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文秘网 - www.nagforex.cn 2024年05月01日 21:01 星期三
  • 热门搜索:
  • 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范文 > 规章制度 >

    企业财务内部制度集锦12篇(完整)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3-07-22 10:48:01

    企业财务内部制度第1篇一、库存现金管理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财务内部制度集锦12篇,供大家参考。

    企业财务内部制度集锦12篇

    企业财务内部制度 第1篇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账。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人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不得借给他人。

    7.现金出纳人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
    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人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账户和辅助账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人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账。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账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账,出纳人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人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账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账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账账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人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账款管理

    1.应收账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账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账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登记相应的账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账,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得办理现金、银行收付款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人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企业财务内部制度 第2篇

    为了小区有个优美的环境,广大业主得到更好地服务,便于物业公司更好地管理,将来开创更多更好的创收项目,现制定以下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纪律,按《会计法》办事,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科负责本物业公司的经济总核算。每月末收银员把各住宅、商铺收取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交到财务科,由财务科及时编制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进行税务申报,并综合公司资金运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向公司领导。

    3、管理和控制物业公司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本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

    4、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5、负责公司的各项资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6、对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采用借贷记帐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2、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如办公费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的购置)。

    3、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录的文字均使用中文;会计凭证使用复式记帐凭证。

    5、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应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6、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要填写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业务的需要,应在财务科保持有适量库存现金,以备小额现金的零星支出,超出限额部分,应在当天存入银行。现金必须在规定的范围、限额内支出,现金支出不得在现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现金的使用范围:

    (1)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差旅费等款项。

    (2)支付给不能转帐的集体单位或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或购买物资的款项。

    (3)结算其他的零星支付款项。

    (4)各个部门因采购工作需要,可通过申请方式进行申请采购备用金。

    (5)不准利用管理公司银行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和存入现金。

    (6)不准用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四、支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中有关支票使用的规定,不得签发空白支票。

    2、支票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天内。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票面必须有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用途以及出票人预留的银行印章。预留的银行印章必须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私章,支票印鉴应盖在出票人签章处,不得盖在空白的磁码区域上或多盖预留银行印章,否则银行将予以退票。

    五、财务支出规定及审批程序

    1、财务支出规定

    (1)因公需要借现金时,借款人应填写《财务支出审批单》、《借款单》,并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后,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送财务人员审核、再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2)各业务经办人对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在费用发生之日起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

    (3)报销人员须凭合法的原始票据到财务部领取《报销单》。《报销单》填写的各项内容要清楚,数字要准确,金额的大写数字要正确,所填写内容要与原始凭证相符,并将票据分类粘贴整齐后,交由部门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科,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办理报销手续。

    (4)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借款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所借账款。

    (5)借款人员应及时冲帐,不能跨年度使用借款。年末借款的,应于12月29日前把借款归还财务科,待次年一月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6)外购材料物资应该将供应商出具的发票、收到货物的"入库单、现金采购的加附《财务支出审批单》,经有关部门审核、复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7)税款、行政规费的支出可由经办部门签字并提交财务会计审核后,按审批程序报公司领导审批。

    (8)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票据是否合法、合规,收款单位的印章是否合法有效、领款人的签字是否相符,审核、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如有疑问必须查询清楚并得到确认后方能付款。报销人对所报销发票的真实性负永久责任。

    2、审批程序

    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复核)—会计(审核)—审批人(批准)—出纳(付款)

    企业财务内部制度 第3篇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企业财务内部制度 第4篇

    为了小区有个优美的环境,广大业主得到更好地服务,便于物业公司更好地管理,将来开创更多更好的创收项目,现制定以下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按《会计法》办事,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科负责本物业公司的经济总核算。每月末收银员把各住宅、商铺收取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交到财务科,由财务科及时编制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进行税务申报,并综合公司资金运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向公司领导报告。

    3、管理和控制物业公司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本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

    4、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5、负责公司的各项资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6、对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采用借贷记帐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2、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如办公费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的购置)。

