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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述公民社会中的政府社会政策体系里国家和公民社会之间的关系5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2-11-10 10:36:02

    试述公民社会中的政府社会政策体系里国家和公民社会之间的关系5篇试述公民社会中的政府社会政策体系里国家和公民社会之间的关系  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高一政治教学案2----第一单元单元复习知识一: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知识梳理错题再现一、国家性质是什么?(知识链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试述公民社会中的政府社会政策体系里国家和公民社会之间的关系5篇,供大家参考。

    试述公民社会中的政府社会政策体系里国家和公民社会之间的关系5篇

    篇一:试述公民社会中的政府社会政策体系里国家和公民社会之间的关系

      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高一政治教学案2----第一单元单元复习知识一: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知识梳理错题再现一、国家性质是什么?(知识链接)①最大特点和本质:②民主的特点及表现人民民主专政决③专政的对象和意义:定④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二、公民与国家和谐统一的新关系的表现:1.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力和自由(知识连接)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第一:第二:第三:2.公民必须履行政治性义务(知识连接)第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第二:第三:第四:注意:㈠为什么要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㈡如何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请你判断并修正:(3分钟)2008年1月首批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产生,农民工的“政治性崛起”表明人民民主有物质保障()2.享受权利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选举权就是选举国家领导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权利()国家制定的法律越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越受限制()请你探究1: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在五大洲的21个城市,境内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传递。在传递过程中被一些不和谐因素所干扰。高位截肢的残疾人金晶用残弱的身躯奋力保护。在旧金山华人自费租飞机拉了一个“西藏永远是中国的一部分”的横幅,跟随这奥运圣火,令10多亿中华儿女心潮澎湃。中华儿女的行为给我们什么样的启示?知识二:公民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知识梳理错题再现一、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政治生活主要内容:(1)(2)(3)

      (4)2.参与政治生活方式:(1)四种方式: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2)行使民主权利的方式或渠道:(3):原因理论原因:意义:公民而言: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有利于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表达意愿,维护自己合法利益,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和热情,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社会、国家而言:社会和谐,国家安定,有利于国家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政府机关工作效率,丰富民主形式,文明祥和的新社区创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3.公民参与政治生活,要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一:第二:两者关系:正确处理:第三:①为什么?②如何做?二、.中学生积极参与民主政治生活请你判断并说明理由:(3分钟)到烈士陵园扫墓,纪念

      革命先烈是我们参与民主实践的活动()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文明,最根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放在首位。()今年3月5日,两会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代表都是通过间接选举、等额选举产生的。()4.我国的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是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机关()民告官、民告民都是公民在行使监督权()直通两会在2009年“两会”期间,人民网开辟“两会有我”栏目,通过“我有问题问总理、写自己的提案议案、对部委工作有建议”等形式使公民从网上广泛参与“两会”。听证会、政务公开、“开门立法”基层政权直选试点、政风行风热线、、、、、近年来,我们越来越感受到,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途径越来越宽广。“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已成为党和国家的重要政策取向上述材料体现公民政治生活的哪些观点?知识三:综合探究:有序与无序的政治参与遵循法律、规则、程序参与民主选举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坚持原则参与政治生活民主决策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民主管理坚持党的领导民主监督

      四、请你动手画出本单元的知识树:五、限时训练:针对西方发达国家通过非法途径深入我国内地窃取我国居民基因资料的情况,国家出台了有关基因保护条例,要求我国公民自觉保护这一珍贵资料。这说明()A.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B.公民有维护个人利益不受侵害的权利C.公民有维护国家荣誉的义务D.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义务。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一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目前,我国公民直接参与选举的活动有()①农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②城市的居民委员会选举③省级人大代表的选举④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A.①②B.③④C.①②③D.①②④3.今年两会期间,国内网站纷纷开设“两会直通车”,“网上大会堂”等论坛,网民热论国事。这表明()①网络有利于政府了解社情民意,促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②政府应认真对待和采纳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③网络拓宽了民意反映渠道,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平台④依法行使表达权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A.①②B.①③C.②③D.③④4.某村民在村务公开栏上写对联“财清帐清村务清,风顺水顺民心顺”,横批为“村务公开好”。村务公开“好”在()A.尊重和维护了

