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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版1(完整)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3-07-22 15:00:0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版第1篇一、员工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保证安全生产。二、生产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各类事故发生,实现“三天一降”(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经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版1,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版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版 第1篇

    一、员工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保证安全生产。

    二、生产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各类事故发生,实现“三天一降”(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经济损失)。

    三、生产岗位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着个人衣服上岗。

    四、车间尊职安全员要切实履行职责,随时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制止违章操作和冒险业。

    五、电器和机械设备故障应由专业人员排除,非专业人员严禁自已动手处理。

    六、厂区内原则上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火时应请款领导,动力火现场要设专人监管,人走火灭。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版 第2篇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一、严禁无证开车、无令开车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开车

    四、严禁空档溜车

    五、严禁带病行车

    六、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七、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四、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五、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六、必须在器外有人监护

    七、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版 第3篇

    根据抚宁区教育局创建“平安校园”的要求,确保做到无火灾、无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造成社会影响事件、无师生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秩序良好,保证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顺利进行。为使我校安全工作规范、有条理,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我校安全生产制度。

    一、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签订中心学校与我校、学校与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2、责任范围根据各教职工的岗位职责而定,岗位职责所示岗位工作的区域、岗位工作的对象即为该岗位的安全责任范围。该岗位对“范围”内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凡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者,可直接追究其责任。

    3、学校领导、教职工因故“换班”、“离岗”须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否则在此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

    4、各教职工在“范围”内发现安全隐患,且无力整改的,应及时与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以求迅速消除隐患。对隐而不报者,后果自负。

    5、对破坏事故现场或设法推卸责任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罚。

    6、本责任制与各教职工年终考核挂钩,具体可根据损失情况给予各级行政处罚,严重者追究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

    二、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有关安全方面责任落实到人。定时和不定时督促检查安全措施和学生遵守安全规则情况,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2、学校做好治安、防暴、防盗、防火工作;

    3、加强检查,严防玻璃、砖石等高空坠落,在第一时间内消除所发现的危房、危墙、危树等各种危险隐患;

    4、抓好用电安全,消除学校不安全的用电和不合理的电器安装

    5、学校应配齐必备的急救药品;

    6、抓好卫生管理和督促检查,严防食物中毒和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7、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座,并进行板报,各班每周必须有一节课时间进行安全教育;

    8、学校要严格安全值日制度,值班老师必须按时到岗,加强巡视,认真履行职责。

    三、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建施工方针,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2、基建施工单位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3、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则上应在学生不在校的情况下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让学生进入施工区域。

    4、基建施工过程中,对民工的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不得随意进出教学区,学校要做好防盗工作。

    5、学校后勤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施工质量,保证施工的安全

    四、学校基础设施、设备管理、检查和维修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财产和教师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发现校园内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查内容:学校设施安全,课堂活动、校内外活动场所安全。

    2、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校内路面是否畅通,出入是否有秩序,教室内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风情况,消防设施、学生饮用水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3、查管理、查制度:检查负责人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制度是否落实。

    4、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三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整改措施:对于出现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整改,把问题控制的最小程度,预先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出现更大的险情,坚决危险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各相关责任人负责所分管工作,分工责任、齐抓共管、强化安全职责。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各班的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学生在课外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和体育教师负责。各班、各课、各部门发生事故,必须在三十分钟之内向校长室或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2、处理安全事故,要按学校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镇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学校应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3、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

    4、处置事故现场最高负责人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抢救伤员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安全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校长室。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6、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7、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合同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参考。校长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校长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8、对安全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六、学校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灭火器、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使校园安全工作做到组织严密,措施到位,责任明确,特制定本制度:

    1、每星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例会时间为星期一下午。

    2、安全工作例会时间在半小时左右,安全例会每星期一次,特殊情况可改不可丢。

    3、对上周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补救措施,责成专人具体落实。

    4、对下周的安全工作部署,做到责任明确,分工负责,提前布置,督促落实,事后监督检查。

    5、对例会部署的工作,责任人必须保质保量完成。

    6、安全例会不流于形式,人人能发现学校不安全隐患,安全周汇报记录有对不安全隐患的改善办法。达到安全工作例会的实效性。

    八、具有较大危险的场所、部位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课间值班。

    2、设一名学校领导带班,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值班情况。

    教师轮流值班。

    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按时到岗,下课铃响之前到达值班位置,疏导学生,上课后方可离开。