    3、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录的文字均使用中文;会计凭证使用复式记帐凭证。

    5、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应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6、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要填写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业务的需要,应在财务科保持有适量库存现金,以备小额现金的零星支出,超出限额部分,应在当天存入银行。现金必须在规定的范围、限额内支出,现金支出不得在现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现金的使用范围:

    (1)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差旅费等款项。

    (2)支付给不能转帐的集体单位或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或购买物资的款项。

    (3)结算其他的零星支付款项。

    (4)各个部门因采购工作需要,可通过申请方式进行申请采购备用金。

    (5)不准利用管理公司银行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和存入现金。

    (6)不准用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四、支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中有关支票使用的规定,不得签发空白支票。

    2、支票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天内。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票面必须有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用途以及出票人预留的银行印章。预留的银行印章必须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私章,支票印鉴应盖在出票人签章处,不得盖在空白的磁码区域上或多盖预留银行印章,否则银行将予以退票。

    五、财务支出规定及审批程序

    1、财务支出规定

    (1)因公需要借现金时,借款人应填写《财务支出审批单》、《借款单》,并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后,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送财务人员审核、再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2)各业务经办人对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在费用发生之日起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

    (3)报销人员须凭合法的原始票据到财务部领取《报销单》。《报销单》填写的各项内容要清楚,数字要准确,金额的大写数字要正确,所填写内容要与原始凭证相符,并将票据分类粘贴整齐后,交由部门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科,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办理报销手续。

    (4)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借款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所借账款。

    (5)借款人员应及时冲帐,不能跨年度使用借款。年末借款的,应于12月29日前把借款归还财务科,待次年一月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6)外购材料物资应该将供应商出具的发票、收到货物的入库单、现金采购的加附《财务支出审批单》,经有关部门审核、复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7)税款、行政规费的支出可由经办部门签字并提交财务会计审核后,按审批程序报公司领导审批。

    (8)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票据是否合法、合规,收款单位的印章是否合法有效、领款人的签字是否相符,审核、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如有疑问必须查询清楚并得到确认后方能付款。报销人对所报销发票的真实性负永久责任。

    2、审批程序

    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复核)—会计(审核)—审批人(批准)—出纳(付款)

    企业财务内部制度 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除了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第二章 代管基金

    第三条 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 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 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限、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 企业支付速达软件 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凿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 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 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是发生的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 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 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 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 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 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去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 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章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四章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维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从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 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 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 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第二十条 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__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财务内部制度 第6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除了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第二章 代管基金

    第三条 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 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 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限、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 企业支付速达软件 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凿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 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 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是发生的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 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 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 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 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 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去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 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章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四章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维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从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 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 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 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费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第二十条 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__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财务内部制度 第7篇

    对于财务部的职能,各有各的理解,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划分出不同的分类,例如,也可以分为:组织计划职能、管控职能、监督职能、处理职能、辅助决策职能;还有人认为可分为:筹资、调节、分配、监督四职能,这是不含会计核算的一种财务职能。本人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认为,按照如下方法划分比较科学,这种财务部职能确认方法也可以叫做“四保(宝)”职能:

    一、基本职能:保持部门基础工作扎实可靠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如实记录反应企业经营财务状况,做到科目设置合理、账目登记记录完整准确及时,账目往来准确无误,会计资料档案保存完整可靠;

    2、实现会计电算化,科学规范记账,安全快捷处理账务;

    3、严格执行会计法、票据法、统计法、税法、财务通则、会计准则、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认真落实执行。

    二、管理职能:保护企业资产安全、经营高效

    1、准确及时完整编制各项财务报表,并作出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2、管理公司各类资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企业文化和无形资产、各类库存、在建项目、库存商品房、库存设备材料等有形资产)、各类负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

    3、合理提出薪酬福利方案,企业盈利分配方案,保护员工利益不受侵害、投资人权益不受侵害和损失;

    4、管理各类费用;

    5、加强开发成本核算与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控制;

    6、照章纳税、合理避税;

