校基本建设经费。实际上,很多县(区)迫于政策的压力,只是勉强对教师工资实行全县统筹,而公用经费、基本经费仍按原来的体制运作。

      2.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在地区间和城乡间不平衡在现行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主要依靠地方政府。由于各地区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文化差异很大,因而导致了教育投入不平衡的格局,使农民根本无法在真正意义上享受。

      3.政府责任重心偏低导致财政投入失衡。目前在基础教育管理方面我国实行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体制,而实际上在基础教育管理和投入方面基础教育地方负责,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以县为主”。从国际上看,中央和地方对教育的财政投资分担比例一般为60:40,而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对教育的财政投资分担比例平均为55:45。所以,中央政府以及省级政府掌握了主要财力,但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资例却一直偏低。省、市级财政薄弱,却承担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主要责任。这种全国大部分省、市级政府在义务教育方面所负的事权责任与财权责任不对称,财政收入能力与支出能力不对称的问题。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短缺的另一体制性原因。因此有必要从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角度考虑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改革问题。

      针对当前出现的问题,考虑到改革所面临的压力和困难,为了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支持和推进乡村教育的发展,就必须在宏观决策上进行调整和充实。

      1.在宏观决策上进行调整和充实。建立符合不同类型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分担体制。现阶段,实行分税制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后,原先的农村多渠道投入体制已不能适应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必须相应建立新的农村教育公共财政体制,义务教育的责任在各级政府,主要由政府财政来承担,并建立各级财政分担义务教育经费的体制,县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人权,事权

      和财权统筹管理,但不是指财政投入只由县投入,是由中央,省,市,县共同分担,那么如何分担呢,在东部发达省份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按生均成本进行分担东部发达地区各省,市,其农村义务教育完全可以以省,市,为单位,城乡一体统筹规划,城乡一视同仁,按照生均教育成本分担教育经费,具体操作可以在保持现有体制框架下,测算义务教育生均成本和核算县级财政实际水平,在此基础上,明确县,地,省,中央四级财政的分担比例以利于在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鼓励办学主体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在当前条件下,一是大力发展各种民办教育或鼓励民办教育的发展,教育部门给予政策上的引导和扶持;二是将部分公办学校改为公有民办,其基本建设投资由政府承担,而经常性的费用由承办者负担;三是通过产权改革,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将现有部分学校由公有转为民有,产权改革后,原属公办的学校其产权归属关系发生变化,政府只是股东之一,或者政府因产权已让渡而不再是产权主体,学校的性质也就是公办转为民办,教育部门定期对其办学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教育支出,而且也可以盘活存量资产,弥补教育经费得不足。

      3.以法律形式明确中央和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职责。目前我国还没有哪部法律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的负担比例,立法的缺失也使得各级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方面有推诿责任的现象,这进一步加剧了农村义务教育经

      费的短缺。为此,我国必须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法,打破主管者负担的原则,明确界定中央、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具体责任,明确规定义务教育资金投入应由中央和省级政府负主要责任。、省级财政做好中小学危房改造等校舍建设资金的配套和管理工作。县级财政要按照“尽量让利于乡镇”的原则,做好县乡财政体制的调整工作。乡镇应当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因地制宜,帮助和扶持农村中小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各级财政要积极支持和发展社会力量办学,鼓励团体与个人捐资助学。

      4.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缓解地方财政困难,增强地方财政实力,不能仅仅依靠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从根本上说还是应该通过大力发展地方经济来保障目前“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各地要积极响应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号召,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为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打下坚实基础。各地也要从实际出发,在准确把握县情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着力建设县域特色经济区。农业资源丰富的县可以采用农业主导型发展模式,立足本县实际,形成各具特色的经济格局。

      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篇3发挥教育督导作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阿勒泰地区行署教育督导室

      (2012年5月4日)尊敬的赵德忠书记,各位领导、同志们:根据会议安排,我就阿勒泰地区教育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简要汇报。阿勒泰地区的教育督导工作,在教育厅和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加大了工作力度,巩固提高了“两基”成果,促进了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一、拓展督导思路,积极推进有效督导“两基”国检后,我们积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规律,制定了“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措施,确定督导工作重点,杜绝督导工作走过场,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有效督导。在督导工作中,我们查实情、求实效、坚持原则、公正公平、动真碰硬,对硬性指标敢于“一票否决”。合理利用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反馈、通报,充分发挥了督导检查的效能作用。二、巩固“两基”成果,为均衡发展奠定基础我们在督导过程中,坚持把“两基”巩固提高与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相结合,通过督导检查,促进了县(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做到了“思想不松、机构不撤、经费不减、工作不停”。我们强化了控辍保学的督导检查,使适龄少年儿童辍学率控制在规定标准以内。依法督导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追回欠拨资金280万元。2011年教育投入为3.4亿元,其中地县投入资

      金1个多亿元,改善了办学条件,为标准化建设奠定了基础。通过督学,稳步提高了教学质量。2011年阿勒泰地区高中阶段录取率93%;接受双语授课和“民考汉”学生占少数民族在校生的78.5%;学前双语教育的学生入园率达80.3%。此外,加强了两项工作。一是强化学校安全检查,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完善“人防、物防、技防”配备。2011年投入600余万元购置了安保安器械;聘用专兼职保安员400余名。二是建立了督学责任区制度,履行好工作职责。制定了督学责任区实施方案,编印了地区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评价指南,各县(市)划分了督学责任区。部分县召开了督学责任区工作启动大会,明确了责任区督学待遇,安排了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为责任区督学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了条件。

      三、今后的工作重点在今后的督导工作中,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自治区创建教育强县的有关文件精神,努力做好教育督导工作。一是督促地、县创建教育强县领导小组,制定成员单位分工职责和工作时间推进表,进一步完善创建教育强县、标准化建设、均衡发展的规划和实施方案。二是加强地、县两级督学人员的培训,熟练掌握督导评估标准、程序,规范督导评估行为,保证督导评估质量。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做好试点县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双语”教育,中小学体、卫、艺等工作的督导检查。四是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不定期对各县(市)

      督学责任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在督学责任区试点县的基础上向全地区推广。五是督促县(市)政府加强督导队伍建设,不断改善督导工作的条件、环境,进一步提高教育督导的地位,更好地发挥作用。

      各位领导、同志们,教育督导工作在教育事业发展中,义不容辞、责任重大,我们将围绕教育督导的新任务、新要求,更新督导理念、转变工作方法,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为阿勒泰地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我的汇报完毕,不妥之处,敬请指正。谢谢大家。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篇4

    篇五: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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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我国《义务教育法》对农村教育的推动作用

      作者:肖娟来源:《决策探索》2019年第04期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经济基础的不断提高,国家对建设性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大,九年义务教育作为基础教育,虽然发展不均衡,在一些偏远山区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不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的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不仅缩小了城乡义务教育的差距,培养了人才,还使我国全民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推进了我国现代化教育进程的发展。

      【关键词】义务教育法;农村教育;推动作用

      为发展基础教育,国家实行了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分为初等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等特征。

      偏远山区的农村适龄儿童,也同样依法受国家保护。所以,国家和政府必须义不容辞地担起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少年和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责任,必须保证他们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中也对国家及政府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有明确规定。

      《义务教育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即义务教育是一种免费的学校教育形式,这既给我国义务教育提供了经济保障,也是推动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支柱。

      一、《义务教育法》对农村教育的推动作用

      (一)保障了农村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随着我国义务教育的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法》的推进实施保证了每个少年和适龄儿童不会因贫困辍学,也促使那些已经辍学的学生重返校园,这无疑解决了农村教育的一大难题。我国《宪法》和《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表示每个少年、适龄儿童都享有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推动了义务教育的实施和发展

      当今社会,科技和人才在国际竞争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推进以及教育改革的实施,农村的义务教育得到了一定的关注及改善,解决了一些上学难、没钱上、家庭太困难不让上的农村教育问题。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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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中明确提出了相关条例以解决这些实际问题,使每个少年、适龄儿童都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推进了义务教育的实施和发展。

      (三)提高了国民素质和全民修养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大部分偏远地区农民的教育意识已经逐渐增强,但是在一些极度偏远和贫困的山区,由于经济发展程度和封建保守观念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很多农民对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必要的认识,从而造成了很多少年、适龄儿童辍学、做童工等不良社会现象,义务教育的普及率也因此增长缓慢。但随着《义务教育法》的深入实施和依法治教的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在不断发展,加之随着时代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农民对义务教育有了新的认识,这不仅提高了偏远地区农民的素质和修养,而且大大增加了少年、适龄儿童的入学率。

      (四)转变了农村教育观念

      农村教育的发展是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所以很多地方十分重视教育,当地各级政府以更加有效的措施让每个少年、适龄儿童都能享受义务教育。新时代下,教师到贫困地区支教,传播了最新的教育理念和知识信息;家长逐渐跟学校和教师达成一致,为子女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学校让每个学生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结语

      义务教育在整个教育事业和社会事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应不断推动我国义务教育的深入发展,时刻关注我国农村受义务教育的程度。投身教育事业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承担起推进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和责任。

      参考文献:

      [1]刘远碧,邓泽军.近十年来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述评[J].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4).

      [2]中国教育年鉴编辑部.中国教育年鉴[M].人民教育出版社,2012.

      [3]魏泽琳.我国义务教育的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新西部,2018(30).

      (作者单位:重庆三峡学院)

    篇六: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汇编9篇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篇1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新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新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我们身为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正因为由于这样的原因,导致了一些教育工作师德失范。分析得出:教师的观念陈旧,尤其是教育理念的陈旧,只求学生智育的发展,不求全面培养,同时又缺乏心灵的沟通,这是其一,其二,教师在应试教育的框架下,缺少应有的心理品质,缺少爱心,急功近利;其三,缺乏素质教育的考核机制,导致教师在追求升学率中增加了压力,总之,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

      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篇2

      认真聆听了北京师范大学王蔷教授关于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的解读之后,受益匪浅。

      王蔷教授从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的修订背景和修订内容两个方面进行了解读。修订后的课程标准大力体现社会主会核心价值体系,引导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以能力为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新课程不再以学科为中心,过多强调对知识的记忆和操练。新课程以学生为主体,强调面向全体、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尊重个体差异。这一理念的变化带来了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互动、以及评价模式等一系列的变化。强调学生主动学习,采用启发式探究式的学习方法,互动层次更加丰富,如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小组互动等。评价更关注学生的差异性,目的是为了更好鼓励、促进学生更好地学习。

      王蔷教授的解读不光从宏观上、理论上讲解了课程的价值体系、理念的变化,同时也为教学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对照自己在平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惑,在王蔷教授的讲座中我能得到很大的启发。

      一、在教案、教学中体现人文素养

      新课程以英语课程为载体,对学生进行语言思维及人文素养文化意识的培养。在我平时的教案中,教学目标通常只关注学生的语言知识和语言技能的训练,而很少涉及到情感态度、学习策略和文化意识的培养。虽然在平时的教学中注意了学习策略的培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但在写教案时却欠缺,在今后的教案中我将关注人文素养的培养。

      二、利用大班优势进行有效教学

      我们学校虽然是在农村,但每个班学额却严重超标,对此,教师总是无可奈何。其实大班化教学并不是只有弊端,大班也有大班的优势,如:学习氛围好,学生有归属感,对学生互相促进的作用。由于学生经历不同,背景差异,分享起来更有优势,大班化教学为学生组织更多的参与学习机会。

      三、充分利用传统教学工具

      多媒体、白板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已经深入到了课堂。多媒体呈现了很多有趣的画面,更加丰富了学生的视野,使教学变得更加生动有趣。但是很多老师过分依赖于多媒体,从而忽视了传统的黑板板书、简笔画在课堂中的作用,越来越少地进行板书。其实,黑板板书是很重要的知识建构的工具,它揭示了主题及重点内容之间的关联,通过板书呈现核心内容和主题、语言知识等。黑板可把重要的东西一直保持,较幻灯片更具优势。教学手段不能滥用,应注意恰当性和必要性。在选择媒体时,不一定选最好的,但一定要选用最佳的。

      四、合理利用评价,促进学生发展

      评价不是选拔,不是简单的检查的工具。小学评价以激励为主。评价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正面发展,让学生更好地投入到学习中。在评价中给学生参与的机会,体验参与评价的乐趣。如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学生出题评价他人等多种方式。学生评价的过程也是自我进步的过程。在新版教材中很好地体现了学生的自我评价,今后的课堂中,除了教师评价之外,我会注意增加学生自评、学生互评这样的形式,促进学生的进步。

      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我要更加认真地研读新《课程标准》,更新教学理念,便于更好地把握方向,准确地把握教材,以促进教学相长,师生共同进步。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篇3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

      《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篇4

      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审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8章,63条,将于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198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义务教育法》,到新的修订案通过之日,已经整整走过了20年。

      新的《义务教育法》有何突破?它将对今后我国义务教育的实践产生怎样的影响?为此,记者走访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请他深入解析