      农民的监督权B.使农民拥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C.确立了农民的国家主人翁地位D.增强了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观念5.改革开放以来,人们越来越多地“晒”政治,“晒”也成了社会的政治生活形态,表明()①我国政治生活民主化程度不断提高②人民行使监督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③人民享有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利④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④6.有序政治参与的表现有()①遵循法律、规则、程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②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③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④人民行使监督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A.①②③B.①②④C.②③④D.①③④六、生活探究(2008高考,山东卷)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全省人民的共同参与,某校高一(3)班学生以“山东省基层群众自治状况”为课题,组成了研究性学习小组。该小组搜集到以下资料:从2007年9月到2008年2月,山东省81055个建制村中,已有80490个村通过投票选举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民参选率高达94.6%。该小组针对所搜集资料中蕴含的政治生活道理展开了热烈讨论。假如你是小组成员,请全面阐述自己的观

      点答:(1)中华儿女的行为是公民爱国主义的体现。表现在公民积极参与政治生活,自觉履行政治义务即: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2)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民族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3)每个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兴衰、民族兴旺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地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同一切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作斗争。①我国国家性质决定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基层群众自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真实体现,是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形式。②村民选举村委会干部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较高的参选率说明村民的民主意识和政治素养逐步提高。③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若答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发展”等言之有理的答案,可酌情给

      分。)

    篇二:试述公民社会中的政府社会政策体系里国家和公民社会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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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陈晓晓

      (XX大学XX研究院)

      摘要:个人、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是贯穿西方政治思想中的重要内容。本文在对这三个概念辨析的基础上,梳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针对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指出西方政治思想发展的三个阶段、三种类型,以及存在的不足。针对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从目的与手段的分野,提出两派对立观点,并分别列举重要思想家的观点予以论证。关键词:个人;社会;国家;西方政治思想

      个人、社会与国家的关系问题历来是政治学,尤其是政治社会学所关注的核心命题,是贯穿社会发

      展始终的最基本的人类社会关系,正确处理和调节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是人类创造和拥有

      的全部政治机制和思想意识所必须面对的永恒课题,因而过去和现在都是西方政治思想家所极目关注的

      中心。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化的兴起与拓展,一股以试图对个人、社会与国家间极度的紧X作

      出检讨、批判与调整,以求透过对公民社会的重塑和捍卫来重构个人、社会与国家间应有的良性关系的

      理论浪潮开始冲击世界各国。全面、合理地评价西方政治思想家关于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关系的理

      论,探寻西方政治思想家在认识与思考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关系时走过的思想轨迹及其在理论建构

      中的成功与失误,对于思考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社会发展,无疑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一、基本概念辨析

      个人、社会与国家三个概念本身具有复杂多变的内容,对三个核心概念的辨析有助于对三者关系的

      理解。

      (一)个人

      "个人”(individual),在本文中既指一个国家之内所有的个人,也即由全体个人形成的群体;又指每

      一个单个的人。

      在群体意义上的"个人”同国家的关系,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政体。如果他们是国家的主人,通过XX

      的方式来行使他们的权力,这样的政体就是比较XX的政体。通过他们,或者他们中的多数,不是国家

      的主人,他们就只能被动地接受别人的统治,这样的政体,就是专制性质的。这种意义上的"个人”接

      近"公民”、"人民”。

      -优选

      .

      .

      而单个的人,个体意义上的"个人”同国家之间的关系,则不仅仅与政体问题有关,也与该政体实

      行的统治原则有关。从历史事实看,专制政体的统治原则总体上是倾向于限制个人的自由,剥夺个人的

      权利的。而XX政体的统治原则既可能是强调整体,强调社会,强调多数,因而忽视个人,忽视少数,

      形成所谓的多数专制或者多数暴政;也可以是既强调整体,强调社会,强调多数,尊重XX的程序,XX

      的规则;又注重保护少数人,尤其是单个人的权利,形成所谓"服从多数,保护少数”的统治原则。

      (二)社会

      "国家”与"社会”(society,有时也使用munity一词)概念的关系十分密切。事实上,人们也常常在"社

      会”意义上使用"国家”一词。思想家们早就注意到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区别。

      亚里士多德依据古希腊社会的实际经验,关注社会的微观、基层起源,发现了家庭——村坊——城

      市这样一个社会进化的程序。他明确指出,社会是由家庭组织联合而成的。家庭是"为人类满足日常生

      活需要而建立的社会的基本形式”。家庭之后,为了适应更广大的生活需要而组成的共同体的初级形式,

      便是由若干家庭联合而成的村坊。再进一步,等到由若干村坊组合而为城市(城邦),社会就进化到高

      级而完备的境界,在这种社会团体内,人类的生活可以得到完全的自给自足。1尽管家庭与宗族是不同的

      社会形式,但它们毕竟都是组织体,在国家产生后,社会仍然是以这样的组织为结构单元的。

      斯宾诺莎认为,社会是一种自然存在物,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状态,但由于社会本身缺乏一种强制的

