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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23篇【精选推荐】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3-07-19 18:36:02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第1篇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发生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应急预案管理23篇,供大家参考。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23篇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1篇

    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发生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1、 目击报警

    1、1 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1、2 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1、3 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1、4 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1、5 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 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1、7 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 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 消防监控室报警

    2、1 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消防专管员。

    2、2 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2、3 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总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部负责人。

    2、4 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 ,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2、5 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2、6 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管理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

    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起火层上面2层起火层下面1层。

    2、7 详细记录发生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3、 报警要求

    3、1 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起火地点; 起火部位; 燃烧物品; 燃烧范围 报警人姓名;报警人电话。

    3、2 向“119”报警应讲清:小区名称; 、 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发生火灾发生部位;、 燃烧物品; 火势状况; 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报警人姓名;

    报警人电话。

    4、 成立临时指挥部

    4、1 物业现场负责人或值班经理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4、2 临时指挥部由物业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消防专管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总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总经理尚未到场时,由保安部经理或值班经理代任总指挥。

    4、3 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4、3、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4、3、2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4、3、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3、4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4、3、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4、3、6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4、3、7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4、3、8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4、3、9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发生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发生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4、3、10发生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5、 人员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发生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发生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 发生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5、2 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5、3 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5、4 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5、5 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5、6 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6、 警戒

    6、1 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置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6、2 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6、3 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6、4 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6、5 加强对发生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发生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6、6 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 善后工作

    7、1 发生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部,消防监控室应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7、2 保安部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7、3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小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灭火指挥部及现场总负责人。

    7、4 综合管理部组织员工对受灾业主/用户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切实帮助。

    7、5 清洁绿化部组织员工对发生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7、6 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发生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7、7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2篇

    学校消防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学校消防管理规定和各项制度,加强重点部位的管理,配备好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把火灾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了提升学校的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消防措施不完善等均可能引起火灾事故。

    二、预防措施

    1 、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制,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 、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学期中至少举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3 、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 、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物。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 、打 119 电话报警,同时上报学校校长室和相关科室。

    2 、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

    (1) 人员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学校消防责任人和教师应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学生疏散转移。

    A、 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B、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C、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2) 物资疏散:火场上的物资疏散,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A、首先疏散的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例如起火点附近的油桶、化学实验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灭火行动受阻隔的物资。

    B、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例如档案资料、高级仪器、以及价值贵重的物资。

    3 、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 、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灭火。

    灭火扑救:初起火最易扑灭,在消防人员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抢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根据不同的火原因,可采取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火灾现场指挥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和临近所有灭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对准火点,尽量抓住战机把火消灭,或控制住火势的发展,最后由消防人员彻底扑灭火焰。

    5 、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6 、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失火单位应当把了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当火灾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做好受伤人员的护理工作,医务室应备好止血药、绷带等必备药品,同时组织人员和车辆急送医院或联系医院对受伤人员的抢救。

    四、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全体教职工

    五、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
    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

    组长:

    成员:

    (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广播告知全体学生,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

    组长:

    成员:

    (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图书馆和计算机房等地的用电安全;
    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

    组长:各年级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副班主任

    (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年级组、所管班级学生紧急疏散中的安全);

    图书室:教导(负责图书馆各处的消防安全与紧急情况下的学生疏散与逃生)。计算机中心和计算机室有符青、姚园萍老师负责消防安全。

    六、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七、师生疏散及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学校领导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师生的安全撤离。特殊位置,如图书馆、计算机中心必须特殊管理与培训。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3篇

    为及时、妥善地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维稳工作八项工作机制的要求,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深入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千方百计消除各种不稳定隐患,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工作目标: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努力化解矛盾,减少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发生群体性的事件时,要做到反应迅速,临阵不乱,分工协作,处置果断,确保稳定。

    二、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处置重大、重特大突发群体性的事件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委书记或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处置一般突发群体性的事件时,按照业务分工由县委分管领导或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由事件主管部门、县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在突发群体性的事件预警时,立即指令相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
    在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发生时,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
    决定并公布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方案;
    负责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

    突发群体性的事件主管部门是预防和处置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责任主体和日常工作机构。其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等工作;
    编制和完善突发群体性的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在事件发生后作为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职责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在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按照“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县直有关部门(包括应急保障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实施应急处置预案。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会同县武装部、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营完善应急治安保障方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各项措施办法。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突发群体性的事件领导机构和各自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应对工作。

    县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三、处置群体性的事件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化解矛盾。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群体性的事件原则上由发生地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处置,必要时上级党委、政府直接负责处置,或派员到现场指导处置。处置较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必须设立临时应急处置机构。在具体处置过程中,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指挥员及其权限。

    (三)依法、按政策办事。在处置群体性的事件过程中,要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维护好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

    (四)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相关地政府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上级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配合和支持。当地政府与上级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

    (五)教育疏导,防止激化。要讲究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听证等方法,引导群众合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要把法制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贯穿处置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新闻公告、现场广播、印发通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警力使用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党委、政府要根据群体性的事件的起因、规模、影响及现场情势和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动用处置性警力、是否采取强制性措施以及采取何种强制性措施、是否使用警械以及使用何种警械。既要防止因警力和强制措施使用不当而激化矛盾,也要防止当用不用而使事态失控。处置群体性的事件,一般不采取强制措施。对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可以依法使用警棍、盾牌、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必要的驱逐性或制服性警械。一线民警不准携带、使用杀伤性武器。在使用强制措施和警械前,必须以广播、通告等方式,明确告知现场群众,防止发生意外伤亡。

    (七)依法及时,果断处置。对围堵冲击党政军机关、要害部门、重点部位,阻塞交通要道以及打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控制局势,消除危害,平息事态。

    四、责任分工

    各级各部门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顾全大局,确保稳定。

    (一)因企业改制中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企业主管部门牵头,发改委、经委、财政、国资、劳动保障、工会、法院等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二)社会保障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财政、经委、民政、人事、工会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三)农村和农业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农办和农业局牵头,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物价、法制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四)因集资款、“三会一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工商联经济互助会、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互助会、供销社社员股金)债券、存储款等不能正常兑付和金融诈骗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由发生问题单位的主管部门牵头,金融、财政、法院、公安、经委、发改委、相关乡镇以及其他涉及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五)因土地、山林、草场、水利等边界权属纠纷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民政部门牵头,国土资源、林业、农业、畜牧、水利等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六)学校教育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教育局牵头,人事部门与相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七)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统战部牵头,民宗科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八)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建筑工程质量、物业管理和土地征用等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建设局或国土资源局牵头,规划、房管、项目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九)因邪教组织活动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防邪办牵头,公安、司法、组织、宣传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因资源开发和环境污染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国土资源局或环保局牵头,农业、林业、水利、旅游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一)因治安和涉外关系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公安局、外办分别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二)因宣传报道、新闻出版、文化活动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宣传部牵头,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商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三)市或外地在射单位、外来企业和县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其所在乡镇政府牵头,该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和县直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四)应当纳入司法渠道解决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政法委牵头,政法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妥善地依法处理,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十五)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由县委维稳办责成相关乡镇或部门负责处理。

    县委、县府以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对某项具体维稳工作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协办单位作出另行规定和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

    五、及时报送反馈群体性的事件相关信息

    处置情况报送必须及时、客观、准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一)特别重大、重大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或者在其他群体性的事件有可能升级为重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的情况下,事发地的党委、政府、维稳办和主管部门应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维稳办,县委、县政府、县委维稳办应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维稳办。对一时难以确定事件危害程度和可能有升级趋势的,也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主要信息。

    (二)上报的处置情况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和观场情况;
    事件的经过、参与人数、围观人数及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情况;
    事件发生的原因;
    事件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
    采取的有效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做好现场处置,防止事态失控

    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涉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要面对面做群众工作,听取群众意见,疏导群众情绪,积极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
    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相关部门(单位)限期研究解决;
    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损害群众利益的,应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尽快给予严肃处理,及时公布处理情况;
    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异地群众聚集形成群体性的事件的,所属地的党委、政府也应迅速组织工作组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疏导、化解和劝返工作。

    凡城区发生30人以上群体性集访,第一接待部门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乡镇、部门的主管领导到场处理,太和镇、有关县直部门在接到通知15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其余有关乡镇在接到通知1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并及时稳妥处置好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出现到县委、县政府等机关集体上访事件,由县级机关值班领导负责接待,并及时通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上访群众所在单位的党、政、工、青、妇等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应快速主动赶赴现场,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县级值班领导或县分管领导应视情况召集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听取群众代表意见,研究处置办法,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府主要领导。

    发现县内群众、职工意欲集体到中、省、市级领导机关上访、上书等苗头,有关乡镇和县直部门应做好控制、劝阻、拦截工作,防止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现县内群众、职工集体到中、省、市级领导机关上访,集体上访群众所在地乡镇、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应迅速赶到现场,靠前指挥,协调有关方面,做好集体上访群众劝解疏导工作,并安全带回。

    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公安部门可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下列管制性措施:

    (一)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

    (二)设置隔离带和警戒线,划定警戒区域。

    (三)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

    (四)守护重点目标。

    (五)查验现场可疑人员身份,检查可疑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

    (六)对未经现场指挥部有关领导批准在事件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采访、报道等行为予以制止。