      进一步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与强制性原则

      法律条文: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孙霄兵:《义务教育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按照原《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城乡的义务教育学校一直收取杂费,用以补充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温家宝总理在20xx年向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庄严提出:“从20xx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xx年开始在西部地区实施,20xx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考虑到全面免除杂费需要国务院的统一安排,《义务教育法》在附则中对免除杂费的时间和步骤专门做了授权性规定,明确:“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就将惠及我国城乡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建立一系列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与机制法律条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孙霄兵: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原因的影响,目前,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状况在东中西部、城市与农村、不同学校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不均衡。因此,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成为法律修订中的重要原则。为缩小不同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差异,国家将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修订案特别强调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均衡。

      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法律条文: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孙霄兵:修订案确立了义务教育纳入国家财政保障,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担,实行省统筹的经费保障新机制。这是此次修订的重大突破,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模式。

      为使此项原则具有可操作性,修订案又从不同角度完善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如:为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增长,确立了“三个增长”原则,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确立了国务院领导,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法律条文: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孙霄兵:修订案根据近年来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确立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同时,调整了义务教育管理的事权,增加了省级人民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

      突出强调了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法律条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量。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

      孙霄兵:修订案第一次在法律中提出了素质教育的概念,对在义务教育阶段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修订案突出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关注,特别重视提高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重视保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修订案还专门就鼓励城市教师、高水平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做了规定。

      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

      法律条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孙霄兵: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小学任教,调动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修订案还明确了诸如:“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地区补助津贴”等规定,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会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对“上学难、上学贵”等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预防、管理与监督机制法律条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孙霄兵:当前“上学难、上学贵”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着手加以解决。修订案根据近年来改革实践中的经验,做了系统的有针对性的规定。

      为完善对义务教育办学活动的监督机制,修订案专门就教育督导机构的地位与职能做了规定,明确“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义务教育法》修订案的颁布、施行,为我国义务教育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模式、管理机制与制度支持。随着法律的贯彻、实施,我国义务教育必将在若干重要方面呈现出全新的面貌,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面更加明确,步伐会进一步加快。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篇5

      修订的《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颁布实施,让我们欣喜地看到义务教育真正做到了本位回归,不再隔着教育的“义务”二字雾里看花,为我省义务教育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模式、管理机制与制度支持,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在《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在实施《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

      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

      三、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应该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篇6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是我们语文教学的总纲,总括了语文教学的性质、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设计思路及教学建议。其明确的教育教学目标,为语文教师指明了具体的教学方向,规范了教师教学中的各种行为。这里,我主要想谈谈习作教学。

      习作是就是将自己内心想说的话,观察到的现象以及想象到的事用文字表达出来,将学习到的、观察积累到的知识进行输出。对于这一点,《课标》要求:多读多写。我的体会是,让学生多读一些文学书籍,勤写作。阅读要进行阅读的指导,习作也要进行习作的指导。关于习作,我认为应注重以下几点:

      1、口语交际的训练。

      口语交际对于学生初学习作非常重要。能将自己想说的话说出来,才能为后面的写提供了抓手。老师在设计口语训练时,要尽量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让学生有话可说,愿意说。在充分说的基础上,再让学生试着整理写一写。

      2、培养学生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

      培养学生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是解决学生写作时无内容可写的有效途径。去年秋游回校,学生进行写作。很多学生作文都像流水帐一样空泛,但细心的学生却能将当天的看到的、玩到的都写得很详细,感情也表达的非常真挚。星期天的日记,班上闵婧同学交来了一篇近600字的日记,一看日记才知道她也参加了9月18日的抗日游行。因为她很关注这一事件,就将看到的想到的都写了下来,甚至还去查了资料,询问了爷爷。所以培养好学生的留心观察的习惯非常重要。

      3、培养学生的想象力。

      从曹文轩老师的作品里,我们可以看到曹老师作品中的环境描写、人物描写句句精到,不落窠臼。我认为这些不仅仅只是曹文轩老师生活经历的积淀,更离不开细致的想像。李吉林老师经常带学生到野外去上语文课,也就是为了让学生插上想象的翅膀,去感受大自然的美好。室内课上,李老师积极创设情境,来引发学生的想象,从而提升学生思维的发展。可见,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对于写作非常重

      要。《课标》中对第一学段的写作就规定:对写话有兴趣,留心周围事物,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象中的事物。这对于学生今后创造力的形成至关重要,可谓影响一生。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其内容易懂却很博大,既明确了方向,也给老师们留有发挥个人才智的空间,值得我们用心地去体会、思索与实践。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篇7

      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后重修,增加内容很多。据参加法案审议的人大委员称,“不收杂费”是本次修改的一个核心内容。

      “学杂费”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一个老词儿。老版本的义务教育法只规定了“不收学费”,给“杂费”留了个口子。教育部有关负责官员介绍,20年前,这个口子很小,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每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收入加在一起仅8亿元。所以,当时,法律的起草者和审查者大都没太把它当回事儿。想不到,这么一个小口子后来竟会导致“溃堤”如今,每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收入已达上百亿元之巨!

      所以,我们说新版义务教育法确实好。单是“不收杂费”4个字的含金量,每年就能为百姓省下上百亿元!

      中国农村的义务教育,是从“人民教育人民办”起步的。农村家长岂止要负担“杂费”,校舍“六配套”,民办教师工资,以及各项维持费用,几乎全都是由农民出钱。所以它远称不上是真正意义的义务教育。而实现不了真正的义务教育的农村,自然称不上是新农村。

      近年来,国家财政由“建设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型,投向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育事业的资金迅猛增加。同时,先是费改税,然后减税,然后免税,绝大部分民办教师也已转为公办,政府公开承诺到20xx年免除所有学杂费,义务教育阶段由农民自己负担的项目正急剧减少。义务教育法此时重修,其严肃性、可行性,其背后体现的国家意志,应不至于再引人怀疑。

      当然,现在,如果基层官员执意要找空子来钻,肯定也还是能钻出空子的。“一事一议”本身就留着口子,而跟农民最容易“议”成的“事”,一向就是集资办教育。新版义务教育法没有规定“国家免费提供课本”,学校摊派教辅书也就可以没有边际。如此等等。中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律修订得再严密,也经不起有心人细细把玩。

      所以,我们希望基层官员们,除了数算法律文本中究竟写了几项“不收”以外,还得尊重立法本意,还得领会法律的精神,还得讲究执政为民。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篇8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

      9月1日,新《义务教育法》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新起点。这个新起点,意味着“素质教育”由教育理念、教育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意味着“均衡发展”成为新时期义务教育发展的新方向;意味着政府将更多地承担起对义务教育的责任;意味着广大教师的地位、职务、待遇、培训等将得到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下面,我就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谈谈个人的一点学习体会。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我们新时代的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的老一套不放手,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因此,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篇9

      通过学习《数学课程标准》,我了解到《数学课程标准》在课程目标和内容、教学观念和学习方式、评价目的和方法上的变革,使我对新课标的要求有了新的认识和体会:

      一、创设生活情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教师要善于发现生活中的数学问题,在教学中创造生动有趣的情境,将数学活动与他们的生活、学习实际相连,引导学生进行观察、思考,去发现、去探索与之相关的数学问题,这不仅能够较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而且能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数学活动,自觉地用数学的思维方式来观察和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二、倡导学生合作探究,鼓励学生大胆探索创新

      《数学课程标准》指出:“要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状况,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在教学中,教师不仅要将学生教会,而且还要教学生会学。因此,课堂上,教师既要注重培养学生动脑、动手、自主探究与合作的习惯,在课堂上还要留一定的空间和时间给学生思考、合作与交流,让学生有表现自已才干的机会。

      这样,通过数学问题的探索、学生大胆的尝试,归纳得出多种不同的方法表示,效果很好,从这一点说明,学生的潜力是可以挖掘的,关键的问题是看我们教师愿不愿去开发。

      三、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充分的发展

      尊重个体差异、面向全体学生,“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这是新课程标准努力倡导的目标。数学教育要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要为所有学生打好共同基础,也要注意发展学生的个性和特长。由于各种不同的因素,学生在数学知识、技能、能力方面和志趣上存在差异,教师在教学中要因材施教,因势利导。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兼顾学习有困难和学有余力的学生,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发展他们的数学才能。同时,新教材设计了不少如“思考”、“探索”、“试一试”、“想一想”、“议一议”等问题,教师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选用。对于数学成绩较好的学生,教师也可另外选择一些较灵活的问题让他们思考、探究,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提高数学成绩。

      总之,面对新课程改革的挑战,我们必须转变教育观念,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密切数学与实际生活的联系,使学生从生活经验和客观事实出发,让学生享受“快乐数学”。通过学习,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我将会严格按照新课标的要求,上好每一节课,努力使自己成为新时代合格的人民教师。

    篇七: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方针

      一、义务教育阶段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我国的教育方针在教育法第5条中有全面的表述,具体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国的教育方针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也有相近表述。理解我国的教育方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包括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也包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既包括经济基础的建设,也包括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国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的重要任务,需要方方面面的齐心协力;教育承载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必须坚持好政治方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第二,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这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途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重要教育原理之一,马克思主义认为,现代社会的大工业生产客观上要求教育为其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根本途径;同时,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也是改造旧社会、实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培养社会新人的唯一途径。邓小平同志赋予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以新的含义,他指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更重要的是整个教育事业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并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的内容上、方法上不断有新的发展.第三,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

      班人,这是教育培养的目标.德不仅是品德,同时包括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智不仅是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还包括养成科学态度和探索精神。体不仅是体格、体能、体质,还包括掌握体育知识和技能、培养高尚情操等.我们的教育必须坚持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教育方针中将建设者和接班人并提,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和国家为迎接国内国外各方面的挑战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根本要求,要求培养出来的新一代,不仅要精通业务,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水平,能经得起经济竞争和技术革命的挑战,同时要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能够打垮敌对势力的政治进攻。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时间长,对个人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在义务教育阶段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二、义务教育阶段要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素质教育是指依据教育方针和“以人为本”的指导原则,以全面提高公民素质为宗旨,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目标,为学生体魄健全发展..。..。我国的教育方针在教育法第5条中有全面的表述,具体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国的教育方针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也有相近表述。理解我国的教育方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包括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也包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既包括经济基础的建设,也包括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国目前乃至今后一段

      时间内的重要任务,需要方方面面的齐心协力;教育承载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必须坚持好政治方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第二,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这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途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重要教育原理之一,马克思主义认为,现代社会的大工业生产客观上要求教育为其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根本途径;同时,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也是改造旧社会、实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培养社会新人的唯一途径。邓小平同志赋予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以新的含义,他指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更重要的是整个教育事业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并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的内容上、方法上不断有新的发展.第三,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教育培养的目标。德不仅是品德,同时包括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智不仅是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还包括养成科学态度和探索精神。体不仅是体格、体能、体质,还包括掌握体育知识和技能、培养高尚情操等。我们的教育必须坚持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教育方针中将建设者和接班人并提,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和国家为迎接国内国外各方面的挑战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根本要求,要求培养出来的新一代,不仅要精通业务,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水平,能经得起经济竞争和技术革命的挑战,同时要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能够打垮敌对势力的政治进攻。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时间长,对个人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在义务教育阶段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

      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二、义务教育阶段要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素质教育是指依据教育方针和“以人为本”的指导原则,以全面提高公民素质为宗旨,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目标,为学生体魄健全发展.哈哈《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上规定表明,实施义务教育,地方政府有特别重要的责任,其主要责任和义务有以下几方面:1、制定本地保证义务教育的地方法规;2、设置数量不够、布局合理的义务教育学校;3、依法筹措义务教育所需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基本满足义务教育的经费需求;4、建立一支数量充足,合格稳定的师资队伍;5、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其中包括:对未经批准不入学或中途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直至采取行政处罚手段,责令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设置助学金或采取其他措施,帮助家庭确有严重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对招用童工的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予以处罚;6、依法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7、对经济困难地区的义务教育予以扶助;8、对在义务教育中成绩实业的下级人民政府、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公民个人予以表彰奖励;9、对社会、学校、家庭违犯《义务教育法》的行为予以追究。(二)社会在义务教育中义务和职责有:1、协助地方人民政府筹措义务教育经费;2、自觉执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招用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

      年就业;3、关心教育、尊重教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4、提供教育场所、优化育人环境,配合学校对儿童、少年的教育活动;5、响应政府号召,踊跃捐资助学;较大的厂矿企事业单位要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举办义务教育学校;6、监督本地区义务教育.(三)学校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和职责是:1、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注重学生政治觉悟.良好品德、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打好基础;2、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教委颁布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按规定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3、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素质和健全的人格;4、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使每一个学生都乐学好学,学有所得;

      5、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档案,协助地方政府监督义务教育的实施,主动做辍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说服他们送子女复学,说服无效时,及时报告地方政府;6、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加注师德教育,教育教师关心学生、忠于职守,尽力保证学生安全;7、严格收费标准,不自行制定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抵制外界向学生摊派销售的各种商品,抵制外单位通过学生向家长收费的要求;8、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充分发挥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9、及时接收转学来本地的学生和复学学生;10、管好校舍和教学设施,抓好校园的净化、绿化、美化、创造好的学习环境。(四)家庭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和职责:按时送子女或监护人入学,保证其受完规定年

      限的义务教育;向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或监护人提供生活、学习的基本物质条件;教育子女或监护人热爱学校、尊重教师,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教育他们努力、勤奋、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而好好学习。

