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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文3篇【通用文档】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2-12-29 16:54:03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文1  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文3篇【通用文档】,供大家参考。

    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文3篇【通用文档】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文1

      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的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门会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给予奖励。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文2

      第十四条国家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

      县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监测。

      第十五条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第十六条 国家保护地质灾害监测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

      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公布。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三)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第十九条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条地质灾害险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的,县级人民*应当及时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第二十二条国家对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省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有一定数量的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三)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进行评估时,应当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第二十三条禁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禁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

      第二十四条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

      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文3

      第三十四条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灾害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组织治理。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其他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跨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地方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治理。

      第三十五条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责任单位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后认定。

      对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六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确定,应当与地质灾害形成的原因、规模以及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危害程度相适应。

      承担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省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有一定数量的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三)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四)有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三十七条禁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

      禁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证书。

      第三十八条*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县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责任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参加。

      第三十九条*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负责治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文3篇扩展阅读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文3篇(扩展1)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3篇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1

      为切实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令第394号)、《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认真做好20xx年至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易发地点

      根据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地点主要包括: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庄、集市等人员集中地(重点是和办事处),人工开挖的高陡边坡的坡脚和自然土质斜坡附近的居民居住区,矿山开采区,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它在汛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认真调查、综合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列出本地重要地质灾害易发地点,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对危害严重、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治到位。

      二、重点防范期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我市主汛期是5月至10月,这段时间暴雨、持续降雨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因此,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月30日。

      三、监测、预防责任人

      ㈠各乡镇(办)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乡镇(办)人民*负责组织监测、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实防灾责任人,在主汛期增加监测巡查频次,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做出准确的预报。

      ㈡危及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河堤及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实防灾责任人。

      ㈢危及学校、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等受灾主体单一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实防灾责任人。

      ㈣其他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由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监测。

      四、防控措施

      20xx年至20xx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并采取以下防治管理措施,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和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㈠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㈡明确职责,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教育、旅游、气象等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市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治工作。要督促、配合建设、交通、铁路、水利、教育、旅游等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指导。

      2、市*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在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危险的斜坡上进行修路、建房、开矿、取土等工程活动,必须事先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工程勘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施工,防止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3、市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对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并在隐患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建立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做好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4、市旅游部门要组织开展各旅游区(点)地质灾害调查,建立旅游区(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加强对辖区内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防灾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旅游人员防灾知识的宣传。

      5、市教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各中小学校区(舍)的地质灾害调查,编制中小学校区(舍)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每年汛前、汛中,对中小学校区(舍)及其周边的地质灾害或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校区(舍)要加强巡查与监测,落实防灾责任、防灾措施和应急措施。

      6、市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特别是病险水库(坝塘)的巡查、监测、预报,对出现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

      7、市气象部门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将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资料通报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

      ㈢排查隐患,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汛前、汛中、汛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防灾预案,落实监测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等,连同防灾避险明白卡,一并发放到每户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

      ㈣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其宣传计划,扎实细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工作,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月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㈤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各地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年度计划和预算中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确保地质灾害及其隐患得到及时监测、预报、调查、勘查和治理,保障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的有效运行。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2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切实做好全镇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全镇实际情况,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修编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开展群测群防,采取适当的工程治理措施,阻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发展,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遵循"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相统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的基本原则,同时兼顾以下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原则;

      2、专业队伍与当地群众相结合,技术业务与行政措施并重原则;

      3、事先摸清灾情、充分做好准备与应急处置原则,分部门负责并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5、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原则;

      6、防治地质灾害与其它社会经济活动协调发展的原则;

      7、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各村、各单位、企业应按照防灾方案要求,快速、有序、高效、科学地实施境内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提高防治地质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目标

      地质灾害的危害极大,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破坏房屋、交通、水利设施,造*员伤亡,破坏生态环境等。因而,推广普及地质灾害防治迫在眉睫,促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建设,要求全镇积极主动地、科学地、有计划地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的损失与威胁是全镇工作的重要目标。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就是通过有效措施,做到提前预警,应急得当,达到尽量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危害的目的。

      三、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形势

      (一)自然地理与地质环境概况

      镇位于县中部,全镇面积202*方公里,耕地面积4.413万亩,林地面积21万亩,辖36个行政村,130个自然村,总人口4.3万人,古宁线、福汾线、古屏线穿越境内。

      镇属于亚热带山区季风气候,溶蚀高原地貌显著,石头山多,地表缺水,土层微薄,降雨渗漏严重,地表水源贫瘠。*均海拔650米,常年*均气温17.8℃,最低气温-5℃,最高气温38.6℃,年降雨量1680毫米以上,无霜期为280天。镇区地质构造发育,以断裂为主,主要有NNE、NE、SN、NW向断裂,断裂破坏了岩体的完整性,致使岩石破碎,加剧了岩石的风化速度,削弱岩石的强度。对地质灾害的产生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二)地质灾害现状

      全镇是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镇之一,全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1个,其中滑坡12处,崩塌9处,分布于全镇16个行政村,其中一般隐患点7处,较大隐患点14处,重大隐患点0处,威胁76栋房屋,123户,合计599人。全镇共有高陡边坡地质灾害点9处,分布于6个行政村。其中,银场村、周厝村、牛峰村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均有分布的行政村。

      (三)防治现状

      全镇在县相关单位的领导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所成效,建立了灾点监测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抗灾、救灾应急反应系统,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有所提高。但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然整体较为被动;防治工作和技术管理能力薄弱以及麻痹侥幸心理尚存等问题。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仍然繁重。

      四、20xx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省气象局发布的20xx年气候预测:

      1、早春季(3-4月):预计早春季总降水量偏多1-2成。月份分布大致是:3月和4月偏多1-2成。

      2、雨季(5-6月):预计雨季总降水量偏多1-3成。雨季可能出现持续性暴雨过程。

      3、夏季(7-9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1-3成。

      4、秋季(10-11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1-2成。

      5、预计20xx年登陆或影响我县的热带气旋(俗称台风)总数4-5个,较常年略少,但强度偏强,可能有秋季台风影响。

      台风和强降雨时期将可能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同时,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仍为各村地灾点,可能在暴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外力作用下,产生灾害;其他低山区的一些房后高陡边坡、沟口民房等,均有变形破坏或出现滑坡、泥石流的可能。

