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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仓储服务合同(16篇)【完整版】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3-06-27 10:24:0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仓储服务合同(16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2023年仓储服务合同(16篇)【完整版】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仓储服务合同篇一

    仓管人(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服务合同篇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仓储物

    ┌────┬────┬──────┬───────┬────┬────┐

    │编号│包装│货物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质量│

    ├────┼────┼──────┼───────┼────┼────┤

    │││││││

    ├────┼────┼──────┼───────┼────┼────┤

    │││││││

    ├────┼────┼──────┼───────┼────┼────┤

    │││││││

    ├────┼────┼──────┼───────┼────┼────┤

    │││││││

    └────┴────┴──────┴───────┴────┴────┘

    质量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也可以使用经批准的企业或行业标准。在没有上述质量标准时,可以由存货人与保管人在仓储合同中自行约定质量标准。

    货物损耗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损耗量在法律规定或约定标准范围内,保管人不承担责任;超过标准范围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责任。

    二、保管场所

    1._________。

    2.保管场所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依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管场所。

    三、保管方法

    1._________。

    2.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并且可以推定存货人如果知道此种危机发生也同意改变其约定的保管方法时,保管人可改变保管方法。

    3.当事人没有就保管方法进行约定的,保管人应根据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保管。

    4.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

    5.保管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时,应当有专门的仓库、设备并配备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必要的时候,还应向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运输等方面的技术资料。

    四、仓储费用

    1.保管人提供仓库_________平方米由存货人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

    2.计算项目包括保管费、转仓费、出入库装卸搬运费、车皮、站台、包装整理、商品养护等费用,合同中应对下列项目作出明确规定:费用由哪一方承担、计算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地点、开户银行、账号等。

    3.保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转仓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出入库装卸搬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车皮、站台、包装整理、商品养护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寄存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在保管期满,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保管费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3.仓储费应在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提前支付。

    4.必要费用包括运费、修缮费、保险费、转仓费等。请求存货人支付上述费用时,保管人应出示有关清单和登记簿。仓储合同中规定的仓储费包括必要费用时,存货人不必再另行支付。

    五、保管期限

    1.保管期限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保管期限届满,保管人应当将仓储物返还给存货人,存货人应及时取回仓储物,也可以不规定有效期限,只要存货人按日或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合同即可继续有效。

    六、出入库

    1.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2.入库是指货物进入仓库时所进行的清点、检验和接收工作。入库时,保管人要根据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等对入库货物进清点、验收和接收。验收无误后,向存货人开出仓单,并报仓库会计统计入账、登记。

    3.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没有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可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随时要求存货人提取仓储物。但应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4.货物出库一定要当面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如果是由保管人代办运输的,保管人则应负责向运输部门办理托运、发运手续。

    七、验收

    1.货物验收由保管人负责,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

    (1)是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需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

    (2)是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存货人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3)是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

    2.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保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

    4.验收期限:_____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

    5.验收时间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送达的签收时间为准。超过验收时间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人负责。保管人应当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方法、时间验收仓储物或验收不准确所造成的损失负责。存货人应当对未能提供验收资料或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八、货物的损耗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九、权利义务

    (一)保管人权利义务

    1.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

    2.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保管人对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保管时,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操作或储存。在保管期间,保管人应按合同议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并定期进行检查,使保管的货物不短缺、不损坏、不污染、不灭失,处于完好状态,发现货物出现异状,应及时通知存货人处理。未经存货人允许,无权委托第三方代管。

    3.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4.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

    5.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6.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该物。

    7.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仓储物出现危险时,保管人有义务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第三人对其保管的货物主张权利而起诉或扣押时,保管人有义务通知存货人;

    (2)储存的货物发现有变质或其他损坏的,保管人应及时通知存货人;

    (3)储存的货物发现有变质或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通知并催告存货人处理。如果保管人违反通知义务,给他人的储存物造成腐蚀、污染等损害的,存货人不承担责任。当然,在紧急情况下,保管人可自行作出必要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通知存货人。

    9.在仓储期限届满后,由保管人送货上门的,保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将货物送至存货方。

    (二)存货人权利义务

    1.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

    2.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3.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4.存货人为了防止货物在储存期间变质或有其他损坏,有权利随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但在行使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的权利时,不得妨碍保管人的正常工作。

    5.存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等将货物交付给保管人入库,并在验收期间向保管人提供验收资料,存货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按照约定入库储存货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存货人未提供验收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而造成验收差错及其他损失的,由存货人负责。存货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货物的包装,因包装不符合要求而造成货物损坏的,由存货人负责。

    十、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一、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___%(或___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十二、声明及保证

    (一)保管人:

    1.保管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存货人:

    1.存货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存货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存货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存货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存货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五、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八、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盖章):_________存货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服务合同篇三

    存货人(甲方):_________

    仓管人(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服务合同篇四

    编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仓储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库房、办公室等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1、甲方提供仓库供乙方存储货物,并提供办公室供乙方办公使用。乙方已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现场实地勘察,乙方确认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建筑完好,符合本合同约定,并能够满足乙方使用目的,本合同载明的仓库、办公室面积由双方共同测量。

    2、室间,分别为:。

    3、临时面积:以《临时面积确认表》为准,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每年只允许一次增减调整。

    4、附属设施包括:电、水设施。

    5、甲方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

    5.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库房应安全、卫生、干燥、整洁;

    5.2、库区道路和库区外围的主要干道应平整、畅通、便利;

    5.3、库房高度最低内高空4.5米;

    5.4、仓库内有足够的库房照明设备;