      (五)教师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和职责:1、忠于教育事业、关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2、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和所教学科的科学知识,努力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3、了解学生家庭状况和思想状况,把学生辍学的苗头消灭在萌芽中;发现学生辍学时,应及时家访、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动员学校复学;无效时,及时报告学校;4、身体力行、为人师表,在品德、情操、行为、习惯等方面做学生的表率;5、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帮助差生、弱生,决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六)教育行政部门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和职责:

      1、根据上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地义务教育实际,对义务教育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要求,供政府决策;2、受政府委托、组织义务教育方针、政策的落实,指导下级政府的义务教育工作;

      3、受政府委托,对本地义务教育进行评估,及时向政府提供准确、完整的义务教育情况;4、指导学校和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档案,建立健全学生辍学报告制度和义务教育证书制度,加强对义务教育的微观管理;5、指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立科学可行的学校评估体系,组织对学校的全面评估;6、组织干部和教师的培训,努力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7、对成绩显著的学校、教师、

      干部予以表彰,对学校和教师违犯《义务教育法》的行为予以处理。

      三、“适龄儿童”的含义及小学入学年龄《义务教育法》中

      所称“适龄儿童”是指依法应当入学已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年龄

      阶段儿童,适龄儿童的入学年龄为6周岁.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

      推迟到7周岁入学。四、适龄儿童依法入学当地基层人民政

      府或者其授权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至迟在新学年开始前十五天,将

      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的入学通知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

      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按照通知要求送子女

      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由其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

      民政府批准。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县级以上教育主

      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适龄儿童、少年到非户籍所在

      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

      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借读。并按规定

      收取借读费。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指定医疗单位

      的证明)在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准其休学。小学对因户籍变

      更申请转学,并经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符合条件者,应予及时妥善

      安置,不得无故拒收。

    篇八: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可见由非财政渠道投入的经费比例占总数的4048的比例足以反映了政府对普及义务教育责任的弱化这是不符合教育法中关于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及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的法律规定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工作汇报

      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呼唤免费自教育的重要性被定为建设现代化的三大战略重点之一以后,教育便成为人人关心经久不衰的热门话题。尤其是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题词,以及“我们要千方百计,在别的地方忍耐一些,甚至牺牲一点速度,把教育问题解决好”的精辟论述更是反映了国家发展教育的目标和决心。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期间有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也有人民群众的支持,以及教育工作者的辛勤。教育的发展是有法可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条: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0条: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读。第12条: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国家对经济困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的经费予以补助。国家在师资、财政等方面,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在80年代中期颁布以来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成绩是社会所认同的。但之所以这个热门话题还难以降温,是因相当多的地区其义务教育的普及和质量、教育的公平性等诸多方面有悖于《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条款,也不符合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

      从一些官方的统计数字来看,存在的问题并不突出,而从民间的直观,及非官方的估计所反映的问题,其严重性是不可低估的。有的政协委员反映说,有的农村中小学的失学率达到30%,个别贫困乡村的初三学生缀学率高达50%,贫困正不断地吞噬农村教育,正葬送很多孩子的前程。有的政协委员说,西部地区文化水平相当低,许多地方小学还没能真正普及,义务教育的验收指标太低,与东部相比反差很大。有的委员说,我国义务教育工作的现状和其引发的许多社会现象令人担忧,按说经济发展了教育应当办得更好才对,但大多数普通人反映,都感到了更大的经济压力。来自发达地区的委员说,义务教育普遍存在的不均衡性近几年来更有加剧。以至于有评论说世界上最好的学校在中国,最差的学校也在中国。特别是一些地方兴办标志性学校占用了相当大部分的教育经费。优质教育资源的高度集中,迫使小公民们过早地陷入智力竞争,多数学生无奈地承受不公正的教育待遇。由此造成的社会负面反应是多方面的,但可惜并不被一些领导人感悟。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立法至今已16年,其极不平衡的发展,缘由于教育思想上的问题外,最主要的还是教育经费短缺。早在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订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要求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4%,但“九五”期间从1995年的2.41经过五年仅增长到2.87%(来自《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另,2000年国家财政收入,比1995年增长了114.4%,而对教育经费拨款

      的增长是102.9%,也即教育经费的增长没能与财政收入增长相同步,远不能体现教育的战略重点地位和科教兴国战略的贯彻。在教育经费总体不足的情况下,又存在着各类教育投入结构方面违背了常规。“九五”期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对普通高校拨款增长最快,即从1995年的197亿元增至2000年的504亿元,增幅为155.8%;对普通高中的拨款从1995年的71亿元增至2000年的159亿元,增幅为123.9%;对义务教育的拨款数量由548亿元增至1085亿元,其增幅为98%,明显低于高中的增幅123.9%,更低于普通高校的增幅155.8%。我们各从渠道经费收入总和再作比较如下:“九五”与“八五”期末,普通高校和高中阶段各渠道经费收入总和的增长幅度为239.54%和156.88%,而义务教育的各种经费总和五年来增长为72.69%,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增长为50.49%。由此可见,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的义务教育当前的困难状况是与财政投入之不足和各类教育投入比例之颠倒密切相关的。当我们呼吁财政应加大投入时,总会听到“我们是穷国办大教育”这句话的回声,并要求社会各界理解国家的困难,争取多方投入。1995年各级财政拨款给的拨款为548亿元,由其他渠道的经费收入(教育费附加、社会集资、杂费、校办产业、勤工俭学等等)为513.9亿元占总数的48.39%元,2000年,预算内拨款为1085.07亿元,由其他渠道的经费收入为748.76亿元,占总经费的40.83%。可见由非财政渠道投入的经费比例占总数的40—48%的比例,足以反映了政府对普及义务教育责任的弱化,这是不符合教育法中关于国家

      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及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的法律规定。这里,提供一些发达国家他们在早年兴办义务教育的情况以供借鉴。德国在1919年实行8年义务教育,职业义务教育到18岁,18岁前全部免费,家庭困难的还可申请生活补贴;1973年起延长到10年,目前是12年义务教育。英国自1880年实施5-10岁免费义务教育,1918年延长到12岁,1944年延长到15岁,1972年普及了11年免费义务教育,对己结束了义务教育但未能升学的青年实行继续免费教育直到18岁。法国在1925年全国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1936年延长到8年;1967年延长到16岁,除免费外还给交通、医疗补助费。日本在1900年开始实施4年免费义务教育,1907年实行6年免费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二战后,1947年实施9年免费义务教育。1963起对不论是国立、公立或私立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全体学生免费提供一切教课书,一些地方还提供学习用品和交通补助费。其他国家如韩国,1948年确定初等教育的免费原则。由于当时财政十分拮据,便以制定地方教育税法来确保顺利实施。70年代经济高速增长,便免费提供教课书。1983年起先从偏僻地区开始逐步推行九年免费义务教育。据全球教育报告——2000年资料,反映了我国基础教育投入不足的严峻情况:96年,国际上平均每个小学生由政府支出的教育经常费用与该国人均G.N.P相比所占比例,经统计的127个国家的平均

      值为12.75%。全世界127个国家中只有十个国家低于这个比例,我国是其中之一,我国的这个比例为6%。为了解决长期以来乡镇为主筹措教育经费的窘迫,从今年4月起,国务院作出了调整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规定。即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从乡镇转到以县为主。由县统筹九年义务教育经费,并接受中央及省级财政的转移支付,这无疑是一大进步。但这对于贫困县来说,其所辖的乡镇多数是贫困的,穷帮穷仍难以摆脱该县义务教育经费的馈缺。我认为,即使把统筹的平台再上升到省(自治区)也仍然不能使财力拮据的省(区)依法治教。至于转移支付的钱款是个可变数,它也不能起到保证作用。那么几年后,仍然是教师工资被拖欠,部分优秀教师留不住,学校设施简陋依然,乱收费难以遏止,失学和辍学率还将上升。实施免费九年制义务教育,将会举国上下为之欢腾,亿万农家子弟更是欢呼雀跃。国民素质的提高将会提速,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均衡发展就此获得了一条有力保证。我认为,如把免费九年义务教育这项制度立为与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相匹配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可能并不为过。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工作汇报

      户县石井镇中心学校

      2011年9月

    篇九: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论我国《义务教育法》对农村教育的推动作用

      作者:肖娟来源:《决策探索·下旬刊》2019年第2期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经济基础的不断提高,国家对建设性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大,九年义务教育作为基础教育,虽然发展不均衡,在一些偏远山区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不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的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不仅缩小了城乡义务教育的差距,培养了人才,还使我国全民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推进了我国现代化教育进程的发展。

      【关键词】义务教育法;农村教育;推动作用

      为发展基础教育,国家实行了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分为初等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等特征。

      偏远山区的农村适龄儿童,也同样依法受国家保护。所以,国家和政府必须义不容辞地担起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少年和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责任,必须保证他们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中也对国家及政府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有明确规定。

      《义务教育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即义务教育是一种免费的学校教育形式,这既给我国义务教育提供了经济保障,也是推动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支柱。

      一、《义务教育法》对农村教育的推动作用

      (一)保障了农村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随着我国义务教育的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法》的推进实施保证了每个少年和适龄儿童不会因贫困辍学,也促使那些已经辍学的学生重返校园,这无疑解决了农村教育的一大难题。我国《宪法》和《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表示每个少年、适龄儿童都享有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推动了义务教育的实施和发展

      当今社会,科技和人才在国际竞争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推进以及教育改革的实施,农村的义务教育得到了一定的关注及改善,解决了一些上学难、没钱上、家庭太困难不让上的农村教育问题。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明确提出了相关条例以解决这些实际问题,使每个少年、适龄儿童都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推进了义务教育的实施和发展。

      (三)提高了国民素质和全民修养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大部分偏远地区农民的教育意识已经逐渐增强,但是在一些极度偏远和贫困的山区,由于经济发展程度和封建保守观念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很多农民对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必要的认识,从而造成了很多少年、适龄儿童辍学、做童工等不良社会现象,义务教育的普及率也因此增长缓慢。但随着《义务教育法》的深入实施和依法治教的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在不断发展,加之随着时代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农民对义务教育有了新的认识,这不仅提高了偏远地区农民的素质和修养,而且大大增加了少年、适龄儿童的入学率。

      (四)转变了农村教育观念

      农村教育的发展是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所以很多地方十分重视教育,当地各级政府以更加有效的措施让每个少年、适龄儿童都能享受义务教育。新时代下,教师到贫困地区支教,传播了最新的教育理念和知识信息;家长逐渐跟学校和教师达成一致,为子女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学校让每个学生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结语

      义务教育在整个教育事业和社会事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应不断推动我国义务教育的深入发展,时刻关注我国农村受义务教育的程度。投身教育事业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承担起推进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和责任。

      参考文献:

      [1]刘远碧,邓泽军.近十年来我国城乡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述评[J].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4).

      [2]中国教育年鉴编辑部.中国教育年鉴

      [M].人民教育出版社,2012.

      [3]魏泽琳.我国义务教育的现状及发展

      对策研究[J].新西部,2018(30).

      (作者单位:重庆三峡学院)

    篇十: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1

      十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6月29日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这是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它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我学习完《新义务教育法》后,觉得《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是教师进行教书育人的指南,是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保证,是学校实施教育的准则,同时也是社会对教育关注的体现。下面我就《新义务教育法》谈几点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义务教育法》是教师进行教书育人的指南。

      《新义务教育法》的第六章中重点谈到了“教师”这一部分,它涉及面较宽,不仅谈到了教师所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录取办法,教师享有的权利,而且谈到了教师所应尽到的义务等方面。

      我觉得《新义务教育法》给我们广大教师提供了教书育人的指南。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就应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教师要把职业责任变成自觉的道德义务,为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新人而无私奉献。那么,教师怎样才能做到这一条呢?第一,教

      师必须自觉地做到对学生负责。第二,对学生家长负责。第三,对教师集体负责。第四,对社会负责。在社会主义社会,教师职业态度的基本要求,就是树立积极主动的劳动态度,努力培养社会主义新人。教师怎样才能做到树立积极主动的劳动态度,努力培养社会主义新人呢?首先,教师必须有主人翁的责任感。第二,具有从事教育劳动的光荣感与自豪感。第三,要有肯于吃苦的精神。

      二、《义务教育法》是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第七章重点谈到了“学生”,它规定了学生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基本义务教育;谈到了学生享有的权利及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等方面。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三、《义务教育法》是学校实施教育的准则

      《新义务教育法》的第五章重点谈到“学校”,它是学校实施教育的准则,不仅规定学校所应该尽到的义务,而且提供了如何进行管理的方法等方面,真正体现了新时期教育的先进性。

      作为学校,应该以《新义务教育法》作为行动的准绳,必须承担该有的职责和任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学校的根本职责,就是培养社会主义新人,换句话也可以说,就是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义务教育法》是社会对教育关注的体现

      同样,《新义务教育法》也明确了社会对教育的权利与义务等方面。

      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真心希望《新义务教育法》能够真正落到实处,社会各界能团结一致,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高全民族的整体素质、综合素质、生存能力,营造活泼、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培养德、智、体全方面发展的人才。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2

