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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公司档案管理制度8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3-07-09 16:36:0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公司档案管理制度8篇,供大家参考。

    2023公司档案管理制度8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小编为您带来了8篇《公司档案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篇一

    一、档案的建立。

    1.1档案的建立按下列流程建立:收集--整理--分类--编号--登记--输入电脑--入柜--利用--检查

    1.2明确建档内容,实行系统收集、集中管理。

    1.2.1房屋档案:包括本物业的设计、施工文件、资料、图纸、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

    1.2.2设备设施档案:包括各种设施设备的线路图纸、使用说明书、购入使用时间、使用许可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1.2.3业主档案:包括业主入住时所填写的"业主概况表"、"业主公约"、"入住契约"、"前期服务协议"、"接房登记表"等。

    1.2.4文秘档案:包括业主公约、商家公约、业委会决议、物管政策法规、市区房管局的文件以及对本物业进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1.2.5员工档案:包括员工供职申请表、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工作变动记录、奖惩记录等;

    1.2.6财务档案:包括各种帐簿、会计记帐凭证、财务报表、纳税报表、维修基金使用的预算、计划、业委会批准使用的文件等。

    1.3建档要求:制度化、标准化、电脑化。

    二、档案管理

    2.1为避免档案的损坏、遗失,使重要档案能永久保存,而又方便经常使用,对使用频率较高的档案实办公室对原始档案进行严密管理,并保存复印件。

    2.2档案管理要求:

    2.2.1进行标准化的档案管理。

    2.2.2采用多种形式的信息储存方式,如电脑磁盘、胶卷、照片、图表等,并采用适当的保存方法。

    2.2.3加强保密意识培养,确保档案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不丢失、不泄密。

    2.2.4实行档案管理手段的现代化,运用计算机检索手段,开发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

    2.2.5坚持档案资料收集的系统化。

    2.2.6作到档案分类科学化。档案按内容分类,逐一编号,登记造册,编辑目录,按工作部门分柜保存。

    2.2.7实行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经常化。每季度对档案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类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篇二

    为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各类档案资料及时归档、完整保存并得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原则

    公司档案实行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与部分专用性档案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

    公司综合管理部设专门的档案室并配备专人管理档案,各部门明确由专人兼管档案工作。

    三、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管档案、建设档案管理系统。

    (二)财务部自行做好日常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等工作,综合管理部给予配合。

    (三)其他部门由部门档案专人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并交至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收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各类档案,做到收集齐全、整理科学、鉴定正确和保证质量,并按时接收和移交档案;

    (二)凡本公司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收集管理。

    (三)做到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制度办事。

    五、归档公司档案室资料

    (一)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二)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三)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四)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五)本公司制订的计划、方案、统计、财务、工作总结;

    (六)综治工作材料;

    (七)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八)本公公司各种证照及所获各种荣誉、奖励资料;

    (九)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十)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本、图片、音像、影像资料;

    (十一)会计凭证,会计活动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六、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一)承办部门或主办人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档案管理员归卷。

    (二)凡是直接记述和反映公司、部门活动的,具有现实的和长远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文字、电子文件、图样、照片、实物等),均须归档保存。

    (三)管理性档案在分类立卷时应做到:分年度、分类别、分级别。党政文件要分别组卷,密级文件要单独立卷。组卷时按内部特征为主的六个特征进行组卷,尽量把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文件材料分开组卷。

    (四)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五)综合管理部定期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检查。

    (六)各部门在次年三月向档案部门移交管理性档案,需付卷内目录,移交目录一式二份,交接双方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七、档案的保管

    (一)公司(或部门)管理的档案应有专柜保存,确保完好不丢失。

    (二)做好电子档案、底片、录音录像带等特殊载体档案的保管工作;

    (三)档案工作人员应确保档案的质量,对破损和变质档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补和复制。

    (四)公司综合管理部不定期检查各档案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五)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以及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八、档案的借阅

    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填写查借阅档案登记表,如期归还,归还时验收注销。凡利用者都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查阅机密以上级档案,需经公司(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应当天归还。

    (一)档案借阅限一周内归还,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须办理续借手续;

    (二)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人员与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三)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须立即追究当事者责任;

    (四)调走、辞退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原则上不对外借阅档案,外单位需查阅档案资料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

