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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讨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其现实借鉴意义17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2-11-10 08:30:05

    探讨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其现实借鉴意义17篇探讨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其现实借鉴意义  在当代为政以德的正确性有效性必须一方面建立在社会主体首先是国家的干部懂法守法的基础上另一方面有赖于主体像康德所比喻的那样自觉地把至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探讨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其现实借鉴意义17篇,供大家参考。

    探讨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其现实借鉴意义17篇

    篇一:探讨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其现实借鉴意义

      在当代为政以德的正确性有效性必须一方面建立在社会主体首先是国家的干部懂法守法的基础上另一方面有赖于主体像康德所比喻的那样自觉地把至善的道德义务当成对自己的绝对命令虔诚地加以服从和自觉地付诸实践通过法令与道德的相互结合相互补充使为政以德得到正确有效地执行充分发挥其约束力与调适性从而收到促进法德互补政通人和国家兴旺的良好效果

      孔子“为政以德”思想及其现实意义探微

      孔子“为政以德”思想及其现实意义探微2009-ff-2fl号上旬刊又教费孑L子"为政以德"思想及其现实意义探微管建莉(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97;金肯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系,江苏南京211156)摘要: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主张在历史上曾发生过积极的作用."为政以德"的精华部分对当今仍有借鉴意义.关键词:孔子"为政以德"必要性基本内容现实意义孔子在谈论学问及国事的时候,始终是把伦理思想同政治思想联系在一起的,其鲜明标志就是他所讲的"为,政以德"."为政以德"按照《论语疏义》的解释,就是"明明德以亲民,本仁心以施仁政,保民而王,非自求尊荣与富贵也.是谓为政以德".这就是说,"为政以德"的要义有三:一是"明明德以亲民".就是为政者首先要注重自己的道德修养,以德亲民,以德化民.二是"本仁心以施仁政",就是要求为政者本着仁义之心,实行仁义之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兴民之利,除民之害.三是为政是为了"保民",而不是为了求得自身的名利和地位,为政者要淡泊名利.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一,"为政以德"的必要性

      孔子十分强调"为政以德",他认为,首先,为政者的道德表率作用对百姓的道德言行进而对社会的稳定起着

      关键作用.社会治乱首先表现为民德民风的好坏,而民众对道德的情愫取决于为政者对道德的情感态度.因为统治阶级倡导的道德从实质上说是体现统治集团利益的道德,若统治集团的成员都不能自愿践行,何望百姓自觉遵守?再者,为政之人同时就是教育者,化人之人,教育者的身教重于言教,化人者必先白化.居上位者能厚爱而不弃亲族故交,老百姓就会亲近仁德,而不至冷淡无情.总之,孔子坚信只要为政者能自觉地行仁践义,百姓就会心悦诚服.自愿地讲仁重义.

      其次,是由道德的特殊作用所决定的.孔子日:"道之以德,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这就是说,用政令来规范人民,用刑罚来强制人民,人民虽然会服从,但并非产生了自觉羞愧之心,只是为了免于受罚而已.即使不敢为非于政令和刑罚规定的范围之内,也会作恶于政令和刑罚不及之处.只有用道德来诱导人民,用礼教来规范人民,使人民有了知耻之心,人民就会自觉改恶从善.从而起到政令和刑罚起不到的作用.孑L子指明了道德在为政中有着特殊重要的作用.与政令和刑罚相比,道德教化虽然缺乏强制性,不易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政令和刑罚终究有涉及不到的地方.而且终究是要人去遵守的,而靠人的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来维系得到的却无所不在.只有提高了人们的道德水平,使人民有了自觉的知耻之心,才能保证政令畅通和刑法的执行.也就是说,孔子认为,道德是比政令和刑法更为重要和有效的约束方式.

      二,"为政以德"的基本内容"为政以德"的内容相当丰富,对于为政者应具备的道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端正其身.

      孔子认为,为政即正民,为政者的管理过程就是一个以自己的人格力量影响感化民众的过程.政治被赋予了浓厚的道德教化色彩.既然为政者是正人之人.而正人必先自正."自正"有两层含义,一是修练自己的德性,二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简言之."自正"即严己垂范.孔子在《论语》中不厌其烦地论及"自正"的重要意义:"其身正,不令而行.""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所谓上行下效,只要在上位的统治者重德贵义,言为师,行为范,即"先有司","居之无倦,行之以忠",就能"不令而行".总之,为政者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为政时必会得心应手,一帆风顺,"苟正其身,于从政乎何有?"反之,自己不正,必不能正人.因此,为政者正与不正,关系到全部为政活动的成败.进而关系到国家兴废存亡.

      2.严于律己.由于为政者处在政治舞台的中心,其过失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危害大影响坏,因此,为政者必须做到严于责己,学习他人的优点,警戒他人的缺点.如果不慎犯错,决不能文过饰非.律己与宽人是辩证的.是二而一的关系,为政者在律己的同时,还要能"薄责于人",对他人"赦小过".3.正直无私.为政者必须作风正派,不循私情,一切出于公心,不被廉价的奉承所障蔽而错用奸妄之辈,也不抱个人成见而不纳善言.他必须以谋公利为己任,因此,"易事而难说,说之不以道,不说也;及其使人也,器之".为政者大公无私,所以容易与其共事,但他不容易被取悦,因他对不属正道的谄媚之语不屑一顾.君子为政,原则坚定,爱憎分明,敢于公开表达对好人之爱,对恶人之恨.4.务实立功.孔子反对空谈,主张事功,他的事功思想没有一己之利,而在于为天下,为国家,尤重利民.为政者应当是实干家,而不是空谈家,他决不夸夸其谈,而是"敏于事而慎于言",甚至是"讷于言而敏于行".因此"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以言多行少为耻.