      作为一名年轻教师,我热爱读书,每有感触便记录下来,有两句话我摘抄在读书笔记上,感受至深。一句是“如果孩子是鸟,你就是天空;如果孩子是鱼,你就是大海;如果孩子是花,你就是春天”;一句是“先做读书人,然后谈教育。”读书与我们年轻教师的成长,与我们怎样教书育人是息息相关的。

      教师是一个很普通的职业,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这段时间,我特别认真的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了一些体会。“新义务教育法最突出的立法理念和指导思想就是以人为本,保障权利,这样的理念和思想贯穿到了立法整体当中。”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法律制度。新义务教育法是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

      认为了。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

      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认识到: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3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

      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

      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特别是班主任的工作不仅是向学生传授知识,更重要的培养学生的能力与品行习惯养成。法律、礼仪等众多的工作。一个“无心”的班主任会传授给学生什么呢?一个“无心”的班主任又能把工作做得如何呢?只有“用心”,才会干好班主任;只有“用心”,才会有好的学生;只有“用心”,才会有师生之间绚丽的“心灵之花”;只有“用心”,才会有丰硕的“成绩之果”人的品格是人自我社会层次定位。一个人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首先不应看他的出身门第,更不看他的财富多少,最终看这个人的品格。教师作为人类知识的传承者,作为人类美好生活的塑造者,必须具有高尚的品格——大公无私、公正、善良、忠诚等人类的美好品格必须成为教师的永不丢失的精神财富。一位优秀的班主任从他选择这一岗位起就应该把修炼自己的品格作为自己的终身的必修课。我们认为,有些班主任工作没有得到学生的认可,没有得到学生家长的认可,在教育教育工作中失败了。这种失败是多方面的,首先,他们的失败往往不是失败在方法上,也不是失败学识上,而是失败在品格上。一个人品格低下,他的行为不可能高大,一个人品格卑鄙,他的行为不可能磊落。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班主任”孔子,他的“班主任”工作成绩无比辉煌,他的工作成功了,当然成功在他教育思想与学问上,但更重要的

      是成功在他的品格上。如果我们仔细考查一下历史上成功教育家的业绩,我们不难发现,每一位教育家都是一位品格高尚的人。

      班主任工作是繁杂的、亲苦的,同时也是幸福的。这次意义深远的学习,使我对这份工作有了更深的更积极的认识:任重道远,同时需要不懈努力,做一个优秀的班主任。

      因此,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4

      作为学校中的一名普通教师,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对提高师德修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它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教育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我是一名教师,肩负着育人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更应从自己过去的工作中找出不足,必须全身心地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这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要在实际工作中,时时处处体现师爱其实并不简单。有时,细小的一个工作,看似简单的一种举动,也许会折射出我们教师的教育理念。班级中的王新博同学,知识欠缺的太多,为了使他尽快的追上队伍,就利用课余时间给他补课,同时发动班级学习好的同学帮助他,他的成绩提高的很快。既方便了学生,切实减轻了学生的负担,又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更增强了困难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我想,这小小的改变中,就蕴涵着老师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也是大家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的一种新的有效尝试。教师站在了学生的立场上,改变了自己原本已

      经习以为常的一些教学行为,目的则是为了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能力,因材施教地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地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地今天,作为我们教育工作者,不能抱着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不断更新自己的学识。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的教育工作者。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5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新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新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

      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我们身为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正因为由于这样的原因,导致了一些教育工作师德失范。分析得出:教师的观念陈旧,尤其是教育理念的陈旧,只求学生智育的'发展,不求全面培养,同时又缺乏心灵的沟通,这是其一,其二,教师在应试教育的框架下,缺少应有的心理品质,缺少爱心,急功近利;其三,缺乏素质教育的考核机制,导致教师在追求升学率中增加了压力,总之,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

      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

      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

      《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6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7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认为: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

      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应该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

      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8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从20年前的18条到今天的63条,新的《义务教育法》体现了我国教育立法水平、立法技术和立法质量质的飞跃。从教育法制建设角度讲,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也是中国教育法制建设一个新的、重要的标志。新《义务教育法》总结了《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来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义务教育法》作了一次全面的、重大的修改。

      通过这次暑假培训,特别是对《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我的体会很多,懂得要时刻用《新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着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

      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是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如何做到真正减负?怎么样做才能减到点子上?每一位教师都在思考探索。为了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切实将素质教育落到实处。

      我深深懂得:“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因而,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

      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我们要严格执行贯彻省教育厅沈健厅长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推进会上讲话精神,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9

      新《义务教育法》的修订和实施,这是教育系统的一个新举措。对新《义务教育法》我们应该好好学习、领会和体验它的含义和精神。认真学习和贯彻《义务教育法》是每人教师应尽的义务。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想就教育教学和教师自身修养两方面谈谈我的感受:

      新《义务教育法》的第五章教育教学的第三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个条例明确规定:我们的教育教学要调

      动全体学生主动积极参与学习。对于这条我感触很深:为避免由少数学生活动代替多数学生活动,在教学中,能让全体学生动手、动口的就不让部分人代替,能让多数人动口、动手的就不让少数人或个别人代替。要使全体学生都能有效地参与学习过程,解决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的学习状态是一个关键。所以要对“学困生”有一个倾斜政策,不但要给他们多吃偏饭的机会,还要为他们创造成功的条件。例如,教师巡视时,优先关照学困生;课堂批改,重点批改学困生的作业;小组议论,安排学困生先发言;课堂提问,优先考虑让学困生回答力所能及的问题等。对他们的每个微小进步及时予以鼓励、表扬,保护他们的自尊心。每个儿童的智力特长不一样,不能依据固定统一的标准来测试、要求不同的学生,“统一化”的教育评价模式不利于学生潜能的发挥。因此,我们必须建立多元评价模式,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总之,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在教育教学中要为学生创设主动参与的机会,提供主动发展的空间,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从而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的主动发展,使学生的素质得到提高,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孩子。

      当前,我们绝大多数老师都很注重自己的师德修养,在“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因材施教”、“严谨治学”、“恪

      尽职守”、“廉洁自律”、“甘于奉献”等等方面都做得很好。然而在一些细节上却往往不留心,比较随意。作为一位新手教师,更是要注意一些细节的地方,不让坏的习惯形成。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10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

      9月1日,新《义务教育法》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新起点。这个新起点,意味着“素质教育”由教育理念、教育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意味着“均衡发展”成为新时期义务教育发展的新方向;意味着政府将更多地承担起对义务教育的责任;意味着广大教师的地位、职务、待遇、培训等将得到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下面,我就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谈谈个人的一点学习体会。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我们新时代的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的老一套不放手,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因此,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11

      通过学习新的《义务教育法》,可以看出呈现七大亮点。

      第一、新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第二、国家对义务教育采取新的经费保障机制,这个保障机制首先体现在义务教育的投入上。

      过去一说政府投入,就往往容易理解为由县级政府来负责,实际情况是,县级政府没有足够的能力予以承担。而新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

      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新法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第三、新法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

      新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四、为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新法采取多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比如说,“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入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第五、新法进一步推动实施素质教育,明确了义务教育的质量要求。

      第五章专门对教育教学作出规定,要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六、新法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教师资格。

      新法对小学和初中教师的工资和职务作出新的规定。第三十条提出:“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第三十一条还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入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第七、新法对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作出专门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12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在新法中,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新法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

      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新法对义务教育的

      管理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新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这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当前,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存在很大差别,带来了择校等一系列问题。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在总则中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法律明确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

      校和非重点学校。这些都会从法律层面保障义务教育朝着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

      通过学习,使我们了解了新《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我们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在平时的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教,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以学生为本……,使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13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空间。新《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第二款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是培养人的艺术,而实施教育的人是教师,所以发展教师教育已经越来越引起国家和社会各级的重视。因此,对于整个国家而言,发展中、西部地区的教育尤为重要,同一地区师资力量的均衡,对薄弱学校建设的加强也提到了

      日程上来。我认为在同一学校中,教师可通过循环教学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因为知识是有体系的,只有对整个小学阶段某个学科有个系统的了解,才能更有效的掌握学科特点,更利于教学。

    篇十一: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P>  小学教育的重要性

      小学教育的重要性

      一、小学教育的基础地位

      邓小平同志指出:“现在小学一年级的娃娃,经过十几年的学校教育,将成为开创二十一世纪大业的生力军。中央提出要以极大的努力抓教育,并且从中小学抓起,这是有战略眼光的一着。如果现在不向全党提出这样的任务,就会误大事,就要负历史的责任。”小学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基础,要提高整个教育事业的质量,必须从小学教育做起。小学教育的基础地位具体表现如下。

      (一)小学教育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基础地位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用法律形式予以规定,要求适龄儿童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保证的,强制、免费和普通的国民基础教育。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公民的教育,是面向未来的事业。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的亿万劳动者的素质和各级各类人才的质量,关系到社会全面进步的程度和我国的国际声誉及形象。小学教育是九年义务教育的第一阶段,在实施义务教育中负有直接的重大责任。小学教育的健康发展将有利于从根本上杜绝新文盲的产生,直至最终消灭文盲,从而保证接受教育成为每一个人的权利和义务目标的实现。

      (二)小学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基础地位一个国家的学校教育体系大都分为若干阶段。我国的学校教育体系,一般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三大阶段。其中初等教育(小学教育)

      就学。”“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由于小学教育是依国家法律而实施的基础教育,因而它具有强制性。

      (三)全面性小学教育是向儿童实施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教育。小学教育既不是就业定向的职业技术教育,也不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专业教育。它是面对全体儿童实施普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育。在此基础上发展他们的能力,培养他们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提高他们的身体心理素质,使他们具备国民应有的一些基本素质,为他们进一步深造创造条件。小学教育是培养各级各类人才的前提。小学教育是向全体儿童进行的最基本的知识、技能教育,帮助他们学会如何做人,奠定学习、生活和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从某种程度上讲,全面性是专业性的预备。只有保证小学教育的质量,才能确保高一级学校的教育质量。儿童接受小学教育的年龄阶段,是人生历程的巨大变化时期,是人的智力、能力和良好习惯形成的最佳时期,小学教育的每一个方面都不可偏废。三、小学教育的启蒙作用从人生发展历程来看,小学阶段是最重要的,是长身体、长知识最旺盛的时期。小学生好奇心强,求知欲旺盛,思维敏捷,对什么问题都要问个为什么,他们像海绵吸水那样,不断地吸收各种知识。小学生记忆力强,善于背诵,对感兴趣的事物,能够牢记在心。小学生模仿力强,容易做到习久成性,在儿童时代养成的好习惯,可以牢固地保持一辈子;相反,小学阶段养成的不良习惯,到中学和大

      学时纠正起来就很困难。因此,在小学阶段,不仅要让学生学到知识,

      发展智力,还要在学习上对他们进行严格的训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

      惯;在思想品德上要有严格的要求,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小学的基

      础打得好,会影响到学生以后的学习和成长,甚至会影响到他们的一

      生。

      我国古代对童蒙教育十分重视,许多教育家主张“养正于

      蒙”。《周易》蒙卦的彖辞中就有“蒙以养正,圣功也”的记载,成为以

      后家教和蒙学的指南。历代教育家都重视蒙学教材的编写。最具代表

      性的蒙学教材有“三、百、千、千”(即《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

      《千家诗》)等。其中,王应麟所编的《三字经》,总共一千余字,从

      识数到识字,从常识到历史,从典故到人物,无不具备,而且用三字

      韵语写成,朗朗上口,易读易记,是一本典范的儿童教材,为中国封

      建社会后期的启蒙教育长期采用。另外,朱熹所编的《童蒙须知》也

      有一定影响。该书共分“衣服冠履”“语言步趋”“洒扫涓洁”“读书写

      字”“杂细事宜”五个部分,对学生的行为都有具体要求和规定。这些

      教材对我们今天编写小学教材仍有重要参考价值。在童蒙教法上,我

      国古代也有比较丰富的经验,如注意从儿童实际出发,提出了以身作

      则、文道结合、潜移默化、防微杜渐、长善救失、因材施教、教学相

      长等原则和方法,还出现了王守仁的《训蒙大意》、王筠的《教童子

      法》等童蒙教育专著,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教育遗产。小学教

      育是儿童接受学校教育的开端。在这个阶段,儿童将发生三个方面

      的具有人生启蒙意义的转化:一是由随意游戏活动向有目的、有计划

      的学习活动转化;二是由个体和松散的群体活动向有组织、有规律的

      集体活动转化;三是由口头言语向书面言语转化。这些转化可以使儿

      童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拓宽认识范围,从而对于促进全面发展产

      生重大影响。由此可见儿童思想品德的形成、知识能力的发展和身体

      素质的增强,都将在小学教育阶段正式起步。

      总之,小学阶段是儿童发展最易受影响的时期,是儿童向少年

      过渡,从不成熟到逐步成熟,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因而这一时期的

      教育,在人的一生发展中起着重要的启蒙作用。

      (一)在身体素质方面的启蒙作用小学是儿童身体迅速发

      展的时期,儿童的身体比起幼儿来虽强健得多,但与繁重、持久的学

      习任务相比还是弱的,因此,关心儿童的身心健康,增强儿童的体质

      在小学教育中十分重要。

      在儿童进入小学的最初一年,尤其要

      注意不要使儿童一进入学校就产生惧学、厌学的心理。对儿童健康的

      关注、保护以及增强儿童体质的意识与措施应贯穿于小学教育乃至各

      级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这一任务在儿童时期之所以尤其重要,是因为

      儿童还不懂也不会意识到要保护自己的身体和各种器官,小学教育工

      作者在这方面的责任就更为重大,稚嫩的身体可以锻炼得结实,也容

      易受到损伤。近些年来,我国小学生近视率的提高、心血管、神经性

      疾病的增多是不可轻视的问题。在小学期间,教育儿童养成良好的作

      息习惯和清洁卫生习惯是对身体健康的积极保护。

      (二)在学习知识方面的启蒙作用小学时期的儿童正处在

      智慧潜力逐步显现并迅速发展的时期,小学教育的一个重要任务应当

    篇十二: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P>  教育对个体健康人力资本的影响——以义务教育法实施为工具变量