    (六)归还档案时应保证档案材料的清洁、完整、安全,不得丢失、随意折叠、拆散、剪裁或擅自销毁,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七)传真件需存档时,应将复印件连同原件一起存档,以防原件字迹消失。

    (八)未经公司董事长授权,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公开档案。

    九、档案室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二)凡使用保密档案资料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凡借阅“绝密”“机密”级档案资料应经分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出。

    (四)外单位查阅、借阅密级档案,须经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审批,报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提供。

    (五)秘密档案不得私自存放,赠送并转借他人,个人外出携带机密级以上档案应妥善保管,若泄密要追究泄密者责任。

    (六)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公开场所谈论保密档案内容,不得将保密档案带出室外和借给他人。

    十、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确定保管期限及销毁档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公司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原则是:

    (一)反映公司主要职能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的,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永久保存;

    (二)反映公司一般经营活动,具有较长时间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长期保存,其期限为16―50年;

    (三)对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短期保存,其期限为15年以内。

    (四)档案的鉴定由综合管理部主管、各部门指定档案管理人员和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人员合作完成,并采取对每份档案直接鉴定的办法。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修改、补充。

    (五)经过一定时间后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或者原有情况已发生完全改变,其档案失去保存意义的,经档案人员或原经办人员提出,本公司综合管理部和部门审查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

    (六)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人员必须列出清单,销毁档案的批准人、监销人都要在销毁档案清册上签字。

    十一、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十二、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篇三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范围及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等内容。

    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领导工作。

    2.2设备安全课负责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2.3技术部负责指导、监督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

    3.1档案的"分类及编号

    a)共设置三个一级类目。

    编号用汉语拼音音节表示。

    一级类目分类编号顺序如下:

    代 号 名 称

    aq 安全类档案

    hb 环保类档案

    w 职业卫生类档案

    b)二级类目按档案管理内容进行编号,编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凡设及人员档案管理的全部按拼音姓名排序。

    3.2安全类档案包括:上级安全法规文件、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性文件、危险源管理资料、年度计划及总结资料、教育培训资料、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日常检测检验结果、事故隐患排查资料、日常检查记录(含各类专项检查)、隐患整改资料、新建项目安全性评价及验收资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奖励与处罚资料、安全有关会议纪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事故档案(含职业病事故)等。

    3.3环保类档案包括:上级环保法规文件、公司内部环保管理性文件、环境因素管理资料、年度计划及总结资料、“三废”检测检验结果、环保设施日常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资料、新建项目环保评价及验收资料、危险废物“五联单”、环境年报、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环保事故档案等。

    3.4职业卫生类档案包括:上级职业卫生法规文件、公司内部职业卫生管理性文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查记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资料、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及验收资料等。

    3.5档案的保存期限

    3.5.1安全类档案: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事故档案、新建项目评价及验收资料应永久保存,其它档案保存三年。

    3.5.2环保类档案:环保事故档案、新建项目评价及验收资料应永久保存,其它档案保存三年。

    3.5.3职业卫生类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及验收资料应永久保存,其它档案保存三年。

    3.6管理要求

    3.6.1归档资料必须分类装订成册。

    3.6.2需复印事故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条

    管理部门1.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各文书管理部门归档,经办部门视实际需要留存影本。如为特殊案件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者,应经文书管理部门主管同意后妥为保存,文书管理部门以影本归档,原稿用毕后仍应送文书管理部门归档并换回影本。2.各公司档卷分类目录及编号原则,由各公司总经理室或事业部经理室统一制定管理;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则由各部门自行编定报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

    第二条

    文件点收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依如下原则点收:1.检查文件的本文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少,应即追查归入。2.文件如经抽存者,应有管理部门主管的签认。3.文件的处理手续是否完备,如有遗漏,应即退回经办部门补办。4.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即退回经办部门。5.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应退回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应送指定保管部门签收后,文件送归档。

    第三条

    文件整理点收文件后,应依下列方式整理:1.中文直写文件以右方装订为原则,中文横写或外文文件则以左方装订为原则。

    2、右方装订文件及其附件均应对准右上角,左方装订则对准左上角理齐钉牢。3.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划一。