    带班领导要经常监督检查教师值班情况,确保有人值守。

    3、体育活动场所

    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九、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进我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安全工作奖惩

    安全保卫值班人员不按时到岗者记迟到,迟到超过30分钟者记旷工1节,脱岗1小时以上记旷工2节。

    安全保卫值班人员不在规定地方值班,视为脱岗,如遇特殊情况须自行调换,要提前向带班领导汇报,不调换,不值班视为脱岗。

    校内公共财物丢失或损坏追究:直接责任人、带班领导、值班教师、保卫人员、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原价赔偿,公物赔偿视其情节按比例共同负担。

    较大责任事故,应及时上报教育局或派出所,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外,仍按上述规定处理。

    对忠于职守、圆满完成所分付工作的,给予晋职、晋级、评优等优先资格。

    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奖惩标准由各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2、责任追究制

    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各校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部门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1、每年学校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体检(不得收费)。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2、对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要及时同志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3、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的管理。

    4、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卫生和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5、把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保证开设健康教育课。

    6、要配合保健所做好学生近视眼、弱视、沙眼、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7、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总结,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保密知识教育。

    8、每逢节、假日前要对本部门、组内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9、上报范围:

    ①财物安全的各种隐患、危险源。

    ②影响师生学习、工作的其他校外隐患、危险源。

    10、受理部门:正常工作时间,校园内涉及财物安全的隐患、教学安全的隐患涉及其他安全的向学校领导汇报;非正常工作时间,向值周值日教师、校门口保安人员汇报。

    校外的、重大的或即将发生的隐患,应及时将情况向学校或有关社会职能部门汇报,并能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11、操作程序:师生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危险源,可口头或书面向学校或主管部门汇报。

    学校和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做好登记工作,并提出初步意见。同时判断隐患、危险源性质、程度,合理处置。

    校内一般安全隐患,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整改,及时排除隐患。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将有关材料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置;校内重大安全隐患、危险源,应在受理后24小时内向校长、中心学校汇报;校外安全隐患向学校汇报的,由校长同有关方面汇报、协商解决。

    1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应关注并经常研究隐患排除和危险预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月(周)、安全宣传教育、隐患集中清查等活动,提高师生安全自觉性。

    13、不尽事项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完善解决。

    十二、学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定点经营单位或取得县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劳保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去购买劳保用品。新购的劳保用品应由后勤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入库的劳保用品,仓库应妥善保管。严禁采购、发放、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发放劳保用品是为了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防护措施,不同于福利待遇。

    3、领用劳保用品的员工应按按照劳保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学校应不定期对劳保用品的使用和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使用劳保用品者,不得遗失或有意损坏,否则,按情节轻重给予赔偿。调换工作、调出者,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或上缴,否则,按价扣款。

    5、学校应经常检查劳保用品的质量,保证安全有效。

    十三、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有计划的做好领导干部和师生安全培训工作,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开展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自护自救演练活动。

    3、对教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娱乐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救灾和安全事故防治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强化大众化的安全“三不伤害”的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5、通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课堂、看电影、图展、幻灯和模拟预防事故演习等多种活动形式,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注重对新生入校安全知识培训。

    6、学校要做好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资料积累、归类整理、收集成册、出教材的工作。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版 第4篇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4、负责本队(室)的定额考核工作,协助队(室)长定生产经营任务。

    5、负责设备运行消耗统计,按时上报各种资料报表。

    6、认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版 第5篇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版 第6篇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随便倾倒物料

    五、液体危险品物料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完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六、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流失而引发事故

    七、危险物品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景,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九、罐区、装置区要坚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防火罩

    十二、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和带有阻火器的通气管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景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三、未经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版 第7篇

    为使公司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得每次安全生产检查能够有确切可以查阅的资料和记录,充分发挥各项安全记录文件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文件管理目标及内容:

    1、安全管理各项台账要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并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2、要对文件的内容、份数、标题等逐一核对,如发现不符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3、应及时送交领导,不要挤压。

    4、应及时登记编号、分类整理并存档,做好详细记录。

    5、保存时,要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6、需上报的文件必须经过负责人及法人的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上报,文件上必须详细写明文件标题、主送单位、经办人等。

    7、存档人员应及时分类整理、存档,并统计编号、编制目录等,以方便查阅。

    8、存档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9、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详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文件带回家里阅读或随身携带到公共场所。

    10、借阅时要明确责任人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借阅人必须做好_,不得翻印和复印,不能转借他人。