      力量从而不能充分保证秩序与安全,所以人们才通过契约建立国家。国家是具有强力的,社会则是人们

      的自愿组合。人类的群体趋向,使他们非结合成社会不可,但是,人类的利益冲突和对秩序的需要,又

      使得他们求助于国家。这是对社会概念与国家概念非常明确的区分,当然也是比较深刻的洞见。2

      洛克也对国家与社会作了区分,不过角度与斯宾诺莎不一样。在洛克这里,社会被看作是人们自愿

      结成的共同体,而国家或者说政府只是这个共同体为实现自己在某个方面的目的(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

      产的安全)而认为建立并且可以加以更变的一个机构(如果国家或政府没有达到上述目的,人们就可以

      推翻原有的政府而重新建立新的政府),国家与社会由此而得到了明确区分。

      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潘恩是比较系统的(而不是像斯宾诺莎和洛克那样提到而已)把社会同政府

      -优选

      .

      .

      或者说是国家区分开的人。他把社会当做天使,国家当做魔鬼,因而歌颂前者,贬抑后者。"有些作者

      把社会和政府混为一谈,弄得它们彼此没有多少区别,甚或完全没有区别;而实际上它们不但不是一回

      事,而且有不同的起源。社会是由我们的欲望所产生的,政府是由我们的邪恶所产生的;前者使我们一

      体同心,从而积极地增进我们的幸福,后者制止我们的恶行,从而消极地增进我们的幸福。一个是鼓励

      交往,另一个是制造差别。前面的一个是奖励者,后面的一个是惩罚者。社会在各种情况下都是受人欢

      迎的,可是政府呢,即使是在其最好的情况下,也不过是一件免不了的祸害,在其最坏的情况下,就成

      了不可容忍的祸害。”3

      鲍桑葵采取了折中的态度,在他那里,国家和社会两个词是可以互换的。他说:"到目前为止,我

      们所用的国家和社会这两个词几乎是可以互换的。实际上这也是我们论据的一部分,即社会的影响力和

      国家的权力只有程度上的不同,对二者的解释最终也是相同的。”

      荣剑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马克思的国家和社会理论》对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有着深刻

      的论述,现引用如下:"从马克思对国家和社会本质的特定理解中,可以看到他的国家和社会概念和现

      行通常理解的国家和社会概念的某些区别。按照现在一般的理解,国家的本质至少可以从4个方面进行

      界定:(1)地域(country),(2)人口或民族(nation),(3)主权(sovereignty),(4)国家权力结构(state);

      而社会则被看作是‘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类生活共同体’。按照这些理解,国

      家和社会在外延上是交叉的,一定的‘人类生活共同体’肯定包含着一定的政治关系,即国家;而一定

    篇三:试述公民社会中的政府社会政策体系里国家和公民社会之间的关系

      公民社会是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一个分析范畴它遵循的是自由交往和平等讨论以达成相互理解和协调行动为目的以实现物质利益和公民权利的相对于国家的非政治领域其构成要素其一公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由经济宗教文化知识政治活动及其他公共领域中的自主性社团和机构组成

      论析公民社会、公民文化与善治

      论文关键词:公民社会;公民;公民文化;政府;善治论文摘要:善治,是人类社会管理公共事物的理想模式,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府与社会的最佳配合,更是公民与政府的良好合作。从全社会的范围看,善治离不开政府,但更离不开公民。善治有赖于公民自愿的合作和对权威的自觉认同,没有公民的积极参与和合作,不会有善治。而公民意识和公民文化是国家与社会保持良性关系不可缺少的因素,是实现善治的关键所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正在崛起,这种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使中国的治理模式也将发生重大变化,其重要变化之一是推动善治在中国的发展。善治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事物的合作管理,更是公民与政府的良好合作,我们甚至可以说,善治是一种新型的政治文化。本文试图借助公民社会理论,探讨公民社会、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及其对善治的影响。

      一善治所谓善治(goodgovernance),是指最大限度地推动社会发展的前提下,建立政府公共组织与公民社会之间的合作关系,其本质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事物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善治的基本要素有以下几个方面:(1)合法性(2)透明性(3)责任性(4)法治(5)回应性(6)有效性(7)参与。善治是人类社会管理公共事务的理想政治模式,有限政府、法治政府、民主政府、市场政府和分权政府是善治的主要条件,这些要件构成了善治的制度平台。善治必须建立在国家和市场的基础上,是对国家和市场的补充。善治不是政府利用权威对社会秩序进行维护,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控制的过程,而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组织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善治要求有关管理机构和管理者要最大限度地协调公民之间以及