      要"敏于事"就得有真功夫.所以,不怕人不知,只怕己无能."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已知也",不愁做不了官而愁无做官的真本领.为政不图虚名,而重实绩.

      三,"为政以德"的现实意义无可否认,孔子倡导"为政以德"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若摈弃孔子德治思想中的阶级反动性和唯心主义,不难发现其中积极的历史作用!l孟子诚信思想的基本内容及特点马凌锋(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41000)摘要:孟子提出了"人性本善"之说.并把自己的诚信思想建立在这个理论平台之上.他确立了"信"德的地位,确立了"惟义所在"的诚信思想原则.同时孟子在人才选拔和教育上也很强调诚信.这些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当然,孟子的诚信思想也有其时代局限性.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关键词:孟子诚信思想基本内容特点局限性一,孟子诚信思想的基本内容诚信是中国传统道德中的一个重要范畴.自先秦社会以来,诚信就一直倍受人们的关注并为人们所大力提倡.孟子便是大力提倡诚信的一代思想家.生活在战国中期的孟子,针对当时社会诚信缺失之状况,不仅大力呼吁人们讲诚信,而且对诚信思想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丰富了中国传统诚信道德的内容.和x,l-现实的重要借鉴意义.1-孑L子的"为.mZ以德"的思想使为.mZ者确立"民主官仆"思想.

      中国长达数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使社会公仆成为社会主人,真正的社会主人却变成奴仆.人们在思想上逐

      "的观念.这种观念不仅在为政步积淀形成了"官主民仆者的思想里深深扎根,而且统治着普通百姓的头脑.因此.为政者心安理得地以天生的统治者和"民主"自居.他们中的一些人多多少少实行一点"为政以德",也似乎是"主人"对"奴仆"的一种赏赐,是一种高贵者对低贱者的"慈善"态度和"德行",而不是~41-x,l主人的应尽义务和必要服务.而普通百姓对于特权者,除了敬畏,顺从和顶礼膜拜以外,往往也是希望特权者从上面赐予"德政".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帝王崇拜,"清官"情结.不就是这两方面融合的结果吗?我们应当通过科学的分析批判.摒弃"官主民仆"型的"为政以德",确立"民主官仆"型的"为政以德".我们的干部们应当自觉摆正自己与人民的关系,树立科学明智的权力意识,增强"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实践国家对干部职业道德的要求,即:"公正廉洁,忠诚积极,全一tk,全意为人民服务,反x,l-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并且将当代社会公正论的原理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把"为政以德"贯彻到分配公正,用人公正,办事公正等方面去,使之更具操作性,产生更显着的效果.2.孔子提倡的"为政以德".使为政者摈弃"伦理政治"型.确立"综合协调"型以儒学为主干和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坚持伦理本位,是一种伦理型文化.孔子提倡的"为政以德",也是这种伦理政治的重要内容.在传统社会中,这种伦理政治适应封建宗法的政治制度及家族一村落一国家三位一体的行政体制的需要,发挥着服务于特权政治,并为这种特权政治进行"上应天命.下合人情"的粉饰的作用,因此历久而不衰.现在时代不同了,政治与道德的内涵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摈弃"伦理政治"型,是"为政以德"现代转换的题中应有之义.然而,由于伦理与政治,经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特别是我们在指导思想和实践的重大失误,因而在摈弃"伦理政治"的过程中,在相当大的程度上

      又以政治代替了伦理.由传统的伦理社会的伦理,滑向了政治社会的伦理.而到了建立市场经济的阶段,又出现了"以经济社会伦理取代一切"的倾向.这种经济社会的伦理,既表现为伦理与政治的分离,使政治放弃了对伦理的要求,同时又使伦理失去了政治的有力推动和保障.于是"一手软"的现象,伦理的疲软,就是不可避免的了.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继续推进包括"为政以德"在内的传统伦理转换时,不仅应该扬弃传统的"伦理政治".而且应该扬弃以政治代替伦理,以经济代替伦理的现象.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我们要通过伦理实体,经济实体,政治实体的系统整合,在全新的基础上实现伦理,经济,政治的"三位一体",使这三个方面在整体之中,在整体的制约之下综合协调地发挥作用.形成强大的系统"合力".以推动人与社会的综合协调发展.3.确立"法德互补"型.