    11、对于不具备存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应填写《文件销毁清单》,经安全科长批准后,可以销毁。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版 第8篇

    一、在政府领导下,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政府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召集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本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

    三、组织制定本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实施过程中负责组织、协调。

    四、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有关单位、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责令限期整改。

    五、完成上级安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版 第9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编制,凡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所属项目经理任成员;各部室、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负责人为本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或安全领导管理机构。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原则、目标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2)“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

    (3)“四不放过”(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2‰。

    第四章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年组织一次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八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5、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领导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九条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控制,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6、本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2、在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以及重点工程、特殊复杂工程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3、领导本公司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4、对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5、参与本公司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第十二条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

    4、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经济指标,并制定公司安全技术经济指标。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评比管理工作。

    2、负责参加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责成存在隐患的部门制定措施,排除隐患。

    3、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4、协助公司主管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

    6、落实安全生产举报事故,查处在安全生产上违规、违章行为,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上报主管部门并按要求责令项目限期整改。

    7、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第十四条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程、规定及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的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并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严格遵守特殊工程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员工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

    5、发生因工伤亡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第十五条分公司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分公司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评比、考核等项工作。

    2、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

    3、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4、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项目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在建立项目工程管理体系时,要明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本项目工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专员安全员的配备:

    按照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的配备要求是: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1人;5000万元~亿元的项目2人;亿~亿元项目3人;亿元以上的项目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按项目管理要求配置专职安全员。

    4、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适时对组织施工生产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变换工种以及工伤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保证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行。

    7、领导组织本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存在有问题,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反馈。

    8、本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时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提供资料信息,协助项目工程师及时解决工程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十八条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作为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对本项目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并主持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术指导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十九条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违章、违规作业。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直接责任。

    3、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7、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记录工作。

    第二十条机械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对一切机械设备,必须配备齐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落实“十不吊”[①]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运转,进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强对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术培训。学习机械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达到应知应会。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要经常对电机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转作业,保持完好洁净,提高机械使用率。

    4、要建立验收交接使用制度,在组装、拆除塔吊、井架等机械施工设备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跟班监督检查指导,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组装完毕,组织有关保同验收,试行空转空运,达到良好,相互签证,方交付使用。

    5、要定人定机使用机电设备,定员、定责,上岗前对各个部位检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隐患,并不准他人动用,用毕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第二十一条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随同的安全工作随时查验,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第二十二条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的材料保证供应,并对进场的材料进行验收,符合规定方准提供使用。

    2、定期对进场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腐朽、破损、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时报废更新,不得迁就和凑合使用,酿成隐患。

    3、积极学习安全材料业务知识,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打下安全生产牢固基础。

    4、作好物质材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雨工作。

    第二十三条工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和提示,作业过程中要进行安全巡逻,发现违章或不安全现象立即纠正,并且班后进行安全讲评和总结,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记录。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培训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时时对安全进行检查。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五章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研究公司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项目应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五条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机械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机、电、起重设备、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机械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2、对新购进的机械及大修、维修的设备应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及出厂和合格证,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3、参与机械设备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4、制定各种机械的详细操作规程,并组织操作手认真学习。

    第二十七条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八条物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临电设施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行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2、施工现场购置各类建筑材料,应符合建设单位和当地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严格审查其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4、认真执行相关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保证安全。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地方以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版 第10篇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持续合规性、充分性、有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管理。

    3、引用文件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职责

    (1)安保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评审、修订工作。

    (2)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批工作。

    (3)安保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工作。

    (4)各部门、班组负责制定本部门、班组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适时修订。

    (5)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织负责对相关制度、规程评审、修订的参与与监督。

    5、内容与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1)安保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2)安保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审批稿经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与修订

    评审

    (1)评审的频次

    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②公司的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③公司的生产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④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的缺陷时;

    ⑤当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⑥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性事故原因时,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⑦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⑧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

    ⑨其他相关事项。

    (2)评审组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3) 评审内容:

    ①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②与公司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③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④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评审输出

    ①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②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修订

    修订频次

    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 当公司归属、体制、规模发生发生重大变化;

    3) 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 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生制度性因素时;

    8) 其它相关事项;

    修订组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发放、使用、保管和回收,严格执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证各相关岗位和人员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修订依据

    (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结果。

    (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任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版 第11篇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版 第12篇

    根据抚宁区教育局创建“平安校园”的要求,确保做到无火灾、无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造成社会影响事件、无师生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秩序良好,保证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顺利进行。为使我校安全工作规范、有条理,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我校安全生产制度。