    7、结合企业经营开发计划,编制企业各期间财务计划、融资计划、综合平衡计划;

    8、动态调整并落实上款各项计划;

    9、参与各类合同的起草、执行的财务审核。

    三、决策职能:保证投资利益最大、风险最小

    1、对企业投资开发项目提供财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编制项目投资计划书、商业计划书等文件,提供决策参考;

    2、根据企业中长期规划,编制企业中长期财务规划,辅助决策;

    3、对市场和项目进行调研,提出调研报告;

    4、提出不同的投资开发方案,对不同方案进行分析,作出评估对比,得出优选方案;

    5、对企业经营进行预测分析,提出调整意见方案;

    6、对行业发展趋势、专业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和判断,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监督职能: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枝叶繁茂

    1、监督企业遵守国家会计法、票据法、税法、统计法等一应法律法规,避免企业法律风险;

    2、监督企业遵循科学合理的经营管理轨道持续发展,避免经营风险。

    3、监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财经制度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监督企业员工违犯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财经制度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财务部四大职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融汇贯通。不得割裂理解。

    企业财务内部制度 第8篇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企业财务内部制度 第9篇

    根据集团公司对物业公司各小区实行指标管理、独立核算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管理的需要,为了做好各小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

    1、各小区物业部所有收支以预算管理为基础,没有预算不得开支。

    2、每月末各小区物业部根据年度经济指标及下月预计情况,编制、上报下月收支预算。

    3、收支预算由小区会计负责编制,经小区物业经理初审后,报物业公司、集团财务部审核,总裁批准后执行。

    4、各月度支出计划的编制应以各小区年度经济指标为依据,可在各月之间调节,但各月总和不得超过年度指标。

    5、每月初各小区物业会计对上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编制上月收支预算与执行情况比较表,报物业公司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

    6、预算内支出按公司规定流程由小区物业部审核支付,超预算支出报物业公司、总裁审批后各小区支付。

    二、收支规定

    1、、发票及公章使用规定:

    1)收据、定额停车费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及号码。

    2)物业各小区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发票的领用、保管和缴销。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3)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领用收据的小区,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4)各小区使用发票,为便于管理,应到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物业公司统一保管。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或物业管理员)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物业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5)收据填写要求:

    ①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②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③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6)各小区的收费通知专用章只能用于催款通知,不能用做用途;除此公章外,小区不得再有其它公章。

    2、收款规定

    1)各小区收款必须使用从物业公司领用、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统一票据。其他任何票据或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不得使用。

    2)已收现金款项必须在当天交由出纳核对、办理相关手续妥善保管,并及时入账。

    3)以转帐方式收款应及时与物业公司财务、集团财务办理进帐、转帐相关手续,并及时做帐务处理。

    4)物业公司财务部可随时检查使用票据的人员是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并定期对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据核查是否交纳入账,并进行核销。

    3、支出规定

    1)工资费用。各小区财务人员根据本小区当月考勤表,计算本月员工的应付工资,填制工资卡,交小区经理签字后,报物业总公司人事部门审核,人事部门在对员工的出勤及人员变动核对无误后,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发放。

    2)员工福利费。对于员工福利品的发放,如:防暑降温品、节日礼品等,各小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原则,自行拟定方案及所需资金等情况呈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

    3)维修费用。小区工程维修费用,审批程序是:物业公司总经理→预算部→总工办→总裁。

    4)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社会保险费等以各小区所报支出预算为依据,预算内的此类费用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小区经理批准即可报销。会计人员应在原始票据审核方面严格把关,用于报销的原始票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是发票,单据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特别是本公司全称、地点、费用项目等必须准确无误,票据应整洁,无涂抹修改。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票据,财务人员应拒收。对于超出预算的上述费用项目,应呈报物业公司,说明情况,阐明超支原因,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总裁批准,总裁同意后方可实施。

    5)水电费。水电费属于小区的代收代缴项目,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即本月收取的水电费必须首先用于保证该期水电费的支付。小区不得以此类收款支付日常的费用开支,以免影响水电费的正常支付。