    第四条

    档案分类1.档案分类应视案件内容、部门组织、业务项目等因素,按部门、大类、小类三级分类。先以部门别区分,部门别之后依案件性质分为若干大类,再在同类中依序分为若干小类。

    2、档案分类应力求切合实用。倘因案件较多,前款三级不敷应用时得于第三级之后另增第四级“细类”。如案件不多,亦可仅使用“部门”及“大类”或“小类”二级。3.同一“小类”(或细类)之案件以装订于一档夹为原则,如案件较多,一个档夹不敷使用时,得分为两个以上的档夹装订,并于小类(或细类)之后增设“卷次”编号,以便查考。4.每一档夹封面内页应设“目次表”,案件归档时依序编号、登录,并以每一案一个“目次”编号为原则。5.档号之表示方式如下A1A2——B1B2C1C2D1——E1E2A1A2为经办部门代号,B1B2为大类号,C1C2为小类号。D1为档卷卷次,E1E2为档案目次。

    第五条

    档案名称及编号1.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能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且有一定范畴,不宜笼统含混。2.各级分类、卷次及目次的编号,均以十进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位数使用视案件多寡及增长情形而斟酌决定。3.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分类编号表”,即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4.档案分类各级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繁时,随时增补之用。5.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慎研议,并拟具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第六条

    档号编定1.案件如系新案,应就“档案分类编号表”,查明该案件所属类别及其卷次、目次顺序编列档号。2.案件如可归属前案,应查明前案之档号予以同号编列。3.档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案件叙述数事或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要类别,编列档号。4.档号应自左而右编列,右方装订的案件,应将档号填写于案件首页的左上角;左方装订者则填写于右上角。

    第七条

    归档与档案清理1.归档文件,应依目次号顺序以活页方式装订于相关类别的档夹内,并视实际需要使用“见出纸”注明目次号码,以便翻阅。2.档夹的背脊应标明档夹内所含案件的分类编号及名称,以便查档。

    第八条

    保存期限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企业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1.永久保存:(1)公司章程;(2)股东名簿;(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4)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5)财务报表;(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7)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8)工程设计图;(9)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2.10年保存:(1)预算、决算书类;(2)会计凭证;(3)事业计划资料;(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3.5年保存:(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4.1年保存: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5.规章由规章管理部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间予以保存。

    第九条

    档卷清理1.管档人员应随时拂拭档案架,维护档案清洁,以防虫蛀腐朽。每年年度更换时,依规定清理一次,已届保存期限者,得予销毁,销毁前应造册呈总经理核准,必要时向主管官署报备,并于目录表之附注栏内注明销毁日期。2.保管期限届满的文件中,部分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管档人员应将“收(发)文登记单”第五联附注在其保留文件上,并在第五联上注明部分销毁之日期。

    第十条

    调卷程序1.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需调阅档案时,应填具“调卷单”经其部门主管(科长以上)核准后持向管档人员调阅。2.管档人员接到“调卷单”经核查后,取出该项档案,并于“调卷单”上填注借出日期后,将档案交与调卷人员。“调卷单”则依预定归还日期之先后整理,以备稽催。3.于档案室当场借阅者,免填“调卷单”。4.档案归还时,经管档人员核查无误并于“调卷单”填注归还日期及签章确认后,档案即行归入档夹。“调卷单”由管档人员留存备查。

    第十一条

    调卷管理1.“调卷单”以一单一案为原则,借阅时间最长以一周为限,如有特殊情形欲延长调阅期限时,应按调阅程序重新办理。2.调卷人员对于所调案件,不得抽换增损,如有拆开必要时,亦须报明原因,请管档人员负责处理。3.调卷人员调阅档案,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如有其他人员调阅同一档案时,应经调卷变更登记,不得私自授受。4.调阅案件限与经办业务有关者,如调阅与经办业务无关之案件,应经文书管理部门主管同意。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档案工作,推进机关档案科学、规范管理,丰富国家档案资源,为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机关档案,是指机关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机关档案工作是档案工作开展的基础,是国家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档案工作是机关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决策、提高治理水平的必要条件,是保护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维护机关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四条 机关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负责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度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检查职责时,以进入相关场所检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开展。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本专业的管理体制,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进行监督、指导时,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第五条 机关的全部档案应当集中、统一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应当维护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便于检索、利用和开发。