      五、地质灾害防治部署

      (一)落实防治地质灾害责任制

      成立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组*员名单如下: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村、各单位、企业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地质灾害责任人由镇*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受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村两委主干担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由村两委组织受威胁村民开展巡查、监测。

      国土资源所是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方案,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点资料库与群测群防网络,实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时刻保持与防汛抗旱、气象等有关部门的紧密联系,按规定及时报告、转达和指挥治理,加强防治地质灾害的技术指导工作并提出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

      其它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落实防灾责任制,认真做好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回检查

      各村、各单位、企业应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主要地质灾害点、灾害重点防护区进行巡回检查,其主要任务是:

      1、检查地质灾害防灾方案落实情况

      主要内容:组织机构(各村、各单位、企业防灾责任人),危险点监测(监测责任人、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信息网络,防灾预报,危险区群众的防灾意识,应急方案及措施等。

      2、检查主要灾害危险点

      对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划定警戒区,设立告示牌;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重点防范,并挂牌警示;对辖区有险情的灾害点进行现场和室内检查,发现地质灾害危险点有明显异常情况的,所在村应及时上报镇人民*,并组织调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灾前监测与安全转移

      1、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三级时,镇*、国土资源所应部署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应及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巡查;隐患点和易发区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加强对隐患点和易发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镇*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其他部门和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加强监测、巡查,及时采取避险措施。

      2、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二级时,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应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特别是高陡边坡)进行加密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对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加密监测和防范。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转移至地质灾害避险点;易发区受威胁人员要根据当地雨情、险情,适时转移避让。

      3、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一级时,应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投入抢险救灾的准备,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群众转移至地质灾害避险点。

      4、地质灾害转移对象: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其他在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5、各村委会、各单位、企业应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救组织,配足必要的物质装备,提高防救队伍的素质;制定具体的防救方案,特别是临灾前的人员转移方案,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避险步骤及撤离路线示意图

      1、由责任人发布命令。

      2、采取电话、鸣锣、鸣哨等办法通知和预警。

      3、防治应急分队组织人员撤离。

      4、镇、村组织安置群众。

      5、撤离路线示意图:隐患点安置点:避灾点。

      (五)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各村、各单位、企业应按既定的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民政、建管、卫生等部门应及时做好伤员救治,安置抚恤等;交通、通迅、*等部门应做好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援,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建立防治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制度

      各村、各单位、企业对特别易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要进一步健全防治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做到上下信息畅通,为防灾救灾的指挥决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在汛期期间,各村、各单位、企业要及时向镇人民*报告重大灾情,每月1日—3日报送上月灾情情况,每年11月25日前报送全年灾情报告和有关资料。

      六、防灾预案的实施

      (一)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条件。将地质灾害群防群测任务分解到镇村两级,明确具体监测人和监督单位责任人,建立完善的群专结合和群防群测的预报网络体系。

      (二)安排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镇村两级要拨给一定经费重点解决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群测群防和治理的费用。用于防治地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3

      为继续做好我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连续性,根据新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令394号),在上年度防灾预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我市地质灾害分布与防治区划分情况

      菏泽市地处黄河冲积*原的前缘,地势较*。历史上黄河多次泛滥,在区内遗存有数条古河道带。区内西部聊考断裂活动强烈,因此在地质构造上属不稳定和次不稳定地区。受自然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区内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威胁。区内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地下水超采漏斗、砂土液化等。根据其发生几率及危害程度,我市建立了菏泽城区深层地下水超采漏斗(地面沉降)、南部黄河故道带地面塌陷与地裂缝、鄄城红船地面塌陷等3个重点监测与防治区。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防治对策

      (一)菏泽城区深层地下水超采漏斗(地面沉降)区

      1.灾害现状

      菏泽市城区深层地下水降落漏斗已存在多年,自80年代中期就初具规模。90年代漏斗面积近1000KM2。随着开采量的增加,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且下降速度惊人。据80年代初期监测资料,当时水位埋深仅6m余(406孔1980年9月11日监测值);至1995年,水位埋深已达45.603m。15年间水位下降了近40m,下降速率为2.6m/a。406孔位于漏斗的上缘,位于漏斗中心地带的城东地区,该层水水位埋深已达100m。由于地下水水位的持续下降,城区地面沉降也随之发生。2002―2003年城区地面最新沉降数据为26mm。牡丹区在2003年汛期出现两起地面塌陷,其中牡丹办事处苇子园村塌陷已威胁到人员安全。

      2.致灾原因

      无规划、无节制、大量超采深层地下水是造成城区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及地面沉降的根本原因。

      3.灾情趋势预测分析及风险评估

      短时间内如不能削减深层地下水开采量,该漏斗将进一步扩展,漏斗区水位将不断下降,甚至有与东明县深层地下水漏斗区连接的可能,已发生的地面沉降也将随之发展。这势必会对菏泽城区建设、工业生产等造成直接影响。

      目前,地下水是菏泽城区主要的供水水源。而由地下水超采造成的地质灾害涉及范围广、危害程度大,且恢复难。因此,灾情若得不到控制,由此造成的损失将是十分巨大的。

      4.防灾对策及建议

      (1)禁止城区地下水的乱开乱采,重新分配水源量,合理开采地下水;

      (2)开辟新的供水源地;

      (3)开展地下水人工回灌;

      (4)做好地下水及地面沉降的监测工作。

      (二)南部黄河故道带地面塌陷与地裂缝区

      1.灾害现状

      自九十年代初,南部黄河故道带已发生多起地面塌陷、地裂缝,致使道路破坏,房屋受损。1992年7月10日,单县高韦庄镇赵集村发生地裂缝,地裂缝走向以北西方向为主,缝宽5―20cm,单条长10―20m不等,有十几条之多,并伴有地面塌陷发生,一桥梁撕裂,30余农户房屋因地裂缝造成不同程度破坏。1993年8月5日,曹县梁堤头镇石香炉村发生地裂缝,呈北西和北东西个走向,单长20多m,宽10cm,深4―5m,可见地裂缝4条,其中一条切房基而过,另一条穿过一农家院落,造成房屋墙体开裂。