      孑L子的道德论具有明显重视德治的倾向.他在提倡"为政以德"的时候将德治作了一个比较:"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毫不掩饰地认为德治比法治好.这种"重德轻法"型的"为政

      以德"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是行之不远的,难以收到良好效果,然而它在当今的现实中却还有其一定的影响.在当代,"为政以德"的正确性,有效性,必须一方面建立在社会主体首先是国家的干部懂法,守法的基础上.另一方面有赖于主体像康德所比喻的那样,自觉地把"至善"的道德义务当成对自己的"绝对命令",虔诚地加以服从和自觉地付诸实践,通过法令与道德的相互结合,相互补充.使"为政以德"得到正确有效地执行,充分发挥其约束力与调适性,从而收到促进"法德互补",政通人和,国家兴旺的良好效果

      参考文献:[1]论语疏义.浙江文艺出版社,1997.[2]樊浩.中国伦理精神的现代建构.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

      [3]理明,赵炳起."为政以德"及其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论语》德治观述评.学海,1998.5.[4]周安伯.论"为政以德"的现代转换.南京社会科学,19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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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二:探讨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其现实借鉴意义

      三为政以德的现实意义无可否认孔子倡导为政以德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若摈弃孔子德治思想中的阶级反动性和唯心主义不难发现其中积极的历史作用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41000摘要

      孔子“为政以德”思想及其现实意义探微

      孔子“为政以德”思想及其现实意义探微2009-ff-2fl号上旬刊又教费孑L子"为政以德"思想及其现实意义探微管建莉(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97;金肯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系,江苏南京211156)摘要: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主张在历史上曾发生过积极的作用."为政以德"的精华部分对当今仍有借鉴意义.关键词:孔子"为政以德"必要性基本内容现实意义孔子在谈论学问及国事的时候,始终是把伦理思想同政治思想联系在一起的,其鲜明标志就是他所讲的"为,政以德"."为政以德"按照《论语疏义》的解释,就是"明明德以亲民,本仁心以施仁政,保民而王,非自求尊荣与富贵也.是谓为政以德".这就是说,"为政以德"的要义有三:一是"明明德以亲民".就是为政者首先要注重自己的道德修养,以德亲民,以德化民.二是"本仁心以施仁政",就是要求为政者本着仁义之心,实行仁义之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兴民之利,除民之害.三是为政是为了"保民",而不是为了求得自身的名利和地位,为政者要淡泊名利.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一,"为政以德"的必要性

      孔子十分强调"为政以德",他认为,首先,为政者的道德表率作用对百姓的道德言行进而对社会的稳定起着

      关键作用.社会治乱首先表现为民德民风的好坏,而民众对道德的情愫取决于为政者对道德的情感态度.因为统治阶级倡导的道德从实质上说是体现统治集团利益的道德,若统治集团的成员都不能自愿践行,何望百姓自觉遵守?再者,为政之人同时就是教育者,化人之人,教育者的身教重于言教,化人者必先白化.居上位者能厚爱而不弃亲族故交,老百姓就会亲近仁德,而不至冷淡无情.总之,孔子坚信只要为政者能自觉地行仁践义,百姓就会心悦诚服.自愿地讲仁重义.

      其次,是由道德的特殊作用所决定的.孔子日:"道之以德,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这就是说,用政令来规范人民,用刑罚来强制人民,人民虽然会服从,但并非产生了自觉羞愧之心,只是为了免于受罚而已.即使不敢为非于政令和刑罚规定的范围之内,也会作恶于政令和刑罚不及之处.只有用道德来诱导人民,用礼教来规范人民,使人民有了知耻之心,人民就会自觉改恶从善.从而起到政令和刑罚起不到的作用.孑L子指明了道德在为政中有着特殊重要的作用.与政令和刑罚相比,道德教化虽然缺乏强制性,不易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政令和刑罚终究有涉及不到的地方.而且终究是要人去遵守的,而靠人的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来维系得到的却无所不在.只有提高了人们的道德水平,使人民有了自觉的知耻之心,才能保证政令畅通和刑法的执行.也就是说,孔子认为,道德是比政令和刑法更为重要和有效的约束方式.

      二,"为政以德"的基本内容"为政以德"的内容相当丰富,对于为政者应具备的道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端正其身.

      孔子认为,为政即正民,为政者的管理过程就是一个以自己的人格力量影响感化民众的过程.政治被赋予了浓厚的道德教化色彩.既然为政者是正人之人.而正人必先自正."自正"有两层含义,一是修练自己的德性,二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简言之."自正"即严己垂范.孔子在《论语》中不厌其烦地论及"自正"的重要意义:"其身正,不令而行.""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所谓上行下效,只要在上位的统治者重德贵义,言为师,行为范,即"先有司","居之无倦,行之以忠",就能"不令而行".总之,为政者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为政时必会得心应手,一帆风顺,"苟正其身,于从政乎何有?"反之,自己不正,必不能正人.因此,为政者正与不正,关系到全部为政活动的成败.进而关系到国家兴废存亡.

      2.严于律己.由于为政者处在政治舞台的中心,其过失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危害大影响坏,因此,为政者必须做到严于责己,学习他人的优点,警戒他人的缺点.如果不慎犯错,决不能文过饰非.律己与宽人是辩证的.是二而一的关系,为政者在律己的同时,还要能"薄责于人",对他人"赦小过".3.正直无私.为政者必须作风正派,不循私情,一切出于公心,不被廉价的奉承所障蔽而错用奸妄之辈,也不抱个人成见而不纳善言.他必须以谋公利为己任,因此,"易事而难说,说之不以道,不说也;及其使人也,器之".为政者大公无私,所以容易与其共事,但他不容易被取悦,因他对不属正道的谄媚之语不屑一顾.君子为政,原则坚定,爱憎分明,敢于公开表达对好人之爱,对恶人之恨.4.务实立功.孔子反对空谈,主张事功,他的事功思想没有一己之利,而在于为天下,为国家,尤重利民.为政者应当是实干家,而不是空谈家,他决不夸夸其谈,而是"敏于事而慎于言",甚至是"讷于言而敏于行".因此"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以言多行少为耻.