    第六条 机关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整体规划、和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档案工作所需的基础设施配备和维护经费,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经费,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档案宣传、培训等其他经费应当列入机关年度财政预算。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机关应当建立由分管档案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办公厅(室)(或承担该职能的其他综合办事机构,下同)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处理本机关、本系统档案工作重大事务和重要事项。

    第八条 机关应当按规定设立档案工作机构。不具备档案工作机构设立条件的机关,应当指定档案工作负责部门。档案工作负责部门的名称应当反映档案工作属性。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办公地点相对集中且条件成熟的县级或形成档案数量较少的多个机关可以成立联合档案工作机构,对相应机关的档案进行集中管理。

    第九条 机关档案工作机构或档案工作负责部门(以下简称机关档案部门)应当配备与工作量相匹配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机关档案业务工作。机关文书或业务部门应当指定人员,承担相应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机关应当建立以机关档案部门为中心,由相关人员组成的机关档案工作网络。县级或形成档案数量较少的机关可以综合考虑工作量等情况,配备适当数量的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第十条 机关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并将规范本单位、本系统档案管理的基本制度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档案工作发展规划或计划;

    (三)对机关各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负责管理机关的全部档案并提供利用,协助做好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负责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并统筹机关及所属机构档案信息一体化工作,推动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电子档案规范管理;

    (六)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年度制度,定期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

    (七)负责组织档案业务交流和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开展档案宣传、活动;

    (八)对档案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向机关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对违反档案管理要求的部门或个人,向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一条 机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辅助实现档案工作基本任务的,应当严格限定社会化服务范围,严格审核服务供方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业务资质,并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和检查。机关档案业务社会化服务限于档案整理、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全文识别、电子档案管理技术支持等辅助性工作。社会化服务应当符合《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规定。

    第十二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为机关正式在编人员,且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机关工作,具备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相关知识背景,并定期参加业务培训。不具备前述知识背景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三条 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或退休的,应当在离岗前办好交接手续。涉密档案工作人员的调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 基础设施

    第十四条 机关应当分别设置档案办公用房、整理用房、阅览用房和档案库房,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展览用房、档案数字化用房、服务器机房等。档案库房应当根据载体类型分别设置,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根据载体类型分区设置。县级或形成档案数量较少的机关设置库房以外其他档案用房时,可以按照办公、整理、阅览等基本功能分区设置。

    第十五条 档案办公用房面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阅览用房面积应当满足不同类型档案阅览需求,适应涉密档案与非涉密档案分区阅览的需要。档案库房面积应当满足机关档案法定存放年限需要,使用面积按(档案存量年增长量×存放年限)×60m/万卷(或10万件)测算。档案数量少于2500卷(或25000件)的,档案库房面积按15m测算。整理用房、展览用房、档案数字化用房、服务器机房等用房面积应当满足业务开展需要。

    第十六条 档案用房宜集中布置,自成一区。档案办公用房选址应当便于档案库房管理。档案库房选址应当防潮、防火、避免阳光直射,利于档案保护。档案库房不应设置在地下或顶层,地处湿润地区的还不宜设置在首层。档案库房不得毗邻水房、卫生间、食堂(厨房)、变配电室、车库等可能危及档案安全的用房。

    第十七条 档案办公用房建筑设计应当符合《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规定,整理用房、阅览用房建筑设计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规定。档案库房内不得设置其他用房和明火设施,不应设置除消防以外的给水点,其他给水排水管道不应穿越库房。档案库房的装具布置、门窗设置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规定。

    第十八条 档案库房应当根据需要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密闭五节柜、密集架、光盘柜、底图柜等档案装具,不得采用木质柜、玻璃门柜等装具。档案整理台、档案梯、移动置物架、档案盒、装订用品等配备应当满足工作需要。档案库房配备的档案装具应当与档案库房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相匹配。库房采用密集架的,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8kN/m或按档案装载情况相应增加。

    第十九条 档案库房应当配备温湿度监测调控系统,安装漏水报警设备。档案库房不得使用电阻丝加热、电热油汀及以水、汽为热媒的采暖系统。保存重要档案或具备条件的,应当安装恒温恒湿设备,必要时可配备通风换气、空气净化设备。

    第二十条 档案库房应当配备消防系统。根据档案重要程度和载体类型的不同,可以选择采用洁净气体、惰性气体或高压细水雾灭火设备。档案库房应当安装甲级防火门,配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