    根据现场情况,公安机关可依法采取下列强制性措施:

    (一)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无关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集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

    (二)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强行驱散,但应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三)对经强行驱散仍拒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组织、指挥的人员,可以视情况采取强制措施。

    (四)对正在进行打的人员,应立即制止并强行带离现场。

    (五)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用于非法宣传、煽动的工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并依法处理有关人员。

    公安部门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必须对象准确、基本证据确凿,同时要做到控得住、带得出,妥善控制现场,不能因采取强制性措施激化矛盾,扩大事态。但对组织、煽动、串联、挑起群体性的事件的为首分子、骨干分子和积极参与者,公安部门应予以训诫,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对造成严重后果并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做好后续工作

    群体性的事件现场处置后,必须做好以下后续工作:

    (一)清理现场,撤除路障,解除现场管制和交通管制,恢复社会秩序。

    (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反弹和反复。

    (三)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不得久拖不决。

    重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一般不公开报道,确需公开报道的,要按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党委宣传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好信息发布工作。对国内外歪曲性报道或谣言应及时予以驳斥和澄清,正确引导舆论。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4篇

    发现火警以后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不可慌乱一团或袖手等待而延误时机。如果火势尚小,可以控制,就赶紧灭火(灭火器、水桶、棉被等)。如火势渐大,非人力可控制,就当机立断请求支持。

    (一)及时报警

    (1)报告值班校门卫(门卫室值班电话,内线:836外线:z),再逐级上报,联络消防部门;

    (2)报告学校政教处或其他领导,通知灭火有关人员;

    (3)直接拨打119电话报警。

    (二)迅速切断电源;
    疏散现场人员;
    做灭火准备工作。

    (三)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协助灭火,其他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造成伤害或妨碍抢救工作。

    (四)各组成员应做工作:

    1、疏散组:及时组织火灾现场人员疏散;

    (1)了解学校报警设施和广播所在地,了解学校门卫电话及其它报警方法;

    (2)清楚学校布局。

    2、灭火组:负责截断电源及煤气管道,寻找水源,迅速找出消防器材;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了解电及煤气管道等铺设的线路和总开关及各分开关所在;

    (2)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了解常用消防设备的操作方法;

    (3)了解火的走势,和逃生路线。

    3、警戒组: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阻止歹徒趁火打劫;
    平时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4、拆卸组:负责组织人拆除影响灭火的现场障碍物。

    5、救护组:平时配备好急救箱,火灾时进行紧急救护;
    严重者及时送医院治疗。

    6、火灾原因调查组:

    (1)在火灾现场及时收集相关信息,事后,及时查明原因,或协助公安监督机关查明原因,坚持“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2)提出处理意见,交由学校决定。

    (3)调查的步骤和方法:㈠保护现场;
    ㈡仔细检查现场;
    ㈢认真调查访问;
    ㈣进行技术鉴定;
    ㈤分析认定原因,包括起火时间,部位和起火点,起火物和起火源,火灾性质和责任。要求:认定有据,否定有理。㈥写出调查报告并存档。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5篇

    目击报警

    (一)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二)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告。

    (三)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四)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五)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六) 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七)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八)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消防监控室报警

    (一)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当班领班。

    (二)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安全负责人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三)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维修组主管。

    (四) 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 ,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五) 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六)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安全员或客服专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

    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

    起火层上面2层

    起火层下面1层

    (七)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报警要求

    (一)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1、起火地点;

    2、起火部位;

    3、燃烧物品;

    4、燃烧范围;

    5、报警人姓名;

    6、报警人电话。

    (二)向“119”报警应讲清:

    1、小区名称;

    2、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3、火灾发生部位;

    4、燃烧物品;

    5、火势状况;

    6、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7、报警人姓名;

    8、报警人电话。

    成立临时指挥部

    (一)物业中心经理或安全负责人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二)临时指挥部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安全组负责人、工程组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中心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中心没经理尚未到场时,由安全负责人或值班队长代任总指挥。

    (三)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2、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 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6、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7、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8、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臵等措施。

    9、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10、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人员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组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一)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二)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三)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四)接待安臵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五)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六)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警戒

    (一)安全组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臵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二)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三)控制起火楼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四)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五)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六)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

    善后工作

    (一)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部应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二)安全组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三)安全负责人将小区财产损失情况和事件的全部经过上报公司各级领导。

    (四)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6篇

    1、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项目消防负责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安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2)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3)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力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2、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8)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
    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电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往年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电气火灾。

    4、焊工防火责任制

    (1)有《焊、割工种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实习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声、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6)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8)因火星飞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毗连的物体、建筑物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力。

    (9)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5、木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在木工间和木工作业场所吸烟。

    (2)禁止在木械间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仔细检查设备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泉并闭门窗。

    (5)要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6、油漆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火种进入工作现场。

    (2)禁止使用明火烟叶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漆料。

    (3)禁止乱倒剩余漆料溶剂。

    (4)随领随用油漆溶剂、剩料要及时加盖,注意储存安全。

    (5)经常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并要注意工作场的通风。

    7、仓库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
    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7)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7篇

    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下面是关于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内容,欢迎阅读!

    为确保全体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最少,危害最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臵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所有学校发生火灾事故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处臵办法。

    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教育卫体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教育卫体局分管负责人

    成员:局相关同志及学校负责人

    三、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上级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火险发生时,消防事故发生学校要立即电话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迅速拨打119进行报告,学校应立即广播告知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组织人员开展有序、科学的自救。

    四、应急处臵措施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同时报警。

    1.人员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学校消防责任人和舍务教师应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学生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

    A.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B.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势迅速而下,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C.高层着火时疏散时较为困难,因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安全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楼梯安全撤出,切忌跳楼。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避到阳台、平台或关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护人员到来。

    D.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2.物资疏散:火场上的物资疏散,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A.首先疏散的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例如起火点附近的油桶、液化气罐、化学实验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灭火行动受阻的物资。

    B.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例如机密文件、档案资料、高级仪器、珍贵文物以及价值贵重的物资。

    (二)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三)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灭火(切忌让学生参加灭火)。

    灭火扑救:起火初最易扑灭,在消防人员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抢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根据不同的起火原因,可采取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火灾现场指挥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把临近所有的灭火器材,集中使用对准火点,尽量抓住战机把火消灭,或控制住火势的发展,最后由消防人员彻底扑灭火焰。

    (四)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五)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防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在调查起火原因时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失火单位应当把了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当火灾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治保组、义务消防队的作用,做好受伤人员的护理工作,医务室应备好止血药、硼带等必备药品,同时组织人员和车辆紧急送伤员到医院或联系医院对受伤人员的抢救。

    五、情况报告制度

    凡发生火灾单位,应在第一时间(不超半小时)向新城教育卫体局领导小组报。第一发现人应立即电告119,后向第一责任人报告。学校领导、在组织学生转移、协助消防队灭火工作后,在灾后半日内书面报告新城教育卫体局领导小组及新城。凡推报、漏报、瞒报灾情者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8篇

    为了避免火灾事故发生造成现场混乱,贻误救灾时机,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火灾发生时的职责和分工,结合本产地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火灾应急的组织架构

    1、为了统筹指挥,公司确定主任为火灾总指挥,负责火灾应急时代全盘指挥工作。注册安全主任在火灾发生时不在厂内时总指挥由组长担任;
    节假日期间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负责人担任。

    2、组长是火警时的副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具体的灭火抢救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任现场指挥。

    3、总指挥、副指挥与现场指挥应在接到火警后的第一时间内赶到火灾现场。

    4、为配合火灾抢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击队,由车间各骨干组成,在总指挥与现场指挥的领导下进行抢救的具体工作或协助消防队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5、各部门或车间在火灾发生时应随时听任总指挥的调度,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二、火灾发生初期的应急响应工作

    1、在本部门(车间)发生火灾时,在岗员工应立即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扑灭火源;
    使用灭火器要注意以下要点;
    先拉开保险栓,操作者站在上风位置,侧身作业,手按压柄,距火点二米位置胶管对准火源扫射。

    2、当火势未能得到控制时,要立即通知安全负责人。

    3、当班安全员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全厂警戒并通知主任迅速调集全体人员利用身边的.灭火器材赶到火灾现场参加扑救,并且做好火灾现场人员秩序维护与无关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4、当火灾蔓延到非本厂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时,在岗员工应立即敲破玻璃按响火灾按钮使用消防栓,并安排报警------119,(报警人员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况,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与具体位置、燃烧物质、人员围困情况、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并安排人员到路口接消防车,以使消防队员把握火灾情况与尽快抵达,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抓住救灾时机。

    5、火灾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指挥在接到火警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切断生产区的电源,同时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6、火灾警报拉响后各部门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组织本部门(或车间)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待命。

    三、火灾的灭火扑救工作

    1、火灾应急总指挥根据现场的情况对消防突击队进行初步分工,分别成立灭火组、供水组、抢救组、后勤组等各个小组,做好消防队到来之前的辅助性工作;
    如火灾情况的调查、人员受困情况的初步估计、各消防设备的准备就绪、救灾道路的畅通等,并随时与消防队保持联系以汇报情况。

    2、消防队赶到时,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消防队详细汇报灾情情况,协助消防队制定灭火扑救方案。