      要"敏于事"就得有真功夫.所以,不怕人不知,只怕己无能."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已知也",不愁做不了官而愁无做官的真本领.为政不图虚名,而重实绩.

      三,"为政以德"的现实意义无可否认,孔子倡导"为政以德"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若摈弃孔子德治思想中的阶级反动性和唯心主义,不难发现其中积极的历史作用!l孟子诚信思想的基本内容及特点马凌锋(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41000)摘要:孟子提出了"人性本善"之说.并把自己的诚信思想建立在这个理论平台之上.他确立了"信"德的地位,确立了"惟义所在"的诚信思想原则.同时孟子在人才选拔和教育上也很强调诚信.这些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当然,孟子的诚信思想也有其时代局限性.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关键词:孟子诚信思想基本内容特点局限性一,孟子诚信思想的基本内容诚信是中国传统道德中的一个重要范畴.自先秦社会以来,诚信就一直倍受人们的关注并为人们所大力提倡.孟子便是大力提倡诚信的一代思想家.生活在战国中期的孟子,针对当时社会诚信缺失之状况,不仅大力呼吁人们讲诚信,而且对诚信思想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丰富了中国传统诚信道德的内容.和x,l-现实的重要借鉴意义.1-孑L子的"为.mZ以德"的思想使为.mZ者确立"民主官仆"思想.

      中国长达数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使社会公仆成为社会主人,真正的社会主人却变成奴仆.人们在思想上逐

      "的观念.这种观念不仅在为政步积淀形成了"官主民仆者的思想里深深扎根,而且统治着普通百姓的头脑.因此.为政者心安理得地以天生的统治者和"民主"自居.他们中的一些人多多少少实行一点"为政以德",也似乎是"主人"对"奴仆"的一种赏赐,是一种高贵者对低贱者的"慈善"态度和"德行",而不是~41-x,l主人的应尽义务和必要服务.而普通百姓对于特权者,除了敬畏,顺从和顶礼膜拜以外,往往也是希望特权者从上面赐予"德政".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帝王崇拜,"清官"情结.不就是这两方面融合的结果吗?我们应当通过科学的分析批判.摒弃"官主民仆"型的"为政以德",确立"民主官仆"型的"为政以德".我们的干部们应当自觉摆正自己与人民的关系,树立科学明智的权力意识,增强"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实践国家对干部职业道德的要求,即:"公正廉洁,忠诚积极,全一tk,全意为人民服务,反x,l-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并且将当代社会公正论的原理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把"为政以德"贯彻到分配公正,用人公正,办事公正等方面去,使之更具操作性,产生更显着的效果.2.孔子提倡的"为政以德".使为政者摈弃"伦理政治"型.确立"综合协调"型以儒学为主干和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坚持伦理本位,是一种伦理型文化.孔子提倡的"为政以德",也是这种伦理政治的重要内容.在传统社会中,这种伦理政治适应封建宗法的政治制度及家族一村落一国家三位一体的行政体制的需要,发挥着服务于特权政治,并为这种特权政治进行"上应天命.下合人情"的粉饰的作用,因此历久而不衰.现在时代不同了,政治与道德的内涵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摈弃"伦理政治"型,是"为政以德"现代转换的题中应有之义.然而,由于伦理与政治,经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特别是我们在指导思想和实践的重大失误,因而在摈弃"伦理政治"的过程中,在相当大的程度上

      又以政治代替了伦理.由传统的伦理社会的伦理,滑向了政治社会的伦理.而到了建立市场经济的阶段,又出现了"以经济社会伦理取代一切"的倾向.这种经济社会的伦理,既表现为伦理与政治的分离,使政治放弃了对伦理的要求,同时又使伦理失去了政治的有力推动和保障.于是"一手软"的现象,伦理的疲软,就是不可避免的了.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继续推进包括"为政以德"在内的传统伦理转换时,不仅应该扬弃传统的"伦理政治".而且应该扬弃以政治代替伦理,以经济代替伦理的现象.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我们要通过伦理实体,经济实体,政治实体的系统整合,在全新的基础上实现伦理,经济,政治的"三位一体",使这三个方面在整体之中,在整体的制约之下综合协调地发挥作用.形成强大的系统"合力".以推动人与社会的综合协调发展.3.确立"法德互补"型.

      孑L子的道德论具有明显重视德治的倾向.他在提倡"为政以德"的时候将德治作了一个比较:"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毫不掩饰地认为德治比法治好.这种"重德轻法"型的"为政

      以德"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是行之不远的,难以收到良好效果,然而它在当今的现实中却还有其一定的影响.在当代,"为政以德"的正确性,有效性,必须一方面建立在社会主体首先是国家的干部懂法,守法的基础上.另一方面有赖于主体像康德所比喻的那样,自觉地把"至善"的道德义务当成对自己的"绝对命令",虔诚地加以服从和自觉地付诸实践,通过法令与道德的相互结合,相互补充.使"为政以德"得到正确有效地执行,充分发挥其约束力与调适性,从而收到促进"法德互补",政通人和,国家兴旺的良好效果

      参考文献:[1]论语疏义.浙江文艺出版社,1997.[2]樊浩.中国伦理精神的现代建构.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

