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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通知3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2-11-17 18:30:03

    关于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通知3篇关于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通知3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通知3篇

    篇一:关于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0.11•【字号】鹤政办〔2019〕20号•【施行日期】2019.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鹤政办〔2019〕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9〕28号)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持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等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河南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8号)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开设“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栏目,及时公开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土地征收、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竣工等信息,全面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开设“公共资源配置”栏目,及时公开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信息;开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栏目,及时公开脱贫攻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信息。做好全市各项中长期规划及执行进程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公开。及时公开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民政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民族宗教局、应急局、人防办、财政局、扶贫办、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等,各县区政府、管委)

      (二)持续做好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政府债务管理和审计等信息公开;围绕推进精准脱贫,及时公开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等信息;围绕抓好污染防治,重点公开大气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信息。(责任单位:市金融局、财政局、扶贫办、生态环境

      局等,各县区政府、管委)(三)持续做好“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深化“放管服”和“一网通

      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减税降费、投融资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信息公开。全面梳理、完善“鹤壁政务服务网”各办事服务事项要素公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制定发布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事项清单,检查结果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鹤壁市人民政府网、信用中国(河南鹤壁)网站及部门网站等进行公示。(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区政府、管委)

      (四)持续做好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在抓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县区、乡级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及时公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加大财政信息公开督导和通报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等,各县区政府、管委)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五)推进决策公开。坚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和群众代表、新闻媒体等参加或列席政府会议。开展政策宣讲和权威解读,提升各界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人民满意政府。(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六)推进执行公开。及时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推进落实情况,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以公开强监督、促落实、促规范。(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等,各县区政府、管委)

      (七)推进执法公开。结合机构改革情况,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坚持“谁执法谁公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鹤壁市人民政府网、信用中国(河南鹤壁)、各部门网站主动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强化事前公开,各县区政府要编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编制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公开救济渠道、监督方式及本机关执法人员信息等。规范事中公示,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加强事后公开,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各执法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八)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把握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的根本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全面公开、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工作进展及后续考虑等,解读材料要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九)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舆情风险防控意识,重点围绕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发展热

      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的作用,通过撰稿释义、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进行全面解读,着力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四、提升公开平台建设水平(十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做好政府网站域名规范管理。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市政府各部门全部加入网站群。及早部署政府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十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市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各县区政府办公室是本县区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规范开设程序,县区政府要开设政务新媒体,县级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确因工作需要的可按程序向主管单位报备后开设。各单位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原则上应保持一致,严禁以个人名义开设政务新媒体。认真开展整合备案工作,对运维能力差、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清理整合,对无力维护的坚决关停。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在2019年10月25日前完成政务新媒体整合关停工作。建立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政府部门向同级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备案,政府向上一级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备案。严格内容发布

      审核,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加强信息更新,各单位开设的“两微一端”每周更新不少于3次,其他政务新媒体每周至少更新1次。建立政务新媒体抽查制度,各县区政府每季度对政务新媒体抽查比例不低于50%,实现全年全覆盖,抽查和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三)推进政府公报、政务热线规范发展。加快建设规范文件数据库,推进政府公报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加快推进政务热线整合工作,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其他政务热线整合成统一的便民服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推动政务热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不断提升答问效率和互动质量。(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五、抓好工作落实(十四)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作为,务求实效,争创一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并切实抓好落实,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十五)贯彻落实好新条例。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要内容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为贯彻落实新条例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六)加强相关基础工作。坚持以信息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机构改革涉及的市、县区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

      2019年10月11日

    篇二:关于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2021年政

      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8.02

      •【字号】庆政办函〔2021〕31号

      •【施行日期】2021.08.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庆政办函〔202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1〕18号)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大庆转型发展振兴发展作出新贡献,特制发本通知。

      一、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2021年12月底前,市、县区两级政府要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非涉密规划,做好本地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现“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工作,以适当方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归集整理县区和市直部门主动公开的规划,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包括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下同)、各相关单位]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重点任务,面向市场主体公开征集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有关问题线索并及时回应。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生产监管措施,一视同仁公正监管,营造诚信守法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支出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科目。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国家集中统一的债务信息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及时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政策及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等情况。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增强专项资金使用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通过新闻