      2.致灾原因

      地面塌陷、地裂缝发生于黄河故道带上,地表岩性以粉细砂或粉土为主。灾情多发生于雨季,由地质、气象及地下水水位大幅升降等原因共同作用而引起。

      3.灾情趋势分析

      该区地面塌陷、地裂缝是由地质、气象及地下水水位大幅升降等因素引起,只要影响因素存在,在其共同作用下,在适宜的时段内就有灾情发生的可能。

      4.防灾对策及建议

      (1)控制地下水水位的升降幅度;

      (2)保持地表岩性不被破坏;

      (3)在该区应采用湿润灌溉,不可漫灌;

      (4)新建建筑物应避开古河道带。

      (三)鄄城红船地面塌陷区

      1.灾害现状

      地面塌陷区主要分布于鄄城县红船镇前梁楼村西,长、宽各约500m,面积2.5

      万m2。自八十年代末以来,每逢雨季时有发生。地面塌陷区内共有塌陷坑二十七个,陷坑大小不一,形态各异,表层粘土亦有深浅不一的裂痕。塌陷有时发生在个别农户的房前屋后,甚至危及到居民安全,造成居民心理恐惧。

      2.致灾原因分析

      经考察,地面塌陷区位于古河道带上。地表岩性为一层厚0.3―0.5m的粉质粘土,其下为粉细砂或粉土,约1.5m深处为厚约10cm的淤泥层,以下又为粉细砂,在17m深处有一黑色砂砾土层。雨季时,在表层土被破坏处,雨水直接下渗,以至下漏,地下粉土由于液化等原因随水流失,日久便形成一定空间,上部土壤重量因降水等因素增加或超过空洞承受极限时,便形成塌陷。

      3.灾情趋势分析及风险评估

      雨季降水较大时,该区仍有地面塌陷发生的可能性。由于塌陷区紧邻村庄,应做好地面塌陷的监测与防治工作,以防灾情发生,危及人民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4.防灾对策及建议

      (1)做好群众宣传工作,不要在塌陷区及其附近挖土、建房;(2)保持地表岩性不被破坏;

      (3)在该区应采取湿润灌溉,不可漫灌;

      (4)做好监测工作。

      (四)巨野煤田在建矿井的地质灾害防治

      巨野煤田的多个井田现已开钻,个别主井建设进入关键阶段。矿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分重要,难度相当大。各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地环监测机构一定要做好日常煤区地环监测管理,保证钻井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地质灾害现象的发生。

      三、地质灾害区域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市国土资源部门将组建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小组,在市*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小组,负责本县区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各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将防治任务逐级明确到单位到人,确保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或出现重大地质险情时,能够及时进行抢险救灾。

      (二)健全防治、抢险、救援机制

      各级*要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度,坚持汛期巡查和值班电话制度,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设立明显标志,明确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预设医疗救治点,同时加强相关的科普宣传。

      灾害或灾情出现后,国土资源部门应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民政、卫生、药品监督、经贸、*部门,应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气象主管部门要做好气象服务保障;通讯、铁路、交通部门要保证通讯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品、食品的运送。

      (三)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灾害或灾情发生后,各县区*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并进行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继续扩大,并按照地质灾害分级报告的有关规定,向市*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遇到人员伤亡的,应在6小时内将灾害情况报告市*。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文3篇(扩展2)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3篇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1

      *发布地震预报后,居民须做好家庭防震准备,制定一个家庭防震计划,检查并及时消除家里不利防震的隐患。

      1、合理放置家具、物品

      固定好高大家具,防止倾倒砸人;墙上的悬挂物要取下来,防止掉下来伤人;清理好杂物,让门口、楼道畅通;阳台护墙要清理,拿掉花盆、杂物;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要放在安全的地方;

      2、准备好必要的防震物品

      准备一个包括食品、水、应急灯、简单药品、绳索、收音机等在内的家庭防震包,放在便于取到处。

      地震的时候,关火的机会有三次:

      第一次机会在大的晃动来临之前的小的晃动之时

      在感知小的晃动的瞬间,即刻关闭正在使用的取暖炉、煤气炉等。

      第二次机会在大的晃动停息的时候

      在发生大的晃动时去关火,放在煤气炉、取暖炉上面的水壶等滑落下来,很危险,大的晃动停息后去关火更加合理。

      第三次机会在着火之后

      即便发生失火的情形,在1-2分钟之内,还是可以扑灭的。为了能够迅速灭火,请将灭火器、消防水桶经常放置在离用火场所较近的地方。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2

      室内应急

      破坏性地震从人感觉振动到建筑物被破坏*均只有12秒钟,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你千万不要惊慌。如果住的是*房,那么你可以迅速跑到门外。如果住的是楼房出不去,应立即关闭煤气和电闸,将炉火扑灭,躲到结实的床、桌下,或躲进跨度较小的房间,如卫生间或厨房,要注意保护头部,以防异物砸伤;要用口罩捂住嘴和鼻子,身体取低位;注意千万不要跳楼,俗语说:"小震不用跑,大震跑不了",因为跳窗时人在地震过程中站立行走不稳,跳楼危险性极大;不要下楼梯,不要到处跑,不要随人流拥挤,这些地方容易崩塌垮掉、发生挤压踩伤。根据唐山地震震害调查结果表明,因跳楼或逃跑而伤亡的人数在六种主要伤亡形式(直接伤亡、闷压致死、跳楼或逃跑、躲避地点不当、重返危房、抢救或护理不正当等)中占第三位。

      室外应急

      在行驶的车上时,要抓牢扶手,低头,以免摔倒或碰伤;可降低重心,躲在座位附近,耐心等待停车脱险。

      正在室外的人员,用合适的物件罩在头上(双手也行),跑到空旷的地方。注意避开高大的建筑物,特别是有玻璃的,还有像烟囱、水塔、广告牌、路灯、大吊车、立交桥、过街天桥等。在楼群中躲不开可以进入路旁大楼里,底层不容易塌掉,但有被埋的危险性。