      [3]理明,赵炳起."为政以德"及其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论语》德治观述评.学海,1998.5.[4]周安伯.论"为政以德"的现代转换.南京社会科学,19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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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三:探讨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其现实借鉴意义

      论孔子“为政以德”的思想

      摘要:孔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本文探讨了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了其现实借鉴意义。关键词:孔子;为政以德;思想

      早在两千多年前的诸子各家,在推出自己的政治主张时,就表达出对清廉政治的向往。作为中国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可以说是廉政思想理论的倡导者,他主张仁政德治的同时,“礼治”却始终贯穿其中。孔子在充分借鉴西周初期“明德慎罚”思想的基础上,主张以德治国。用道德手段来达到治国安民的目的,对后世封建统治阶级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论语.为政》篇中,孔子把实行德治放到了治国的核心地位,他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这种思想在当时虽未被认同,但却为西汉以后的历代统治者提供了一条治国良策。

      一、“为政以德”思想的提出在孔子看来,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是必然的,而且每一种进步,都是以前一种社会形态为基础而自然孕育的,所以他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但国家的兴衰,政权的存亡,则主要取决于统治集团是否贤明。认为只有统治集团的贤明,才能够实施“爱民、惠民”、“使民于义”的德政,反之,则实行暴政,必然会导致天下大乱,最终丧失政权。所以,对于商汤伐桀、周武伐纣给予了肯定,认为“德丧”,是夏桀、商纣失去天下的根本。同样,对于春秋社会的那场混战,权力倾轧的局面,孔子认为是“礼乐崩坏,天下无道”的结果。为变天下无道为天下有道,孔子周游列国,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政治思想,企图通过对西周社会制度的“改良”(即损益),为新兴的封建领主阶级开劈一条治国平天下的政治路线。二、礼治,是实现“为政以德”的根本保证礼治,是孔子“为政以德”思想的具体施政纲领,更是“为政以德”思想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孔子认为必须通过教化来开启天下人之“仁”心,通过人的道德自觉来实现礼治,因此,他特别强调个人的道德修养,并进一步论述了“仁”与“礼”的辨证关系,指出,“仁”是“礼”赖以存在的灵魂,“礼”是“仁”的具体表现形式。失去“仁”则“礼”无存在的意义,反过来,没有“礼”的规范制约,则“仁”无法表现亦无以保证,同样发挥不了作用。因此,他说:“礼

      云礼云,玉帛乎哉?”(《阳货》),“人而不仁如礼何”?指出一个人,如果不“仁”,即使知“礼”,也不过上虚伪的摆设罢了,充其量是一个伪君子。礼的存在与巩固,要以人的道德自觉为基础,并举例说:“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学而》)。“孝悌”是仁之本,而“犯上”与“作乱”,乃大逆不道之举,为“礼”法之所不容,一个人,如果具有“孝悌”这样的仁心,就自然不会产生“犯上”的动机而作乱。因此要想成为真君子,则必须以仁为本,修心养性。反过来,一个人若徒有仁德之心,而不“修礼”,则同样难成君子。他说:“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泰伯》)一个人,如果只有恭、慎、勇、直等德性而不知礼,则其行为无以指导、规范,他的仁德不仅表现出来,甚至会事与愿违,走向反面,因而,“礼”自然应成为君子修心养性的基本内容之一,知礼的程度,标志着君子德性修养程度。

      三、“以民为本”是“为政以德”的政策纲领“以民为本”,是“为政以德”思想的政策纲领,要求当政者在制定具体的“使民”政策时,必须充分考虑民众的利益,不过度的“伤民”、“害民”,而尽可能地“利民”、“惠民”,给民众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的修养生息的政治环境,绝不能与民争利而厚征敛聚,剥削过度。因此,他极力反对季孙提高对农民征收税率的做法,指出:“君子之行也,度于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以其薄”(《左传.鲁哀公十一年》);在回答子张“如何从政”的提问时,提出了要“因民之利而利之”,“择可劳而劳之”(《尧曰》)的“役民主张”;不仅如此,孔子更进一步提出对百姓要“富而后教”:子适卫,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子路》)所谓“教之”,就是要通过教化手段。提高百姓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使百姓能够正确理解当政者的“善政举措”,自觉自愿地服从统治,拥护统治。他反对用单纯政令刑罚强迫百姓顺从其统治的做法。尖锐地指出:“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意即有失身份)。”(《尧曰》)并将此谓之“四恶”而加以批判。孔子只所以提出要“以民为本”,是他认识到了民心是政权的基础,人民主宰历史的真理。因此他提出了著名的“载舟覆舟”论断:“丘闻之,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危将焉而不至矣!”(《荀子.哀公》),这在春秋时期,是难能可贵的。正因为孔子看到了人民的力量,所以他告诫当政者,“足食、足兵、民信”是治理好国家的3个基本要素,尤以“民

      信”最为重要。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

      不得己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颜渊》)四、“德主刑辅”是“为政以德”的法治理念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并不排斥以政令刑罚为基本特征的法律手段,