    6)对于各小区需要转账结算的各项支出,经小区经理核准签字,送物业公司财务审核后,在支票签发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进行支付。

    4、资金报表:

    1)每天由各小区出纳报资金表给物业公司财务,由物业公司财务汇总后报公司领导。

    2)报表需注明当天款项的增加、减少情况说明。

    三、会计核算

    1、统一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核算物业小区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

    2)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核算小区收取的停车费、装修管理费、宽网费、摊位费、特约维修费等;

    3)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核算物业水电维修、保洁及绿化等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维修费、电话费、保洁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社保费及其他。

    4)管理费用:主要核算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

    5)其他应收(应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缴款项及装修期间的保证金等。

    2、会计报表

    1)各小区财务结账日期为月末最后一天。

    2)小区会计人员应于次月的3日以前将各小区的会计报表经小区经理签字后报物业总公司财务部,有个人所得税的小区应将其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明细单附后,以便总公司统一申报。

    3)小区会计每月25日前根据年度指标上报下月费用预算,次月10日前编报上月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四、档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据记帐联由各小区财务保管,存根联缴销后交由物业公司财务进行保管。

    2、小区财务档案应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3、当年会计档案由小区会计负责保管,次年建立新帐后应将上年全部财务档案移交物业公司财务人员负责保管。

    五、检查控制

    1、各小区会计每月须对小区出纳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收据的填开、领用、缴销;原始单据的归档、保管;账簿登记、账证相符情况;现场盘点库存现金,账实相符情况。并对检查内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物业公司财务。

    2、各小区出纳应对物业管理员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发票使用规定”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3、各小区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4、物业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物业公司财务和集团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联合检查或抽查。

    6、根据公司领导安排,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公司各小区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

    六、相关责任

    1、物业小区各出纳对现金的收支负有直接责任,小区会计负有监管责任,小区物业经理负有管理责任。

    2、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禁止不使用统一规定票据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则一经发现直接上报总裁严肃处理。

    3、会计档案灭失追究保管会计责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办法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

    本办法由公司由公司财务部和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企业财务内部制度 第10篇

    根据集团公司对物业公司各小区实行指标管理、独立核算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管理的需要,为了做好各小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

    1、各小区物业部所有收支以预算管理为基础,没有预算不得开支。

    2、每月末各小区物业部根据年度经济指标及下月预计情况,编制、上报下月收支预算。

    3、收支预算由小区会计负责编制,经小区物业经理初审后,报物业公司、集团财务部审核,总裁批准后执行。

    4、各月度支出计划的编制应以各小区年度经济指标为依据,可在各月之间调节,但各月总和不得超过年度指标。

    5、每月初各小区物业会计对上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上月收支预算与执行情况比较表,报物业公司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

    6、预算内支出按公司规定流程由小区物业部审核支付,超预算支出报物业公司、总裁审批后各小区支付。

    二、收支规定

    1、收据、发票及公章使用规定:

    1)收据、定额停车费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及号码。

    2)物业各小区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发票的领用、保管和缴销。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3)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领用收据的小区,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4)各小区使用发票,为便于管理,应到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物业公司统一保管。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或物业管理员)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物业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5)收据填写要求:

    ①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②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③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6)各小区的收费通知专用章只能用于催款通知,不能用做其它用途;除此公章外,小区不得再有其它公章。

    2、收款规定

    1)各小区收款必须使用从物业公司领用、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统一票据。其他任何票据或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不得使用。

    2)已收现金款项必须在当天交由出纳核对、办理相关手续妥善保管,并及时入账。

    3)以转帐方式收款应及时与物业公司财务、集团财务办理进帐、转帐相关手续,并及时做帐务处理。

    4)物业公司财务部可随时检查使用票据的人员是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并定期对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据核查是否交纳入账,并进行核销。

    3、支出规定

    1)工资费用。各小区财务人员根据本小区当月考勤表,计算本月员工的应付工资,填制工资卡,交小区经理签字后,报物业总公司人事部门审核,人事部门在对员工的出勤及人员变动核对无误后,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发放。