    第二十一条 档案库房应当安装全封闭防盗门窗、遮光阻燃窗帘、防护栏等防护设施,可以选择设置智能门禁识别、红外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等安全防范系统。整理用房、阅览用房、档案数字化用房应当设置视频监控设备。

    第二十二条 机关应当按照档案信息化要求,建设或配备能够满足库房现代化管理、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管理需求的基础设施设备。智能库房管理基础设施设备应当满足温湿度调控、漏水监测、消防报警、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等系统集成管理以及其他智能管理需要。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管理基础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五章要求。县级或形成档案数量较少的机关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配备基础设施设备的,应当满足温湿度调控、消防、安防和信息化工作的基本需求。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篇六

    一、目的

    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1、公司内部经营形成的各种资料。

    2、外部政府机关、行业部门形成的与公司经营或行业有关的公文、通知、批复等资料。

    三、术语和定义

    1、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

    四、职责

    1、行政部: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指导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2、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行政部;

    2)向行政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管理部负责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各部门档案主管人员

    1)负责部门档案的管理。

    4、各部门负责人

    1)批准对自己部门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处置;

    2)负责对本部门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

    5、各公司总监/副总

    1)负责对档案管理监督检查报告的审批。

    五、工作程序

    1、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并编制部门《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季度向行政部移交。

    a)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

    b)档案资料的标识行政部及各部门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编号,编号规则见《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c)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电子类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档案室指定电脑硬盘内或制作专门光盘进行编号保存;

    ⑵文件、合同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⑶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文件/档案柜中。

    d)档案借阅

    ⑴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借阅审批单》。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公司内,不能带出;确因工作需要将档案带出公司的必须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和行政部批准,且只带复印机,不带原件;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严禁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行为,如发现一次罚款200-20xx不等的罚款元。情节严重者,按《档案法》和《保密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⑸非本公司职工或单位需查阅档案时,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本公司高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在阅览室阅览,不可将档案带出档案室。

    e)档案销毁

    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部门经理和部门分管副总鉴定,最后报总经理的批准,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行政部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和总经理的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2、档案管理细则

    1)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⑴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计划、核准文件、证书等文件;

    ⑶本公司与其他单位来往的文书及权益文书等;

    ⑷公司领导的批示、指示等;

    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⑹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工作日记、工作备忘等;

    ⑺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计划考核/总结、报告、统计报表及简报;

    ⑻本公司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正本及过程材料;

    ⑼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员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本公司员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等人事档案资料;

    ⑽本公司发布的各类广告、宣传材料;

    ⑾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⑿外出公务活动(如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会议等)所获得或形成的档案资料;

    ⒀财务档案资料;

    ⒁各种实物档案;

    ⒂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3、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

    ⑴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如请示和批复、复印本和正式稿和附件等必须齐全。

    ⑵一般资料按一份原件归档,重要文件和高使用率文件可以根据需要,按二份原件存档。经办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留存复印件或影印本。如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应经总经理批准后妥善保存,行政部以影印本归档。

    ⑶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在清晰、完整的特殊情况下可归档拷贝件。

    ⑷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资料一并归档保存,并做好电子文件存储设备信息的备份工作。

    ⑸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必须原件归档,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4、档案资料的归档时间

    ⑴即时归档下列文件(含电子、声像资料等)应在传阅、办理结束或取得后即时归档:

    a)公司规定的密级文件;

    b)重要文件,如政府批文、核准文件、证照等;

    c)合同、协议书等正本及过程资料;

    d)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

    e)其他认为需要即时归档的资料。

    ⑵定期归档

    a)部门应在每月底前整理归档当月文件,编制档案清单交行政部;

    b)部门每年3月底前归档上年度文件与资料,并移交公司行政部;

    ⑶电子声像档案的归档

    a)重要电子声像档案应实时进行、随办随归。

    b)一般电子声像档案归档应定期完成,一般每三个月一次制成光盘脱机保管。

    c)每年3月底前必须向行政部移交上一年度的所有归档电子文件数据集,行政部核实后刻录成光盘等载体脱机保管。

    5、档案交接

    ⑴部门内档案交接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兼)工作变动或离职的,要填写《档案移交清单》,由部门负责人指定的接收人核实无误后签字,行政部见证。