    一、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签订中心学校与我校、学校与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2、责任范围根据各教职工的岗位职责而定,岗位职责所示岗位工作的区域、岗位工作的对象即为该岗位的安全责任范围。该岗位对“范围”内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凡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者,可直接追究其责任。

    3、学校领导、教职工因故“换班”、“离岗”须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否则在此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

    4、各教职工在“范围”内发现安全隐患,且无力整改的,应及时与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以求迅速消除隐患。对隐而不报者,后果自负。

    5、对破坏事故现场或设法推卸责任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罚。

    6、本责任制与各教职工年终考核挂钩,具体可根据损失情况给予各级行政处罚,严重者追究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

    二、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有关安全方面责任落实到人。定时和不定时督促检查安全措施和学生遵守安全规则情况,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2、学校做好治安、防暴、防盗、防火工作;

    3、加强检查,严防玻璃、砖石等高空坠落,在第一时间内消除所发现的危房、危墙、危树等各种危险隐患;

    4、抓好用电安全,消除学校不安全的用电和不合理的电器安装

    5、学校应配齐必备的急救药品;

    6、抓好卫生管理和督促检查,严防食物中毒和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7、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座,并进行板报,各班每周必须有一节课时间进行安全教育;

    8、学校要严格安全值日制度,值班老师必须按时到岗,加强巡视,认真履行职责。

    三、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建施工方针,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2、基建施工单位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3、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则上应在学生不在校的情况下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让学生进入施工区域。

    4、基建施工过程中,对民工的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不得随意进出教学区,学校要做好防盗工作。

    5、学校后勤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施工质量,保证施工的安全

    四、学校基础设施、设备管理、检查和维修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财产和教师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发现校园内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查内容:学校设施安全,课堂活动、校内外活动场所安全。

    2、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校内路面是否畅通,出入是否有秩序,教室内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风情况,消防设施、学生饮用水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3、查管理、查制度:检查负责人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制度是否落实。

    4、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三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整改措施:对于出现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整改,把问题控制的最小程度,预先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出现更大的险情,坚决危险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各相关责任人负责所分管工作,分工责任、齐抓共管、强化安全职责。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各班的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学生在课外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和体育教师负责。各班、各课、各部门发生事故,必须在三十分钟之内向校长室或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2、处理安全事故,要按学校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镇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学校应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3、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

    4、处置事故现场最高负责人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抢救伤员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安全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校长室。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6、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7、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合同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参考。校长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校长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8、对安全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六、学校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灭火器、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使校园安全工作做到组织严密,措施到位,责任明确,特制定本制度:

    1、每星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例会时间为星期一下午。

    2、安全工作例会时间在半小时左右,安全例会每星期一次,特殊情况可改不可丢。

    3、对上周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补救措施,责成专人具体落实。

    4、对下周的安全工作部署,做到责任明确,分工负责,提前布置,督促落实,事后监督检查。

    5、对例会部署的工作,责任人必须保质保量完成。

    6、安全例会不流于形式,人人能发现学校不安全隐患,安全周汇报记录有对不安全隐患的改善办法。达到安全工作例会的实效性。

    八、具有较大危险的场所、部位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课间值班。

    2、设一名学校领导带班,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值班情况。

    教师轮流值班。

    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按时到岗,下课铃响之前到达值班位置,疏导学生,上课后方可离开。

    带班领导要经常监督检查教师值班情况,确保有人值守。

    3、体育活动场所

    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九、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进我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安全工作奖惩

    安全保卫值班人员不按时到岗者记迟到,迟到超过30分钟者记旷工1节,脱岗1小时以上记旷工2节。

    安全保卫值班人员不在规定地方值班,视为脱岗,如遇特殊情况须自行调换,要提前向带班领导汇报,不调换,不值班视为脱岗。

    校内公共财物丢失或损坏追究:直接责任人、带班领导、值班教师、保卫人员、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原价赔偿,公物赔偿视其情节按比例共同负担。

    较大责任事故,应及时上报教育局或派出所,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外,仍按上述规定处理。

    对忠于职守、圆满完成所分付工作的,给予晋职、晋级、评优等优先资格。

    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奖惩标准由各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2、责任追究制

    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各校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部门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1、每年学校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体检(不得收费)。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2、对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要及时同志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3、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的管理。

    4、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卫生和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5、把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保证开设健康教育课。