    3、消防突击队应以“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果断地协助消防队员参与灭火任务。

    4、个部门(或车间)的主管人员随时为消防队员和消防突击队提供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为灭火扑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议,并随时听从应急总指挥的调度以参与灭火扑救工作中去,并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参与人员的急救护理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四、火灾事故的处理工作

    1、火灾扑灭后,各部门(车间)应立即清点本部门(车间)的人员和受损物资,尽快确定人员伤亡和物品损失情况并汇报上级做好记录并存档。

    2、人资部应尽快协调各部做好医疗救护工作,包括医疗经费的提供、受伤人员的住院安排与护理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工作等。

    3、设备维修组配合相关部门(车间)人员对受损设备尽快安排修复并投入生产产出使用。

    4、以安全主任为主,各安委会成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火灾发生原因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5、安委会作出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总结本次火灾事件的教训,在全体员工中实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熟悉环境,临危不乱;
    每个人应对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筑结构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时应做到了然于胸,而当身处陌生环境也应当养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等习惯,便于关键时刻逃离现场。

    2、保持镇定,明辨方向;
    突遇火灾时应保持镇定,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尽量往空旷或明亮的地方和楼层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通过阳台,气窗等往室外逃生。

    3、不如险地,不贪财;
    不要因为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浪费宝贵时间,紧记生命最重要。

    4、简易防护,掩鼻匍匐撤离。

    5、火已近身,切勿惊跑;
    如果身上着火切勿惊跑和用手拍打,惊跑和拍打只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补充,促使火势。正确的做法是:立即脱掉衣服就地打滚,压住火苗,能及时跳入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更有效。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9篇

    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华星大厦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大厦的正常办公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扑救和疏散宾客,抢救财产,使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预案。大厦物管中心在消防中控室设置指挥部,总指挥由物管中心主任担任。一旦发生火灾,指挥灭火、组织抢救和疏散行动。

    一、火情报警:

    1、在大厦范围内无论何时、何地,大厦员工一旦发现火情,都有责任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报警。

    2、在大厦内遇见火情,如为初起小火,应就近使用轻便灭火器进行自救灭火,保护现场,将情况报告保安部。如火情严重要立即按下墙上的手动报警装置进行报警,或用内部电话报警。电话号码:消防中控室:x119

    3、电话报警时,不要惊惶失措,要沉着冷静,语言清晰的`将火情发生的所在区域、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报警人姓名、部门、所在位置报告消防中控室。

    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煤气开关及门窗。

    5、切勿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要保持冷静,只有经消防总指挥授权才可向“119”报警。

    二、火情确认:

    1、中控室接到报警电话时要详细记录报警人姓名,部门及发生火灾的确切位置及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

    2、中控室接到电话报警或消防主机报火警,立即通知备勤警员到现场确认,查清下列问题:

    (1)火情发生的"具体位置、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

    (2)火源是什么,是电器起火还是其它原因。

    (3)确认火情时应注意,不得莽撞开门,要先试一下门体的温度,如果正常可开门检查,如门体温度高,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房内如有人,应先设法救人,开门时注意不要把身体正对开门处,视情况进入。

    (4)确认火情后,立即将信息反馈给中控室。

    三、火情报告:

    1、火情确认后中控室值班员立即(正常上班时间)向保安部经理和消防主管报告(夜间、节假日)向值班经理报告,同时向保安宿舍发出警报信号。

    2、向总机值班员(正常上班时间)报警。

    3、总机值班员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物管中心主任和各部门经理。

    四、各级人员行动:

    1、大厦物管中心主任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中控室组建灭火指挥部,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2、非正常上班时间值班经理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失火现场指挥灭火行动。

    3、保安部经理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中控室,协助物管中心主任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4、物管中心行政办公室经理、客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接到报警后,通知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坚守岗位做好疏散准备,立即赶往中控室组成灭火指挥部。

    5、保安部消防主管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火灾现场,指挥义务消防队实施灭火抢救行动。保安部内保主管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大厦正门,调整警力部署,维护正门及外围秩序。

    6、警队队长接到报警后立即带领备勤警员组成义务消防队,赶往火灾现场在消防主管的指挥下实施灭火及抢救行动

    7、其他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接到报警后坚守岗位,按灭火指挥部的命令行动。

    五、灭火战术:

    1、保安部消防主管赶到火场后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并随时同灭火指挥部联系,向灭火总指挥报告火情。

    2、冷却灭火法;
    义务消防队员赶到火场后,立即使用消火栓灭火,及时清理火场易燃物,用消火栓浇湿四周建筑物,降低火场温度。

    3、隔离灭火法:将易燃物与火源隔离。

    4、窒息灭火法:关闭门窗,用难燃材料压盖较小面积的火源。

    5、抑制灭火法:使用abc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火源。

    六、灭火指挥部:

    灭火总指挥根据火灾现场情况适时下达如下命令:

    1、启动消防泵、喷淋泵、配合火场灭火。

    2、打开排烟防火阀启动排烟风机,排除火场烟雾。

    3、关闭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防止火势漫延。

    4、切断失火区域的电力供应,电梯降首层。

    5、开启正压送风机,向消防疏散楼梯输送新风。

    6、命令工程部关闭天然气总开关。

    7、下达向119报警命令。

    8、下达疏散命令。

    七、组织疏散:

    1、如现场灭火负责人认为火势不能控制,指挥部立即做出疏散决定。

    2、消防中控室开通失火区域及上下两层消防广播,用广播反复播放“紧急疏散通知”,广播稿如下:客户朋友们请注意,大厦xx层发生火灾事故,消防人员正在进行扑救,为了您的安全,请迅速离开房间,疏散前请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疏散时请不要乘坐电梯,以免发生危险,请按疏散指示方向走消防疏散通道,谢谢您的合作。

    3、失火区域及上下两层进行紧急疏散后,根据人员离开情况,对其它楼层进行广播疏散。

    4、客务部接到疏散命令后立即组织人员负责各楼层客户的安全疏导工作,引导疏散人员走消防疏散通道。提醒疏散人员保持镇静,不要慌张,不要乘坐电梯。提示疏散人员疏散到大厦外围。人员疏散后,检查每个房间是否有人,确认无人贴上标记,如有人员未离开房间,要及时进行劝导,使其迅速离开房间。

    5、其他部门人员接到疏散命令后立即进行重要物资、文件的转移。

    6、内保主管接到疏散命令后指挥外围警员清出机动车道,做好引导消防车进场的准备工作。

    八、后期处理:

    当灭火总指挥发出火情排除命令后,保安部立即做好火灾现场的警戒工作,保护火灾现场不被破坏,确保火灾事故调查,工程部应尽快将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恢复正常,客务部负责火灾后期的清理工作。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10篇

    为及时、妥善地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维稳工作八项工作机制的要求,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深入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千方百计消除各种不稳定隐患,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工作目标: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努力化解矛盾,减少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发生群体性的事件时,要做到反应迅速,临阵不乱,分工协作,处置果断,确保稳定。

    二、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处置重大、重特大突发群体性的.事件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委书记或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处置一般突发群体性的事件时,按照业务分工由县委分管领导或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由事件主管部门、县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在突发群体性的事件预警时,立即指令相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在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发生时,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决定并公布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方案;负责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

    突发群体性的事件主管部门是预防和处置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责任主体和日常工作机构。其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等工作;编制和完善突发群体性的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在事件发生后作为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职责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在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按照“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县直有关部门(包括应急保障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实施应急处置预案。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会同县武装部、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营完善应急治安保障方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各项措施办法。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突发群体性的事件领导机构和各自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应对工作。

    县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三、处置群体性的事件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化解矛盾。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群体性的事件原则上由发生地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处置,必要时上级党委、政府直接负责处置,或派员到现场指导处置。处置较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必须设立临时应急处置机构。在具体处置过程中,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指挥员及其权限。

    (三)依法、按政策办事。在处置群体性的事件过程中,要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维护好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

    (四)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相关地政府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上级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配合和支持。当地政府与上级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

    (五)教育疏导,防止激化。要讲究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听证等方法,引导群众合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要把法制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贯穿处置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新闻公告、现场广播、印发通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警力使用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党委、政府要根据群体性的事件的起因、规模、影响及现场情势和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动用处置性警力、是否采取强制性措施以及采取何种强制性措施、是否使用警械以及使用何种警械。既要防止因警力和强制措施使用不当而激化矛盾,也要防止当用不用而使事态失控。处置群体性的事件,一般不采取强制措施。对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可以依法使用警棍、盾牌、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必要的驱逐性或制服性警械。一线民警不准携带、使用杀伤性武器。在使用强制措施和警械前,必须以广播、通告等方式,明确告知现场群众,防止发生意外伤亡。

    (七)依法及时,果断处置。对围堵冲击党政军机关、要害部门、重点部位,阻塞交通要道以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控制局势,消除危害,平息事态。