      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各种利益矛盾,以便使公共管理活动取得公民最大限度的认同。善治要求各种政治信息公开、透明,以便公民能够及时了解和有效参与公共决策过程,并对公共管理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善治还要求有健全的法制,没有健全的法制,就没有良好的社会秩序,也就没有善治。总之,善治的形成有利于促进对社会权利的尊重,有利于社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有利于合理配置社会资源,达到社会发展的目的;善治的形成有利于促进对公民权利的尊重,有利于公民权利意识、法制意识、参与意识的提高;善治的形成既可以避免政府公共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某些“政府失效”现象,也可以避免市场配置资源过程中存在的某些“市场失灵”现象。

      二善治是政府与社会的最佳配合公民社会是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一个分析范畴,它遵循的是自由交往和平等讨论,以达成相互理解和协调行动为目的,以实现物质利益和公民权利的、相对于国家的非政治领域,其构成要素,其一,公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由经济、宗教、文化、知识、政治活动及其他公共领域中的自主性社团和机构组成。他们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独立于政府。其二,这些社团组织由社会成员自愿地结合而形成,并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以保障或增进成员的利益或价值。公民社会的价值或原则主要表现在,保护公民权力。公民社会是独立的个人的联合体,它为个人合法地追求自身利益提供了空间。国家的存在也是为了保护和增进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公民社会里的公民都享有政治国家无权侵犯和剥夺的基本人权,同时,也有影响国家政策过程的参与权。公民社会的预期目标是民主社会,通过各民间组织和志愿性社团,可以监督政府部门的运作,鼓励公民参与政治,争取公众知情权。参与其中的公民应相互尊重,平等对话,通过参政议政改革现成的民主制度和程序。公民社会发展壮大后,它们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也日益重要。它们或是独自承担起社会的某些管理职能,或是与政府机构一道合作,共同行使某些社会管理职能。国家的根本职能在于防御和组织,其中组织又是根本的,而社会

      则是国家组织的对象。国家通过非强制的规范体系(道德)和强制的规范体系(法律)来组织生产和交往,为社会提供生活资料和秩序保证。国家的整合功能和批判功能应是统一的,整合的目的旨在使社会朝着有序的方向发展,以实现效率和自由的最大化;批判的目的旨在更加完善和发展社会规范体系,以便为生产和交往提供更大的可能性空间。

      基于以上认识,和谐的国家与公民社会关系模式应该是有能力的国家与自立的公民社会的互动与合作组合。有能力的国家在经济和社会转型期的过程中意味着国家的必要权威不能降低、国家应负的公共责任无可推卸,这是国家与公民社会互动与合作的前提和基础。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互动和合作是指关系的双方转变各自的偏好去接近对方的偏好,相互赋权(mutualempowerment)建立伙伴关系。通过相互赋权国家可以有效地集聚政策资源、开发社会资本,公民社会可以使各项权利得到发展并最终获得确认。相互赋权宣告了国家治理体系的重构:光有政府即便是服务型政府也是不够的,充满活力的公民社会参与不可或缺。相互赋权在国家一方意味着政府和政策的合法性并非一次获得就一劳永逸,需要公民持续的同意;相互赋权在公民社会一方意味着社会合法性与政治合法性、行政合法性不能简单兑换,需要国家持续的认证。相互赋权需要在有能力的国家与自立的公民社会之间建立协商民主(deliberativedemocracy)的相互交往和理性论辩机制。善治作为一种新型的国家与公民社会关系,它使国家和公民社会之间形成相互协作的良性互动关系,在相互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合作中克服了国家干预的失效和公民社会的不自足性。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众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因此,国家必然是社会成员获取自由与平等、公正与幸福、安全与秩序保障而成立的共同体,它建立在人民群众自由自主活动的社会基础上,是人民群众普遍需要的公共利益的代表和获得必要公共生活的基本领域。这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与国家的良性互动关系的必要前提。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要求并贯彻自由创造、平等交换、公平竞争和自我负责精神,因而人们必须以权利本位、自主自立和自我发展的价值取向,去面对