    5.5、具备仓储服务所需的库管、装卸、配送服务信息管理设备接口,如:宽带网络接入接口等,但设备接口以仓库现状为准,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投资。

    第二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因业务需要增加电话、宽带设施及供电增容时,甲方有义务协助申请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的仓库、办公室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的财产或人身伤害时,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私自更改仓库,如确需更改必须征求甲方书面同意,具体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4、库房内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照明设施的维护、更换由甲方负责。

    5、甲方提供仓库、办公室供水、供电服务,负责对仓库、办公室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并承担正常的维修费用。乙方发现仓库、办公室及附属设施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修缮完毕的时间,甲方未在前述协商约定时间内进行修缮,乙方自行修缮后,费用直接在甲方应收款项中扣除。

    6、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相应服务进行整体运营及管控。

    第三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自行经营,仓库、办公室内财物由乙方自行管理。

    2、乙方内部管理制度由乙方自行制定和管理。

    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的物流配套业务(如:装卸搬运、短途配送、流通加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委托甲方。

    4、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损失乙方负责维修、赔偿。

    5、乙方按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甲方仓储服务费。

    6、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有权要求增加或减少仓储面积,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满足乙方的需求。

    7、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负责为其在仓库及办公室内存放的货物购买保险。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货物坍塌、火灾等造成甲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受损或其他业户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需向其他业户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的,该等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

    8、乙方使用仓库、办公室等期间,因其自行经营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9、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将仓库、办公室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第三人(含与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经营),不得改变仓库、办公室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经支付的仓储服务费不予返还,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双方有意续签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的1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经营项目调整或无力经营,不再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告知对方,并按库房面积月仓储服务费的2%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办公室解除,应当提前30日告知对方,按照退还办公室的间数,每间额外支付一个月的房款作为违约金给对方。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乙方已支付尚未履行部分的仓储费用。

    第六条费用

    乙方应于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以付款划出日为准,同时乙方将汇款单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

    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应缴费用总额的1%/日违约金,直至乙方实际支付费用。

    第七条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元;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充抵违约金、赔偿金等。

    3、乙方应当保障保证金充足,保证金不足本条第1款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否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缴保证金/日的1%作为违约金。

    4、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向乙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或其余额。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只是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话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地级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相关证明及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情况说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责。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拖欠费用、违约金或赔偿金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存放于甲方仓库或办公室内的财物,留置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使用甲方办公室或库房月费用(除以30天)折合日费用的2倍计算。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7日乙方仍未向甲方支付前述费用的,甲方可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甲方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清偿顺序为留置财物期间违约金、乙方的拖欠赔偿金、违约金、仓储费用,乙方确认对甲方拍卖、变卖留置物并就其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清偿债务无异议。

    3、除前款约定情况外,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之日搬离,并保障仓库、办公室完好,乙方添设的固定于仓库、办公室的设施设备甲方不予补偿。乙方逾期交还的,视为乙方放弃财产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乙方如需在仓库的本体或周围设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广告审批、制作等事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合同双方通过下列任何一种方式送达方为有效:

    (1)对方授权工作人员签收,签收即为送达。

    甲方负责签收人员:

    乙方负责签收人员:

    (2)向本合同载明的对方地址邮寄邮件,邮件寄出三日期满即为送达。载于本合同的甲、乙双方提供的联系人、注册地、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应于日内通知相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6、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办公室、库房及场地内经营作业发生的

    任何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协议的应当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仓储服务合同篇五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满足本公司正常均衡供货需要,保证商品按区及时准确配送到贸易客户,甲方将仓库及仓储商品,委托乙方进行仓储、保管、配送、货架器具回收,以及信息反馈等仓储物流服务,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货物验收:

    1、乙方负责厂家供货时的商品验收工作,包装外观、品种规格、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如发现订货与到货不符或日期等质量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单据上签字注明。

    2、乙方不得将未复核验收的商品蒙混进仓。不可以事后验收为借口,推卸出现差错、损失的责任。

    3、自商品验收入库之后,商品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对每件商品指定保管责任人,并对商品的丢失、被盗、损伤、脏污、霉变、过期等负有直接的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仓储保管:

    1、商品及货架进仓后,乙方应及时做好商品的接收、装卸工作,装卸搬运商品需轻拿轻放,严禁乱丢乱扔、野蛮装卸。

    2、乙方储存商品时按商品类别合理排放。堆码商品不超高、不超重、不倒塌、不压垮。

    3、乙方必须定期检查商品,每天做好防霉、防虫、防损伤、防过期、防脏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商品安全。仓储时商品不能直接接触地面,并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

    4、仓储保管细则参看《仓库管理规定》。

    三、配送服务:

    1、乙方负责每天中午前到甲方办公室收取送货单,并根据甲方送货单及时准确将商品送到贸易客户仓库。

    2、乙方负责每天按送货地点远近安排司机送货路线,确保公平公正并及时与司机沟通。

    四、票据管理和信息反馈:

    1、乙方负责将核对条码并验收后的商品录入电脑,保持数据准确。

    2、乙方保持每天流转送货、配送、赠送、退货、调拨等等的数据准确,单据按公司要求登记留底备份。

    3、送货单仓库需划单的,乙方必须及时在电脑系统更改,重新打单后方可送货。

    4、乙方对存货不足、保质期临近商品、畅供断货品、来货未销或滞销品要及时以书面记录形式通知反馈。

    五、责任及义务:

    1、#####

    2、乙方须向甲方缴交押金万元,合同期满时予以退还。商品在仓储、配送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丢失、损坏、过期的,乙方须承担