      地震时正在郊外的人员,应迅速离开山边、河岸及高压线、电线杆,以防滑坡、涨水等突发事件。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文3篇(扩展3)

    ——最新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最新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1

      第二十五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拟订全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批准后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公布。

      第二十六条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四)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六)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第二十七条发生特大型或者大型地质灾害时,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应当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必要时,*可以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发生其他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有关市、县人民*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领导负责、有关部门组成,在本级人民*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当地人民*。

      当地人民*或者县级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当地人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第三十条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地方人民*应当及时将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人民*。

      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通信、航空、铁路、交通部门应当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第三十二条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应当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文3篇(扩展4)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3篇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切实做好全镇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全镇实际情况,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修编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开展群测群防,采取适当的工程治理措施,阻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发展,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遵循"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相统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的基本原则,同时兼顾以下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原则;

      2、专业队伍与当地群众相结合,技术业务与行政措施并重原则;

      3、事先摸清灾情、充分做好准备与应急处置原则,分部门负责并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5、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原则;

      6、防治地质灾害与其它社会经济活动协调发展的原则;

      7、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各村、各单位、企业应按照防灾方案要求,快速、有序、高效、科学地实施境内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提高防治地质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目标

      地质灾害的危害极大,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破坏房屋、交通、水利设施,造*员伤亡,破坏生态环境等。因而,推广普及地质灾害防治迫在眉睫,促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建设,要求全镇积极主动地、科学地、有计划地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的损失与威胁是全镇工作的重要目标。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就是通过有效措施,做到提前预警,应急得当,达到尽量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危害的目的。

      三、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形势

      (一)自然地理与地质环境概况

      镇位于县中部,全镇面积202*方公里,耕地面积4.413万亩,林地面积21万亩,辖36个行政村,130个自然村,总人口4.3万人,古宁线、福汾线、古屏线穿越境内。

      镇属于亚热带山区季风气候,溶蚀高原地貌显著,石头山多,地表缺水,土层微薄,降雨渗漏严重,地表水源贫瘠。*均海拔650米,常年*均气温17.8℃,最低气温-5℃,最高气温38.6℃,年降雨量1680毫米以上,无霜期为280天。镇区地质构造发育,以断裂为主,主要有NNE、NE、SN、NW向断裂,断裂破坏了岩体的完整性,致使岩石破碎,加剧了岩石的风化速度,削弱岩石的强度。对地质灾害的产生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二)地质灾害现状

      全镇是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镇之一,全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1个,其中滑坡12处,崩塌9处,分布于全镇16个行政村,其中一般隐患点7处,较大隐患点14处,重大隐患点0处,威胁76栋房屋,123户,合计599人。全镇共有高陡边坡地质灾害点9处,分布于6个行政村。其中,银场村、周厝村、牛峰村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均有分布的行政村。

      (三)防治现状

      全镇在县相关单位的领导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所成效,建立了灾点监测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抗灾、救灾应急反应系统,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有所提高。但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然整体较为被动;防治工作和技术管理能力薄弱以及麻痹侥幸心理尚存等问题。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仍然繁重。

      四、20xx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省气象局发布的20xx年气候预测:

      1、早春季(3-4月):预计早春季总降水量偏多1-2成。月份分布大致是:3月和4月偏多1-2成。

      2、雨季(5-6月):预计雨季总降水量偏多1-3成。雨季可能出现持续性暴雨过程。

      3、夏季(7-9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1-3成。

      4、秋季(10-11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1-2成。

      5、预计20xx年登陆或影响我县的热带气旋(俗称台风)总数4-5个,较常年略少,但强度偏强,可能有秋季台风影响。

      台风和强降雨时期将可能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同时,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仍为各村地灾点,可能在暴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外力作用下,产生灾害;其他低山区的一些房后高陡边坡、沟口民房等,均有变形破坏或出现滑坡、泥石流的可能。

      五、地质灾害防治部署

      (一)落实防治地质灾害责任制

      成立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组*员名单如下: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村、各单位、企业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地质灾害责任人由镇*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受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村两委主干担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由村两委组织受威胁村民开展巡查、监测。

      国土资源所是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方案,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点资料库与群测群防网络,实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时刻保持与防汛抗旱、气象等有关部门的紧密联系,按规定及时报告、转达和指挥治理,加强防治地质灾害的技术指导工作并提出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

      其它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落实防灾责任制,认真做好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回检查

      各村、各单位、企业应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主要地质灾害点、灾害重点防护区进行巡回检查,其主要任务是:

      1、检查地质灾害防灾方案落实情况

      主要内容:组织机构(各村、各单位、企业防灾责任人),危险点监测(监测责任人、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信息网络,防灾预报,危险区群众的防灾意识,应急方案及措施等。

      2、检查主要灾害危险点

      对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划定警戒区,设立告示牌;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重点防范,并挂牌警示;对辖区有险情的灾害点进行现场和室内检查,发现地质灾害危险点有明显异常情况的,所在村应及时上报镇人民*,并组织调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灾前监测与安全转移

      1、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三级时,镇*、国土资源所应部署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应及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巡查;隐患点和易发区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加强对隐患点和易发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镇*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其他部门和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加强监测、巡查,及时采取避险措施。

      2、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二级时,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应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特别是高陡边坡)进行加密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对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加密监测和防范。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转移至地质灾害避险点;易发区受威胁人员要根据当地雨情、险情,适时转移避让。

      3、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一级时,应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投入抢险救灾的准备,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群众转移至地质灾害避险点。

      4、地质灾害转移对象: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其他在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5、各村委会、各单位、企业应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救组织,配足必要的物质装备,提高防救队伍的素质;制定具体的防救方案,特别是临灾前的人员转移方案,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避险步骤及撤离路线示意图

      1、由责任人发布命令。

      2、采取电话、鸣锣、鸣哨等办法通知和预警。

      3、防治应急分队组织人员撤离。

      4、镇、村组织安置群众。

      5、撤离路线示意图:隐患点安置点:避灾点。

      (五)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各村、各单位、企业应按既定的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民政、建管、卫生等部门应及时做好伤员救治,安置抚恤等;交通、通迅、*等部门应做好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援,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建立防治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制度