      李振宇;张昭【摘要】教育和健康作为人力资本投资最重要的两种形式,二者间具有密切且复杂的关系.为排除OLS估计在探讨教育和健康人力资本关系中存在的内生性等问题,本文使用CFPS数据库2010、2012和2014年的调查数据,以义务教育法在各省的实施为工具变量,采用双重差分-两阶段最小二乘估计方法探讨了教育对个体健康人力资本的影响.研究发现,义务教育法实施使个体受教育年限在受政策影响群体和不受影响群体间存在显著差异.在考虑了义务教育法对不同群体受教育年限的影响并尽可能消除教育与健康之间的内生性问题后,教育对个体健康人力资本的确具有显著正向促进作用,相比OLS估计,使用工具变量的估计结果更加明显.【期刊名称】《教育与经济》【年(卷),期】2017(033)003【总页数】7页(P61-67)【关键词】教育;健康人力资本;义务教育法【作者】李振宇;张昭【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北京100875;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北京10087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08;G40-054

      从“单独二孩”到“全面二孩”,标志着我国人口数量政策的转变和调整。但实际上,人口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远大于人口数量。人口质量主要体现为人力资本的水平,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目前我国人力资本水平已有显著的提升。在提升人力资本的诸多投资形式中,教育培训和卫生保健是最重要的两种形式[1],每年我国公共财政支出中都有相当大的比例投资于教育和健康领域,以2014年为例,教育和医疗卫生支出占我国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5.2%和6.7%①指标由2015年《中国统计年鉴》计算而得。。教育和健康作为人力资本的两个方面,二者之间相互影响。一方面,健康水平影响着个体的学习和受教育水平;另一方面,教育可能也是解释个体健康水平的一个决定性因素[2]。近年来,关于提升人力资本水平的呼声已逐步引起社会关注。可以说,“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将使我国新生适龄入学儿童有一个增加的过程,未来教育和健康人力资本的提升也开始逐步重视,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2020年我国学前、高中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个别地区已经试行了将高中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范围之内从而推行十二年义务教育的措施②例如,从2007年开始,珠海市对本市户籍中小学生实行十二年免费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费书杂费全免,高中教育阶段免学费。从2015年开始,深圳市福田区将对高中生实现“零”学费就读,也就是基本上开始落实十二年义务教育制。,因此,未来不排除全面实施十二年义务教育政策的可能。本文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探讨了教育扩展对个体健康人力资本的影响,为了消除研究中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以我国义务教育法实施作为工具变量,一方面,比较强制性教育政策外部冲击对个体受教育程度影响的直接效果,即义务教育法实施对受影响群体和不受影响群体间的差异;另一方面,考察了政策的外部效应,进一步分析了消除教育和健康内生性问题后教育年限变化对个体健康人力资本的影响。本研究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为个体受教育年限对健康人力资本之间的影响提供新的证据;二是为新

      的时代背景下教育扩张提供政策参考。本文使用CFPS数据库2010、2012和2014年的成人库数据,采用双重差分-两阶段最小二乘(DID-2SLS)估计方法探讨教育对个体健康人力资本的影响。研究发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使个体受教育年限在政策影响群体和不受影响群体间存在显著差异,受教育年限的增加对个体健康水平的提高具有显著正向作用,与OLS估计结果相比,使用工具变量的估计结果更加明显,稳健性检验的结果也均支持了此结论。国内外已有诸多研究对教育与健康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Grossman(1972)提出的健康需求模型是关于教育与健康关系的最早理论论述。该模型认为,个体生产自身的健康人力资本除受到时间和在市场购买的如医疗服务、食品等生产要素的约束外,健康生产函数也受到特定环境变量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个体的受教育程度。这些变量可以视为无形的生产技术影响健康生产过程的效率,并最终影响个体的健康水平。[3]赵忠(2006)使用CHNS数据,以中国农村人口为样本,基于Grossman健康需求模型探究了健康的影响因素,结果发现教育对健康有显著正向作用。此外,年龄、性别、居住地等都是影响健康状况的重要因素。[4]教育对健康的影响还体现在多个方面,James(2015)指出,教育可能影响个体体质、血压、健康行为,而这些因素将改善个体在劳动力市场的地位。[5]赵忠和侯振刚(2005)用Grossman模型从人力资本角度分析了中国城镇居民的健康需求,他们进一步结合CHNS数据库2000年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发现,教育对健康的影响存在性别差异,女性受教育程度对健康有显著正的影响,而男性受教育程度对健康的影响则不显著。[6]胡安宁(2014)结合CGSS数据库2010年的全国数据考察了教育对健康的影响,研究发现,教育对健康的正向影响在城乡之间存在差异。[7]国内外关于个体教育和健康人力资本因果关系的研究中,虽绝大多数研究支持了两者间具有正向关系的结论,但也有部分研究得出了不同结论,即便采用相同方法的

      研究也可能因样本不同而结论不同。在考察教育对健康的影响时,为准确估计教育对健康的影响,就应当排除遗漏变量、测量误差、反向因果等内生性问题的干扰。Grossman(2008)曾指出,某些“遗漏的第三变量”可能导致教育和健康在同方向上变化。[8]对衡量教育水平的代理变量选取不当同样可能产生测量误差,从而不能客观反映教育和健康之间的关系,例如Mocan&Altindag(2014)结合实证研究指出,以考试成绩衡量的认知水平并不是解释教育对健康行为影响的重要因素。[9]此外,Eide&Showalter(2011)也指出,在考察教育对健康的影响时,应当规避二者之间互为因果的内生性问题。[10]1962年美国实施的佩里计划(PerryPreschoolProgram)是较为著名的用随机实验方法探讨教育对个体健康影响的研究。该研究将123名同等智力水平的3至4岁儿童随机分为两组。对实验组儿童进行学前教育和家访,而对照组没有进行这些干预,研究发现,实验组儿童在中年时期表现出更好的健康状况和生活习惯,从而证实了幼儿教育对个体后天发展具有长远影响。[11]Muney(2005)使用19151939年美国义务教育法和童工法实施作为受教育年限的工具变量研究了教育对自杀率的影响,IV估计结果表明多接受一年教育可以使个体未来十年间自杀概率下降3-6个百分点。[12]Huang(2015)以我国1986年义务教育法作为工具变量,使用CFPS、CHNS和CHIP数据库组成的混合数据证实了个体受教育年限对健康水平间具有显著正向作用。[13]Alsan&Cutler(2013)使用乌干达的数据,以家庭到中学的距离作为初中入学率的工具变量,发现初中入学率的提升可以显著降低女孩未来患性传播疾病的概率。[14]程令国等(2014)使用我国老年人数据,用代理变量方法消除遗漏变量问题研究了教育对健康的影响及其内在机制,研究发现教育程度显著提高了中国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存活率。[15]Behrman等(2015)使用中国双胞胎调查数据,采用双胞胎实验方法消除无法观测因素的影响,研究发现教育程度的增加能显著提高个体精神健康状况和自评健康状况,降低长期疾病的发

      生率。[16]综上可以看出,随机实验、工具变量、代理变量、双胞胎实验等方法是规避教育与健康间内生性问题的有效方法。为排除OLS估计存在的内生性等问题,本文以义务教育法实施为工具变量进行研究。与先前同类研究相比,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工具变量构建上,不是简单区分为受政策影响群体和未受政策影响群体,而是加入双重差分实验设计考虑政策对各省影响程度的差异,尽可能消除了政策之外其他因素的干扰;其次,使用CFPS数据库2010、2012和2014年个体自评健康水平的多次调查平均值作为健康人力资本的度量,样本限定在16-45岁个体,而非许多研究使用老年人作为研究样本,因此,探讨的是教育对提升中青年健康水平的作用;最后,在存在人口流动的情况下,当前调查所在地并不一定是个体受义务教育法影响时的所在地,忽视该问题可能导致得到的结论存在偏差,因此本文在研究设计上对样本现居地和接受政策处理时的所在地进行区分,排除了个体迁移的影响。本文的总体回归模型为式(1):其中,Yip是衡量来自p省个体i健康水平的变量。EDUip为个体受教育年限,Xip为一系列控制变量,包括个体年龄、出生时体重、性别、民族和十二岁时的户口类型,θp为各省的固定效应项,γip为随机误差项。OLS估计会将先天能力、家庭背景等同时影响个体受教育年限和健康水平的因素包含在随机误差项γip中,例如,具有更好健康禀赋的个体可能不仅会有更好的健康状况,也可能有更多的精力学习,从而获得更多的教育。这会使OLS估计有内生性问题,σ1的估计结果存在偏误。我国于1986年4月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并自当年7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法律明确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因此,可以认为义务教育法导致的义务教育延长在很大程度上外生提高了受政策影响群体的受教育年限,但未对其

      他群体的受教育年限产生影响,同时又与其他影响个体受教育年限和健康水平的因素无关,为消除内生性,本文以义务教育法在各省的实施作为个体受教育年限的工具变量,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估计个体受教育年限和健康水平间的因果关系。式(2)和式(3)分别为2SLS的第一和第二阶段估计模型。第一阶段估计(式2)中,借助双重差分设计(DID)①传统的双重差分(DID)模型形式为:Y=β0+δ0d2+δ1dT+β1·(d2*dT)+u。为衡量政策效果、控制对照组(C)和处理组(T)的系统差异,需要两个时间的数据:一个在政策改变之前,一个在政策改变之后。这样得到的混合横截面数据样本就可以分为四组:变化前的对照组,变化后的对照组,变化前的处理组和变化后的处理组。令处理组中观测的dT等于1,对照组中观测的dT等于0;d2为第二时期(政策改变后)的虚拟变量。其中,度量了政策效应,是倍差估计量:=()-()。的思想,通过构造EXPip和EXPip与DOSp的交互项以准确衡量义务教育法实施对个体受教育年限的影响。现实中由于各省经济、文化发展状况不同,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允许各省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这便使各省在具体实施法律的时间上出现差异。本文按照各省颁布本省关于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的时间作为该省实施义务教育法的年份②数据来源:通过查阅各省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所得。各省具体时间为,1986: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1987年:吉林、安徽、湖北、陕西;1988年:福建、贵州;1990年:甘肃;1991年:湖南、广西;1993年:上海。。从各省具体实施时间来看,最早的省份自1986年开始实施,最晚的自1993年开始实施。本文认为各省份在开始实施义务教育法时若本省内样本年龄大于等于16岁,则代表其已完成义务教育,未受义务教育法实施的影响,若小于16岁则代表其受到政策实施的影响。式(2)中,EXPip为p省个体i受义务教育

      法影响的时间长短,是取值为0-9的离散变量,若p省义务教育法实施时该省内个体i年龄大于等于16岁,可以认为当时其已完成义务教育,EXPip取值为0,即该个体未受到政策实施的影响,因此可将受政策影响时间为零的个体视为政策实施前的测量,若p省义务教育法实施时个体i的年龄小于等于7岁,由于还未入学,EXPip取值为9,8-15岁的个体EXPip取值由8至1依次递减,表示受义务教育法影响的时间为8至1年。DOSp衡量义务教育法实施对不同省份的影响程度。由于我国各省均先后实施了义务教育法,因此不能明确区分政策处理组和对照组,现实中我国各省义务教育发展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有理由认为义务教育法对各省的影响程度也存在差异,本文使用与Jackson等(2016)③Jackson,C.K.,Johnson,R.C.,Persico,C.TheEffectsofSchoolSpendingonEducationalandEconomicOutcomes:EvidencefromSchoolFinanceReforms[J].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2016,131(1):157-218.相同的假设,假设义务教育法对不同省份的影响程度取决于政策实施前各省的义务教育发展特征,政策实施前义务教育发展较好的省份受政策影响程度相对更弱,义务教育发展较落后的地区的影响相对更强。因此使用1986年各省初中文化程度人口占该省总人口比重指标对处理程度进行衡量④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87)》.97—98。。若某省初中文化程度人口占比越高,则认为该省在法律实施前义务教育发展程度相对越高,义务教育法实施产生的效果相对越小,各省DOS具体取值为1减该省初中文化程度人口占该省总人口比重。由于式(2)中包括了省份的固定效应项ap,因此并未像传统的双重差分模型中单独包括DOSp项。由于同一省内义务教育法对不同年份出生的个体的影响时间长短不同(DifferenceinEXPip),义务教育法对各省的影响程度也不同(DifferenceinDOSp),若同一省内不同年份出生的个体受教育年限差异在各省间存在显著不同,则可以认为这部分不同是在排除了其他共同对各省个体受教育年限产生影响的因素后,由义务