    责任。鼠咬及人为损坏的,合同期前6个月甲乙双方各承担商品金额的50%,以后由

    乙方100%承担;库存商品丢失及过期的,乙方负责按出货价100%赔偿。

    3、成本仓及半成品仓旧日期商品未及时书面上报甲方处理的,或超过二个月未处理旧

    货商品未书面上报的,责任在乙方,由乙方负责购买。

    4、#######

    5、#########

    6、乙方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配送甲方商品。并且每周必须清理仓库散货。甲乙双方每月5日、15日、25日进行一次账务核对并双方签字、确认甲乙双方每月第一个周六盘点仓库并双方核对数据,乙方应保证甲方商品安全及数据准确。盘点时库存缺少的,缺少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工资每月在核对盘点差异后发放。

    六、补充事项:……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如有补充或变更,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关此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出现争议无法解决时可通过国家司法途径解决。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在本合同到期前90天进行洽商,重新签订服务合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签名:

    盖章:
    盖章:

    日期:20xx年月日 日期:20xx年月日

    仓储服务合同篇六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邮政编码:乙方:

    地址: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一致同意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就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仓储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库房结构及设施要求

    1.该仓库建筑符合中国有关的建筑和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可供乙方作为仓库。

    2.库房需安装雨篷、采光板,保证库房外有足够的作业场地、装卸货场地、停车位等。

    3.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安装消防规定数量的灭火器、安装警示牌等。保证拥有符合国家消防规定的建筑物和设施配备,管理检修更换消防器材和设施,对乙方使用的库区的消防安全负责,确保遵守国家消防安全方面的规范。

    二、甲方承渃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全天24小时收发货的服务承诺,并保证当天所有收发货车辆全部装卸完毕。

    2.甲方保证仓库的内部环境适合存放普通货品。

    3.甲方必须每日执行日清日洁工作,保证库房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4.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仓库所在区域不是交通管制区域,保证乙方车辆的进出。三、仓库概况及约定

    1、甲方的仓库位于:市,仓库名称:。

    2、乙方按实际使用的面积支付仓储费。

    四、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五、费用结算

    1.费用标准

    仓储费:人民币元/平方米/月;

    装卸费:______

    入库费:______

    出库费:______

    操作费用:______

    2.费用结算

    所有费用每月(按日历月)结算一次。甲方需于每月日前开具上月费用的正规税务发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的时间内,将所有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号。如因乙方原因拖欠费用,甲方有权每日按拖欠费用的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3.押金: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押金元,于合同签订后天内一次性缴纳。期满后,如双方无争议,甲方将无息返还乙方缴纳的押金。

    六、库房管理、商品保管及相应的要求

    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库房均由甲方人员进行管理,甲方应根据储存商品的属性及乙方提供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重新划分仓间,保证库房内库位划分合理、标识清晰,并根据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仓位,保证产品的“先进先出”原则;甲方应搞好库房卫生和商品物流过程的质量监控,确保商品型号、数量正确,质量完好。

    1.乙方有权对甲方仓储工作的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不符合仓储要求的行为进行考核并要求甲方进行相应整改。

    2.甲方保管员必须每日盘点对账,日清日结,保证账卡、账账、账物相符。

    3.产品入库后若出现产品批次质量问题,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提供的批号确定对应的产品,并将其单独存放等待处理。

    4.仓库必须门窗封闭,有通风设施,仓库每日保持通风干燥,库房和产品包装箱的灰尘要及时打扫,避免有灰尘。

    5.产品码放实行定置管理,不同产品,不同型号、不同规格必须分开存储并设置标识牌,产品严禁侧放倒置,码放时必须按指示箭头朝上,码放整齐;产品码高层数必须按乙方提供标准进行码放。库存产品需分类分区域按货位摆放,按乙方要求标准留出墙距、货位间距及盘点通道,以备盘库清点;零散或不可发产品(包装箱破损、受潮、发霉、机损等)需设立暂存区域,设置单独的标示牌。

    6.甲方仓库应当配备满足货物装卸的工具(如叉车、夹板车、液压叉车、小推车、托盘等)。所使用

    的工具应保持完好状态,对机器无损伤。

    七、商品入库

    对于商品入库必须依照:及时码放、及时验收、及时返单的原则:

    1.乙方负责提供货物入库票据、样本和印模,甲方凭乙方规定的正式入库凭证办理入库业务。

    2.商品入库前,乙方需事先通知甲方,甲方仓库应做好记录,安排入库计划。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

    书面的,准确的,可操作的有关乙方货物之验收标准与方法,若入库货品与验收标准不符或破损包装等问题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货物入库。

    3.甲方不对包装箱内在货品质量问题负责,但乙方须提供相关的全面的书面的保管方式和码放标准之资料,以便甲方确立正确的货品码放和保管方式。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供给甲方相关资料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不予承担。凡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而货物短缺、损坏或货物标明的品名、规格、数量、花色与实际不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货物中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易腐蚀、易变质等特殊物品,乙方必须事先如实向甲方说明,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由甲方决定是否接收。乙方不得在货物中夹带前述危险物品或特殊物品。否则,甲方有权随时根据情况采取销毁、使之不能危害等紧急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商品出库

    1.仓库中所有产品出库必须依照先进先出、保证产品数量、型号、品牌准确的原则。

    2.商品出库,提货人必须凭正式提货凭证(提货单、领用单)提货,提货凭证必须是乙方向甲方仓库备案的提货凭证,同时单据上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印鉴和签名,同时不论是自提还是直送货,提货单上必须同时有提货人的签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否则甲方可拒绝发货。