    6、档案移交公司的流程

    a)移交前,应对破损、字迹扩散或纸张太小的文件进行修裱、复制或加边,对大小不一、长短不齐的文件折叠理齐。

    b)采用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准确。

    c)结合文书材料的形成时间、彼此联系进行排列。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结论在前,依据在后。

    d)经办部门检查文件或档案,编制移交清单;

    e)行政部根据移交清单,查收案卷与文件,并与部门每月提交的档案清单核对;

    f)档案完整、齐全且符合公司要求,移交纸质移交清单及电子档移交清单,确认无疑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保存一份;

    7、档案保管

    ⑴档案编号

    a)档案按类别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且要有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

    b)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参照《档案分类编号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c)档案分类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多时,随时增补之用。

    d)档案分类及编号的增补、修订等由行政部结合工作和部门要求,组织实施修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e)建立《档案目录》存于案卷盒内,便于查阅。

    8、附则:本办法由公司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公司档案的管理制度 篇七

    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工程资料的管理,完善和规范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项目部。

    一、管理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

    (一)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度的推进以及各部门档案管理体系的建立、优化与督察,并直接向人事行政部经理负责。

    (二)总经理负责审批《档案销毁登记表》、《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

    (三)部门经理负责审核本部门《档案借阅审批表》、《档案复制登记表》、《档案查阅登记表》、《档案销毁登记表》、《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和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收集保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对部门资料的完整性负责。

    (四)各部门资料员/资料管理员

    1、制度在部门的执行;

    2、按公司要求建立本部门的资料管理系统并运作;

    3、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形成的本制度归档范围内的文件,正规保管及利用,按期分类整理保存。

    二、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要求

    (一)文书档案

    1.1归档范围:

    1.1.1、集团资料

    各类营业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发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投资协议、国土成交确认函、国土合同等

    公司章程

    集团公司发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各类正式行文

    1.1.2、红头文件

    公司下发和上报的各类正式行文

    1.1.3、外来文件

    各政府机关部门、协会、学会下发给公司的与工程项目无关的其他行政性质的通知、邀请等文件

    1.1.4、会议资料

    会议纪要利用明源流程存档

    专题会会议讲义

    1.1.5、法律文件

    合同、协议审核;

    诉讼材料

    1.1.6、物资采购合同

    1.1.7、车辆资料

    公司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机动车辆的基本信息资料、证件、保险单、维修记录、事故资料

    1.2归档要求:

    1.2.1、集团证照资料:由财务部关注各类营业证照更新时间,保证证照及时更新,做好使用登记以及复制登记。

    1.2.2、行政文件:红头文件、法律文件及外来相关文件移交行政部;车辆资料直接移交车辆管理员。

    1.2.3、客服中心资料:法律文件、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原件于签订后3日内移交档案室。

    (二)人事档案

    2.1、归档范围

    2.1.1劳动合同、聘用协议;

    2.1.2一般员工转正、调动、任免、离职、降职文件;

    2.1.3职称评定材料;

    2.1.4面试表;

    2.1.5劳务合同纠纷及处理材料;

    2.1.6员工培训计划、总结、方案

    2.2、归档要求

    2.2.1由人事专员保存于部门档案柜;

    (三)建设类档案

    3.1、归档范围(附件:详细列表),集中于工程部:

    3.1.1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

    3.1.2预算、结算文件:

    3.1.3项目核准(立项)阶段

    3.1.4方案审查阶段

    3.1.5初设审查阶段

    3.1.6施工许可证阶段

    3.1.7预售阶段

    3.1.8竣工验收备案登记阶段

    3.1.9产权证办理阶段

    3.2、归档要求

    3.2.1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复、批示性文件,由报建人员取得后3日内移交相关的管理人员。

    3.2.2工程部档案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阶段,在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资料整理归类造册,合理保存。

    3.2.3施工图纸由工程部资料员按组团保存完整,并相应在二次深化图及其他工程部相关图纸上加盖“图纸确认”章、在技术洽谈单、变更备忘录后附图(变更图纸)上加盖“变更确认”章。

    3.2.4招投标文件、合同类档案传签完成后,由经办人移交负责人保管。

    (四)会计档案

    4.1、归档范围

    4.1.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4.1.2、会计账簿类:

    (1)总账;

    (2)现金日记账,

    (3)银行存款账、银行明细账;

    (4)辅助账簿;

    4.1.3财务报告类:

    (1)年度决算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

    (2)月度、季度财务报表;

    (3)不定期重要一次性报表;

    (4)审计报告;

    (5)验资报告;

    (6)资产评估报告。

    4.1.4其他类:

    (1)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4.2、归档要求

    4.2.1会计凭证、账簿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保存于部门档案柜,财务部相关人员应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月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帐簿的整理和装订工作。;

    4.2.2财务报告类、其他类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于资料产生后妥善保管。

    (五)实物档案

    5.1、归档范围:

    5.1.1、照片、音像类

    (1)反映公司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等主要职能活动以及重要的工作成果。

    (2)党和国家领导人及著名人物参加与集团公司有关的重大公务活动。

    (3)公司组织或参与的重大外事活动。

    (4)记录公司重大事件。

    (5)与其他档案有密切联系(如表彰、总结大会)。

    (6)其他具有保存价值。

    5.1.2、公司获得的各种奖状、奖杯、奖牌、锦旗、荣誉证书、光荣册等

    5.1.3、上级领导、知名人士、有关单位赠送给本单位的题词、锦旗、牌匾、字画、工艺品等

    5.1.4、公司社会交往中获赠的重要纪念品、公司组织的各种重大活动中形成的纪念品、其它有保存价值的实物

    5.2、归档要求:

    5.2.1、底片、冲洗的照片、说明一同整理和存放;数码影像统一存入人事行政专员电脑专用文件夹。

    5.2.2、其他实物档案由各部门资料员或兼职资料员负责移交人事行政专员。

    三、档案移交、整理、编号

    (一)移交

    1.1、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在留存盖章档案后,在明源上归档,并在相应类别的《档案归档登记表》中登记,由移交人确认签字。

    1.2、各部门培训、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在相关费用报销时,必须将有归档价值的文件资料向人事行政专员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认可后财务部才给予核报。

    (二)整理

    鉴定分类→扫描成电子文件→录入卷内目录→印临时档号→装订→对号装盒→入档案柜

    (三)编号

    (公司)简称+(业务部门)简称-档案类别代码(一级+二级)-年度+顺序号;

    四、档案的利用

    (一)查阅

    1.1、查阅的授权范围

    (1)总经理、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有权查阅全部范围档案。

    (2)部门经理有权查阅本部门产生的所有档案。

    (3)普通员工有权查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档案。

    (4)跨部门档案查阅需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单。

    (5)由总经理亲自密封的绝密档案只有其本人可以取用,其他任何人未得到授权,均无权查阅该档案。

    1.2、档案查阅程序要求

    (1)权限内的档案查阅,由查阅人直接在档案室进行纸质查阅。

    (2)权限外的档案查阅,由人事行政专员收到查阅者完成审批的“档案查阅审批”流程后,引领查阅者在档案室查阅相关资料,阅后即时归还。

    (二)借阅

    2.1、借阅程序要求

    (1)员工凭经审批的《档案借阅审批表》外借档案原件资料;

    (2)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员收到借阅者完成审批的“档案借阅审批”流程后,找出档案原件资料,要求借阅者在《档案查阅登记表》上签字,备查。

    2.2、档案的归还

    (1)借出的档案原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整理和跟踪,督促各使用人及时归还,归还时在《档案借阅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档案使用人归还档案时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本来面目且不应无故扣押档案。

    2.3、其他规定

    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借出。

    (三)档案复制

    申请复制档案者完成审批流程后,由档案管理人员调取档案原件进行复制提供给查阅者。

    五、档案的保管

    (一)档案的保管期限

    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文件材料的价值,确定其保管期限,分别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两类。

    (二)专项档案的保管规定

    2.1、公司各部门档案(含会计档案):应指定专人保管,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内。人事行政部每月对各部门自行保管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