    四、责任分工

    各级各部门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顾全大局,确保稳定。

    (一)因企业改制中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企业主管部门牵头,发改委、经委、财政、国资、劳动保障、工会、法院等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二)社会保障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财政、经委、民政、人事、工会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三)农村和农业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农办和农业局牵头,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物价、法制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四)因集资款、“三会一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工商联经济互助会、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互助会、供销社社员股金)债券、存储款等不能正常兑付和金融诈骗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由发生问题单位的主管部门牵头,金融、财政、法院、公安、经委、发改委、相关乡镇以及其他涉及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五)因土地、山林、草场、水利等边界权属纠纷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民政部门牵头,国土资源、林业、农业、畜牧、水利等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六)学校教育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教育局牵头,人事部门与相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七)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统战部牵头,民宗科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八)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建筑工程质量、物业管理和土地征用等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建设局或国土资源局牵头,规划、房管、项目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九)因邪教组织活动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防邪办牵头,公安、司法、组织、宣传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因资源开发和环境污染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国土资源局或环保局牵头,农业、林业、水利、旅游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一)因治安和涉外关系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公安局、外办分别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二)因宣传报道、新闻出版、文化活动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宣传部牵头,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商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三)市或外地在射单位、外来企业和县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其所在乡镇政府牵头,该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和县直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四)应当纳入司法渠道解决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政法委牵头,政法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妥善地依法处理,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十五)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由县委维稳办责成相关乡镇或部门负责处理。

    县委、县府以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对某项具体维稳工作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协办单位作出另行规定和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

    五、及时报送反馈群体性的事件相关信息

    处置情况报送必须及时、客观、准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一)特别重大、重大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或者在其他群体性的事件有可能升级为重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的情况下,事发地的党委、政府、维稳办和主管部门应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维稳办,县委、县政府、县委维稳办应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维稳办。对一时难以确定事件危害程度和可能有升级趋势的,也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主要信息。

    (二)上报的处置情况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和观场情况;事件的经过、参与人数、围观人数及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事件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采取的有效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做好现场处置,防止事态失控

    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涉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要面对面做群众工作,听取群众意见,疏导群众情绪,积极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相关部门(单位)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损害群众利益的,应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尽快给予严肃处理,及时公布处理情况;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异地群众聚集形成群体性的事件的,所属地的党委、政府也应迅速组织工作组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疏导、化解和劝返工作。

    凡城区发生30人以上群体性集访,第一接待部门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乡镇、部门的主管领导到场处理,太和镇、有关县直部门在接到通知15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其余有关乡镇在接到通知1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并及时稳妥处置好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出现到县委、县政府等机关集体上访事件,由县级机关值班领导负责接待,并及时通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上访群众所在单位的党、政、工、青、妇等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应快速主动赶赴现场,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县级值班领导或县分管领导应视情况召集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听取群众代表意见,研究处置办法,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府主要领导。

    发现县内群众、职工意欲集体到中、省、市级领导机关上访、上书等苗头,有关乡镇和县直部门应做好控制、劝阻、拦截工作,防止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现县内群众、职工集体到中、省、市级领导机关上访,集体上访群众所在地乡镇、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应迅速赶到现场,靠前指挥,协调有关方面,做好集体上访群众劝解疏导工作,并安全带回。

    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公安部门可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下列管制性措施:

    (一)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

    (二)设置隔离带和警戒线,划定警戒区域。

    (三)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

    (四)守护重点目标。

    (五)查验现场可疑人员身份,检查可疑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

    (六)对未经现场指挥部有关领导批准在事件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采访、报道等行为予以制止。

    根据现场情况,公安机关可依法采取下列强制性措施:

    (一)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无关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集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

    (二)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强行驱散,但应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三)对经强行驱散仍拒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组织、指挥的人员,可以视情况采取强制措施。

    (四)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用于非法宣传、煽动的工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并依法处理有关人员。

    公安部门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必须对象准确、基本证据确凿,同时要做到控得住、带得出,妥善控制现场,不能因采取强制性措施激化矛盾,扩大事态。但对组织、煽动、串联、挑起群体性的事件的为首分子、骨干分子和积极参与者,公安部门应予以训诫,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对造成严重后果并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做好后续工作

    群体性的事件现场处置后,必须做好以下后续工作:

    (一)清理现场,撤除路障,解除现场管制和交通管制,恢复社会秩序。

    (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反弹和反复。

    (三)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不得久拖不决。

    重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一般不公开报道,确需公开报道的,要按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党委宣传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好信息发布工作。对国内外歪曲性报道或谣言应及时予以驳斥和澄清,正确引导舆论。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11篇

    为规范办事处消防安全的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省古城保护条例》和《市<省古城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辖区消防安全事故。

    三、预案启动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

    (1)火势较大,有可能造成较大财产和经济损失时。

    (2)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时。

    (3)办事处认为需要启动的消防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办事处统一指挥,协调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社区、部门、学校、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社区、部门、学校和各企业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机制。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救援受伤及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人员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常备不懈,平战结合。办事处消防安全应急小组要作好物质储备、预案演练、队伍建设等工作;
    建立、健全、完善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预防、预警机制。

    (4)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发生各类火灾事故时,由办事处统一指挥调度,同时应逐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办事处设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李旦同志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的副主任何一鸣同志担任,指挥部下设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后勤保障组三个组。

    安监办是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下设的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办主任刘宇同志兼任。

    2、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办事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各社区、部门、学校和企业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指导各社区、部门、学校、企业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及消防演练。

    (2)接到火灾事故发生报告后,负责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汇报,保持与各工作组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信息,保障整个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3)负责协调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工作。

    六、指挥机构下属各工作组及职责

    1、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组长:

    部门:计生办、群工办、劳保所、村建所

    职责:

    (1)组织无关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封闭火灾现场并设置危险警戒线;

    (2)防止群众私自返回火灾现场无序抢运设备、物资等;

    (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组长:

    部门:城管办、党政办、国土所、教办

    职责:

    (1)接到火灾通知后,负责第一时间将配备的应急灭火设备运送到火灾现场并参与灭火扑救,同时根据火势情况,请求消防大队支援;

    (2)负责立即切断火灾现场电源、易燃易爆气源及其他可能影响火势蔓延、扩大的危险源头,防止火灾事故扩大化;
    发生伤亡情况的,组织医务人员对伤员立即进行抢救。

    3、后勤保障组组长:

    部门:财政所、民政所

    职责:

    (1)建立火灾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指挥部、各工作组通报信息;

    (2)负责紧急调度车辆运送救火设备及物资等;

    (3)配合组织医务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七、应急灭火救援程序

    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根据起火位置、火势大小,立即调派人员到现场扑救,同时向消防大队报警。各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召集,带领本组人员实施具体的应急处突任务。

    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组织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并设置危险警戒线,对现场进行封闭,清退无关人员,维护火场秩序,防止人员发生伤亡。

    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及时了解火灾现场火源位置、灭火水源方位及现场已有的消防设备设施等;
    切断电源,进行及时扑救、防止火势蔓延,尽量减少火灾损失。

    后勤保障组要落实车辆、灭火设备、物质等应急保障,同时做好信息通报工作。

    火灾扑灭后,安监办要协助消防队做好消防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并要求涉事社区、部门、学校、企业要抓好消防整改。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12篇

    为了提高医院内部的自防、自救能力,使全体工作人员都能了解和掌握火灾的特性,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准确、及时、有效的进行扑救,使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结合医院消防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灭火应急方案,请各科严格执行。

    一、重点部位的灭火应急措施

    1、病房发生火灾事故时,首先应当稳定工作人员的情绪,以免发生混乱而造成更大的损失。做到“先救人,后救物”、“先病人、后员工”的"原则。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和疏散物资依次进行,切莫争先恐后,相互拥挤,更不能中途阻塞通道,发生自残,造成不应有的悲剧。发生火灾时病房负责人和义务消防队员应当迅速赶到现场,组织工作人员扑救,并安排工作人员报警。当起火工作人员受困时,切不可跳楼逃生,可将被套、床单、窗帘或其他可利用的绳索系牢后,抓住绳索下滑到安全地点。

    病房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按以下预案步骤执行:

    ①首先了解火灾发生方位、地点、原因、燃烧物等情况。

    ②科室工作人员迅速分工,一人通知住院病人做好疏散准备,一人火速报警119,一人通知院部,急呼全院员工紧急协助。

    ③最快的速度切断本楼层电源(楼层电源开关在中间楼梯口)。

    ④稳定病人和员工的情绪,有秩序、有组织的把病人,特别是产妇、婴儿快速疏散到安全场所。

    ⑤在有效的时间内,抢出易燃易爆的物品,如氧气瓶、酒精等。

    ⑥在119消防队未到之前,义务消防队员和员工在分管院长或科室负责人的指挥下,充分利用院内现有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⑦在最短的时间内由分管院长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火灾情况,并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调查火灾原因及后事工作。

    2、对配电房发生火灾事故,电工应当立即切断电源,用1211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扑救。

    3、对仓库发生的.火灾事故,仓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应当迅速切断电源。火势向上层蔓延时,控制上层、下层设防;
    火势向水平蔓延时,先控制左右,后上、下设防。上下控制,上层为主。注意疏散物资,并负责向消防部门介绍物资存放的数量,有无危险、易燃物品以及被困工作人员等情况。

    二、对一般防火部门的灭火应急措施

    对一般防火部门发生火警时,离火灾事故最近的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迅速进行扑救,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队员赶到现场,组织工作人员扑救,并迅速报警。同时组织好工作人员整理好重要、贵重、危险物品,做好疏散准备工作。

    三、医院领导对灭火工作的应急措施

    医院分管消防安全的副院长应当迅速赶到火灾事故现场,召集有关领导成立灭火领导小组,了解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分工。对火灾事故采取边解救被困工作人员边组织工作人员控制火情,转移和疏通物资。向消防部门介绍发生火灾的部门或病房的房屋结构、分布情况、水源、物资的危险性和被困工作人员的情况。