    3.甲方必须按乙方单据指定的项目号、品名、数量、库位、批号发货,不得擅自改动;仓库必须按照发运提单所规定的内容检查产品的装车数量。

    4.装货时必须检查产品状态,避免破损产品装车;如果仓库库存与发货数量相同,破损产品又无可替代产品,甲方必须通知乙方,等待进一步指示。

    5.甲方仓管员必须及时把提货凭证方留存的联次返给乙方,以便乙方在其物流系统出库。

    6.对于当天已出过货的产品应及时盘点,同时应及时与乙方系统数据进行核对,以便有效的避免货差和问题的及时解决。

    九、货物盘点

    1.甲方应定期(不低于每月一次)进行大范围实物盘点,同时提供由保管员、复核人员签名和单位盖章的盘点报告,并交乙方备案(盘点表格形式由乙方提供),

    2.甲方应每天对当天出货的产品进行盘点,将每天的仓库动态报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给乙方。

    十、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

    1.仓库由甲方管理,甲方对乙方商品负保管责任,即从乙方货品进入甲方仓库保存至出库,不包括从乙方处运至甲方仓库。

    2.货物交换手续:甲乙双方以共同签章确认的年月日库存盘点表中所列各型号数量对应货物为准,乙方将该批货物仓储保管权一次性交接给甲方负责,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仓储商品,乙方商品进出货的有关单据及流程由乙方设计提供;甲方保管人员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操作。

    3.甲方严格凭甲乙双方确认的单据发货,如发现提货单不符,字迹不清、手续不全(相关主管人员的签字、发货印章、提货人的签字和身份证号),错开或冒开票,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4.乙方有权对仓库货物进行不定时盘点,如发生错误或短少,甲方应进行赔偿。

    5.甲方应无偿提供在雨季装车时所需的保护装置,以便保证乙方的正常进出货。

    6.甲方按乙方要求管理仓库,根据储存产品的属性特点和要求采取相应的保养措施,确保货物的完好无损,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收发业务,若在高峰期,库容超出原定协议的地方,甲方有义务代为储存,费用照实际使用面积及天数计算向乙方收取。

    7.经甲乙双方确定仓库的地址方位后,甲方不得随意调整乙方所使用仓库的地址和方位,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的除外。

    8.在仓储期间,甲方擅自解除协议,提前收回该仓库,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仓储费的违约金。

    9.在仓储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需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仓储费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期满时的约定

    1、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希望延长本合同期限,双方应随即就延期进行谈判,乙方具有优先权,并沿用本合同条款。

    2、本合同到期尚未签订新合同前,但双方仍在合作当中,则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

    3、此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到期确实无法找到仓库,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间仍

    按本合同约定条款及费率执行,按甲方实际使用面积及天数结算仓储费。

    4、如果本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需要乙方迁移仓库,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搬舱。

    5、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仓库,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安排新的仓储资源。十二、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可以变更和解除合同。

    2、乙方在经营使用期间发现库房有严重的结构问题,经双方认可的房屋检测机关鉴定后,以书面式证明不合适继续做仓库使用时,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3、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仓库如遇政府部门统一规划等不可抗力原因需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必须依政府规定时间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4、合同在有效期内如一方确有实际困难或不可抗力的外来因素,不能使合同正常履行时,可以书面陈述情况提出要求,提前中止合同,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5、在租赁期间,如因乙方业务发生变化需提前中止合同,则乙方需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

    6、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不再合作时,经甲乙双方确认无帐物差异,甲方与乙方核对合同期内所有

    未结算的费用明细,核对无误后由甲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费用的80%汇至甲方账户(凭银行汇款证明),乙方方可开展移(撤)库工作;剩余20%费用乙方将在移(撤)库结束当日前汇至甲方账户(凭银行汇款证明)。

    十三、其他规定

    1.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4.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仓储服务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安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和后勤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后勤人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等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后勤服务责任。

    门卫:出入人员、车辆的登记等日常工作

    巡逻:负责夜间的巡逻安保工作

    后勤:负责食堂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制定和完善便于操作的如《门卫巡逻、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人员出入登记制度》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责任区内应有必要物防、技防等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入证、车辆停放证等,使乙方保安人员上岗后有章可循、有证可查。

    2.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3.甲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保安人员超时工作的,应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支付加班补助费。

    4.甲方应按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原则,把保安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议程,指定一位专职领导具体分管单位保安工作及其生活。协助乙方做好驻勤保安人员和后勤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指导与岗位工作相关的业务学习和指导。有权建议乙方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调换和处罚。

    5.在履行协议中,保安人员担负防火、防盗及一切治安安全管理的特殊任务,甲方不得把保安纳入其它的日常繁杂事务。甲方如调用驻勤保安人员执行协议以外任务,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甲方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食宿及工作条件。

    7.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_________名保安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和________名后勤人员负责甲方的食堂工作。

    2.保安员应严格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4.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5.根据甲方的要求,对不合格的保安人员进行调换

    第四条 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当每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 元人民币。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六条 赔偿责任的划分

    乙方保安人员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在当班时间和责任范围内因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若数额较小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认定;数额较大的,以公安机关认定的结论为准,划分和确定经济赔偿数额。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甲方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不健全、设施不完备、调配保安力量不合理至使保安队员无章可循而造成的损失。

    2.甲方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乙方或保安人员提出整改建议后,甲方未及时按要求整改导致事故发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非乙方职责范围内的事故损害,保安人员按协议要求在岗位上已尽职尽责奋力挽救,甲方仍然遭受一定经济损失的。