      各村、各单位、企业对特别易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要进一步健全防治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做到上下信息畅通,为防灾救灾的指挥决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在汛期期间,各村、各单位、企业要及时向镇人民*报告重大灾情,每月1日—3日报送上月灾情情况,每年11月25日前报送全年灾情报告和有关资料。

      六、防灾预案的实施

      (一)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条件。将地质灾害群防群测任务分解到镇村两级,明确具体监测人和监督单位责任人,建立完善的群专结合和群防群测的预报网络体系。

      (二)安排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镇村两级要拨给一定经费重点解决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群测群防和治理的费用。用于防治地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2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三湖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条例》,《湖南省地质灾害保护条例》和《衡阳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威胁对象

      (一)、地质灾害威胁对象

      1、存在地质灾害的村组主要有南北村胜利组、甘泉村千步组、丫木组、西村村周山组、塘湾组、下皂组、新建村六*组,这些村组自然因素和人为工程活动及降雨等因素影响,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可能性很大。

      2、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交通路线

      三湖镇地处偏远地区,境内有甘泉村至南北村公路、鼓峰村至中合村公路,文光村公路,管桥村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由于公路建设具有深挖、高填、切坡的特点,且部分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容易发区,工程建设对地表破坏严重,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

      (二)地质灾害威胁范围

      1.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

      2017年突发性地质灾害高发区是:西村村塘湾组、周山组、下皂组,南北村胜利组、甘泉村千步组、丫木组,新建村六*组。

      2.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我镇范围内有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见表1)。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与重点防范期及区域

      (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受到地质条件、气候变化、人为活动强度和方式等因素影响,以及我镇村组道路建设应高度注意防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期

      暴雨是我镇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我镇降水表现出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域性。总的降水趋势是山区大于丘陵,丘陵大于*原。根据气象部门2017年度趋势预测分析今年汛期(4——9月)降水正常。其中,前期汛期(5——6月)降水正常偏高,局部可能有短期洪灾的发生,后汛期(7——9月)降水较小,秋季明显,特别注意防范(7——8月)强台风对我镇的影响

      (三)重点防范区域

      近年来,由于乡村公路建设增加,甘泉片责任区和西村村、文光村、永安村、新阳村地质灾害频发,这些区域地质疏松,而且夹杂石块,一遇到暴雨、雨水沿裂缝侵入土体,导致滑坡和小型泥石流。需加大这些地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

      三、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组织机构、单位责任

      (一)、地质灾害调查

      我镇24个村、1个居委会,451个小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野外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为防灾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今年,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调查,查清地质灾害发育及分布规律,完成《三湖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镇预警预报、群测群防系统建设、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2——3月,对全镇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和巡逻。

      (二)、地质灾害监测

      本方案附表中所列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本镇重点监测对象。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给于重点监测,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变形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要采取汛期巡查和监测结合、并且单位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三)组织机构

      镇人民*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室设在镇人民*办公室,值班电话:联系人:电话:

      (四)明确相关单位防治责任

      1.党政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重大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指导工作。

      2.各村委会及居委会:*、主任要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在镇*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承担本区域内地质灾害全面巡查,开展隐患点日常监测,落实隐患点的监测人及警示标志,组建应急队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搬迁避让措施,接到或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要及时组织人员及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及时报告镇*和镇国土资源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安排灾区重建和治理工作,积极配合镇*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工作明白卡。

      3.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报镇人民*批准后公布;对基层上报的地质灾害险情,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到现场勘察,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向上级国土部门和镇*报告;不得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4.安监站:要对非煤矿山、工业企业、各类选厂、尾矿库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5.镇卫生院:组织本单位人员赶赴灾区抢救伤员,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及药品供应。

      6.水管站:要对全镇河道周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及时预报降雨强度及分布范围,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天气的研究,会同国土部门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7.路政中队:要对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加强交通线路的边坡防护;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路段的巡查,危险及潜在隐患地段应加以治理;同时对拟建和在建交通工程项目进行监管,通过合理选线、科学设计、规范施工,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时治理施工中发生的地质灾害。

      8.民政办:在地质灾害预警期内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筹措资金和救灾物资;灾情发生后应及时做好优抚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上报。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灾民生活,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和供应工作,组织指导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与重建。

      9.财政所: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及时到位

      10.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灾区道路的交通的疏导工作。

      11.住建站:要对城镇建设中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处理;在进行城镇规划时应充分考虑遭受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合理规划布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镇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2.中心学校:对各校区周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各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学生防灾知识教育工作;负责组织、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

      13.环保站:负责灾害影响的环境评估;负责地质灾害可能造成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14.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抢险救灾,侦查灾情,开展国防后备力量应急动员,重点是抢救被埋人员,救扶受灾群众、工程抢险、处置次生灾害。

      15.镇纪委: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履行职责实施监督;对国家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及隐患点监测人员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各村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部署和落实,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人员要落实到责任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追究制,将地质灾害危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责任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组织好监测、预防、预报预警、群测群防,治理及突出地质灾害应对工作。

      (二)制定方案,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镇国土资源所应在总结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基础上,结合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危害性等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到本辖区内《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本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主要负责人,协调各村委会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及时报同级人民*批示后公布,并上报国土资源局备案。对违反规定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造成地质灾害重大伤亡和事故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完善制度,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各村委会和国土资源所,要按照市人民*《关于印发(衡阳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确保形成“统一领导、综合负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尽快形成“*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应急管理机制。一是要建立预报预警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二是认真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的作用。三是要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灾明白卡,在危险区域树立警示牌,让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具备“自我认识,自我监测、自我防范的能力”。四是要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在汛期时对重点区域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做到“快调查,快定性、快决策、快实施”。五是各村委会组织或指定一支抢险应急队伍,以备担任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任务。

      五、落实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

      镇人民*将按照《地质灾害条例》和《湖南省地质灾害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安排地质灾害调查、预防和自理经费,纳入年度计划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财政状况和防灾工作需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同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筹措机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危害大,影响严重、急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行彻底治理或搬迁避让,有效地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协调,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在镇*的统一领导下,镇国土资源所要加强与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共享机制。要加强与防汛救灾部门的协调、沟通和合作,互通情报,确保镇、村、组三级之间信息畅通,加强协作,传达下情上报及时准确,为全镇汛期地质灾害工作提供信息渠道。