      教育法实施对个体受教育年限产生的影响。第二阶段估计方程(式3)中,EDUip为第一阶段EDUip的估计值,其他变量与先前一致。借助DID模型思想通过构造工具变量消除了受教育年限的内生性之后,δ1即衡量了个体受教育年限和健康水平间的因果关系,若δ1的估计结果显著为正,则说明教育对提高个体健康人力资本有显著正向作用。(一)数据说明与变量描述性统计本文使用的个体微观数据来自中国家庭动态跟踪调查(CFPS)2010、2012和2014年成人库。样本处理方面,首先,为使样本中同时包括足够多的受到和未受到义务教育法实施影响的个体,并排除反向因果的影响,选取出生在1965-1995年间已完成教育的个体。其次,为排除样本迁移的影响,区分样本的现居地和上学地,找到个体受义务教育法影响时所在的省份,以问卷中“个体十二岁时的居住地”作为其接受义务教育时的所在地,并剔除上学时户口类型不详的个体,仅保留农业和非农业个体。本文对健康的衡量采取个体自评的健康指标,但为消除主观评价时的误差,这里加入了被考察个体在后续年度追踪的健康自评信息作为参考,具体而言,采用2010、2012和2014年问卷中个体自评健康状况的平均值衡量个体健康水平,并将个体健康水平赋值为1-5,依次代表很不健康、比较不健康、一般、比较健康和很健康。Grossman(1972)提出的健康需求模型①Grossman,M.OntheConceptofHealthCapitalandtheDemandforHealth[J].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1972,80(2):223-255.将个体的健康资本初始存量分为先天和后天投资两部分,因此本文将个体出生时体重指标作为先天健康资本存量的衡量,年龄变量视为个体健康资本的折旧率,另外加入性别、民族等控制变量。在对各变量进行逐一筛选剔除后最终包括了来自25个省共4781个有效样本,其中3555个样本不同程度受到义务教育法实施的影响,约占总样本的

      四分之三,1226个样本未受政策影响。全部样本平均健康水平为3.79,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77年。各变量具体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1。为检验双重差分设计的有效性,按照各省DOSp的取值由大到小将各省分为前75%分位数(假设为政策处理组)和后25%分位数(假设为政策对照组)两组,前75%分位数组相比另一组可以认为是政策处理程度更强的一组。图1描述的是以义务教育法实施时本省16岁样本(即EXPip=0)为基准,按受义务教育法影响时间划分的不同出生年份个体受教育年限预测值的变化情况,置信区间为90%。从图中可以看出:(1)在义务教育法实施前,处理组和对照组中个体受教育年限变化趋势基本相同。两组个体受教育年限预测值基本呈水平波动趋势,均未出现明显上升,这满足双重差分模型关于政策实施外生的基本假定。(2)义务教育法实施后,两组个体的受教育年限预测值增加明显,从政策实施前后的总体趋势来看,前75%分位数(处理组)增长约3.5年,后25%分位数组(对照组)增长约2.5年,前者增幅大于后者,这说明受政策影响更强的组受教育年限增加更明显。(3)两组中受教育年限预测值随个体受政策影响时间的增加而提高。相比对照组,当受政策影响时间大于5年后,处理组受教育年限预测值的变化在10%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大于零。(二)实证研究结果表2汇报了各模型的估计结果,均按CFPS数据库提供的权重加权。从具体回归结果来看,OLS和2SLS估计结果均表明受教育年限对个体健康水平的影响在1%显著性水平下正向显著。相比OLS估计,2SLS估计中受教育年限系数更大,即对提升个体健康水平作用更强,原因可能是2SLS估计同时消除了测量误差的影响。其他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中,个体健康水平随年龄增长显著降低,男性的自评健康状况比女性更好,户口类型对个体健康水平并无显著影响,个体出生时体重越重的个体对自身健康水平的自评程度越高。2SLS估计的各项检验中,内生性检验C统计

      量的Chi2值为2.706,在10%水平上统计显著,说明受教育年限变量具有内生性。过度识别检验结果在10%显著性水平上未拒绝虚拟假设,即本文使用的工具变量是外生的。弱工具变量检验Cragg-DonaldWald统计量F值为45.76,远大于10,因此本文使用的工具变量不是一个弱工具变量。表2列3同时给出2SLS估计第一阶段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Exp与DOS交互项系数在1%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为正,即双重差分模型结果说明义务教育法实施使个体受教育年限在政策影响群体和不受影响群体间存在显著差异,义务教育法实施显著提升了个体受教育年限。(三)稳健性检验本部分进行了稳健性检验以对先前的研究结果进行验证。各稳健性检验回归结果见表3。1.改变DOS变量的度量指标本文在基准回归中使用1986年各省初中文化程度人口占该省总人口比重指标对政策的处理程度进行衡量,这里参考了Huang(2015)的做法,即使用各省受教育程度低于9年个体占该省比重指标进行衡量①Huang,W.UnderstandingTheEffectsofEducationonHealth:EvidencefromChina[R].IZAWorkingPaper,2015.TableA2.。可以看出受教育年限依然对个体健康水平有显著正向影响,且略大于式(3)的回归结果。2.改变个体健康水平的度量指标在基准模型中,本文使用个体自报的健康状况作为个体健康水平的衡量指标。为保证估计结果的稳健性,本部分使用2010、2012和2014年数据中个体记忆力指标的平均值度量个体健康水平,回归模型与先前相同。从回归结果,受教育年限的提高对个体记忆力水平同样具有显著正向作用,并在1%显著性水平下显著。3.安慰剂检验安慰剂检验(PlaceboFalsificationTests)通常用于双重差分模型中,本部分旨

      在构建反事实关系,通过模拟义务教育法的发生时间验证外生冲击和受教育年限间的因果关系,如果EXPip与DOSp交互项系数不显著则代表受教育年限的增长的确是由义务教育法实施所致。本文假设义务教育法在各省的实施时间提前四年,从表3列4的结果来看,交互项在10%显著性水平下对个体受教育年限并无显著影响,这满足先前基本假定,外生冲击和受教育年限间存在因果关系。本文使用CFPS调查2010、2012和2014年成人库数据,以义务教育法在各省的实施为工具变量,采用DID-2SLS研究方法探讨了教育对个体健康人力资本的影响。研究发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使个体受教育年限在受政策影响群体和未受影响群体间存在显著差异,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可以显著增加个体的受教育年限;教育对个体健康人力资本的提高具有显著正向促进作用,相比OLS的估计结果,使用义务教育法为工具变量后,教育对个体健康人力资本提高的影响效果更加明显。就政策含义而言,具有强制性特点的教育制度除可以直接提高个体受教育程度外,同时也具有显著提高个体健康人力资本等外部作用。从本文研究结果来看,教育不仅是增加个体知识与技能人力资本的手段,也是提高个体健康人力资本的一个重要手段,具有一举多得的功能。目前在我国很多农村地区特别是农村落后地区,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加强义务教育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保证义务教育法的有效实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增加人口数量的同时,强化义务教育法的有效实施,并逐步延长个体受教育年限,将是提升我国人力资本的一种有效手段。

      【相关文献】

      [1]刘泽云.教育经济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101-108.[2][11]Brewer,D.J.,McEwan,P.J.EconomicsandEducation[C].NewYork,NY.AcademicPress,2010.80-87.

      [3]Grossman,M.OnTheConceptofHealthCapitalandTheDemandforHealth[J].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1972,80(2):223-255.[4]赵忠.我国农村人口的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J].管理世界,2006,(3):78-85.[5]James,J.Health&EducationExpansion[J].EconomicsofEducationReview,2015,49(6):193215.[6]赵忠,侯振刚.我国城镇居民的健康需求与Grossman模型:来自截面数据的证据[J].经济研究,2005,(10):79-90.[7]胡安宁.教育能否让我们更健康:基于2010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的城乡比较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14,(1):116-130.[8]Grossman,M.TheRelationshipbetweenHealthandSchooling[R].NBERWorkingPaper,1976.[9]Mocan,N.,Altindag,D.T.Education,Cognition,HealthKnowledgeandHealthBehavior[J].TheEuropeanJournalofHealthEconomics,2014,15(3):265-279.[10]Eide,E.R.,Showalter,M.H.EstimatingtheRelationbetweenHealthandEducation:WhatDoWeKnowandWhatDoWeNeedtoKnow[J].EconomicsofEducationReview,2011,30(5):778-791.[12]Lleras-Muney,A.TheRelationshipbetweenEducationandAdultMortalityinTheUnitedStates[J].TheReviewofEconomicStudies,2005,72(1):189-221.[13]Huang,W.UnderstandingTheEffectsofEducationonHealth:EvidencefromChina[R].IZAWorkingPaper,2015.[14]Alsan,M.M.,Cutler,D.M.Girls'EducationandHIVRisk:EvidencefromUganda[J].JournalofHealthEconomics,2013,32(5):863-872.[15]程令国,张晔,沈可.教育如何影响了人们的健康?—来自中国老年人的证据[J].经济学(季刊),2014,(10):305-330.[16]Behrman,J.R.,Xiong,Y.,Zhang,J.Cross-SectionalSchooling-HealthAssociationsMisrepresentedCausalSchoolingEffectsonAdultHealthandHealth-RelatedBehaviors:EvidencefromtheChineseAdultsTwinsSurvey[J].SocialScience&Medicine,2015,(127):190-197.

    篇十三: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P>  关于学习知识方面教育,我们中国的社会教育体系做了很多工作,同样也有很多不足。这一封家书中,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对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理解和补充。

      路西风家书06篇:义务教育有哪些优点?除了义务教育以外家长应该教给孩子什么?

      亲爱的小多肉:粑粑又在给你写家书啦!这封信和其他的家书不太一样,这封信应该是在你比较小的时候就会看到的一封。今天粑粑要和你聊一聊关于教育的问题哦,这个问题可是和你的身体健康一样重要的哦。准备好了吗?让我们开始吧。

      第一问:有必要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吗?在我们中国的教育体系中,教育分为好多个阶段,我们先简单逐一分析一下:1.学前教育。2-5岁的孩子可以由家长代为选择上学前班。在目前我国的教育体系中,基本上100%的家长都会选择让孩子上学前班。这不仅因为学前班可以教育孩子最基本的读书识字启蒙一系列活动,更主要的是因为学前班还可以帮助家长分担看孩子的压力。学前班的存在,还可以帮助小盆友提前适应即将到来的小学校园生活。所以粑粑和麻麻一定会送你去学前班的哦。2.小学+初中义务教育。6-7岁开始,孩子需要接受国家法定的9年义务教育,其中小学6年,初中3年。这个阶段我们国家管它叫做“义务教育”阶段。义务教育是国家要求适龄青少年必须要接受的基本教育,对小朋友们很有帮助的哦。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老师会教给学生最基本的数

      学、语文、英语及政史地物化生等多门课程。当然,这些课程可能对以后的工作、生活帮助比较有限,因人而异吧。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阶段中,绝大多数学生及其家长都将“升学”作为首要目标(我们家大概率也是这样哦)。小升初、初升高都需要经过严格的考试制度,考试成绩不好就不能去好学校了哦。所以小多肉,你一定要好好学习哦,粑粑麻麻也会全力帮助你的哦。

      3.高中教育。初中毕业后,大约15岁左右,孩子自愿选择接受高中教育(如有意愿,需参加中考),如不愿意也可以选择中专、参军等其他道路。注意,这个阶段已经不是国家的义务教育了哦,更客观的说法是,这个阶段是学生时代的分水岭,学习成绩的好坏直接影响你的下一步生涯走向。因此,这个阶段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说学习是唯一途径。注意,虽然高中阶段学习的内容对你们的未来生活可能用处不大,但是你可以把这个阶段当做通往下一级段的必经之路。因此,无论有多困难和乏味,这个阶段我们必须要度过。麻麻很希望你走艺术类路线,如果是这样的话你的高中生活可能和其他学生不一样哦,可能会比其他考生稍微轻松一点点(到时候看政策吧)。4.大学及以上教育。约18岁后,高中毕业的孩子可以自愿选择参加高考来进入大学教育,如不愿意也可以选择出国、参军、工作等很多其他生活。粑粑和麻麻目前倒是没有帮你出国的打算,不过过几年可以视家庭条件和你自己的个人喜好再做决定哦。就目前来看,我们依然选择城市>学校>专业的路线,不过未来的教育条件可能会有很大变化,所以我们也不是特别反对你留着家乡城市上大学哦。届时你已经成年,有足够的自我选择权,这里粑粑麻麻只有一个小期望:要好好读大学,不要浪费时光,要学一些真正有用的技能。至于继续读研读博,一切看你自己啦。综上所述,至少在我们家,义务教育很有必要。我想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义务教育也

      是非常有必要的。第二问:除了义务教育以外家长应该教给孩子什么?