    4.甲方财务部门的现金及有价证券的存放,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门有关管理规定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5.乙方保安人员不负责甲方工作场所内的个人物品的保管。如发生盗窃,乙方不负责赔偿。

    6.甲方责任区内发生盗窃案,但无撬门扭锁等痕迹,经公安机关勘察认定是或可能是甲方内部人员所为。

    7.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二)经公安机关认定,应属乙方责任的,按以下赔偿办法进行。

    1.经济损失数额较小的,甲方可在乙方保安人员当班直接责任人的服务费中扣除作抵。

    2.经济数额较大的,甲方可与乙方协商赔偿数额,赔偿最高数额不得超出年度服务费总额。

    第七条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相互协商另定。补充协议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办。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服务合同篇八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保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为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费用负担、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服务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仓储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以自有库房、办公室等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1、甲方提供仓库供乙方存储货物,并提供办公室供乙方办公使用。乙方已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现场实地勘察,乙方确认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建筑完好,符合本合同约定,并能够满足乙方使用目的,本合同载明的仓库、办公室面积由双方共同测量。

    1、地点:宽城区奋进乡邱家村亚奇物流园__;

    2、库房面积:_ 平方米,分别为 号仓库;办公室 间,分别为:

    3、临时面积:以《临时面积确认表》为准,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每年只允许一次增减调整。

    4、附属设施包括:电、水设施 。

    5、甲方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

    5.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库房应安全、卫生、干燥、整洁;

    5.2、库区道路和库区外围的主要干道应平整、畅通、便利;

    5.3、库房高度最低内高空4.5米;

    5.4、仓库内有足够的库房照明设备;

    5.5、具备仓储服务所需的库管、装卸、配送服务信息管理设备接口,如:宽带网络接入接口等,但设备接口以仓库现状为准,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投资。

    第二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因业务需要增加电话、宽带设施及供电增容时,甲方有义务协助申请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的仓库、办公室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的财产或人身伤害时,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

    3、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私自更改仓库,如确需更改必须征求甲方书面同意,具体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4、 库房内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照明设施的维护、更换由甲方负责。

    5、 甲方提供仓库、办公室供水、供电服务,负责对仓库、办公室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并承担正常的维修费用。乙方发现仓库、办公室及附属设施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修缮完毕的时间,甲方未在前述协商约定时间内进行修缮,乙方自行修缮后,费用直接在甲方应收款项中扣除。

    6、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相应服务进行整体运营及管控。

    第三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有权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自行经营,仓库、办公室内财物由乙方自行管理。

    2、 乙方内部管理制度由乙方自行制定和管理。

    3、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的物流配套业务(如:装卸搬运、短途配送、流通加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委托甲方。

    4、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损失乙方负责维修、赔偿。

    5、 乙方按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甲方仓储服务费。

    6、 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有权要求增加或减少仓储面积,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满足乙方的需求。

    7、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负责为其在仓库及办公室内存放的货物购买保险。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货物坍塌、火灾等造成甲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受损或其他业户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需向其他业户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的,该等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

    8、乙方使用仓库、办公室等期间,因其自行经营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9、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将仓库、办公室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第三人(含与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经营),不得改变仓库、办公室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经支付的仓储服务费不予返还,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双方有意续签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的1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经营项目调整或无力经营,不再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告知对方,并按库房面积月仓储服务费的2%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办公室解除,应当提前30日告知对方,按照退还办公室的间数,每间额外支付一个月的房款作为违约金给对方。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乙方已支付尚未履行部分的仓储费用。

    第六条 费用

    1、库房费用:
    元/平方米/月,房间 元/间/月 ;(此价格含税),其他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纳入前述费用一并计算,不另计价。

    2、结算方式:季度预付。甲方当月月末对乙方开据各项应收费用发票,乙方应于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以付款划出日为准,同时乙方将汇款单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元;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充抵违约金、赔偿金等。

    3、乙方应当保障保证金充足,保证金不足本条第1款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否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缴保证金/日的1%作为违约金。

    4、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向乙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或其余额。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只是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话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地级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拖欠费用、违约金或赔偿金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存放于甲方仓库或办公室内的财物,留置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使用甲方办公室或库房月费用(除以30天)折合日费用的2倍计算。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 7日乙方仍未向甲方支付前述费用的,甲方可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甲方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清偿顺序为留置财物期间违约金、乙方的拖欠赔偿金、违约金、仓储费用,乙方确认对甲方拍卖、变卖留置物并就其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清偿债务无异议。

    3、除前款约定情况外,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之日搬离,并保障仓库、办公室完好,乙方添设的固定于仓库、办公室的设施设备甲方不予补偿。乙方逾期交还的,视为乙方放弃财产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乙方如需在仓库的本体或周围设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广告审批、制作等事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合同双方通过下列任何一种方式送达方为有效:

    (1)对方授权工作人员签收,签收即为送达。

    甲方负责签收人员:

    乙方负责签收人员:

    (2)向本合同载明的对方地址邮寄邮件,邮件寄出三日期满即为送达。

    载于本合同的甲、乙双方提供的联系人、注册地、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应于 日内通知相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6、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办公室、库房及场地内经营作业发生的任何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协议的应当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服务合同篇十

    编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仓储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库房、办公室等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1、甲方提供仓库供乙方存储货物,并提供办公室供乙方办公使用。乙方已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现场实地勘察,乙方确认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建筑完好,符合本合同约定,并能够满足乙方使用目的,本合同载明的仓库、办公室面积由双方共同测量。

    2、室间,分别为:。

    3、临时面积:以《临时面积确认表》为准,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每年只允许一次增减调整。