      七、加强监测,提高地质气象预警预报

      要加大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运用新方法、新技术进行监测分析工作。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要继续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通过气象部门现有的群发手机短信天气预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加强监督,依法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

      各村委会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的管理,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新建住宅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加大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注意预防集镇基层设施建设、中心、村庄建设、农村建房和山体过度开发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合理开发利用矿山资源,认真做好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落实矿山地质环境和保护责任,有效防治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九、加强宣传,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

      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各村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知识,做到地质灾害预防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矿山,特别是要让地质灾害严重地区的颁布群众都掌握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增强防灾意识,提高抗灾能力,确保一方*安。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3

      一、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和目标

      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陷等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防治原则主要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防治,突出重点。

      地质灾害防治目标是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提高预报成功率,促进地质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20xx年地质灾害防护重点

      根据遂川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全镇发生的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条件相关分析,我镇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分布范围主要有衙前村街组、潭背组、金田坑组、大东坑组、店下组;士高村乐木会组、泥坑组、东边坑组、蕉坑组;上芫村曲尺坑组、洋金坑组;溪口村、茶盘洲组、龙凤桥组、嵩岭洞口组、横坑组;双镜村岭子脑组、郑花坑;段尾上庄组、庙山组、老屋场组;石盘村桂林坑组、高车坳组、双斗坑组、足子坑组、大坑组。灾点威胁农户96户,人口574人。重点防护段为衙前街、士高、段尾、溪口、石盘崩滑群和公路沿线崩滑体,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与山体滑坡。各村委会和水利、道路工程受益单位对灾害点、灾害段进行逐一检查,对危险处抓紧实施整改措施,避免因工作失职而造*为的损失。

      三、20xx年地质灾害预测

      (一)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县今年雨季(3—9月)*均雨量比往年年略偏多,汛期*均降雨量为700—800毫米,局部1000毫米以上,雨量时空分布不均,并考虑台风影响,所以我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防范期在3-9月。

      (二)地质灾害预测

      1、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形成的实际,结合气象、水文部门降水趋势预测,20xx年全县汛期由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范围和强度略高往年。在汛期部分地方会有降水集中期和强降水。各村委会和镇直各单位要密切注意当地实时天气预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注意防范。

      2、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地段,在雨量集中的"3-9月,特别是6-9三个月受台风或热带风暴影响,常因灾害性暴雨和特大暴雨而引发地质灾害。我镇属暴雨型地质灾害高发区,在集中降水时,当连续降水达到50毫米或日降水100毫米以上,将出现崩滑流灾害;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一日或数小时)降水150毫米以上,崩滑流灾害将大量发生。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连续降水时要加强监测,一旦发生异常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3、城镇、乡村建设和工业、交通、水利、矿山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是诱发崩滑流灾害的重要因素。山区建房切坡段,城镇规划区切坡段、矿山、采石场,新建和改扩建公路边坡、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及引水(灌)渠等是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应加强监测防范,特别要注意防范山区傍山切坡建房地段的滑坡危险,不得新增傍山高切坡建房,防止出现新的隐患。

      四、地质灾害防御方案

      (一)汛前调查与制定防治方案

      汛前镇国土资源所会同水利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对镇内地质灾害险情进行检查,核定危险点和危险区段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等情况。根据调查情况,编制全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核定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提出防范措施,落实防灾责任。

      (二)巡视监测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国土资源所、水土保持站、民政所、各村委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内容与方法,落实监测人员。与工程设施直接有关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监测工作。

      (三)预警和防治工作

      1、重要地质灾害危害点,应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

      2、做好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险情监测预报工作,预报分三级。

      一般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没有明显异变情况者;

      异变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者;

      临界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异变情况特别显著,加快或有其他明显征兆者。

      3、对异变级临界级预报点,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专业人员作进一步调查论证。对确以进入危险阶段者,要根据地质灾害可能的规模、地域重要性及危险性,分别由县和镇人民*发布预警,在地质灾害危险点,一定范围内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记,预警分三级。

      一级预警:由市*或省*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二级预警:由县*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三级预警:由镇*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4、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四)应急准备与避险

      1、预警点所在村要立即成立有关人员参加的防灾领导小组,加强对险情监测、避险救灾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避险、救灾方案,做好必要的抢险救援力量和抢险器材物资的准备工作。

      2、做好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保护工作。出现异变级险情,地质灾害体地段及灾变主要方向临近地段的人员要撤离,重要财产要转移;出现临界级险情,灾害影响范围内人员要立即按转移路线转移到安全地带,重要财产要尽可能转移,并做好抢险救灾临战准备,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五)抢险和救灾

      1、地质灾害发生后,镇*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镇*有关部门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2、灾发地的防灾领导小组要立即按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求,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各村委会要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迅速进入现场,抢救被压埋人员,协助进行工程抢险。民政、卫生、水利、工商、*等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质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助、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等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各村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肖邦*任组长,肖瑞培同志任副组长,曾令春、刘见生、谢晓弘、郭薇薇、汤仰永、罗海春、彭丽芸、谢大源、胡毅辉及镇各驻村干部为成员。统一组织协调镇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制。

      (二)加强监测预报,实行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

      地质灾害防御重在监测预报,各村要根据村内地质灾害分布情况,落实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群测群防和防治工作任务,加强对群测群防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村民建设用地选址,严防高切坡建房,发生一起坚决制止。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

      防治地质灾害的最终成效必须依靠全民参与,要利用生动案例、气象短信、宣传单、黑板报等手段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文3篇(扩展5)

    ——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3篇

    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1

      1、 选址应避开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特别要避开以下区域:

      (1)滑坡体上及其附近,滑坡下滑影响区;

      (2)崩塌(危岩)的下方;

      (3)泥石流沟口及其两侧附近、下游流通和堆积地区;

      (4)已出现地面开裂、沉降的地区。

      2、看地形地貌,主要考虑:

      (1)斜坡坡度应尽量缓和、*直;

      (2)地基尽量远离冲(溪)沟;