      这里粑粑有个不成熟的小结论:把教育孩子的工作全交给学校和老师的家长,都不是合格的家长!教育孩子,真的是作为父母的头等大事。如果把这个工作全部“外包”给学校,那么家长在这个环节能起到什么作用呢,仅仅是提供上学资金支撑或者是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吗?No!

      学校是教育孩子读书、交友、玩耍的地方,在这里孩子可以和其他小伙伴一起成长。但是!在成长的过程中,孩子不能少了家长的陪伴。

      学校教育不能100%满足学生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全部需求,尤其是对于边界比较模糊、不确定性问题时,学校教育往往比较缺失。比如:

      1.对于一些不好区分对错的行为的分辨能力。比如,如何判断一个扶摔倒的老人是不是真需要帮助。

      2.关于道德方面的教育。比如,应不应该扶摔倒的老人。3.生活常识及生活技能方面的判断。比如,胡萝卜是生着吃比较有营养还是熟着吃比较有营养,户外如何分辨东西南北方向……4.创意思维能力的培养。比如,画画时太阳能不能是绿色的?能不能有长得像蛇一样的树?5.责任感和自主性的培养。比如,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今日事今日毕,自己的衣服自己洗,今天的衣服不拖到明天再洗。除了以上五点,还有专注力、质问力、聆听力、领导力、逻辑思维、财商、情商、智商……这些学校统统教不了孩子,而这些正是需要家长来教育的。良好的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阶段起的作用是非常显著的。

      身为家长,责任重于泰山!这里粑粑要说一句话,以上这些粑粑麻麻都不能做到十全十美,但是在生活中我们俩还是会尽我们所能来帮助你成长滴。毕竟,父母给孩子最好的教育就是陪伴嘛……

      爱你的粑粑2019年2月26日

    篇十四: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P>  教育在人的身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教育是培养新生一代准备从事社会活动的整个过程,也是人类社会生产经验得以继承发扬的关键环节,教育即分为广义上的教育和狭义上的教育,广义上的教育是指:有目的有意识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首要和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它包括学校教育和学校以外的各种教育。然而,狭义的教育主要是指学校教育。教育是有目的有意识的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它是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最有效手段,与遗传因素相比,在人的身心发展中起主导作用。

      “教育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未能引起人的灵魂深处的变革,就不能称其为教育。”教育的意义就在于一种精神之间的召唤。它是教师与学生之间发生的事情,就像孔子、苏格拉底和他们的学生、我们和我们的学生之间所发生的事情一样,仅仅是所有这些互动的发生才有了教育。如果没有这些,仅仅有校舍、楼房、设备、电脑甚至教材、课标等可以在教师和学生之外准备或获得的东西,我们就不能说教育的存在,所有这些都是教育的环境条件,它们参与了教育意义的发生,但真正的教育意义只有在那种精神的触动发生的时候才是存在的。

      -1-

      首先,教育是有明确目的的影响人的发展的活动过程,它制约着人的发展方向。教育是遵照一定的社会要求和人的身心发展规律,按既定目的对人施加影响的过程,教育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可以根据一定的目的和要求,选择影响条件,排除和控制各种不良因素,从而达到影响性质和方向的一致性,以保证教育目的的顺利实现。在教育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反对观点错误,不能为了达到让学生学习的效果而向学生灌注错误的见解。《扬子晚报》有这样一个报道:一个老师为了让学生认真学,公然在班上跟学生讲:"好好学将来可以住漂亮的房子、娶漂亮的老婆"云云。估且不管这位老师的用心如何、学生的反应怎样。这种提法本身就是封建社会"读!读!读!书中自有红烧肉;读!读!读!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翻版,这样会对学生的身心发展产生不正当的影响。因此教育制约者人的发展方向。

      其次,教育是有计划地全面系统影响人的过程,可以大大增强对人的影响效益性。教育,尤其是学校教育对人的发展的影响是有计划、全面的和系统的。教育总是根据一定的要求,有效的组织教育活动。教育对人的影响又是全面的,既影响受教育者的身体,也影响受教育者的精神。既增进受教育者的知识能力,也影响其思想品德。一个人的一生每时每刻都在学习,我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接受高中教育、接受大学教育,我们生命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接受教育,在教

      -2-

      育的过程中,我们得到了更大的提高。因此,教育在全面系统的影响着人,并且大大增强对人的影响。

      最后,教育是由特定的的教育负责组织教育活动,可以使人的发展避免盲目性。任何教育都是由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双边活动过程,都有教育者的存在,学校教育中的受教育者更是受过专门的培训过程,既掌握丰富的精深的科学文化知识,又懂得教育规律,掌握有效而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在教育者的指导下,受教育者可以少走弯路,获得最有效的发展

      -3-

    篇十五: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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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3篇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3篇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和政府的义务。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文1: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在工作中,格规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和教育主体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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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义务教育法》来规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文2:在学习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了解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由于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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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

      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多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未来的发展前景。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新《义务教育法》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也对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非常关键。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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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充实自己。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在自己的努力后,能够达到教师所要求的目标。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文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6月29日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这是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它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我学习完《新义务教育法》后,觉得《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是教师进行教书育人的指南,是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保证,是学校实施教育的准则,同时也是社会对教育关注的体现。下面我就《新义务教育法》谈几点自己粗浅的看法:一、《义务教育法》是教师进行教书育人的指南。《新义务教育法》的第六章中重点谈到了教师这一部分,它涉及面较宽,不仅谈到了教师所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规,教师录取办法,教师享有的权利,而且谈到了教师所应尽到的义务等面。我觉得《新义务教育法》给我们广大教师提供了教书育人的指南。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就应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教师要把职业责任变成自觉的道德义务,为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新人而无私奉献。那么,教师怎样才能做到这一条呢?第一,教师必须自觉地做到对学生负责。第二,对学生家长负责。第三,对教师集体负责。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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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社会负责。在社会主义社会,教师职业态度的基本要求,就是树立积极主动的劳动态度,努力培养社会主义新人。教师怎样才能做到树立积极主动的劳动态度,努力培养社会主义新人呢?首先,教师必须有主人翁的责任感。第

      二,具有从事教育劳动的光荣感与自豪感。第三,要有肯于吃苦的精神。二、《义务教育法》是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保证。《新义务教育法》的第七章重点谈到了学生,它规定了学生凡年满六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基本义务教育;谈到了学生享有的权利及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等面。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三、《义务教育法》是学校实施教育的准则《新义务教育法》的第五章重点谈到学校,它是学校实施教育的准则,不仅规定学校所应该尽到的义务,而且提供了如进行管理的法等面,真正体现了新时期教育的先进性。作为学校,应该以《新义务教育法》作为行动的准绳,必须承担该有的职责和任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学校的根本职责,就是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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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新人,换句话也可以说,就是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义务教育法》是社会对教育关注的体现同样,《新义务教育法》也明确了社会对教育的权利与义务等面。多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真心希望《新义务教育法》能够真正落到实处,社会各界能团结一致,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高全民族的整体素质、综合素质、生存能力,营造活泼、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附送:

      学习九不准总结及体会

      学习九不准总结及体会201X学习九不准总结及体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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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行各业各有要求,特学习了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九不准》。

      利用一上午的时间,我认真学习了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九不准》。一不准将医疗卫生职员个人收进与药品和医学收进挂钩、二不准开单提出、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五、不准参与倾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六、不准为贸易目的统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八、不准收受回扣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亲身利益,关系事业改革发展成败,关系医疗卫生职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自有医生职业的那一天起,医德、医术、医风就密不可分,厚德载医成为正道常理。千百年来,希波克拉底誓言犹铿锵在耳。我国唐代名医思邈也曾说过,凡大治疗病,必当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不得问其贵贱贫富,亦不得左顾右盼,自虑吉凶。如此可为苍生大医。这些震动灵魂的医学精神宣言,塑造了医者仁心的理念和行为准则。通过此次学习、看到了我党高度重视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和果断惩办行业不正之风的决心,近几年医疗事故频发,医患之间出现信任危机,很多医院领导、医生利字当头、早已违反了当时学医时所立下的誓言、使得整个行业蒙羞,如今党和政府大刀阔斧进行改革,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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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毒瘤。通过此次学习建立卫生行业清风正气,尊重患者,关爱生命。

      作为医院的一位护士我将不断更新知识,进步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尊重关心爱惜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重视沟通,体现人文关怀,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自觉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最高使命。

      在今后的平常工作中,进一步建立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实在性。世界在不断变化,知识技术也在不断更新,具有创新意识才能做到与时俱进,才能把握最有效的法,才能在本职岗位上创造出新的成绩。作为入党积极份子,更应当以饱满的热忱投进到工作中往,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勤奋刻苦工作的作风,不断保持一股强大的活力和不竭的动力,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进一步增强医疗工作者的形象,我们的一言一行,不但代表着个人,而且也代表着医院的形象。要着力规服务行为,强化岗位责任、行业自律性,构成监督、患者参与的监管体系。要正确熟悉自我,培养高尚的人格。

      我们要做好一切工作,才能对得起白衣天使的称号。201X学习九不准总结及体会二首先:改善服务态度,改善服务用语,提高服务质量而不是提高灰色收入。尽量避免因言语不当引起的误会,让病人在本院有回到家的感觉,让病人进医院时的愁容满面,到回家时的眉开笑意。一句不经意的问候,一个真诚的微笑,就可以温暖患者的心房,给他们以战胜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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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的信心,以病人为中心,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做病人之所需,敬业爱岗,取信于患者,没有豪言壮语,只有无私奉献,用温馨的微笑恪守那个神圣的誓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缔造人间爱的真谛,而我们的工作,也在平凡中得到了升华。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赢得市场,赢得民众的信任,从而得到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医院需要好的口碑,好的口碑会给医院和个人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

      其次:坚持落实好医疗服务和医药收费价格公开制度和住院病人日清单制,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把医不二价、童叟无欺作为行医道德的根本要求。只有心摆正了,才会对病人坚守诚信,才能兑现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诺言。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诚信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道德畴。我国古代思想家对诚信道德的阐述和强调不绝于史,在传统理论中,诚实守信被看做立身之本、举政之本、进德修业之本。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途径和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当今社会,诚信更进一步发展成为我们中华民族的深层道德意识,并体现在日常生活的各个面。应以诚信为突破口,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强化公民道德建设,逐步建立起诚信社会、道德社会。公民道德建设千头万绪,诚信应该成为整个公民道德建设的突破口。一个人只有诚信做人,诚信地对待工作、家人和社会公众,才可能建立和完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精华才能得到继承,道德社会才能真正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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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的服务宗旨是减少疾病、救死扶伤,不能单纯以营利为目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工作中我要格要求自己,凭良心做好一名医务工作者。

      最后:通过对卫计委九不准的详细剖析与解读,我充分认识到其在树医药卫生行业新风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只要我们医疗护理人员以其为我们的工作的尺度,以其为我们行医之底线,那么我相信我们的医疗风气将焕然一新,医患关系也将迎来新的春天。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对人民满腔热情、对技术精益求精的精神,从自身做起,从现在抓起,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用自己的行动来兑现医院以病人为中心,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做病人之所需的诺言,维护我院的良好医疗服务形象。201X学习九不准总结及体会三《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体现了从要求,为医疗行业作风建设,立了规矩,设了底线。通过认真学习,使我深刻地领悟到健康所系,性命相托这一句话的深刻涵,体会到做为一名医务人员身上所肩负的神圣使命。九不准规定,为我今后医疗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避免了我在医疗工作中出现差错。医生是一门神圣的职业,医生要肩负着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要做到让病人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就必须坚持九不准规定。正像医生职业道德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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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我一定会遵守九不准的规定,做一名合格的医务人员。

      比如,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还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这些规定,不仅是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不断增强医疗卫生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廉洁从医意识的利器,更为预防和消除医疗服务中的各种不良行为设定了高压线。

      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象:

      一些医院大处、滥检查、收费不规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红包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时有发生,形式更加多样,手段更加隐蔽;甚至极少数人员跌落违法犯罪的深渊。这些现象,与医疗卫生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与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水火不容。

      九不准规定注重防微杜渐,避免小病不治酿成大病,大病拖延酿成不幸。九不准在医疗服务的当下,彰显的是行业主流价值,使正确行为得到鼓励、错误行为受到谴责。文明礼貌,优质服务,热心、耐心、爱心、细心、关心、体贴患者,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应成为每名医务工作者的行为准则。不利用工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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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应成为警示。

      作为医生,应谨,精益求精,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在工作中,也要增强责任意识,防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这些关乎关系医疗卫生人员在患者心目中的形象。

      厚德载医是正道常理。希波克拉底誓言犹铿锵在耳。思邈也曾说过,凡大医治病,必当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不得问其贵贱贫富,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如此可为苍生大医。这些震撼灵魂的医学精神宣言,塑造了医者仁心的理念和行为准则。白求恩、孝骞、林巧稚、孟超等老一代德高业精的医学大家,值得继承和发扬。我们要铭记于心、付诸于行,从自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尊重患者,关爱生命,堂堂正正、清清白白、勤勤恳恳努力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通过对卫计委九不准规定的详细剖析与解读,我充分认识到其在树医疗卫生行业新风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是下决心、动真格,只要医护人员以其为我们的工作的尺度,以其为我们行医之底线,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忠诚职业,尽职尽责,那么我相信医疗风气将焕然一新,医患关系也将迎来新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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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十六: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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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7篇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篇1