      公民社会生活,以民主,法治和公共精神,去面对国家共同体生活。在这里,人民是主人,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治组织者。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必须用来造福于人民。这就要求以国家对经济生活的最低限度的干预,以及对公民民主政治权利最大限度的保障为最优原则,并在国家与公民社会之间建立协商民主机制。使国家和公民社会之间形成了相互协作的良性互动关系,在相互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合作中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三善治是公民与政府的良好合作善治实际上是国家的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从全社会的范围看,善治离不开政府,但更离不开公民。善治有赖于公民自愿的合作和对权威的自觉认同。这就提倡再度复兴的、更为积极的、更多参与的公民性。公民性,一方面指在法律体系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公民性被视为一种合法身份。另一方面,公民性涉及的是公民个体影响政治系统的能力,它意味着对政治生活的积极参与。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要增进公民社会及公民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福扯,所以,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的主导模式实际上是建立在这样一种思想观念基础之上,即: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来保证公民能够做出符合其自身利益的选择,政府的作用就是确保公民的利益能够得到保障。这种观点与善治的理念是一致的。同时,具有公共精神的公民会更为积极的参与治理,公民会超越自身利益去关注更大的公共利益,进而会采取一种更加广阔且更具长期性的视野,去了解公共事务、有归属感、关心整体并与社会达成一种道德契约,这种公共精神是善治的“粘合剂”,它包含着爱也包含着责任。“公民性概念常常会包括:关心共同利益,社区整体的利益,一个人所拥有的尊重他人权利的意愿,对不同宗教信仰、政治信仰和社会信仰的容忍,承认社区的决策重于一个人的私人偏好,以及承认一个人有责任保护公众和为公众服务。”公民社会的目标,是培养共同的价值观和一种关于公共利益的集体意识,如维持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维护管理过程、以及促进民主

      和防御外敌等,同时,政府也应该努力培养和开发人们的这种能力。在某种程度上,这种能力依赖于信任。信任和为了公共利益而行动,这两者是相互强化的—当政府为了公共利益而行动时,公民的信任度也会随之增强。反之,当公民的信任度增强时,公民也可以体验到他们认识共同利益和根据共同利益行事的能力在增强。政府对于帮助公民明确地表达公共利益具有一种极为重要的作用,反过来,公民利益也应该指导政府的决策和行为。政府必须努力保证公民在治理的每一个阶段获得发言权。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和信心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的,即:政府政策关注的焦点是公共利益。

      追求公共利益并不意味着政府的决策将会以某种方式制定出所有公民都会同意的政策。公共利益最好被视为公民社会对话和参与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既可以使人们了解政策定的情况,又可以培育公民意识。因为在民主参与过程中,公民不仅仅只是考虑到自己狭隘的利益,而是考虑到更广泛的共同利益,并且有助于人们认识治理过程的复杂性。在一个民主政体中,位于公民性核心的正是这种超越狭隘利益并且认识到共同利益的能力。政府及行政官员负有一种帮助教育公民的责任。政府要创造使公民能够相互学习、相互对话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机会及环境。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把公民与政府的良好合作界定为信息、协商和积极参与三个层次。信息,包括政府传播信息的“积极”办法,又包括公民获取信息的“被动”渠道;协商,指政府指定问题并且对过程进行管理,而与此同时,公民则应邀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积极的参与,指公民积极地从事对政策制定过程和政策制定内容的界定。它承认公民在议程的建立、政策选择的拟订以及政策对话的形成中具有平等的地位—尽管最终决策或政策阐述的职责归于政府。

      通过公民教育,培养公民意识,能够激发公民自豪感和公民责任感。随着民主参与和与政府良好合作的深人,公民的自豪感和责任感将会在许多层次上发展成为更为强烈的参与愿望。但是,无论是在政策形成的过程中,还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政府都必须是开放的并且是可以接近的,否则公民将无法参与也不愿意参与;政府在设计项目和

      提供服务方面必须是具有回应性的,否则公民将无法参与也不愿意参与;政府存在的理由就是满足公民的需要,否则公民也不愿意参与。这样做的最佳途径是在实现公共利益中为参与和合作创造机会。于是其目标就是要确保政府是开放的和可以接近的,确保政府具有回应性,以及确保政府工作的目的在于为公民服务以及在政策过程的各个阶段为公民权的行使创造机会。

      作为公民的我们,应该认识到,使我们的国家和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需要我们与政府的良好合作,需要我们的积极参与。我们的政府是属于我们的并且是我们的责任。尽管我们能够并且应该对政府具有较高期望,但是,政府要有效地运转,达至善治,则需要积极的公民意识。公民意识和公民文化是国家与社会保持良性关系不可缺少的因素,是实现善治的关键所在。