    四、如何拨打“119”火警电话

    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不要慌张,要报清火灾发生地街道(青春路288号)、单位名称、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及是否有人被困和被困工作人员数,要说清科室内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如氧气瓶、酒精等)。报完后请不要急着挂电话,等接警员说好再挂,如他还有什么问题或有没听清楚的地方,请详细告知。

    五、做好预防防患于未然

    各科要切实做好用电安全的防患工作,各科室(岗位)要指定工作人员平时做好用电及医疗仪器性能安全检查及记录(每周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科主任或分管院长汇报,无问题及时记录在案。医院每月对记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与个人制度考核和科室年终考核挂钩。

    总之全院职工要熟悉和掌握以上内容和措施,发生事故后积极抢险救灾,为降低损失而赢得时间,并注意保护自身的安全。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13篇

    为确保全体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羽火荣

    副组长:梁旭泉、岑子均、温劲研、孔雪兰

    组员:李树新、钟爱华、梁小玲、何水枝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
    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组长:岑子均(安全办公室主任)成员:温劲研(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组长:梁旭泉成员:李树新、孔雪兰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图书馆和计算机房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
    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孔雪兰(政教处负责人)成员:刘桂梅(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罗学演

    成员:级组长

    各班班主任(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年级、所管班级学生紧急疏散中的安全);
    负责学生宿舍各楼层学生逃生途径与办法的培训与指导);

    三、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师生疏散及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学校领导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师生的安全撤离。特殊位置,如图书馆、计算机中心必须特殊管理与培训。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14篇

    为及时、妥善地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维稳工作八项工作机制的要求,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深入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千方百计消除各种不稳定隐患,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工作目标: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努力化解矛盾,减少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发生群体性的事件时,要做到反应迅速,临阵不乱,分工协作,处置果断,确保稳定。

    二、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处置重大、重特大突发群体性的事件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委书记或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处置一般突发群体性的事件时,按照业务分工由县委分管领导或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由事件主管部门、县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在突发群体性的事件预警时,立即指令相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在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发生时,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决定并公布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方案;负责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

    突发群体性的事件主管部门是预防和处置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责任主体和日常工作机构。其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等工作;编制和完善突发群体性的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在事件发生后作为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职责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在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按照“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县直有关部门(包括应急保障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实施应急处置预案。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会同县武装部、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营完善应急治安保障方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各项措施办法。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突发群体性的事件领导机构和各自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应对工作。

    县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三、处置群体性的事件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化解矛盾。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群体性的事件原则上由发生地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处置,必要时上级党委、政府直接负责处置,或派员到现场指导处置。处置较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必须设立临时应急处置机构。在具体处置过程中,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指挥员及其权限。

    (三)依法、按政策办事。在处置群体性的事件过程中,要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维护好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

    (四)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相关地政府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上级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配合和支持。当地政府与上级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

    (五)教育疏导,防止激化。要讲究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听证等方法,引导群众合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要把法制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贯穿处置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新闻公告、现场广播、印发通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警力使用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党委、政府要根据群体性的事件的起因、规模、影响及现场情势和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动用处置性警力、是否采取强制性措施以及采取何种强制性措施、是否使用警械以及使用何种警械。既要防止因警力和强制措施使用不当而激化矛盾,也要防止当用不用而使事态失控。处置群体性的事件,一般不采取强制措施。对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可以依法使用警棍、盾牌、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必要的驱逐性或制服性警械。一线民警不准携带、使用杀伤性武器。在使用强制措施和警械前,必须以广播、通告等方式,明确告知现场群众,防止发生意外伤亡。

    (七)依法及时,果断处置。对围堵冲击党政军机关、要害部门、重点部位,阻塞交通要道以及打、抢、烧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控制局势,消除危害,平息事态。

    四、责任分工

    各级各部门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顾全大局,确保稳定。

    (一)因企业改制中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企业主管部门牵头,发改委、经委、财政、国资、劳动保障、工会、法院等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二)社会保障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财政、经委、民政、人事、工会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三)农村和农业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农办和农业局牵头,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物价、法制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四)因集资款、“三会一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工商联经济互助会、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互助会、供销社社员股金)债券、存储款等不能正常兑付和金融诈骗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由发生问题单位的主管部门牵头,金融、财政、法院、公安、经委、发改委、相关乡镇以及其他涉及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五)因土地、山林、草场、水利等边界权属纠纷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民政部门牵头,国土资源、林业、农业、畜牧、水利等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六)学校教育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教育局牵头,人事部门与相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七)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统战部牵头,民宗科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八)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建筑工程质量、物业管理和土地征用等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建设局或国土资源局牵头,规划、房管、项目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九)因邪教组织活动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防邪办牵头,公安、司法、组织、宣传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因资源开发和环境污染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国土资源局或环保局牵头,农业、林业、水利、旅游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一)因治安和涉外关系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公安局、外办分别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二)因宣传报道、新闻出版、文化活动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宣传部牵头,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商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三)市或外地在射单位、外来企业和县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其所在乡镇政府牵头,该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和县直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四)应当纳入司法渠道解决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政法委牵头,政法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妥善地依法处理,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十五)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由县委维稳办责成相关乡镇或部门负责处理。

    县委、县府以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对某项具体维稳工作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协办单位作出另行规定和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

    五、及时报送反馈群体性的事件相关信息

    处置情况报送必须及时、客观、准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一)特别重大、重大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或者在其他群体性的事件有可能升级为重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的情况下,事发地的党委、政府、维稳办和主管部门应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维稳办,县委、县政府、县委维稳办应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维稳办。对一时难以确定事件危害程度和可能有升级趋势的,也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主要信息。

    (二)上报的处置情况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和观场情况;事件的经过、参与人数、围观人数及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事件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采取的有效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做好现场处置,防止事态失控

    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涉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要面对面做群众工作,听取群众意见,疏导群众情绪,积极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相关部门(单位)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损害群众利益的,应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尽快给予严肃处理,及时公布处理情况;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异地群众聚集形成群体性的事件的,所属地的党委、政府也应迅速组织工作组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疏导、化解和劝返工作。

    凡城区发生30人以上群体性集访,第一接待部门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乡镇、部门的主管领导到场处理,太和镇、有关县直部门在接到通知15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其余有关乡镇在接到通知1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并及时稳妥处置好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出现到县委、县政府等机关集体上访事件,由县级机关值班领导负责接待,并及时通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上访群众所在单位的党、政、工、青、妇等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应快速主动赶赴现场,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县级值班领导或县分管领导应视情况召集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听取群众代表意见,研究处置办法,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府主要领导。

    发现县内群众、职工意欲集体到中、省、市级领导机关上访、上书等苗头,有关乡镇和县直部门应做好控制、劝阻、拦截工作,防止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现县内群众、职工集体到中、省、市级领导机关上访,集体上访群众所在地乡镇、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应迅速赶到现场,靠前指挥,协调有关方面,做好集体上访群众劝解疏导工作,并安全带回。

    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公安部门可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下列管制性措施:

    (一)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

    (二)设置隔离带和警戒线,划定警戒区域。

    (三)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

    (四)守护重点目标。

    (五)查验现场可疑人员身份,检查可疑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

    (六)对未经现场指挥部有关领导批准在事件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采访、报道等行为予以制止。

    根据现场情况,公安机关可依法采取下列强制性措施:

    (一)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无关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集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

    (二)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强行驱散,但应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三)对经强行驱散仍拒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组织、指挥的人员,可以视情况采取强制措施。

    (四)对正在进行打、抢、烧的人员,应立即制止并强行带离现场。

    (五)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用于非法宣传、煽动的工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并依法处理有关人员。

    公安部门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必须对象准确、基本证据确凿,同时要做到控得住、带得出,妥善控制现场,不能因采取强制性措施激化矛盾,扩大事态。但对组织、煽动、串联、挑起群体性的事件的为首分子、骨干分子和积极参与者,公安部门应予以训诫,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对造成严重后果并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做好后续工作

    群体性的事件现场处置后,必须做好以下后续工作:

    (一)清理现场,撤除路障,解除现场管制和交通管制,恢复社会秩序。

    (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反弹和反复。

    (三)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不得久拖不决。

    重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一般不公开报道,确需公开报道的,要按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党委宣传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好信息发布工作。对国内外歪曲性报道或谣言应及时予以驳斥和澄清,正确引导舆论。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15篇

    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降低危害,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消防部门文件与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苏丽梅。

    副组长:郑秋红。

    组员:全体教职员工。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副组长和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园各班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
    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组长:苏丽梅,成员:郑秋红(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组长:吴艺川,成员:许晓凤(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园各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
    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王玉俐,成员:李欢欢、陈碧云(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幼儿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苏振奋,成员:各班保育员(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所管班级幼儿紧急疏散中的安全);

    三、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师生疏散及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幼儿园领导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对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师生的安全逃生。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16篇

    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到学校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人命关天,不得有丝毫马糊。根据“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预防杜绝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为目标。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工作,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抵制火灾事故的能力,尽力消除或减轻火灾事故的损失程度,特制定此消防应急疏散预案。