    4、附属设施包括:电、水设施。

    5、甲方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

    5.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库房应安全、卫生、干燥、整洁;

    5.2、库区道路和库区外围的主要干道应平整、畅通、便利;

    5.3、库房高度最低内高空4.5米;

    5.4、仓库内有足够的库房照明设备;

    5.5、具备仓储服务所需的库管、装卸、配送服务信息管理设备接口,如:宽带网络接入接口等,但设备接口以仓库现状为准,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投资。

    第二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因业务需要增加电话、宽带设施及供电增容时,甲方有义务协助申请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的仓库、办公室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的财产或人身伤害时,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私自更改仓库,如确需更改必须征求甲方书面同意,具体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4、库房内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照明设施的维护、更换由甲方负责。

    5、甲方提供仓库、办公室供水、供电服务,负责对仓库、办公室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并承担正常的维修费用。乙方发现仓库、办公室及附属设施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修缮完毕的时间,甲方未在前述协商约定时间内进行修缮,乙方自行修缮后,费用直接在甲方应收款项中扣除。

    6、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相应服务进行整体运营及管控。

    第三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自行经营,仓库、办公室内财物由乙方自行管理。

    2、乙方内部管理制度由乙方自行制定和管理。

    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的物流配套业务(如:装卸搬运、短途配送、流通加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委托甲方。

    4、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损失乙方负责维修、赔偿。

    5、乙方按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甲方仓储服务费。

    6、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有权要求增加或减少仓储面积,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满足乙方的需求。

    7、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负责为其在仓库及办公室内存放的货物购买保险。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货物坍塌、火灾等造成甲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受损或其他业户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需向其他业户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的,该等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

    8、乙方使用仓库、办公室等期间,因其自行经营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9、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将仓库、办公室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第三人(含与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经营),不得改变仓库、办公室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经支付的仓储服务费不予返还,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双方有意续签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的1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经营项目调整或无力经营,不再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告知对方,并按库房面积月仓储服务费的2%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办公室解除,应当提前30日告知对方,按照退还办公室的间数,每间额外支付一个月的房款作为违约金给对方。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乙方已支付尚未履行部分的仓储费用。

    第六条费用

    乙方应于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以付款划出日为准,同时乙方将汇款单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

    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应缴费用总额的1%/日违约金,直至乙方实际支付费用。

    第七条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元;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充抵违约金、赔偿金等。

    3、乙方应当保障保证金充足,保证金不足本条第1款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否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缴保证金/日的1%作为违约金。

    4、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向乙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或其余额。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只是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话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地级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相关证明及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情况说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责。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拖欠费用、违约金或赔偿金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存放于甲方仓库或办公室内的财物,留置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使用甲方办公室或库房月费用(除以30天)折合日费用的2倍计算。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7日乙方仍未向甲方支付前述费用的,甲方可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甲方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清偿顺序为留置财物期间违约金、乙方的拖欠赔偿金、违约金、仓储费用,乙方确认对甲方拍卖、变卖留置物并就其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清偿债务无异议。

    3、除前款约定情况外,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之日搬离,并保障仓库、办公室完好,乙方添设的固定于仓库、办公室的设施设备甲方不予补偿。乙方逾期交还的,视为乙方放弃财产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乙方如需在仓库的本体或周围设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广告审批、制作等事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合同双方通过下列任何一种方式送达方为有效:

    (1)对方授权工作人员签收,签收即为送达。

    甲方负责签收人员:

    乙方负责签收人员:

    (2)向本合同载明的对方地址邮寄邮件,邮件寄出三日期满即为送达。载于本合同的甲、乙双方提供的联系人、注册地、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应于日内通知相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6、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办公室、库房及场地内经营作业发生的

    任何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协议的应当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仓储服务合同篇十一

    甲方(存货方):_____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存货方)委托乙方(保管方)为其产品提供仓储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货物描述 

    1.1 产品名称:黄心西瓜

    1.2 数量:每批到货数量依据甲方实际到货件数及重量为准。

    1.3 包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包装应符合汽车运输、铁路运输、空运等质量要求。

    第二条、货物验收入库

    2.1 货物验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准确的货物清单。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对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包装进行验收,若货物与随货清单不符合、有包装缺陷或运输中的货物磕碰,乙方可暂拒接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协商合理方案以便及时解决。

    2.2 货物入库:乙方按甲方要求对来货进行过磅(至货场过磅处),乙方验收员对照甲方随货清单核对货物外观质量及规格、数量、重量无误后即办理入库手续,并在甲方回执单上签字、盖章。

    2.3 因甲方货物存在吸湿及干燥天气下的水份蒸发等自然现象,允许产品存储期间重量± %。

    2.4 乙方只负责产品包装及外观质量验收,不对其内在质量及使用性能负责。

    第三条、货物出库及结算方式

    3.1 货物出库:甲方以传真形式将填写正确、签字盖章齐全的出库单传递乙方(出库单签字样式附后),乙方依照单据注明的品名、规格、数量等指标办理出库手续。依据甲方要求,乙方对每笔出库货物均需过磅称重并做记录。

    3.2 甲方委托的提货人须出具经办人的身份证/驾驶证,乙方不接受任何口头指令。

    3.3 乙方应确保甲方货物及时出库,货物一经经办人签收出库后出现的损坏、缺少等情况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第四条、配送服务

    4.1 甲方货物运至乙方的运输方式: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乙方仓库,运费由甲方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自乙方仓储地至及 东外环业务。

    4.3 遇大宗货物出库配送的,甲方须提前2日告知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5.1 收费标准:

    5.1.1仓库租赁费每天按 __________元 /吨计费;