      四善治是一种民主的政治文化“善治”理论不仅意味着治理主体和治理范围的扩大、治理方式和手段的多元化,它也表明一种价值取向上的变化或者说治理理念上的变化。作为一种扩展性概念,“善治”理论还蕴涵着独特的民主理念、为当代社会的民主政治发展提供了更宽泛的空间和更理想的前景。如今,“善治”既作为一种民主的政治与社会制度成为社会理想,也被视为一种民主的政治文化而备受关注。善治本身是民主化进程的必然结果,只有在民主政治的条件下才能真正实现。“善治是政府和公民之间积极而有成效的合作,这种合作成功与否的关键是参与政治管理的权力。……这样,善治与民主便有机地结合起来。”善治是以民主政治为基础。在此意义上说,善治提供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现代化的民主化价值要求,即打破封建宗法社会秩序,粉碎僵化的政治结构和独断的权力结构,从臣民的政治文化走向公民的政治文化,从民本的政治文化走向民主的政治文化,从主’德、人治的政治文化走向以法为本、德法兼治的政治文化。公民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体,具有主体意识是公民进人政治过程的前提条件。善治强调公民社会的培育、要求强化公民的政治主体意识,调动公民的政治积极性,提升公民的政治责任感和参政意识。

      “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对于民主制度的绩效来说,至关重要的要素是普通公民在公民社会中充满活力的群众性基层活动。”为此,从善治角度权衡,在推进传统政治文化现代化的过程中,要以实现人的现代化为核心任务,使个体成为充满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公民,努力塑造独立自主、自由平等、个性凸现、具有公共人格的新型公民文化。

      “法治是善治的基本要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对法律的充分尊重,没有建立在法律之上的社会秩序,就没有善治。”当治理把自身的价值取向和逻辑目标指向保护公民的自由、平等及其他基本政治权利,塑造反对专权、强权,维护法律的至上地位,实现人人平等、人人依法办事的公民文化时,才能达到在推动我国政治文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实现自我超越、自我完善的变革目的。

    篇四:试述公民社会中的政府社会政策体系里国家和公民社会之间的关系

      初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关系

      随着生产生活和生产方式的进步,一定地域里的人群逐渐在整体上被划分成几个大块或者说等级、群体。当中一部分人占据着财富资源总量的大部分,对社会其他成员能够起到重要的影响,(范围是固定的,所以这种影响无法逃避也不能忽视)。于是前者更有地位,分量和话语权都很强大。为了巩固既得利益和支配权,建立起政府和军警,推行利于该阶级的法律,宣扬为其阶级利益辩护的理论和思想。一方面进行社会管理与控制,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定,另一方面为其利益作辩护,为其统治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作宣传,把自己特殊利益说成是社会所有人的共同利益,使人们在心理上、观念上得以接受和认可这阶级的权力。就像我们如今看到的那样,那一个个地方乃至中央政府机关对相应社会地域(行政区域)呈现辐射与涵盖的形态,表现为一个覆盖全社会的金字塔结构,体现为一对多的关系。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指出,人们的生产生活造就了一个独立于他们之外的异己的力量,他们反而受到这种力量的控制和支配。社会和政府是分离的、有区别的,这意味着你是你,我是我,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阶级终究只是社会的一员,要促进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就必须从其他成员比如公民、企业组织那里得到所需物质资料的源源不断的供应,包括财力、物

      力、人才、技术,例如政府各种建筑的修建、公务人员与后勤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制服、办公所需的文件纸张和电脑、军队警察的培养训练等等,于是政府也得考虑财政收支问题,不得不参与到社会经济的分配和交易中去。我们常常说国富民穷或者国穷民富,其实表明的是公家集团和私人集团在物质资料占有与消费上的差距。古代皇室和官府的奢华享受往往都是通过对老百姓实行赋税、徭役和专营专卖某些行业来实现。农民起义的爆发就是因为政府从农民阶级那里强行拿的太多,超过了老百姓所能承受的生存底线,于是揭竿而起,至于为什么一个王朝灭亡了另一个又起来,这不是本文要论述的重点。

      在现代,政府获取资源时,强制的办法比如税收、罚款、罚金、没收财产、办公收费(收到的都是货币即钱,这与前面的物质资料并不矛盾,因为按照我个人的肤浅认识来看,货币本身是一种等价物,具有流通手段职能和价值尺度职能,自古以来,很多东西都可以被量化因而能够用钱来交换,有钱就意味着有资源,购买力变动、通货膨胀等情况不在讨论之列),自愿的办法有采购、创办营利性国有企业、发放政府债券。

      足见,政治国家是建立在市民社会的基础上、建立在千千万万人民的生动实践的基础上的。那些公务员、军人本身也是从社会公众里产生的,无论在哪个职位上,他们都依然

      是有朋友、同学、父母、亲戚的社会的人,都是有喜怒哀乐的现实的人,而不是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从天而降的纯粹抽象的人。没有从事这些生动实践的人民和这些人民所从事的生动实践,一切都将化为乌有。如马克思讽刺费尔巴哈时所说的:“只要这种感性活动停止一天,费尔巴哈就会看到,不仅自然界会发生巨大变化,而且人类社会连同他本人都将归于消逝”。