    一、火灾初期的处置步骤

    全体师生、特别是楼管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识,坚持经常性的检查。牢记保卫处值班电话,火警电话:119。

    〈一〉发现火灾事故苗头或遇有火灾事故时应及时向保卫处值班室报警,或拨打火警电话,请求有关部门及时增援,以便尽快进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二〉在拨打报警电话的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用灭火器具进行扑救,力争能够有效控制火情,尽量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在发现火灾有蔓延扩大,且一时无法扑灭时,应迅速组织引导楼内人员疏散、撤离现场,清除各种障碍,疏通各种通道,为消防部门的人员、设备进入现场扑救创造条件。并与车辆、医疗、物管部门联系,为伤员救治、物资供应管理作好准备。

    二、重大火灾处置步骤

    〈一〉组织领导

    为防止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出现混乱局面,使灭火工作得到及时有组织、有步骤的进行。各部门能积极配合,指挥得当,处置有方,

    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学校火灾救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姜明刚

    副组长:刘艳娟、于晓红、崔政大、马骥

    组员:李丽、周艳凤、韩丹、刘岩峰、周雪

    张妍、魏姝、各年组组长

    指挥:姜明刚(全面工作)

    副指挥:崔政大、马骥(工作部署、现场指挥)

    刘艳娟(信息报告)于晓红(组织协调)

    责任人:李丽(负责五年组)韩丹(负责四年组)

    刘岩峰(负责二年组)周艳凤(负责一年组)

    魏姝(负责学前班)周雪(负责三年组)

    张妍(负责日常宣传)

    楼层负责人:一楼:马骥张妍王宏

    二楼:于晓红刘艳娟周艳凤

    三楼:李丽刘延峰韩丹

    四楼:周雪崔正大蒋超

    各科室教师协助楼层负责人

    〈二〉任务、要求

    (1)灭火行动组:由保卫处和学校义务消防队(主要任务是:发生火情时能迅速组织人员尽快赶赴现场,指挥消防队队员和广大师生进行救火。要求:务必做到召之即来,来则能战,冲得上,救得出。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级阶段,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疏散引导组:主要任务是:在楼管人员的配合下,迅速组织楼内人员从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离火灾现场。同时为即将前来增

    援的消防部门人员、车辆清除道路障碍、开辟通道,引导其进入有利地形,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扑救。

    (3)通讯联络组:主要任务是:利用喇叭、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设备及时沟通联络,当好学校灭火救急领导小组的“眼睛”、“耳朵”。力争使其把人力、物力用在最关健的地方,确保灭火指挥机关通讯联络畅通,指挥正确及时。

    (4)水电保障与人员救护组:由保卫处、总务处和卫生所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接警后立即通知水电中心断电、并增大水源压力。校卫生所要尽快组织人力、物力赶赴现场对伤员实施救护,根据要求汽车队应迅速派车辆,将危重伤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确保救火用水和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5)物品管理组:由总务处等有关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对从现场抢救出的物品进行妥善保管,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6)现场协调组:主要任务是对现场的情况进行认真、科学的分析,根据校灭火小组的指示,灵活调配,正确指挥救火力量和灭火器具的投放和使用。确保灭火工作忙而不乱,高效有序,以免因人为因素造成人员生命、财产损失。

    三、教育、培训

    〈一〉、各级部门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像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消防安全人员和义务消防队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力争使其做到“四会”,即会宣传消防知识,会操作灭火器具,会疏散人员,会逃生自救。不断提高消防人员灭火救灾能力。

    〈三〉、定期不定期坚持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更新。使其长期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人员务必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17篇

    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发生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1.目击报警

    1.1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1.2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1.3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1.4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1.5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1.7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消防监控室报警

    2.1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消防专管员。

    2.2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2.3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总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部负责人。

    2.4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2.5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2.6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管理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

    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起火层上面2层起火层下面1层。

    2.7详细记录发生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3.报警要求

    3.1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燃烧范围报警人姓名;报警人电话。

    3.2向“119”报警应讲清:小区名称;.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发生火灾发生部位;.燃烧物品;火势状况;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报警人姓名;报警人电话。

    4.成立临时指挥部

    4.1物业现场负责人或值班经理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4.2临时指挥部由物业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消防专管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总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总经理尚未到场时,由保安部经理或值班经理代任总指挥。

    4.3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4.3.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4.3.2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4.3.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3.4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4.3.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4.3.6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4.3.7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4.3.8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4.3.9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发生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发生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4.3.10发生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5.人员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发生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发生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发生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5.2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5.3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5.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5.5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5.6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6.警戒

    6.1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置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6.2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6.3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6.4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6.5加强对发生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发生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6.6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善后工作

    7.1发生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部,消防监控室应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7.2保安部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7.3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小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灭火指挥部及现场总负责人。

    7.4综合管理部组织员工对受灾业主/用户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切实帮助。

    7.5清洁绿化部组织员工对发生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7.6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发生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7.7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18篇

    1.0报警程序

    1.1发现火情的报警

    1.1.1无论什么时间,每个员工一量发现火情,都有责任立即向小区消防中控室报警。

    1.1.2每一名员工都要记住中控室的报警电话"xxxxx"或用对讲机呼叫,将自己的姓名、部门告诉消防值班室。

    1.1.3员工发现火情时,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沉着、语言清晰地将火情发生的区域、地点、楼层、房号,报告中控室。

    2.0员工发现火情的工作程序

    2.1员工发现火情后,如是初级火情自己能将其火扑灭时,应先灭火后报警。遇火情难以扑救时,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工作:

    2.1.1立即用火场附近电话通知小区消防中控室,如附近无电话时,可打碎火场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完成报警工作。

    2.1.2采用电话报警时,请拨内部报警电话"xxxxx恤"。报警时话音清晰,要讲明起火地点,物质燃烧的种类,是否有人被困,火势的情况以及是否正在采取扑救措施等,然后通报自己的姓名和部门,之后注意倾听消防中控室的补充询问,并做认真回答,得到允许后方可挂断报警电话。

    2.1.3在扑救人员未到火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使用火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2.1.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煤气开关及门窗。

    2.1.5切勿在火场附近区域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2.1.6引导火场附近的业主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业主不要使用电梯。

    2.1.7灭火后要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0灭火工作程序

    3.1运行经理接到火情报警后,立即直赴火场,并同时通知总经理,会同保卫部安全、消防主管和工程部工程师或经理一同研究灭火方案。

    3.1.1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工作。

    3.1.2根据火势变化,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

    3.1.3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

    3.1.4运行经理根据火场情况建议总经理是否启用警铃和事故广播等报警方式。

    4.0保安主管

    4.1接到火情报警后,立即直赴火场。会同运行经理,根据实际火情,制定灭火措施。同时组织并指挥义务消防员参加灭火工作。

    4.2协助运行经理指挥义务消防队员灭火,并将火灾的扑救情况随时向总经理和运行经理报告,同时汇报和请示新的指令。

    4.3当消防局到达现场时,负责向消防局介绍火情,并协助做好灭火工作。

    4.4火灾扑灭后,负责组织警力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局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4.5负责组织书写火灾事故报告及火灾原因调查报告,及时上报运行经理。

    5.0保安部

    5.1保安主任

    5.1.1接到火警通知后,会同警卫队人员提出保证其他区域和客人安全的方案,防止有人在火灾期间进行违法活动。

    5.1.2立即会同警卫队迅速布置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5.1.3协助客户服务部搞好住户的疏散及安顿工作。

    5.1.4负责保护从火场内救出的贵重物品。

    6.0保安领班

    6.1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布置小区的警戒工作。

    6.2马上把各层消防逃生梯门打开。

    6.3带领其他保安员赶赴火警现场,参加灭火工作。

    6.4火灾扑救期间至扑灭后,负责维护火灾现场秩序和保护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6.5带领内保警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护、疏散物品的工作。

    6.6绝对服从火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7.0保安员

    7.1接到火警通知后,应听从保安主任和领班的统一调遣,不得擅自行动。

    7.2岗上警员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加强警戒,对进入小区的人员要严加控制。

    7.3要害部门的警卫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7.4不在岗的警员接到火警通知后,应统一听从保安主任和领班的安排,到岗后携带灭火器立即赶赴现场,听从火场指挥员的指挥,积极参加灭火工作。

    7.5负责引导住户从安全出口处撤离。

    7.6灭火期间要注意安全,发现有人被围困时,应先营救被围困人员脱离危险场所。

    7.7火势较大时,一般不要单独进入火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时,应告知火场指挥人员,并做好进入火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7.8火灾扑灭后,听从火场指挥人员的安排和布置,保护好火灾现场。

    7.9配合清理已经勘察完毕的火灾现场,回收灭火器空瓶,统计灭火设备损坏情况,以保障公物不被继续破坏或丢失。

    8.0客户服务部

    8.1客户服务部主任

    8.1.1接到火情后,应立即布置本部员工,做好客人疏散及火场区域内贵重物品的抢救工作。

    8.1.2带领其他员工利用消防设备扑救和控制火灾。

    8.1.3起火区域物业人员,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投入灭火工作。

    8.2具体工作程序:

    8.2.1立即通知火场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客人从安全通道撤离。

    8.2.2关闭火场附近的门窗及通风设施。

    8.2.3利用消防设施扑救、控制火灾。

    8.2.4抢运火场区域及附近受火灾威胁区域的贵重物品至安全场所,并会同保安部内保人员看管物品。

    8.2.5物业助理应反复认真的检查火场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房间,关闭门窗及空调,并保证每一位业主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8.2.6清查房间,确认无人后,应在各房间贴上"已清查"的标志。

    8.3接待员

    8.3.1物业接待员应听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沉着冷静地回答问题或疏导。

    8.3.2接待员在回答业主询问电话时首先稳定业主的情绪。如通道受阻,应告知业主走防火楼梯撤离火场,勿乘坐电梯疏散。撤离前,关闭好房间的门窗及空调。

    8.3.3接待员应保护好房间钥匙、贵重物品及资料。

    8.3.4保管好业主的物品及从火场抢运的"物品。

    8.3.5应协助做好车辆的疏导工作;
    同时立即打开通道以保证前厅通道畅通。

    9.0义务消防队

    9.1听到报警后,各部门、单位员工都是义务消防人员,应立即带好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赶赴着火现场等候命令。

    9.2在消防负责人及有关领导的带领下,按照灭火指挥部交给的任务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10.0其他要求(指小区遇有火情时除以上对各部门的专项要求外还应遵守的要求)

    10.1遇有火情时,各部门均须无条件执行灭火指挥中心的命令,各部门负责人应随时向指挥中心汇报执行情况。

    10.2消防监控室是火情扑救期间的另外一处指挥场所,是传达灭火指挥中心的命令和转达各方面执行情况的枢纽部门。火情期间,该处下达的命令各部也应该严格要求认真执行,并将完成情况向该处汇报。

    10.3火情期间,各部门负责人如不在小区内,各部均须立即选出一名临时负责人,带领本部门员工统一执行灭火任务。

    10.4火情期间,非着火区域的部门员工遵照该方案要求尽职尽责,服从灭火指挥中心的命令。

    10.5小区内无论哪个区域发生火灾,该区域内工作员工应按照报警、灭火、疏散客人、抢救物品的程序投入灭火工作。

    10.6员工在接到灭火的指令后,首先应当关闭自己工作地点的窗户,锁好房间后再积极投入到灭火工作中。

    10.7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责任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抢救贵重物品。危急关头各部门员工均应以疏散人员为重。

    10.8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好业主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10.9当火灾扑灭后,各部门员工应将本区域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清点本区域的轻便灭火器材并将使用情况上报小区保安部门,及时更换、补充被使用过的灭火器材。

    10.10火灾扑灭后,各部门由经理负责会同部门员工统计损失情况以及人员伤亡的情况,并如实上报至灭火领导小组和经理办公室。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19篇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完善设备,预防为主的原则,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区,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的消防隐患,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火警通报顺序: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9与学校保安处,保安及时通知各有关人员。

    二、全体人员注意事项: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与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3、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三、各组成员注意事项:

    1、灭火组: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了解电铺设的线路;

    (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

    (4)、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5)、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势;

    (7)、清楚逃生路线。

    2、警戒组: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应迅速确定安全逃生的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3)、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3、救护组:

    (1)、应接受紧急救护的`工作;

    (2)、应配备急救箱;

    (3)、应了解一般药物的使用;

    (4)、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4、疏散组:

    (1)、了解学校报警设施与广播所在地;

    (2)、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

    (5)、了解火的走势;

    (6)、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灭火组负责人:

    警戒组负责人:

    救护组负责人:

    疏散组负责人:

    四、火灾原因调查:

    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20篇

    听从火警控制中心关于水、电、煤气、空调通风、直燃机、锅炉等重要设备的控制指令工程部的员工已接受过消防相关培训,用灭火器消灭较小火焰;
    如果没有可能灭火,以下是“酒店火灾消防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一、报警与接警

    1、酒店如发生火情隐患,首先进行自灭扑救。一旦发生火势有复延的趋势,火灾信息会迅速至消控中心,消控中心会正确将火情信息正确记录,确认起火源后,作为酒店第一反映应及时进行报警(119),通知公安消防并将地点、火情情况进行如实地报告。

    2、报警以后,迅速将火情情况告知酒店最高领导(总经理)以及值班经理,同时迅速通知消防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

    二、成立扑救指挥部

    酒店最高领导在最短的时间内召集各部门人员、安保、工程及日常义务消防队员为一体,组成临时扑救组织、最高行政领导为指挥部(总经理不在时,由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

    总指挥的职责:

    1、根据火灾实际情况,确定扑救的各项措施。

    2、根据救人第一,先控后消,布置救人,疏散物资的具体方案。

    3、向消防队汇报火情以及现场的情况,并负责现场配合加快火警。

    三、通报

    火警发生根据救人第一,准确、迅速、集中打好防火战,先要利用宣传工具,对讲机、电话、广播、警铃,人员相互通知向被困人员进行宣传,进行通报,主要宣传火源发生点,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引导人员疏散、撤离。

    四、扑救指挥部的职责

    1、根据酒店发生的火势情况,通报发生及蔓延情况,对被困人员进行果断的撤离。

    2、划分安全区。根据本酒店的周围情况确定安全疏散点和集合点,确定疏散安全通道、安全楼梯、安全出口门、安全逃生出口,明确分工,在单位消防人员引导,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转移,另外在各个环节哨口设立引导员,向被困人员指明方向。

    3、在掌握及控制火势的情况下,召集力量布置救人,转移物资的措施。另外,采取灭火、供水、防堵排烟等救灾措施。

    4、建立通讯网络,确保各部门通讯畅通及扑救等实施。

    5、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将扑救指挥转移公安消防队,服从公安消防统一指挥。

    五、组织机构

    防火安全责任人兼总指挥:xxx,防火安全副总指挥:xxx

    1、灭火行动组:xxx

    2、疏散引导组:xxx

    3、通讯联络组:xxx

    4、安全防护救护组:xxx

    六、疏散和救护

    划酒店安全区,根据建筑特点和周围情况,又根据着火点情况及时定人员疏散集结的安全区和疏散通道,明确分工,把扑救行动责任落实到各个扑救小组或义务消防队伍,引导和护送人员向安全区疏散,撤离在疏散区域内,接待安置疏散下来的人员和稳定疏散人员情绪。

    疏散被困人员及疏散物资的`次序:

    1、先燃火房间,后燃火房间的相邻房间;

    2、先燃着火层以上各层,后燃着火层以下各层;

    3、疏散指导组沿着消防楼梯穿越火层进入安全区,引导护送行动不便的人员安全疏散;

    4、现场救护,组织本单位义务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七、组织自救灭火

    在着火现场,由扑救负责人、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全面到对燃火层进行扑救。扑救负责人全面指挥消防队员为扑救火灾全过程。

    灭火指挥组的职责:

    1、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确定火源及蔓延的势头。

    2、及时向救灾指挥部汇报火情情况;

    3、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源;

    4、指挥参战人员实施着火层的灭火、疏散、采取抢救人员的措施。

    5、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区的防火门和携带灭火工具,防止火势纵向或水平方向蔓延;

    6、检查对参战人员的灭火战斗部署是否符合要求;

    7、配合公安消防协同组织灭火抢救,维持周围秩序。

    八、防烟、排烟

    开启燃火层上区层面疏散楼梯间的自然通风窗排烟。

    九、安全警戒

    建筑外围警戒任务是:消防路障,指导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好建筑外围的秩序。接待消防队,移交消防灭火的指挥权给119,听从公安消防的调遣,为消防灭火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和畅通条件,以最利于把燃火压制于救火状态。

    建筑燃火层出入口的警戒任务是:不准无关人员进入燃火区域,知道疏散人员离开燃火范围,看管从燃火层疏散下来的构件,保证消防队的灭火行动,有利于灭火要求。

    燃火层下一层的警戒任务是:不准已疏散的人员进入或再登上着火层,防止坏人趁火打劫、制造混乱,保护好一切设备器材,指导疏散人员向安全区有序的撤离。

    火灾扑灭后,在火灾区域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十、通讯联络

    建立通讯网络,使各部门人员能迅速正确地接受火灾信息,按火灾应急方案中指定的部位就业和执行业务。

    保持建筑内外、着火层与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与工程维修部门的通讯联络。

    十一、设施保障

    保障消防用水,消防用电供应不间断,保证灭火器材的供给和完好,保证伤员救护等的运输工具。

    十二、事件结束后分析原因,总经理对消防意识及消防工作的薄弱原因。制定防范措施。由防火负责人和安全部门检查、验证整改措施的结果,对整体酒店进行消防大检查。

    十三、火灾发生情况记录

    1、填写火灾事故情况报告

    2、追究发生火灾的原因及责任人。

    十四、日常检查内容

    1、酒店本着加强平时消防演练,每季度组织消防机构人员进行操作演练;

    2、每月对消防栓进行检查,对消防设备、设施要求完全有效;

    3、每半月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记录,防止挪位、移动;

    4、每二小时对楼面及重要仓库、机房重点地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异味及时整改及进行消除;

    5、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

    6、消防安全疏散情况;

    7、消防水道、消防水源情况;

    8、灭火机的培植及有效情况(二年更换一次);

    9、用火用电情况,有无违章;

    10、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11、消防安全重要部位的管理情况;

    12、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况。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21篇