      发布、媒体刊发、专家访谈等方式,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避免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二、围绕政策落地聚焦群众需求深化政务公开

      (五)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新动能、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持续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更高水平开放、巩固提升绿色生态优势、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重大决策草案意见征集情况。[责任单位:重大决策起草单位,各县区政府]

      (六)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开展“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重点解读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杜绝简单摘抄文件、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采用图表图解、简明问答、媒体解读、专家访谈等方式开展多样化解读,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责任单位:各县区政

      府、各相关单位]

      (七)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搭建民生政策主动回应平台。在市、县区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开辟“我为群众办实事政务公开在行动”专题栏目,集中进行民生政策网上宣介,聚焦百姓关切、企业需求,开展教育、工信、公安、民政、人社、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卫健、医疗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民生政策访谈,切实推动利企便民政策走进群众、深入人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用好各级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栏目,规范办理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在政府门户网站相应专栏集中统一公开本级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议定事项等决策信息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信息。[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三、围绕夯实基础推进标准规范深化政务公开

      (八)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2021年11月底前,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集中统一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2021年11月底前,全面推进地方政府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将我市现行有效规章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牵头

      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九)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推进“办事不求人”。有条件的县区可以设立线下政务公开专区(窗口),提供信息查询、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服务。按照线上线下一致性要求,对照省政务服务网,推动线下政务服务场所各窗口政务服务“全事项清单”全覆盖。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对全省政务新媒体实行分级备案。[牵头单位:市营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推进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及黑龙江省政府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联通。2021年11月底前,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要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完善市级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优化检索、阅读、下载等功能,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基层政府(县区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新制定并发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时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所属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已经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对照权责清单再梳理,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实效性。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村(居)务公开栏等渠道,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各县区政府]

      四、围绕贯彻条例强化为民服务深化政务公开

      (十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

      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有关规范,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重点关注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败诉案件,对败诉率过高的单位,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正确适用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我省相关规定,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十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切实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十三)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卫健、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家相关部委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情况,按照要求推进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十四)提高年度报告质量。加强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修订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编制年度报告,确保内容全面、格式规范、数据准确,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性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五、围绕保障监督推动任务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十五)强化工作指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积极

      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推广政务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灵活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

      (十六)狠抓任务落实。2021年8月底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要重点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落实不力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

      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抓实抓细抓到位。牵头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协调推进,强化任务落实。责任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县区、各部门要将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各牵头单位要于2021年9月30日、12月31日两个时间节点,将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张红娜、孙亚双,联系电话:************、6158377,邮箱:***************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篇三:关于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24•【字号】阿行办发〔2017〕74号•【施行日期】2017.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行办发〔2017〕7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各部门,地直各单位:《地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

      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8月24日

      地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行“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推进公开载体建设、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等工作,持续推动地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二)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依规明确各级政府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地区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高,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二、主要任务(一)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

      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二)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都要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三)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各自的事权和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推动执法部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推进监管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服务公开。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各县(市)、各部门要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让群众不跑冤枉路,办事更明白、更舒心。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开。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地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完善具体办法,切实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通过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

      办事,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五)推进结果公开。各级行政机关都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

      况,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办法,明确具体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

      三、重点工作(一)着力推进“五公开”。1.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行政机关要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流程界定等机制,拟制、办理公文时,必须按程序进行密级属性和公开属性审查,要明确该文件的公开属性(即“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随公文一并报批;明确“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属性的公文,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对确定主动公开属性的公文,行政机关在拟制、办理公文时,应该标注“此件公开发布”的字样。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

      明不公开理由的,本级政府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各级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在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各县(市)、部门要于2017年10月底前,建立健全会议开放、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等制度,根据需要邀请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以及部门有关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有关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由承办会议的部门(单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背景和主要内容,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行政机关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其有关费用按规定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3.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积极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2018年5月前,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扶贫开发办公室等19个部门单位,要在梳理本部门本系统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编制本部门本系统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向社会公布;2018年底前,地区其他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及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全面完成本部门本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

      化、规范化水平,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4.规范主动公开范围和内容。各级行政机关要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准