    2)员工福利费。对于员工福利品的发放,如:防暑降温品、节日礼品等,各小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原则,自行拟定方案及所需资金等情况呈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

    3)维修费用。小区工程维修费用,审批程序是:物业公司总经理→预算部→总工办→总裁。

    4)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社会保险费等以各小区所报支出预算为依据,预算内的此类费用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小区经理批准即可报销。会计人员应在原始票据审核方面严格把关,用于报销的原始票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是发票,单据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特别是本公司全称、地点、费用项目等必须准确无误,票据应整洁,无涂抹修改。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票据,财务人员应拒收。对于超出预算的上述费用项目,应呈报物业公司,说明情况,阐明超支原因,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总裁批准,总裁同意后方可实施。

    5)水电费。水电费属于小区的代收代缴项目,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即本月收取的水电费必须首先用于保证该期水电费的支付。小区不得以此类收款支付日常的费用开支,以免影响水电费的正常支付。

    6)对于各小区需要转账结算的各项支出,经小区经理核准签字,送物业公司财务审核后,在支票签发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进行支付。

    4、资金报表:

    1)每天由各小区出纳报资金表给物业公司财务,由物业公司财务汇总后报公司领导。

    2)报表需注明当天款项的增加、减少情况说明。

    三、会计核算

    1、统一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核算物业小区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

    2)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核算小区收取的停车费、装修管理费、宽网费、摊位费、特约维修费等;

    3)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核算物业水电维修、保洁及绿化等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维修费、电话费、保洁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社保费及其他。

    4)管理费用:主要核算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

    5)其他应收(应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缴款项及装修期间的保证金等。

    2、会计报表

    1)各小区财务结账日期为月末最后一天。

    2)小区会计人员应于次月的3日以前将各小区的会计报表经小区经理签字后报物业总公司财务部,有个人所得税的小区应将其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明细单附后,以便总公司统一申报。

    3)小区会计每月25日前根据年度指标上报下月费用预算,次月10日前编报上月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四、档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据记帐联由各小区财务保管,存根联缴销后交由物业公司财务进行保管。

    2、小区财务档案应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3、当年会计档案由小区会计负责保管,次年建立新帐后应将上年全部财务档案移交物业公司财务人员负责保管。

    五、检查控制

    1、各小区会计每月须对小区出纳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收据的填开、领用、缴销;原始单据的归档、保管;账簿登记、账证相符情况;现场盘点库存现金,账实相符情况。并对检查内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物业公司财务。

    2、各小区出纳应对物业管理员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发票使用规定”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3、各小区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4、物业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物业公司财务和集团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联合检查或抽查。

    6、根据公司领导安排,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公司各小区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

    六、相关责任

    1、物业小区各出纳对现金的收支负有直接责任,小区会计负有监管责任,小区物业经理负有管理责任。

    2、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禁止不使用统一规定票据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则一经发现直接上报总裁严肃处理。

    3、会计档案灭失追究保管会计责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办法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

    本办法由公司由公司财务部和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企业财务内部制度 第11篇

    关于实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真实、准确、快捷的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财务机构的设置:

    1、董事长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全面管理。

    2、根据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规定,公司财务部设会计主管一名,会计2名,出纳1名。

    二、财务人员的职责范围

    1、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日清月结。

    2、审核各部门交来原始凭证与报帐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手续是否齐全,对不真实、不合法的票据不予受理,记载不正确、手续不齐全的票据予以退回。

    3、根据当月会计帐薄编制会计报表,报送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并按时进行纳税申报。

    4、妥善保管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5、进行成本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和分析,督促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负责管理公司现金、银行存款,进行日常收支,款项结算,工资发放。

    7、负责定期核对公司债权、债务往来款项,配合有关部门催收欠款。

    8、定期对公司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及利润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向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9、定期与仓储部门核对账务,并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现象,协助仓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做出处理。