      (3)坡下有陡坎时,地基应尽量后靠;

      (4)后山坡无松动的岩、士体;

      (5)当山坡有阶坎时,阶坎边缘无变形迹象;

      (6)后山坡无水池、山*塘、屯水田等地表水体、坡下无地下水流出。

      3、看地层岩性,选择较稳定地基:

      (1)较坚硬而且不易风化的砂岩、灰岩等岩层构成的斜坡,较稳定;

      (2)由软、硬相间的岩石、土层构成的斜坡,不稳定;

      (3)由容易风化的泥岩、粘土岩构成的斜坡不稳定;

      (4)由松土、淤泥构成的斜坡,不稳定。

      4、看岩层倾向与地形坡向的关系,选择较稳定地基:

      (1)切向斜坡(即岩层倾向与坡向大角度斜交)一般较为稳定。

      (2)反向坡(即岩层倾向与坡向相反)较为稳定。

      (3)顺向坡(即岩层倾向与坡向基本相同)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当岩层倾角明显大于坡角时,一般较为稳定;当岩层倾角小于或接近坡角时,不稳定。

      (4)土质斜坡一般不稳定,顺向土质斜坡坡更不稳定。

    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2

      滑坡发生前常有哪些异常(前兆)现象?

      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特点的滑坡,在滑动之前,均会表现出各种不同的异常现象,显示出滑动的预兆(前兆),归纳起来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大滑动之前,在滑坡前缘坡脚处,有堵塞多年的泉水复活现象,或者出现泉水(水井)突然干枯、井(钻孔)水位突变等类似的异常现象。

      2、在滑坡体中、前部出现横向及纵向放射状裂缝。它反映了滑坡体向前推挤并受到阻碍,已进入临滑状态。

      3、大滑动之前,在滑坡体前缘坡脚处,土体出现上隆(凸起)现象。这是滑坡向前推挤的明显迹象。

      4、大滑动之前,有岩石开裂或被剪切挤压的音响。这种迹象反映了深部变形与破裂。动物对此十分敏感,有异常反映。

      5、临滑之前,滑坡体四周岩体(土体)会出现小型坍塌和松弛现象。

      6、如果在滑坡体上有长期位移观测资料,那么大滑动之前,无论是水*位移量还是垂直位移量,均会出现加速变化的趋势,这是明显的临滑迹象。

      7、滑坡后缘的裂缝急剧扩展,并从裂缝中冒出热气(或冷风)。

      8、动物惊恐异常,植物变态。如猪、狗、牛惊恐不宁,不入睡。老鼠乱窜不进洞。树木枯萎或歪斜等。

      用肉眼怎样识别滑坡体是否稳定?

      在野外,从宏观角度观察滑坡体,可以根据一些外衣表迹象和特征,粗略地判断它的稳定性如何。

      已稳定的堆积层老滑坡体有以下特征:

      1)后壁较高,长满了树木,找不到擦痕,且十分稳定;

      2)滑坡*台宽、大、且已夷*,土体密实无沉陷现象;

      3)滑坡前缘的斜坡较缓,土体密实,长满树木,无松散坍塌现象。前缘迎河部分有被河水冲刷过的迹象;

      4) 目前的河水已远离滑坡舌部,甚至在舌部外已有漫滩、阶地分布;

      5) 滑坡体两侧的自然冲刷沟切割很深,甚至已达基岩;

      6)滑坡体舌部的坡脚有清晰的泉水流出等等。

      不稳定的滑坡具有下列迹象:

      1)滑坡体表面总体坡度较陡,而且延伸较长,坡面高低不*;

      2)有滑坡*台,面积不大,且不向下缓倾和未夷*现象;

      3)滑坡表面有泉水、湿地,且有新生冲沟;

      4)滑坡体表面有不均匀沉陷的局部*台,参差不齐;

      5)滑坡前缘土石松散,小型坍塌时有发生,并面临河水冲刷的危险;

      6)滑坡体上无巨大直立树木。

      需要指出,以上标志只是一般而论,较为准确的判断,尚需作出进一步的观察和研究。

      当遇滑坡发生时,应该怎么办?

      1)当处在滑坡体上时,首先应保持冷静,不能慌乱。慌乱不仅浪费时间,而且极可能做出错误的决定。要迅速环顾四周,向较为安全的地段撤离。一般除高速滑坡外,只要行动迅速,都有可能跑离危险区段。跑离时,以向两侧跑为最佳方向。在向下滑动的山坡中,向上或向下跑是很危险的。当遇无法跑离的高速滑坡时,更不能慌乱,在一定条件下,如滑坡呈整体滑动时,原地不动,或抱住大树等物,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自救措施。

      2)当处于非滑坡区,而发现可疑的滑坡活动时,应立即报告邻近的村、乡、县等有关*或单位。各县、市、地区国土资源部门应立即组织有关*、单位、部队、专家及当地群众参加抢险救灾活动。

      3)*部门应立即实施应急措施(或计划),迅速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及可能的影响区。通知邻近的河谷、山沟中的人们做好撤离准备,密切注视灾情的曼延和转化。如滑坡常在暴雨、洪水中转化为泥石流灾害(即次生灾害)。注意因滑坡可能危害到的某些生命线工程(如水库、干线铁路、干线公路、发电厂、通讯设备、干线渠道等)。注意调查滑坡是否有间歇性活动特点,尽可能确定其再次活动的`可能性和时间。如果必要的话(需经有关专家或科技人员论证),应迅速设立观测点(站)或观测网,密切注视其变化动态。“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文3篇(扩展6)

    ——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标语3篇

    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标语1

      1、预防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方针。

      3、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易发区。

      4、边坡隐患险于明火,防治避让胜于救灾。

      5、人为削坡和连续降雨是诱发地灾的主要影响因素。

      6、加强监测,预防地质灾害。

      7、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在农村。

      8、防治地质灾害,建设美好家园。

      9、认识地质灾害,预防地质灾害。

      10、地质灾害猛如虎。

      11、监测避让,群测群防。

      12、群测群防,防治地质灾害。

      13、地质灾害防治以避让为先。

      14、地质灾害防治从宣传开始。

      15、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16、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17、防治地质灾害人人有责。