      确把握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梳理细化公开内容。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要求,对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开。各县(市)、部门将上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全年统计数据于每年1月底前,报送行署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5.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推进基层“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群众关切的信息和政务服务事项,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形成县(市)、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效能,破解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政策解读1.明确解读范围。地区本级政策解读范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重要文件的实施意见;地区行署规章;以行署或行署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地区各部门自行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属于主动公开且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应当重点解读。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参照地区做法确定解读范围。2.明确解读主体。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文件起草部门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以行署或行署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做好解读工作。文件起草

      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通过参加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声音。行署主要负责人,1年内解读重要政策应不少于2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政策解读的统筹协调工作;各级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对各级新闻媒体及各类网站的指导协调,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分析和效果评估,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3.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以行署或行署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上报材料不齐全的,行署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送部门负责人审签。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4.充实解读内容。解读政策时,应当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要善于运用媒体,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做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沟通工作,及时传递政策意图。重视收集反馈的信息,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要详细、及时、准确做好政策解读,减少误解猜疑,稳定预期。

      5.丰富解读形式。政策解读的形式主要有文件起草部门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地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

      强解读效果。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参与政策制定者和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的作用,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政策,提升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

      (三)加强平台建设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本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对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以及对本地区政府网站的监督和管理。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规范网站域名,严格开办流程,推进资源集约,实现政府网站有序健康发展。加强与网信、编制、经信、公安、保密等部门的协作,对政府网站的开办、建设、定级、备案、运维、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互动、安全和关停等进行监管。2.加强网站之间协同联动。各级人民政府要推进政府网站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加强重要信息发布的协同联动,提升政府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形成一体化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网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在24小时内在门户网站转载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通过合办专栏、专版等方式,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3.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新闻媒体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之一。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立足政府网站等政务公开平台,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通过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媒体通气会,主动安排各级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政府有关会议,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行政领导、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等形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4.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对政务“两微一

      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以及开设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上的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政务新媒体要围绕政府部门职能定位,利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尤其是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政策信息、服务信息,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要建立严格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应急机制,指定在编人员专人专岗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工作。重大信息发布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领导签批同意。要严格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正常、安全可控。密切关注信息发布后网上舆情。

      5.提升政府公报编发工作。发挥好政府公报传达政令。公开政务、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等重要作用。加快政府公报历史数据电子化进程,争取到2020年底,建立覆盖创刊以来的政府公报刊登内容的数据库,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提供智能检索及相关延伸服务,为公众查阅信息提供便利。

      (四)扩大公众参与1.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围绕推进政府工作开放,科学确定本层级、本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通过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要围绕社会稳定、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重大专项规划、财政预决算、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社会管理事务和政府规章草案等,做好公众参与工作。2.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民意汇集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要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的监督作用,积极探索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对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

      评估和监督。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没有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未采纳的理由。

      3.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主动在政府网站开设“行政首长信箱”“民意征集”“网民留言”等专栏,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增强互动功能,畅通网上公众参与渠道。通过政府热线、广播电视问政、网络问政、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建设,提高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从2017年起,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政府开放日”,部门负责人要主动接待公众来访,认真回答公众的咨询事项。

      (四)积极回应关切1.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干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精神,切实提高回应认识,明确涉事责任部门是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突出舆情收集重点,做好舆情研判处置,把握舆情回应标准,提高舆情回应时效。2.各级人民政府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好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做好重大政策宣介和舆情回应。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2017年9月底前,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成立或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

      作,有关情况和分管负责人工作分工应对外公布。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由政府有关部门、宣传、网信等成员单位参与的政务公开协调机制。

      (二)完善工作机制。2017年9月底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明确政务公开机构,配强配齐工作人员。地区行署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科,加挂“政务公开办公室’牌子,各部门办公室是本部门政务公开机构;各县(市)人民政府在政府办公室加挂“政务公开办公室”牌子。各级政务公开机构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两微一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有条件的应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系统考虑、协同推进。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三)抓好教育培训。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地委党校等干部培训机构要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培训课程,着力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四)强化考核监督。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政务公开纳入效能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推进政务公开督查常态化,确保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地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行署办公室)将对公文公开属性审查、会议办理程序、主动公开目录、年度报告及数据统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和成效、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运维、政务媒体建设管理和运维以及领导工作机制等内容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充分发挥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于今年9月15日前向地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行署办公室)报送县(市)、部门落实情况。地区将对政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井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或落实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依法予以通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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