    2.2、电子版档案的传递和保存

    (1)原则上除电子设备档案和财务凭证、报表、帐簿档案外其他档案必须同时保存电子版档案。

    (2)人事行政专员制作电子版档案的目录,使其与纸质档案的顺序一一对应,并整和在档案管理软件系统上便于调用。

    (3)每年7月份将上年电子版档案刻制成光盘,一式两份。定期检查、杀菌杀毒。

    (三)档案的正式装盒、造册

    3.1、装订要求:参照统一标准进行。

    3.2、装盒:人事行政专员于每年固定时间进行上年档案的正式装盒造册及调整工作。

    (四)档案的存放

    档案建目后应存放在专用档案盒内,盒脊和面上应清晰、牢固标明类别、档号、日期。每一档案盒内应有卷内目录(分目录)及备考表。

    装盒档案应存放在专用的档案柜内,按照年度、类别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

    (五)档案意外损毁的处理

    档案丢失或发生意外损毁时,档案管理人员应立即将事件情况填写《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档案丢失、或损毁无法进行修补、复原,借用人应请有关部门协助设法重新补制。在进行补救工作的。同时,人事行政部经理应组织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档案的销毁

    (一)目的:判定档案价值、定期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销毁。

    (二)程序及要求

    2.1、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鉴别档案价值,识别出失去保存价值及保管期届满的档案,并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交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予以销毁。

    2.2、正式销毁前档案管理人员应再次进行核对;销毁时应有档案管理员和监销人同时在场;销毁后监销员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3、档案销毁情况应做到及时登记。

    (三)会计档案的销毁

    3.1、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档案室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3.2、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至少两人共同销毁并签字确认。

    3.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财务负责人。

    3.5、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七、档案保密制度

    1、严禁将密级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公共场所,严禁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严禁在私人通信、通话中泄露秘密内容;

    2、打印密级文件的草稿、校对稿在文件制成后均应销毁,各部门掌握的文件、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定期回收和销毁;

    3、严禁打听和记录与自己工作无关的秘密,严禁向他人传播自己知晓的秘密内容;

    4、严禁任何人利用工作之便或职务之便,将公司的客户和业务自行经办或处理;

    5、严禁任何人利用工作之便或职务之便将所掌握的业务秘密转交给其它单位从事与本司业务相关的工作;

    6、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进入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财务部资料室、工程部资料室等办公重地;

    7、公司领导或与公司利益密切相关的人员出差的任务、去向,知情者不得向他人泄露;

    8、对模范执行本规定者,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对失密、泄露者,视其情节、后果轻重公司将给予行政、经济处罚;对因失密、泄密触犯国家法律者,将报送司法机关对其依法处理。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篇八

    一、总则

    1、为加强本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公司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公司档案分为受控档案和非受控档案。

    3、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三、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

    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6、本公司的事记及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归档要求

    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3、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

    4、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5、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6、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五、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2、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文件材料按时归档。

    3、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档案的利用

    1、公司档案只有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借阅,借阅者都要填写《借阅单》,报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其中非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2、档案借阅的最长期限为两周;对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丢失或逾期未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处理。

    3、必须严格保密,不准泄露档案材料内容,如发现遗失必须及时汇报,追求责任。

    4、不准拆卷及任意抽、换卷内文件或剪贴涂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复制案卷内容,如确有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才能摘抄或复制。

    5、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不准在档案材料中写字、划线或作记号等。

    6、不准转借,必须专人专用。

    7、用毕按时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必须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另行办理续借手续。

    七、本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

    2、物业公司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1.客户档案的管理工作由客务部负责。

    2.客户资料按单元号一户一档建立,按楼层统一存放在客户档案文件柜内。

    3.每个客户档案内由入住资料、二装资料、往来函和房门锁、电话、车位、水牌、客户加班等申请单等组成,退租客户的资料须及时装订另存。

    4.每个客户档案均按日期顺序排列,将最新的文件摆在最前面。

    5.客户档案的标牌须与档案内现客户的公司名称吻合。

    6.客务部每年整理一次退租客户档案,对已装订好的退租客户资料打印目录后按楼层装入文件盒内存放。

    7.客户档案查阅可向客务主管借出,经客务部经理批准后在客务部办公室阅览。

    8.原始客户档案一般不可修改,客务部工作档案需经客务部经理同意方可修改。

    9.客务部档案应积极推行计算机管理,由客务主管设置客户档案管理系统,将客户各类资料、各单元房屋使用情况等输入计算机中,进行资料分析、整理和信息传递。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8篇《公司档案的管理制度》,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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