      18、以人为本防地灾,预防为主保*安。

      19、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山谷易发泥石流,高陡边坡易滑坡。

      21、暴雨易发地质灾害,雨过仍是关键时期。

      22、泥石流、滑坡、崩塌有前兆,雨天留心要防范。

    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标语2

      1、以人为本,防灾减灾。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3、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4、善待地球,和谐发展。

      5、有备无患,*安相伴。

      6、监测避让,群测群防。

      7、防灾减灾,人人有责。

      8、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9、加强监测,预防地质灾害。

      10、灾害无小事,预防要及时。

      11、群测群防,防治地质灾害。

      12、学习减灾知识,营造安全家园。

      13、携手防灾减灾,同心守护家园。

      14、灾难可以预防,生命不可逆转。

      15、灾难需要永记,防患始于未燃。

      16、防治地质灾害,建设美好家园。

      17、预防突发事件,保障公共安全。

      18、依法防灾,科学减灾,全民抗灾。

      19、以人为本防地灾,预防为主保*安。

      20、以科学应对灾害,以信心战胜灾害。

      21、勿忘防灾促发展,铭记减灾保民生。

      22、山谷易发泥石流,高陡边坡易滑坡。

      23、应急知识进万家,科学预防你我他。

      24、灾害之前早预防,灾害来了少伤亡。

      25、灾害伤人又损财,防灾到位少麻烦。

      26、灾害无情人有情,有灾就要人帮人。

      27、灾害无情人有情,科学防灾要先行。

      28、防灾减灾手牵手,和谐*心连心。

      29、防灾减灾系万家,关爱生命靠大家。

      30、防灾连接你我他,安全和谐靠大家。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文3篇(扩展7)

    ——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菁选3篇)

    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1

      第六条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应当向公民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抗灾、救灾意识,使公民掌握科学的预防和救护方法。

      第七条 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地质灾害较多的地、州、市、县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地质环境保护、监测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计划,经同级计划部门核准后,报本级人民*批准实施,并报上一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兴建大中型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论证时,必须进行地质环境影响论证和地质勘查评价。计划部门在批准可行性报告时,必须听取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意见。

      对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在进行设计时,必须同时作出防止发生地质灾害的"方案。

      第九条 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确定,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省人民*批准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十条 地质灾害危险区所在地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地质环境勘查评价和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地质灾害动态监测。

      除前款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或者扩散区域性地质灾害趋势和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

      第十一条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不得开采地下水、采矿、兴建大中型建设项目以及从事其他容易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因兴建大中型建设项目等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在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和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人民*和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2

      第十三条 凡承担地质灾害的勘查、治理设计、治理施工和施工监理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的申请和颁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相应等级以上的地质灾害的勘查、治理设计、治理施工和施工监理工作。

      承担地质灾害勘查任务的单位,必须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办理勘查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国家和本省各级人民*补助资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计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治理单位应当提交地质勘查报告和治理设计。治理工程竣工后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计划等有关部门验收。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安排与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3

      第十六条 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显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占、损毁防治地质灾害的工程设施、设备和物资的,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地质灾害危险区擅自开采地下水、采矿、兴建大中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容易诱发地质灾害活动的,或者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从事地质灾害勘查、治理设计、治理施工和施工监理的,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国家、集体、个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文3篇(扩展8)

    ——地质灾害防治计划 (菁华1篇)

    地质灾害防治计划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安、和谐”为目标,以“监测预防”、“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为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我县加快南明珠、临港新城建设保驾护航。

    二、地质灾害点分布情况

    截至目前,通过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措施,全县原有的36处地质灾害点已减少至34处。

    1、滑坡。全县共有22处,即中型1处,小型21处。

    2、地面塌陷。全县共有5处,均为小型。

    3、崩塌。全县共有6处,均为小型。

    4、泥石流。全县共有1处,为小型。

    以上34处地质灾害点的具体分布情况见《县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一览表》(附表一)。

    三、灾害威胁的对象、范围

    1、滑坡、崩塌可能发生点(块段)低处的固定居民、采矿工人、路过群众、建筑物及其它财物。

    2、地面塌陷可能发生区域上部耕作与居住的村民、放养的牲畜以及建筑物。

    3、可能被泥石流冲击的公路、农田水利设施、农作物、过往群众以及建筑物等。

    四、灾害重点防范期限、对象

    5至9月份,是地质灾害防范重点时期。全县34处地质灾害点均纳入本年度的防范对象。其中,根据全县地质灾害点的实际,鱼岳镇北街社区文庙山滑XX、鱼岳镇南XX崩塌、鱼岳镇南门村五组白云XX滑坡、县自来水厂梁家山周边崩塌、陆溪镇铜山村二组陈家湾矿区不稳定滑坡以及高铁岭镇临江XX组滑坡等6处要作为全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对象。

    五、防治措施

    1、强化宣传力度,增强防灾意识。县国土资源局、各相关镇人民*要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颁布日等重要纪念日,采取拉横幅、贴图片、开动宣传车广播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讲地质灾害科普知识、防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2、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县*成立以县*办、国土资源局、安监局、住建局、民政局、水利局、交通局、教育局、气象局和各镇人民*为成员单位的“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兼任,具体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县住建局、民政局、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和各镇人民*以及全县所有采石企业在内部相应组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班,明确专班责任人(见附表二、三),落实工作经费,切实加强本行业、本管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3、完善制度体系,确保防范工作到位。按照“预案进社区、预案进企业、预案进农村、预案进学校”的二十字方针以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要求,县直各相关单位、相关镇人民*要迅速编制或完善管辖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易发区或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专项应急预案,健全管辖区灾害点防灾包保责任制,落实灾害点监测负责人和监测人;要认真完善、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速报、汛期值班、灾害预报等制度。对已查明且可能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相关县直部门或镇人民*要迅速将《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附表四)发至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县教育局要对全县学校校区(舍)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指导学校做好灾害点的监测;县国土资源局要充分发挥职能,统一协调、指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突出重点,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灾害防治。县国土资源局要严格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谁破坏、谁恢复;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矿山加大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度,落实治理资金和治理措施,切实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管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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