      说到这里,可以看出来,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正是公与私、一与多、普遍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分离,两者之间的这种分离就为他们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互动创造了可能。虽然上下间有无数的中介环节,是层层包含、一环套一环的,但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里说的好:“任何把理论导向神秘主义的东西,都可以通过人们的生活实践得到合理的解释和说明”,我个人浅显的理解是,任何再怎么高深、再怎么晦涩难懂的理论,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例证。政治上,高层的斗争往往也是基层矛盾的反映或者相反。比如北洋政府时期各军阀之间的矛盾其实也是列强间在华利益矛盾的反映。分离就意味着界线,这里就是公与私、国家和公民的界线。也就表示两方都有自己的范围和职责所在,一个不能代替另一个,彼此不能完全指望对方。国家提供了很好的政策条件、基础公共设施、管理活动,为我们的教育、医疗等问题创造

      便利,创造好的大环境,谋求形成“有田同耕、有依同穿”、“从摇篮到坟墓”都能提供福利保障的和谐社会。但国家做不到连我们选择考哪个学校、学哪个专业、干哪个职业、选择与谁结婚都明确的安排或规定,这些则是我们自己的事情。窃以为这一点与我党一直声称的“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体性和首创性作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等理论有着内在的一致性。

      综上所述,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既存在“井水不犯河水”的方面,也存在“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特点。

      所以说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搞好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践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只有得到了群众的真心拥护与支持,我们的党才能从各方面汲取资源,才能绵绵若存、生生不息,否则就会失去生机、失去力量,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抗日时,日本因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而落败便是明证,“人民用小推车推出来的”淮海战役的胜利更是铁证。古语云“得民心者得天下”,老子也有言:“圣人不以其大,故终能成其大,圣人不以其私,故终能成其私”,就像一滴水,只有融入整个大海中,才能获得它自己的最为丰富而完整的内容一样。一个人、一个政党组织、一个统治政府,只有在社会中、在与他者的交往中、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在与外界的互动中,才能发

      展自己、成就自己.

    篇五:试述公民社会中的政府社会政策体系里国家和公民社会之间的关系

      谈政府和社会的关系

      关键词:政府,社会,转型

      12思政吴启伟

      在这个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日益紧张的今天,对于政府和社会的关系的问题讨论已经日渐的激烈。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更应该关注这些政治性问题。在写这篇论文之前,我也查阅了很多的电子资料和文字资料,经过自己的总结和思考,对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作出如下的陈述。

      一。政府和社会的概述政府是一个国家为了维护和实现特定的公共利益的,按照区域划分原则组织易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的组织。这里的专政府不仅仅是指广义上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在中国还包括了当的体系,包括了官方的意识形态和文化的教育体系。政府的行为主要发生在公共领域,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可以合法的使用暴力。社会是与政府对应的一个概念。是一个民族国家范围内的个人之间结成的各种非政府的组织和关系的总和。社会即使政府的承受者,同时又影响和制约这政府权力,因此是与政府相对应的另一种组织形式。社会所调节的主要是私人领域,因而是自愿形成的组织。

      二。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从古到今,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都是不可避免的,马克思主义学派的组织和一马克思韦伯为代表的德国社会学派都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国家和社会的一般关系是,政府杜对社会起到规范的作用,而社会对于政府具有约束的作用,在人类的历史上,我认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主要可以分为以下的几类:(1)强政府,弱社会模式,即在中央集权下的低水平的社会分工和有限的社会组织的功能分化,东亚和新兴的归家大多数来说都是与这种模式(2)弱政府,强社会的模式,即在软弱的政府面对强大的社会组织,各种社会力量,以各自的方式直接在政治的里领域内进行活动,政府沦为“轮番强盗的”对象,政府经常城头变幻大旗(3)强政府强社会的模式。即当今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模式。在这样的模式下,社会高度发达。政府的制度化程度也很高。举个例子,最近的美国政府关门半个月时间里,美国的社会依然井然有序的运行着,人们的生活和政府开门的时候没有什么两样,社会依然是安定和谐的,学生照常上课,人民正常的工作,这就是高度自由和发达的社会,这样的社会即使短时间内离开了政府的干预也能维持之前的稳定的态势,当然我这里说的也只是暂时性的离开政府,而不能完全离开政府的干预,因为社会毕竟是政府的承担者,没有政府的有效的合理的干预,社会也无法长时间的稳定。(4)弱政府弱社会的社会,即缺乏强有力的政府,又没有强有力的社会整合机制,就像现在的非洲的一些国家。这样的模式经常导致国家和社会的效率低下,不能很好的集中资源进行发展,以至于非洲的国家普遍的贫穷。以上所述就是我能理解和陈述的政府与国家关系的全部。对于其他国家的政