    6、要配合保健所做好学生近视眼、弱视、沙眼、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7、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总结,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保密知识教育。

    3、每逢节、假日前要对本部门、组内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4、上报范围:①财物安全的各种隐患、危险源。②影响师生学习、工作的其他校外隐患、危险源。

    5、受理部门:正常工作时间,校园内涉及财物安全的隐患、教学安全的隐患涉及其他安全的向学校领导汇报;非正常工作时间,向值周值日教师、校门口保安人员汇报。

    校外的、重大的或即将发生的隐患,应及时将情况向学校或有关社会职能部门汇报,并能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6、操作程序:师生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危险源,可口头或书面向学校或主管部门汇报。

    学校和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做好登记工作,并提出初步意见。同时判断隐患、危险源性质、程度,合理处置。

    校内一般安全隐患,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整改,及时排除隐患。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将有关材料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置;校内重大安全隐患、危险源,应在受理后24小时内向校长、中心学校汇报;校外安全隐患向学校汇报的,由校长同有关方面汇报、协商解决。

    7、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应关注并经常研究隐患排除和危险预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月(周)、安全宣传教育、隐患集中清查等活动,提高师生安全自觉性。

    8、不尽事项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完善解决。

    十二、学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定点经营单位或取得县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劳保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去购买劳保用品。新购的劳保用品应由后勤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入库的劳保用品,仓库应妥善保管。严禁采购、发放、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发放劳保用品是为了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防护措施,不同于福利待遇。

    3、领用劳保用品的员工应按按照劳保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学校应不定期对劳保用品的使用和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使用劳保用品者,不得遗失或有意损坏,否则,按情节轻重给予赔偿。调换工作、调出者,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或上缴,否则,按价扣款。

    5、学校应经常检查劳保用品的质量,保证安全有效。

    十三、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有计划的做好领导干部和师生安全培训工作,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开展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自护自救演练活动。

    3、对教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娱乐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救灾和安全事故防治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强化大众化的安全“三不伤害”的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5、通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课堂、看电影、图展、幻灯和模拟预防事故演习等多种活动形式,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注重对新生入校安全知识培训。

    6、学校要做好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资料积累、归类整理、收集成册、出教材的工作。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版 第13篇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灾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x区与管理工作责x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x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x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三、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1、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__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__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__年进行

    第一次检验;出厂满__年进行

    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__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一、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二、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四、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一、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版 第14篇

    一、由院领导、院办、保卫科、医教科、护理部、营养科、总务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党总支书记(专职副书记)、副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保卫科科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副科长、副主任及护士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抓好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做到科室每周自查一次,医院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坚持上报制度,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组织人员限期整改。

    五、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向有关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同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向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

    六、医务科、护理部要切实加强临床各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制定医疗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签订医院安全责任书,防止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做好"四防"病人和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病员治疗和生活安全。

    七、各病区要认真做好用电、用火、用气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禁止住院病员将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带入病房。

    八、保卫科要定期对全院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若有损坏,要及时更换和添置。

    九、药剂部门要认真把好药品管理的各个环节,把住药品出入库和"出窗口"关。临床各部门要坚持"三查七对"制度,防止病员在治疗过程中用错药品的现象,杜绝医疗事故发生,并认真做好药品的保管工作,防止药品丢失和变质。

    十、防治科和医院感染控制科要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把好流行病的治疗、隔离、消毒、处置等各个环节,对临床科室要定期进行检查,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十一、总务科要认真执行《道路安全法》,做好机动车辆的管理,定期保养,不准开带病车、疲劳车,不准酒后驾驶,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行驶安全。

    十二、膳食营养科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霉烂、变质、变味的食品入库,认真做好食品卫生,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确保食品安全,满足病员需要。

    十三、院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一旦发现灾害事故,要及时指挥、协调、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向院领导汇报。若院总值班人员失职,要从重处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版 第15篇

    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为搞好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依照压力容器管理制度进行。

    (1)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法规,组织编写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向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更新或报废注销手续,并及时向上级有关业务部门汇报压力容器有关部门情况或呈书面材料

    (3)对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负责,压力容器现场检查巡视每天不少于1次,发现事故苗头或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并报主管领导。

    (4)对压力容器操作工人、维修工人进行经常性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以不断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和技术素质。

    (5)负责编制压力容器定期检查和维修计划,组织制定修理技术方案,对劳动部门提出监察意见,负责整改落实。

    (6)参加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按“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的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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