      而是认为,法律作为一种明辨是非,教人“可为与不可为”的国家强制手段,本身必须符合“仁”的原则和“礼”的规范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惩罚得让百姓诚服而自觉维护统治者的意志,否则,“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子路》)并且他进一步指出,法律,只是治理国家的一个辅助手段,而不是根本。统治阶级只有将其政治统治建立在道德教化的基础上,培养起符合其统治意志的社会道德观念,依靠人的道德自觉,才是保障天下太平的根本。所以,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就是说,单靠法律禁令来引导百姓,用刑罚来强迫百姓的行为,百姓只会为避免犯罪受罪而被迫遵守法令,并没有犯罪的羞耻感,但若用道德教化来引导百姓,用礼制来约束百姓的行为,百姓就会有了羞耻之心,就会自觉地走上正道,(即维护统治者的统治,遵守统治者的统治秩序)。他的这种思想,对于我们今天的法制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仍然具有相当重要的借鉴意义。

      五、结语总之,孔子所建构的为政以德的政治思想理论,在中国政治思想发展史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不朽的价值,因而受到历代政治思想家的高度重视,对于稳定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秩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仍然值得继续研究,剔除糟粕,汲收精华,为进一步完善民主法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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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四:探讨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其现实借鉴意义

      浅论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

      摘要:本文从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以“仁”为理论基础,以“礼”为上下制约机制,以“人才”为实现途径的政治思想体系几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并分析了其现实借鉴意义。关键词:孔子;为政以德;礼治孔子为实现其变天下无道为天下有道的社会理想,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为此建立起了以“仁”为理论基础,以“礼”为上下制约机制,以“人才”为实现途径的政治思想体系,对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的政治形态和吏制建设产生了巨大影响。有些观点,直至今天,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剔除腐败仍具有一定的现实借鉴意义。一、“为政以德”思想,是孔子为春秋时期新兴的封建领主阶级提出的一条“治国平天下”的政治路线孔子生活的春秋时代,是中国从奴隶社

      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转型期。当时以齐桓公为代表的“五霸”到“七雄”等诸候强国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已有百余年历史,新的封建性质的生产关系已经初步确立,生产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也促使了人们思想观念的解放,使自夏商周以来奴隶主贵族统治的“天命”基础受到严重冲击,改革在各诸候国已成为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之潮流,周王朝的统治,已从自周穆王起的“王道衰微”沦为摇摇欲坠的境地。这一时期,其实是从奴隶主贵族中分化出来的封建领主阶级的初级革命时期,作为封建领主阶级中的保守知识分子,孔子对春秋社会现实是有深刻认识的,他既看到了周王朝的衰亡已无可救药,更看到了新生阶级的蓬勃生力,而且对其改革从总体上讲是持欢迎态度的,因而他非常赞赏齐相管仲“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壮举,对管仲的改革从总体上是加以肯定的,且认为管仲的改革,不仅仅使齐国富强,人民得到了实惠,更重要的是,改革使人们的思想解放了,社会进步了,因而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

      称管仲“如其仁,如其仁”(同上),对能善用管仲实施改革的齐桓公也大加赞扬,称其“正而不谲”(同上),同样,对子产在郑国推行的一系列改革,包括刑罚改革,也都基本予以肯定,称子产“其行也恭,其事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同上),真正一个“仁人”形象。所以,当闻子产死时,竟非常悲痛,喃喃而语:“古之遗爱也。”(《左传·昭公二十年》)由此可见,孔子是渴望社会进步,并不反对改革的,对于新的“田赋式”的生产关系也是肯定的。但是,孔子作为一位思想家,他也更加理性地看到了当时新兴的封建领主阶级在同贵族旧势力斗争,夺取政权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诸如敛聚民财、权力倾轧、生活奢侈,对百姓的剥削压迫过于残酷等现象,并对此极为忧虑。首先,他看到当时诸候国之间的互相吞并战争。其实质是一个弱肉强食般的残杀,其结果,并非能够实现统一,反而使各国人民承爱着战争的残酷熬煎,因此,他反对依靠武力征伐称霸诸候的路线,认为春秋无义战,主张通过“修德养民”的途径,提高综

      合国力,最终用和平的途径,达到统一天下的目的,所以,他充分肯定管仲帮助齐桓公“九合诸候,不以兵车”(《论语·宪问》)的壮举。其次,他反对鲁国季氏的加赋,指责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论语·八佾);嘲讽孟孙、叔孙、季孙三家在祭祖时唱《雍》诗,摆天子的威风,批评齐相管仲“不俭,不知礼”等,其实质并非是反对新出现的封建地租制度和单纯维护“周礼”,而是反对对百姓过度的赋税,徭役剥削和腐败奢侈的生活方式。第三,他反对晋国铸刑鼎的做法,其实质不是反对法的公布和新的法律制度。(周王朝自周穆王起就已有了较为系统的刑罚制度——《甫刑》),而是他反对晋刑中类似追捕逃跑之人的“董捕法”那样过于残酷的刑罚措施,是他反对虐民,反对严刑重罚,主张“德主刑辅”立场的表现。在孔子看来,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是必然的,而且每一种进步,都是以前一种社会形态为基础而自然孕育的,所以他说:“殷因