    10、和税务、银行、财政等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关系。

    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现金管理制度

    1、公司现金用于日常报销,工资发放,采购农副产品等。

    2、其它支出能不动用现金的一律通过银行结算。

    3、销售产品或因其它业务收入的现金要于当日交存银行,公司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不得存放大量现金。

    4、公司出纳人员对现金帐要做到日清日结,逐笔登记,帐款相符,并每日向董事长报送当日资金流量表。

    5、公司财务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现金。

    四、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公司通过银行帐户结算业务单位的往来款项,公司财务人员要定期和银行的对帐单进行核对。

    2、由银行领取的支票由出纳保管并列表登记。公司因需要提取现金,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在表上签字同意。

    企业财务内部制度 第12篇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印章管理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则。

    第三条财务印章的分类:

    1.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

    2.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现金收、付讫章,支票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个人人名章、稽核章、已开发票章和作废章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财务部。

    第一章财务印章的管理

    第五条集团财务中心负责印章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检查各公司财务印章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第六条各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

    1.财务印章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保管;

    2.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一般情况下,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人章及相关票据由相关出纳保管;

    3.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保存;对内专用财务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4.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将印章交还原保管人;

    5.财务印章保管人或异动时,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相应直属的上级领导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的时间、枚数、名称;

    6.企业名称变更或印章受损,需要更换相应印章时,应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通知各有关单位。

    7.财务印章如有丢失、毁损、被盗、误用情况,应立即书面逐级上报详细情况,并迅速采取应急防范风险。

    8.停用、废旧的印章应及时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各公司应随时将财务印章刻制、变更、注销及保管等信息上报集团财务中心备案。

    第八条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的统计和更新工作。

    第二章财务印章的使用

    第九条财务印章使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经营活动。

    第十条使用财务印章应办理批准手续,严格登记。

    1.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授权制,由财务负责人授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

    (1)银行预留印鉴除用于日常结算票据的支付、收款外均应审批、登记;

    (2)发票专用章除用于已开普通发票、增值税票、营业税票等税票的盖章外均应审批、登记;

    (3)其他对内专用章严格按照要求使用。

    2.非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审批制,由使用人填写《用印申请表》经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

    3.加盖财务印章时,应加盖于规定位置;

    4.严禁为空白支票、发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盖公司财务印章;

    5.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6.严禁将对外专用财务印章携带外出使用。若属特殊情况,使用部门或个人须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财务印章领用手续,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后应立即归还印章,不得贻误。

    7.月末,印章保管人须将《用印申请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第三章财务印章的刻制

    第十一条财务印章由公司统一刻制、授权使用。

    1.因工作需要刻制财务印章,由各财务部填写《__刻制印章申请表》向行政部提交刻章申请,经审批后由行政部办理刻章;

    2.各公司财务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需财务总监审批同意;

    3.各类财务印章名称应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名称为准,并使用全称和法定名称,不得使用简称;

    4.印章刻制完毕,财务部向行政部申领并登记备案;

    5.各类财务印章同一内容、同一序号不得刻制多枚。

    第十二条各公司财务部为财务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门,严禁其他部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

    第四章财务印章的启用、变更和注销

    第十三条财务印章启用前,财务部门应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及部门,发出正式启用新印章的通知,注明启用印章依据、名称、时间及印模等,同时宣布旧印章作废。

    第十四条财务新印章启用后,财务部门应及时与行政部办理原有印章移交手续,将旧印章上缴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五条财务印章需要变更、注销时,财务部门须将变更或注销的财务印章移交行政部办理印章的变更或销毁。

    第五章禁止行为和罚则

    第十六条在财务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为:

    1.未经允许,擅自刻制、变更、注销财务印章;

    2.其他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刻制财务印章;

    3.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复制公司财务印章;

    4.为各种空白文档加盖财务印章;

    5.未经审批,携带财务印章外出;

    6.替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审批使用财务印章;

    7.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提供财务印章变动信息;

    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由公司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推荐访问:企业财务 集锦 制度 企业财务内部制度集锦12篇 企业财务内部制度(集锦12篇) 企业内部财务制度范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