      府和社会的关系我不甚了解,无法很好的表达自己观点,所以今天我想陈述的重点是我所理解的中国政府和社会的关系

      三.当代中国政府与社会从政治体制上看。古代的中国是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官僚帝国。但是从国家与社会的角度来说,我们发现帝国的政权系统只能到达县这一级,县级以下的民间社会中则是乡绅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以至于使得国家并不能在真正意义的整合国家的资源进行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正是基于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的领导班子中,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确定了党和国家社会高度一体化的模式。这种模式被成为是“全能主义政治系统”。其特征是:国家权利可以侵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个人生活的诸多方面,而不受法律,思想道德宗教的限制。在这一时期国家社会高度一体化的模式确立集中体现在以下的三个方面:国家经济职能的极度扩张,国家对社会的渗透和控制以及社会成员对国家的依附。

      四.中国一体化模式的评价在新中国成立之后,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完成的国家社会一体化的模式的结

      果是(1)强大的政府社会动员力,政府可以运用组织严密的全国性的组织系统,动员全国的人力财力物力以实现政府的目标(2)社会的成员高度依赖具有行政功效的单位(3)社会的自治和自我组织能力差,缺少独立性,个人依赖于单位的资源,单位依赖于计划经济下的资源分配(4)社会缺乏中间阶层的作用,显得脆弱不稳定。社会过于依赖政府。当政府出现问题时,社会就会进入混乱的状态(5)社会生活被高度的政治化。人们缺乏独立的社会意识和自由意志(6)缺乏自下而上的沟通机制,民众的利益表达缺少必要的组织和表达渠道。

      虽然这样的模式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诸多的不和谐和不便,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党和国家智慧终将是有时代的意义的,也正是这样的高度一体化的模式,才能集中全国之力进行国家社会经济的高速度发展,使得中国能在短短的几十年的时间里摆脱贫穷,迈向小康社会,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模式,中国的社会才能在社会的转型时期。矛盾的激化的时期依然能够维持社会的稳定,为国家队发展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但是这样模式带来的弊端是不容忽视的,执政党必须进行改革。

      五.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转变随着时代的发展,政府社会高度一体化的弊端日渐的显露,改革已经刻不容

      缓,我们的政府正在有全能型政府向着服务型政府改变。(1)经济改革促进国家与社会关心的重构:经济改革后企业开始享有一定程

      度的自主权,不再完全是政府的附属物。市场的发育打破了以往政府驻带的局面。利益化在组织上表现为形成和强化了人们的群体观念和社会观念。在改革的过程中,政府日益的重视法制的建设,大幅度的放权,政府的职能也在改变,政府不再是单纯的直接管理,而将部分的只能交还给社会。

      (2)民间组织的发展缓和了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改善了政府的形象,增加了公民对于政府的认同感,也在很大程度上的使得社会自主化,自由化。

      (3)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使得政府进一步放权。社会的自主化得到进一步的加强。政府更多的充当着服务型政府的角色而不是全能型政府。这是一个很好

      的现象(4)政府职能的转变,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在由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

      的转变,政府不再是社会的主导。我们的生活也不再是有政府所导演,我们的生活将会越发的社会化,集体化,个人化。权力只是维持社会稳定的工具,而不是主导社会稳定的机器。

      六.小结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是每个国家和社会都不可避免的问题,究竟哪种政府和社

      会的模式才是最美好,最完美的呢?我不得而知,我相信,就算是政治学家也不得而知,但是至少我们知道,适合自己的,并且能与时俱进的,不能说最好的,但是绝对是可以的。

      虽然我们现在的中国社会还存在这样或者是那样的政府和社会的矛盾和弊端,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政府的努力,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们不能太急于求成,我们应该脚踏实地的去改进,去发现,这样做后你就会看到,其实我们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正在一步一步的向着我们所期望的方向走去。我相信,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将会越来越美好,越来越符合我们民众的需要,因为,我们的党和政府以及人民并没有停留在历史的长河中,中华民族一直在向前看,向前走。

      参考书籍:《中国政府与政治学导论》,《政治学概论》,《政府与社会》,《政治思考,一些永久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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