    5.1.2装卸费按 _____________元/吨计算;

    5.1.3过磅费按 ______元/吨(一进一出)。

    5.1.4单车运输在______ 吨(含)以下按 ______元/车收费,超出______吨按两车标准收费,此费用只限“坊子库—清池”或“坊子库—寒亭东外环”此两线的单程距离,超出此距离将增加收费。

    5.2 结算方式:以电汇方式收取,按 月 结算,次月5日前乙方出具结算清单,甲方确认后于乙方开具发票后5日内付款。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货物包装应符合储运要求,因包装质量带来的货物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6.1.2 甲方应采用随货捎带或传真形式将每批所发产品的出库装车清单等资料及时送达乙方,因单据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1.3 因甲方的产品质量造成收货方拒收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拒收需乙方载货返回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倍运费。

    6.1.4 甲方自提货物,必须是甲方业务员或甲方书面授权委托人自提。

    6.1.5 甲方更换驻潍代表或业务员,需向乙方提供盖有红章的甲方任免报告或文件。

    6.1.6 甲方工作人员及甲方委托的送、提货人员进入乙方库区应严格遵守乙方仓储管理规定,爱护乙方仓储、办公设备。

    6.1.7 当存货全部提走之前,甲方须结清全部仓储、装卸、运输、过磅等服务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发货。

    6.1.8 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要求按时足额支付仓储物流服务费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额的5%向乙方另付滞纳金。

    6.2 乙方责任:

    6.2.1 提供的存储条件达到防火、防潮目的。

    6.2.2 在货物仓储期间造成的货物短缺由乙方负责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6.2.3 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甲方随时带人看货,乙方将予以配合。

    6.2.4 承诺按甲方指令及时、准确办理来货入库、发货配送工作。

    6.2.5 依甲方需求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通报甲方产品库存情况,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报表,报表格式由甲方提供。

    6.2.6 应指定专人负责甲方的相关业务和操作。

    6.2.7 发货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

    7.1 由于不可抗力情况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7.2 遇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用电报、传真等方式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违约处理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单方面不履行合同时,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均可直接提交被诉方所在地法院裁决,一切经济损失由败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期限

    9.1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 月 ____日到 ________年____ 月 ____日。

    9.2 本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应于期满时终止,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9.3 对于合同期满,甲方壹个月内不续签合同的,乙方有权拒收甲方的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甲方自行负担。

    9.4 本合同正式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5 本合同所有附件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9.6 本合同附件共张。

    单位盖章: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 月 ____日 ________年____ 月 ____日

    仓储服务合同篇十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合作范围

    本合同合作内容是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流仓储服务。甲方将其货物委托给乙方管理和操作;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为本业务服务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本业务内容如下:

    1.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仓库;

    2.仓储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出入库及仓储日常管理,日常盘点等服务;

    3.单据及数据服务: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仓储管理报表,并妥善保留业务单据;

    4.仓储增值服务:当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除仓储管理之外的增值服务,如:打码、更换包装、

    二次包装、销毁等服务时,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告知乙方,并在双方对服务标准及价格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乙方提供上述服务。

    第二条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权力能力及主体资格;

    2)甲方保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合法经营;

    3)甲方应遵守乙方执行仓储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4)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货物不得含有危险品、污染品、违禁品等有害或违法物品,如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货物因甲方原因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损害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各项费用;

    2.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权利能力和主体资格;

    2)乙方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合法经营;

    3)乙方负责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货物存储标准对货物进行保管。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可代甲方为其存储在乙方仓库内的货物购买保险,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委托货物的货损,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货值表》进行相应赔偿,但最高赔偿数额不超过甲方产品的销售价格。

    5)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甲方货物遭受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定义,包括:战争、动乱、飞行物体坠落、商品自身问题或温湿度引起的变质、变色、发霉等非甲乙双方的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风、雨、洪水、雪、地震等。

    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标准

    1.本业务的具体费用标准详见《物流服务收费标准》。

    2.本业务费用决定的前提条件

    1)本业务相关的报价(以下称“本报价”)表示的前提条件是《仓配物流收费标准》中指定的服务内容,如果超出指定的服务内容之外,报价另行商定。

    2)甲方在本报价的货品因特殊要求而另需增加设备时,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双方每月结算一次。即:乙方每月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发生的《物流费用结算表》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甲方,甲方应在乙方邮件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通知乙方开立发票,逾期不确认的视为甲方无异议。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上月《物流费用结算表》存在异议,其应在收到上述结算表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并与乙方核对,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通知乙方开立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30日内付款;

    2.付款方式:甲方以银行转帐形式汇至乙方指定的以下帐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逾期付款违约金:若甲方逾期支付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物流服务费用的,则须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公式:违约金总金额=甲方应付当期物流服务费总金额×0.5%×逾期天数。

    如果甲方逾期支付乙方物流服务费用超过60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及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时,对方可立即停止履行本协议;

    3.在甲、乙任何一方未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如合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未书面通知对方对方本合同结束后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4.本合同之终止并不影响本合同协议项下未完成之结算或任何一方付款义务以及其他在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所了解的对方企业信息,即使本合同终止后,在事先没有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分歧和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的解决方案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服务协议与补充协议相冲突的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

    3.如双方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对本合同任何变更、补充均须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确认。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仓储服务合同篇十三

    保管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存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精神,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仓储管理和物流服务等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保管地点、货物品类及服务范围:

    1、保管仓库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品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服务范围:货物产权归属于乙方拥有,甲方负责保管、代理收发和物流配送的管理服务。