    为及时、妥善地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维稳工作八项工作机制的要求,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深入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千方百计消除各种不稳定隐患,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工作目标: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努力化解矛盾,减少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发生群体性的事件时,要做到反应迅速,临阵不乱,分工协作,处置果断,确保稳定。

    二、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处置重大、重特大突发群体性的事件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委书记或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处置一般突发群体性的事件时,按照业务分工由县委分管领导或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由事件主管部门、县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在突发群体性的事件预警时,立即指令相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
    在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发生时,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
    决定并公布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方案;
    负责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

    突发群体性的事件主管部门是预防和处置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责任主体和日常工作机构。其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等工作;
    编制和完善突发群体性的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在事件发生后作为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职责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在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按照“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县直有关部门(包括应急保障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实施应急处置预案。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会同县武装部、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营完善应急治安保障方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各项措施办法。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突发群体性的事件领导机构和各自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应对工作。

    县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三、处置群体性的事件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化解矛盾。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群体性的事件原则上由发生地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处置,必要时上级党委、政府直接负责处置,或派员到现场指导处置。处置较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必须设立临时应急处置机构。在具体处置过程中,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指挥员及其权限。

    (三)依法、按政策办事。在处置群体性的事件过程中,要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维护好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

    (四)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相关地政府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上级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配合和支持。当地政府与上级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

    (五)教育疏导,防止激化。要讲究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听证等方法,引导群众合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要把法制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贯穿处置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新闻公告、现场广播、印发通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警力使用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党委、政府要根据群体性的事件的起因、规模、影响及现场情势和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动用处置性警力、是否采取强制性措施以及采取何种强制性措施、是否使用警械以及使用何种警械。既要防止因警力和强制措施使用不当而激化矛盾,也要防止当用不用而使事态失控。处置群体性的事件,一般不采取强制措施。对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可以依法使用警棍、盾牌、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必要的驱逐性或制服性警械。一线民警不准携带、使用杀伤性武器。在使用强制措施和警械前,必须以广播、通告等方式,明确告知现场群众,防止发生意外伤亡。

    (七)依法及时,果断处置。对围堵冲击党政军机关、要害部门、重点部位,阻塞交通要道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控制局势,消除危害,平息事态。

    四、责任分工

    各级各部门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顾全大局,确保稳定。

    (一)因企业改制中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企业主管部门牵头,发改委、经委、财政、国资、劳动保障、工会、法院等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二)社会保障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财政、经委、民政、人事、工会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三)农村和农业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农办和农业局牵头,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物价、法制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四)因集资款、“三会一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工商联经济互助会、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互助会、供销社社员股金)债券、存储款等不能正常兑付和金融诈骗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由发生问题单位的主管部门牵头,金融、财政、法院、公安、经委、发改委、相关乡镇以及其他涉及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五)因土地、山林、草场、水利等边界权属纠纷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民政部门牵头,国土资源、林业、农业、畜牧、水利等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六)学校教育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教育局牵头,人事部门与相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七)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统战部牵头,民宗科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八)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建筑工程质量、物业管理和土地征用等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建设局或国土资源局牵头,规划、房管、项目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九)因邪教组织活动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防邪办牵头,公安、司法、组织、宣传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因资源开发和环境污染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国土资源局或环保局牵头,农业、林业、水利、旅游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一)因治安和涉外关系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公安局、外办分别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二)因宣传报道、新闻出版、文化活动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宣传部牵头,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商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三)市或外地在射单位、外来企业和县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其所在乡镇政府牵头,该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和县直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四)应当纳入司法渠道解决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政法委牵头,政法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妥善地依法处理,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十五)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由县委维稳办责成相关乡镇或部门负责处理。

    县委、县府以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对某项具体维稳工作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协办单位作出另行规定和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

    五、及时报送反馈群体性的事件相关信息

    处置情况报送必须及时、客观、准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一)特别重大、重大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或者在其他群体性的事件有可能升级为重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的情况下,事发地的"党委、政府、维稳办和主管部门应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维稳办,县委、县政府、县委维稳办应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维稳办。对一时难以确定事件危害程度和可能有升级趋势的,也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主要信息。

    (二)上报的处置情况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和观场情况;
    事件的经过、参与人数、围观人数及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情况;
    事件发生的原因;
    事件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
    采取的有效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做好现场处置,防止事态失控

    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涉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要面对面做群众工作,听取群众意见,疏导群众情绪,积极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
    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相关部门(单位)限期研究解决;
    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损害群众利益的,应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尽快给予严肃处理,及时公布处理情况;
    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异地群众聚集形成群体性的事件的,所属地的党委、政府也应迅速组织工作组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疏导、化解和劝返工作。

    凡城区发生30人以上群体性集访,第一接待部门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乡镇、部门的主管领导到场处理,太和镇、有关县直部门在接到通知15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其余有关乡镇在接到通知1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并及时稳妥处置好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出现到县委、县政府等机关集体上访事件,由县级机关值班领导负责接待,并及时通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上访群众所在单位的党、政、工、青、妇等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应快速主动赶赴现场,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县级值班领导或县分管领导应视情况召集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听取群众代表意见,研究处置办法,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府主要领导。

    发现县内群众、职工意欲集体到中、省、市级领导机关上访、上书等苗头,有关乡镇和县直部门应做好控制、劝阻、拦截工作,防止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现县内群众、职工集体到中、省、市级领导机关上访,集体上访群众所在地乡镇、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应迅速赶到现场,靠前指挥,协调有关方面,做好集体上访群众劝解疏导工作,并安全带回。

    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公安部门可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下列管制性措施:

    (一)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

    (二)设置隔离带和警戒线,划定警戒区域。

    (三)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

    (四)守护重点目标。

    (五)查验现场可疑人员身份,检查可疑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

    (六)对未经现场指挥部有关领导批准在事件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采访、报道等行为予以制止。

    根据现场情况,公安机关可依法采取下列强制性措施:

    (一)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无关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集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

    (二)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强行驱散,但应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三)对经强行驱散仍拒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组织、指挥的人员,可以视情况采取强制措施。

    (四)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用于非法宣传、煽动的工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并依法处理有关人员。

    公安部门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必须对象准确、基本证据确凿,同时要做到控得住、带得出,妥善控制现场,不能因采取强制性措施激化矛盾,扩大事态。但对组织、煽动、串联、挑起群体性的事件的为首分子、骨干分子和积极参与者,公安部门应予以训诫,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对造成严重后果并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做好后续工作

    群体性的事件现场处置后,必须做好以下后续工作:

    (一)清理现场,撤除路障,解除现场管制和交通管制,恢复社会秩序。

    (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反弹和反复。

    (三)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不得久拖不决。

    重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一般不公开报道,确需公开报道的,要按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党委宣传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好信息发布工作。对国内外歪曲性报道或谣言应及时予以驳斥和澄清,正确引导舆论。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22篇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对新来员工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员工都能熟练,会使用灭火器材。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职工应接受消防安全知识专门培训。

    五、工作人员应经常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工作部门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建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有人签名,上报整改,消除隐患。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本店规定给予处罚。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本企业生产区域的安全道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道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间必须保证安全道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楼道物品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

    二、对职工进行教育,要求职工爱护消防器材设施,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要赔偿,并惩罚。

    三、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及器材,并保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5、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专门电工负责。

    三、工作人员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关闭,否则将对责任人进行惩罚。

    四、禁止使用电热棒,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

    6、电气设备的检查和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维修部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电气设备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对管理和使用设备的人员,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为了及时灭火和疏散人员,避免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此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本企业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二、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得少于二次。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保护救护组);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度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四、组织机构组长(总指挥):

    疏散引导组:涂料班组—宋亚静、保温材料组—郭丽梅。

    五、应急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当企业发生火灾时,发现者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发现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现场处置程序,立即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初期火灾,开展自救。

    报警:报警人拨打119讲清报警人姓名、着火单位、准确地址、着火性质、火势大小。

    火灾发现者应通过高声呼喊通知本单位的相关人员事故情况,同时向管理层人员报告事故情况,以免对其他人员造成伤害。

    接警处置: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他职工应按照各自分工迅速进入岗位,参加灭火战斗,直至火灾扑灭。

    一旦事故识别并确认,应急预案立即启动。由企业总指挥启动预案,按照对应级别通知地方应急组织机构,以快速启动地方应急预案。应向地方应急组织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现场状况、现场即时处理措施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经对现场进行检测,确认造成事故的各方面因素,以及事故引发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已经达到规定的安全条件,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终止事故应急预案的指令,通知相关部门危险解除。

    现场恢复:

    在抢险过程中使用的灭火设施,应及时恢复原始状态,用空的灭火器及时更换。若发生火灾,损坏的设备应及时更换,破坏的设备严格按照废弃物的相关制度执行,并做好记录。

    事故调查:

    由应急救援总指挥任事故调查组组长对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进行调查、分析。收集有关信息资料,并负责向有关人员、部门汇报事故调查情况。

    消防应急预案管理 第23篇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完善设备,预防为主的原则,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常少鹏(校长)

    副组长:

    组员:

    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的消防隐患,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火警通报顺序: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9和副组长,学校办公室及时通知各有关人员。

    二、全体人员注意事项: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3、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三、消防组成员注意事项: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了解电铺设的线路;

    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

    4、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5、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势;

    7、清楚逃生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8、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四、火灾原因调查:

    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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