      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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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

      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

      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

      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

      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在工作中,严

      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

      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

      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

      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

      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

      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对

      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

      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

      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中华人民共

      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

      和国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

      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老师知

      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

      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

      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

      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

      总之我认识到: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

      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

      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

      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

      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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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篇3

      近段时间,我们按照中心校要求,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通过学习,我感触很深,对规范办学行为有了深入的体会和新的认识。引发了很多思考,现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一、要转变观念,紧跟形式发展。作为一位普通的小学教师,通过此次学习让我深深地感受到规范办学行为、回归素质教育、实施课程标准带来的变化。规范办学行为是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是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规范办学行为,全

      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我们顺应时代潮流,迎接新的挑战的必然选择;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现实基础。

      二、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新时代要求我们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教师的职业特点是永远和学生在一起,教师需要的是永远拥有一颗火热、诚挚的童心,一颗不停跃动着的爱心。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爱学生的教师不会是一个好教师。教师要容忍学生的无知,宽容学生的过错,忍让学生的挑剔,精神世界愈辽阔,心理境界就愈丰富。所以,教师只有时时、处处、事事都以身作则,以身立教,才能完成对学生的思想品质的感化效能。在工作之余,要多读书,读文学经典、教育专著,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底蕴和教育教学能力,让自己成为知识渊博、充满魅力的教师;让自己成为深受孩子欢迎的教师。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关心爱护孩子,做孩子的知心朋友。丰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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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的课余生活,积极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更重要的是要加强

      我国古代的教育家早就说过,人者,德为先。学校工作,育人为

      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课堂效率,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综合型

      先,知识次之。一个人的品德好坏往往能决定他行事结果的正与负,

      人才。

      合理地进取,合理地忍让,适当时敢于竞争,关键时能顾全大局。但

      三、要严格规范教学行为。

      如今的学生们已越来越不会接受批评,受了点委屈后就要死要活或喊

      反思自己,我们经常会把考试成绩奉为教育的方向,导致教学中片

      打喊杀,不能不引起大人们的注意。所以,我们有责任做好对学生的

      面强调学生的考试分数,而忽视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通过这次的学

      思想教育,尤其心理疏导,抗挫折教育,培养健全人格学生是我们的

      习,在今后的教学中,严格按学校的课程表上课,不能只重视考试科目

      使命与职责所在。

      的教育教学,忽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科目的教学。我们要

      五、要切实营造育人环境。

      把学生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尤其

      作为教师,要积极构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

      是对学习有困难的后进生要多一些尊重,多一些关心和鼓励,在平时的

      育人环境。注重优化家庭教育,正确引导家长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

      教学中不能占用学生的体育课及大课间活动时间,不布置过多的家庭作

      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和管理孩子。和家长多联系、常沟通,了解孩子在

      业,切实把课内外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依法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家的学习情况和生活状况以及思想动态,同时向家长汇报孩子在校的

      把属于学生的体育、睡眠、娱乐时间真正还给学生。

      学习情况及其它方面的情况。家校联手,共同教育孩子,以利于孩子

      四、抓好学生品德教育,提高学生素质。

      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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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从思想上严格要

      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

      提高自己的钻研精神,用一片赤诚之心培育人,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

      崇高的师德塑造人。让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人这是我们为之奋斗最终的

      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

      目标。

      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职责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篇4

      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

      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理解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

      的职责和义务。

      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

      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务必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

      在现代社会,透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

      实。

      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

      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证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

      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

      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

      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

      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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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

      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好

      优势,我们就务必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

      处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超多的

      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

      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好处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

      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

      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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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务必肩负起提

      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

      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职责。

      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

      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教师应当

      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务必把德育放在首位,

      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我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

      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

      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

      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

      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

      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理解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

      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

      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作业布置中也就应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资料,改为根据学生的水

      《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

      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一样的作业。

      身为教师务必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我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

      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我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

      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

      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但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

      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二是教

      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十分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

      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

      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

      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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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功近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

      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绩为核心,教师应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构成

      透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务必具有高尚的道德

      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我的知识,做

      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

      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贴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

      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

      教书育人的重担。

      的师德表现。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我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

      的教育工作者,就务必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我。

      重要。因作我们是直接应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

      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

      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潜力完备的教师。期望我能在

      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

      自我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个性是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篇5

      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这天。因

      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我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

      这两天,新的《义务教育法》发到了手边。细读那上面的六十三

      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资料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

      条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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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难发现新的《义务教育法》在很多方面都发生了变化。九月一日,与全国两亿中小学生有关的新版《义务教育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继1986年版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启用修改后的新法。对于所有的中国孩子们而言,这部新法对他们今后受教育的生活有了新的规定。通过学习新版的《义务教育法》,不难发现这部法律法规在九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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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

      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现在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大省级的责任。对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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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

      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

      我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

      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小学教育工作者的天职。

      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

      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

      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

      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学生们。喜欢学生、爱护

      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共事。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

      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

      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学生,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应因

      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

      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

      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

      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

      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

      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

      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

      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

      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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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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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这些都会从法律层面保障义务教育朝着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

      通过学习,使我们了解了新《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我们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在平时的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教,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以学生为本……,使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篇十七: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P>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方针

      一、义务教育阶段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我国的教育方针在教育法第5条中有全面的表述,具体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国的教育方针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也有相近表述。理解我国的教育方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包括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也包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既包括经济基础的建设,也包括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国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的重要任务,需要方方面面的齐心协力;教育承载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必须坚持好政治方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第二,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这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途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重要教育原理之一,马克思主义认为,现代社会的大工业生产客观上要求教育为其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根本途径;同时,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也是改造旧社会、实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培养社会新人的唯一途径。同志赋予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以新的含义,他指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更重要的是整个教育事业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并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的内容上、方法上不断有新的发展。第三,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

      这是教育培养的目标。德不仅是品德,同时包括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智不仅是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还包括养成科学态度和探索精神。体不仅是体格、体能、体质,还包括掌握体育知识和技能、培养高尚情操等。我们的教育必须坚持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教育方针中将建设者和接班人并提,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和国家为迎接国内国外各方面的挑战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根本要求,要求培养出来的新一代,不仅要精通业务,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水平,能经得起经济竞争和技术革命的挑战,同时要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能够打垮敌对势力的政治进攻。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时间长,对个人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在义务教育阶段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二、义务教育阶段要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素质教育是指依据教育方针和“以人为本”的指导原则,以全面提高公民素质为宗旨,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目标,为学生体魄健全发展......我国的教育方针在教育法第5条中有全面的表述,具体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国的教育方针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也有相近表述。理解我国的教育方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包括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也包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既包括经济基础的建设,也包括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国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的

      .

      重要任务,需要方方面面的齐心协力;教育承载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必须坚持好政治方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第二,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这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途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重要教育原理之一,马克思主义认为,现代社会的大工业生产客观上要求教育为其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根本途径;同时,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也是改造旧社会、实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培养社会新人的唯一途径。同志赋予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以新的含义,他指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更重要的是整个教育事业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并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的内容上、方法上不断有新的发展。第三,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教育培养的目标。德不仅是品德,同时包括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智不仅是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还包括养成科学态度和探索精神。体不仅是体格、体能、体质,还包括掌握体育知识和技能、培养高尚情操等。我们的教育必须坚持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教育方针中将建设者和接班人并提,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和国家为迎接国内国外各方面的挑战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根本要求,要求培养出来的新一代,不仅要精通业务,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水平,能经得起经济竞争和技术革命的挑战,同时要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能够打垮敌对势力的政治进攻。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时间长,对个人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在义务教育阶段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非常重

      .

      要的意义。二、义务教育阶段要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素质教育是指依据教育方针和“以人为本”的指导原则,以全面提高公民素质为宗旨,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目标,为学生体魄健全发展.哈哈《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上规定表明,实施义务教育,地方政府有特别重要的责任,其主要责任和义务有以下几方面:1、制定本地保证义务教育的地方法规;2、设置数量不够、布局合理的义务教育学校;3、依法筹措义务教育所需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基本满足义务教育的经费需求;4、建立一支数量充足,合格稳定的师资队伍;5、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其中包括:对未经批准不入学或中途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直至采取行政处罚手段,责令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设置助学金或采取其他措施,帮助家庭确有严重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对招用童工的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予以处罚;6、依法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7、对经济困难地区的义务教育予以扶助;8、对在义务教育中成绩实业的下级人民政府、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学校与公民个人予以表彰奖励;9、对社会、学校、家庭违犯《义务教育法》的行为予以追究。

      (二)社会在义务教育中义务和职责有:1、协助地方人民政府筹措义务教育经费;2、自觉执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招用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就业;3、

      .

      关心教育、尊重教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4、提供教育场所、

      优化育人环境,配合学校对儿童、少年的教育活动;5、响应政府

      号召,踊跃捐资助学;较大的厂矿企事业单位要依照《义务教育法》

      的要求举办义务教育学校;6、监督本地区义务教育。

      (三)

      学校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和职责是:1、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

      向,注重学生政治觉悟。良好品德、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为培养社

      会主义建设人才打好基础;2、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

      执行国家教委颁布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按规定开

      全课程,开足课时,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3、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素质和健全的人格;

      4、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培

      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使每一个学生都乐学好学,学有所得;5、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档案,协助地方政府监督义务教育的实施,主动做

      辍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说服他们送子女复学,说服无效时,与时报

      告地方政府;6、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加注师德教育,教育教师

      关心学生、忠于职守,尽力保证学生安全;7、严格收费标准,

      不自行制定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抵制外界向学生摊派销售的各

      种商品,抵制外单位通过学生向家长收费的要求;8、管好用好

      教育经费、充分发挥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9、与时接收转学来

      本地的学生和复学学生;10、管好校舍和教学设施,抓好校园的

      净化、绿化、美化、创造好的学习环境。(四)家庭在义务教育

      中的义务和职责:按时送子女或监护人入学,保证其受完规定年

      .

      限的义务教育;向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或监护人提供生活、学习的基本物质条件;教育子女或监护人热爱学校、尊重教师,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教育他们努力、勤奋、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而好好学习。

      (五)教师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和职责:1、忠于教育事业、关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2、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和所教学科的科学知识,努力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3、了解学生家庭状况和思想状况,把学生辍学的苗头消灭在萌芽中;发现学生辍学时,应与时家访、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动员学校复学;无效时,与时报告学校;4、身体力行、为人师表,在品德、情操、行为、习惯等方面做学生的表率;5、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帮助差生、弱生,决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六)教育行政部门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和职责:

      1、根据上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地义务教育实际,对义务教育工作与时提出意见和要求,供政府决策;2、受政府委托、组织义务教育方针、政策的落实,指导下级政府的义务教育工作;

      3、受政府委托,对本地义务教育进行评估,与时向政府提供准确、完整的义务教育情况;4、指导学校和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档案,建立健全学生辍学报告制度和义务教育证书制度,加强对义务教育的微观管理;5、指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立科学可行的学校评估体系,组织对学校的全面评估;6、组织干部和教师的培训,努力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7、对成绩显著的学校、教师、

      .

      干部予以表彰,对学校和教师违犯《义务教育法》的行为予以处理。

      三、“适龄儿童”的含义与小学入学年龄《义务教育法》中

      所称“适龄儿童”是指依法应当入学已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年龄

      阶段儿童,适龄儿童的入学年龄为6周岁。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

      推迟到7周岁入学。四、适龄儿童依法入学当地基层人民政

      府或者其授权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至迟在新学年开始前十五天,将

      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的入学通知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

      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按照通知要求送子女

      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由其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

      民政府批准。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县级以上教育主

      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适龄儿童、少年到非户籍所在

      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

      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借读。并按规定

      收取借读费。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指定医疗单位

      的证明)在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准其休学。小学对因户籍变更

      申请转学,并经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符合条件者,应予与时妥善安

      置,不得无故拒收。

      .

    篇十八:义务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P>  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通用8篇

      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1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9月1日,新《义务教育法》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新起点。这个新起点,意味着“素质教育”由教育理念、教育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意味着“均衡发展”成为新时期义务教育发展的新方向;意味着政府将更多地承担起对义务教育的责任;意味着广大教师的地位、职务、待遇、培训等将得到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下面,我就修订后的《x义务教育法》谈谈个人的一点学习体会。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我们新时代的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的老一套不放手,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因此,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

      价值观.这段时间通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教师是人类灵魂的

      工程师,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2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从20年前的18条到今天的63条,新的《义务教育法》体现了我国教育立法水平、立法技术和立法质量质的飞跃。从教育法制建设角度讲,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也是中国教育法制建设一个新的、重要的标志。新《义务教育法》总结了《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来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义务教育法》作了一次全面的、重大的修改。通过这次暑假培训,特别是对《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我的体会很多,懂得要时刻用《新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着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是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如何做到真正减负?怎么样

      做才能减到点子上?每一位教师都在思考探索。为了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切实将素质教育落到实处。

      我深深懂得:“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因而,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我们要严格执行贯彻省教育厅沈健厅长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推进会上讲话精神,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

      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3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认为: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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