      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但国家的兴衰,政权的存亡,则主要取决于统治集团是否贤明。认为只有统治集团的贤明,才能够实施“爱民、惠民”、“使民于义”的德政,反之,则实行暴政,必然会导致天下大乱,最终丧失政权。所以,对于商汤伐桀、周武伐纣给予了肯定,认为“德丧”,是夏桀、商纣失去天下的根本。同样,对于春秋社会的那场混战,权力倾轧的局面,孔子认为是“礼乐崩坏,天下无道”的结果。为变天下无道为天下有道,孔子周游列国,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政治思想,企图通过对西周社会制度的“改良”(即损益),为新兴的封建领主阶级开劈一条治国平天下的政治路线。二、“以政为德”的关键是当政者必须具备“圣贤之德”,力主组建“贤人统治集团”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首先是要求当政者加强自身的德性修养,施行“德政”。在孔子看来,当政者,只有高扬起“圣德”

      的旗帜施行“德政”,百姓才能受其“圣德”之感召而遵其道,天下自然归于太平。因此他说:“政者,正也。子率以正,熟敢不从?”(《论语·颜渊》)“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从星共之”(《论语·为政》);认为统治者欲要正人,必先正己,指出:“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同上)为了保证统治集团的贤明,孔子又提出了“举贤才”的用人之道和“学而优则仕”的成人之道,并且进一步指正,一个要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的人,就必须把“修身为仁”作为其实现其政治理想的起点和保证,终生“苟志于仁”。这就打破了春秋时期的世卿世禄的世袭统治制度,为平民百姓中有“德”有“才”的贤明之士登上政治舞台,组建“贤人统治集团”,治理国家事务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由此,孔子对“贤才”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认识和主张,认为“贤人”必须具备以下八个方面的基本素质:

    篇五:探讨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其现实借鉴意义

      浅论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

      摘要:本文从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以“仁”为理论基础,以“礼”为上下制约机制,以“人才”为实现途径的政治思想体系几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并分析了其现实借鉴意义。

      关键词:孔子;为政以德;礼治

      孔子为实现其变天下无道为天下有道的社会理想,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为此建立起了以“仁”为理论基础,以“礼”为上下制约机制,以“人才”为实现途径的政治思想体系,对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的政治形态和吏制建设产生了巨大影响。有些观点,直至今天,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剔除腐败仍具有一定的现实借鉴意义。

      一、“为政以德”思想,是孔子为春秋时期新兴的封建领主阶级提出的一条“治国平天下”的政治路线

      孔子生活的春秋时代,是中国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转型期。当时以齐桓公为代表的“五霸”到“七雄”等诸候强国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已有百余年历史,新的封建性质的生产关系已经初步确立,生产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也促使了人们思想观念的解放,使自夏商周以来奴隶主贵族统治的“天命”基础受到严重冲击,改革在各诸候国已成为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之潮流,周王朝的统治,已从自周穆王起的“王道衰微”沦为摇摇欲坠的境地。这一时期,其实是从奴隶主贵族中分化出来的封建领主阶级的初级革命时期,作为封建领主阶级中的保守知识分子,孔子对春秋社会现实是有深刻认识的,他既看到了周王朝的衰亡已无可救药,更看到了新生阶级的蓬勃生力,而且对其改革从总体上讲是持欢迎态度的,因而他非常赞赏齐相管仲“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壮举,对管仲的改革从总体上是加以肯定的,且认为管仲的改革,不仅仅使齐国富强,人民得到了实惠,更重要的是,改革使人们的思想解放了,社会进步了,因而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称管仲“如其仁,如其仁”(同上),对能善用管仲实施改革的齐桓公也大加赞扬,称其“正而不谲”(同上),同样,对子产在郑国推行的一系列改革,包括刑罚改革,也都基本予以肯定,称子产“其行也恭,其事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同上),真正一个“仁人”形象。所以,当闻子产死时,竟非常悲痛,喃喃而语:“古之遗爱也。”(《左传·昭公二十年》)由此可见,孔子是渴望社会进步,并不反对改革的,对于新的“田赋式”的生产关系也是肯定的。但是,孔子作为一位思想家,他也更加理性地看到了当时新兴的封建领主阶级在同贵族旧势力斗争,夺取政权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诸如敛聚民财、权力倾轧、生

      活奢侈,对百姓的剥削压迫过于残酷等现象,并对此极为忧虑。

      首先,他看到当时诸候国之间的互相吞并战争。其实质是一个弱肉强食般的残杀,其结果,并非能够实现统一,反而使各国人民承爱着战争的残酷熬煎,因此,他反对依靠武力征伐称霸诸候的路线,认为春秋无义战,主张通过“修德养民”的途径,提高综合国力,最终用和平的途径,达到统一天下的目的,所以,他充分肯定管仲帮助齐桓公“九合诸候,不以兵车”(《论语·宪问》)的壮举。

      其次,他反对鲁国季氏的加赋,指责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论语·八佾);嘲讽孟孙、叔孙、季孙三家在祭祖时唱《雍》诗,摆天子的威风,批评齐相管仲“不俭,不知礼”等,其实质并非是反对新出现的封建地租制度和单纯维护“周礼”,而是反对对百姓过度的赋税,徭役剥削和腐败奢侈的生活方式。

      第三,他反对晋国铸刑鼎的做法,其实质不是反对法的公布和新的法律制度。(周王朝自周穆王起就已有了较为系统的刑罚制度——《甫刑》),而是他反对晋刑中类似追捕逃跑之人的“董捕法”那样过于残酷的刑罚措施,是他反对虐民,反对严刑重罚,主张“德主刑辅”立场的表现。