    二、计费项目、标准及支付方式

    1、计费项目含仓储保管费、入库和出库的装卸费、海运货柜的"掏箱费和物流配送的管理费。管理费用包括货物保管、整理归位、巡查、装卸安排、更换破损成品的外包装、出入库报表、物流派车运输及跟踪货物运输及签收单回收等服务收取费用。

    2、计费标准

    总承包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月(含税务发票),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年。

    3、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提供上月发生业务的数据报表给乙方,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收到发票后_______日内划款到甲方指定账户。

    三、甲、乙双方责任权利

    1、仓库货物的出入库必须遵循“凭单操作原则,严禁任何借口和形式的白条、无条的出库操作,由此而造成乙方财产的实际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货物进库前_______日应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做好统筹安排。

    3、乙方应当甲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外观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货物到达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入库单据(资料)进行验收。验收核对无误后,需在入库单签字盖章并将入库回执交或传予乙方。如验收发现货物品名、规格、数量和包装等与乙方单据(资料)不相符的,应及时通报乙方作出确认或处理。因乙方提供的入库货物单(资料)不准确而造成验收差错由乙方负责。因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货物差由甲方负责。

    5、甲方应在严格按照保管规章保管货物,储存期间应保证货物安全无损,但不负责货物的内在质量和原外包装完好,内部的细数。由于甲方责任造成在保管中出现的货物短少、破损、水湿、外包装严重变形等、由甲方负责按成本价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对入库时实际货物与单据不符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6、乙方货物出库,必须出具正式出库单。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可以出具盖章或签字(预留印鉴)的出库单传真件为正式出库手续(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和包装等)。并在传真件上注明提货车辆的车牌号码。如提货车辆的车牌号码与传真件上的车牌号码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付货。乙方提货人(司机)按出库单核对无误后需签字确认。传真件保存期为一个月,超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甲乙双方在每月底至次月______日前对账一次,做到帐实相符,若发现问题分清责任及时更正。

    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配合甲方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检查。

    四、甲方保管应承担责任

    1、保持其仓库和货物有良好及清洁状态,仓库必需做到无垃圾,做到包装桶上出库无尘埃,并对库房进行清扫。

    2、货物摆放要规范,必需按批号先进先出,遵循乙方的工作程序和规定。

    3、由于货物保管不妥,管理不善等因素,产生物货倾倒破损、渗漏,或严重变形,这一切的损失全部由甲方赔偿;赔偿方法按乙方进价100%。

    4、仓库在出库操作中的失误,导致货物发错及库存数量上实际差异(缺少),缺少部分应全部有甲方承担;赔偿方法按乙方进价100%。

    5、甲方在收货时如发现破损,外观严重变形(甲方不能确定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来进行判定)或者等不符合收货标准的需填写运输赔偿申请单,否则一切损失由甲方按乙方产品进价100%赔偿。

    6、乙方物资经甲方验收入库后,甲方全部承担起货物保管及服务责任,所有损失应有甲方按进价100%赔偿给乙方。

    7、在仓库操作过程中,由于叉车的操作,搬运过程中的操作失误,而造成产品破损、泄漏和严重变形而使产品不能正常出库的,甲方应承担全额的赔偿(按乙方产品进价100%赔偿)。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有效期为_______年。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将签署新的合同,否则将终止合同。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在执行中出现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2、本协议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仓储服务合同篇十四

    存货人(甲方):_________

    仓管人(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服务合同篇十五

    存货人(甲方):_________

    仓管人(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服务合同篇十六

    甲方:乙方:

    第一条:仓储货物名称,存货地点,租用面积

    1.1货物名称:

    1.2存货地点:

    1.3使用面积:平方米(大写:佰平方米)注:指建筑面积。

    第二条:仓储租金,装卸费用,合同期限及结算等

    2.1仓储租金:每月每平方米/㎡/月(大写:元/㎡/月)

    2.2装卸费用:整箱进出。

    2.3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2.4结算方式:现金或转账。

    2.4.115号前结算当季仓储费。

    2.4.2乙方应按合同结算时间交纳仓储费。如超期将收取滞纳金,按每天千分之伍。

    第三条:货物管理

    3.1乙方货物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应正确合理使用房屋及实施,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设施损坏则全部由乙方负责并赔偿损失。

    3.2库房的内部防火防盗措施由乙方负责,如消防检查达不到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整改。

    3.3乙方应严格遵守环保、消防等规定,不得进行违规及污染环境的工作,

    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制度执行,如因违反造成的后果则有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甲方应提供24小时,不分节假日的全天候服务。保证乙方货物随时出入库。

    4.1.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货物损失由甲方负责。

    4.1.3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使乙方有良好的工作外部环境。

    4.1.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包括储存货物的规格、数量等信息,不得让无关人员查看库房。

    4.2乙方职责:

    4.2.1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特别是严禁将火种带入库区。

    4.2.2乙方不得存放违法(禁)物资。

    4.2.3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本着求同存异,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有问题及时协商解决,不能将问题积累下来,从而影响双方的合作。

    第五条:变更及解除合同

    5.1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需扩大储存面积,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可根据市场行情签定补充合同,但增加面积租期在6个月内,其租金在合同价格基础上再增加百分之二十。

    5.2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继续签约或终止合同。

    5.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收回库房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在承租库房内从事违法活动;2、拖欠储存费累计达一个月的。

    第六条:违约及仲裁

    6.1在合同期内,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任何乙方违约,除应承担对方的损失外,另按相当于三个月的仓租费金额加罚违约金。

    6.2若在合同执行中产生纠纷,协商无效时,诉讼方可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号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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