      在孔子看来,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是必然的,而且每一种进步,都是以前一种社会形态为基础而自然孕育的,所以他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但国家的兴衰,政权的存亡,则主要取决于统治集团是否贤明。认为只有统治集团的贤明,才能够实施“爱民、惠民”、“使民于义”的德政,反之,则实行暴政,必然会导致天下大乱,最终丧失政权。所以,对于商汤伐桀、周武伐纣给予了肯定,认为“德丧”,是夏桀、商纣失去天下的根本。同样,对于春秋社会的那场混战,权力倾轧的局面,孔子认为是“礼乐崩坏,天下无道”的结果。为变天下无道为天下有道,孔子周游列国,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政治思想,企图通过对西周社会制度的“改良”(即损益),为新兴的封建领主阶级开劈一条治国平天下的政治路线。

      二、“以政为德”的关键是当政者必须具备“圣贤之德”,力主组建“贤人统治集团”

      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首先是要求当政者加强自身的德性修养,施行“德政”。在孔子看来,当政者,只有高扬起“圣德”的旗帜施行“德政”,百姓才能受其“圣德”之感召而遵其道,天下自然归于太平。因此他说:“政者,正也。子率以正,熟敢不从?”(《论语·颜渊》)“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从星共之”(《论语·为政》);认为统治者欲要正人,必先正己,指出:“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同上)

      为了保证统治集团的贤明,孔子又提出了“举贤才”的用人之道和“学而优则仕”的成人之道,并且进一步指正,一个要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的人,就必须把“修身为仁”作为其实现其政治理想的起点和保证,终生“苟志于仁”。这就打破了春秋时期的世卿世禄的世袭统治制度,为平民百姓中有“德”有“才”的贤明之士登上政治舞台,组建“贤人统治集团”,治理国家事务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由此,孔子对“贤才”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认识和主张,认为“贤人”必须具备以下八个方面的基本素质:

      (一)“德”,这是贤才的先决条件,认为“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泰伯》),就是说,即使有周公那样美好的才能智慧,如果骄傲又吝啬,那这个人的其他方面就不值得一看了,足见其对德的重视。

    篇六:探讨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其现实借鉴意义

      孔子“为政以德”的政治伦理思想

      孔子“为政以德”的政治伦理思想

      摘要:孔子政治伦理思想是通过对春秋时期连年征战,人民疾苦,礼崩乐坏的现状的深刻反思而得出的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责任感理论体系,是对封建君主专制社会的一种全面的崭新的构建。孔子在周礼基础上建立起一套以仁为基础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伦理思想体系,推动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和繁荣,促进了传统文化的文明进程。

      关键词:孔子政治伦理思想为政以德一、孔子的政治伦理理想产生的原因孔子政治伦理思想是通过对春秋时期连年征战,人民疾苦,礼崩乐坏的现状的深刻反思而得出的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责任感理论体系,是对封建君主专制社会的一种全面的崭新的构建。孔子在周礼基础上建立起一套以仁为基础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伦理思想体系。孔子的政治思想始终从政治的政与治的主要矛盾出发,抓住了矛盾的两个方面---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在认识他们之间的矛盾之后,把问题的关键放在了规范和调解双方矛盾的交接点上。在具体的实施专制统治和治理的过程中,孔子又抓住了各自矛盾的主要方面,去分别的对待。统治的过程中,强调了统治阶级要实行仁政,在治理过程中,又强调了被统治阶级要重视礼制的规范。这样,统治阶级实行仁政,利于他们的统治;被统治阶级知礼节,而安于统治,这样就达到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孔子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上的地位是其他任何一位古人所无法比拟的。他的思想深刻的影响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成为中华民族历代王朝政治思想的核心,甚至对整个东方政治理念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孔子的政治思想中率先提出了“与民同乐”、“以德治国”等先进政治伦理理念。孔子以政为德的政治理想是建立“与民同乐”的大同社会,孔子从仁爱的观点出发,想建立一个和谐的人与人之间互爱的社会,因而主张“克己复礼”,追求“安人、安百姓”、使“老者安之,少者怀之,朋友信之”的这样一个理想社会。孔子不但主张要制民之产,使百姓“不饥不寒”,使鳏寡孤独者都有所养,还要实行宽柔的政策,与百姓同乐,使百姓的基本生存条件得到保证的同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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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使他们有精神上的愉悦。他认为,只有百姓不饥不寒,“与民同乐”的社会,才是理想的社会。可见孔子旨在建立一个有道德的、有法制的理想社会。

      二、孔子的“为政以德”政治伦理思想(1)政者首先正其身的楷模作用孔子在建立自己的政治指导方针时,把国家统治方式加以道德化,首先要求统治者自己做人要正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表明国家统治者本身的行为有着巨大的影响力,百姓是否服从统治,取决于统治者本人是否正确、公正以及有没有道德感召力。孔子比喻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在孔子时代,有一些诸侯统治者采用严刑峻法来治理国家,以防止臣民犯上作乱。对此孔子明确表示异议:“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严刑峻法只能使百姓因害怕刑杀而不敢做坏事,但不能使人自觉知耻而避免做违法之事,相反地,以道德治理国家,以礼乐教化人民,就可以使人自我规范,自我约束。当然,孔子不是完全不讲刑杀,而是主张德与刑应宽猛相济,重德轻刑。他说:“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说明孔子希望用道德教化来代替刑杀。孔子对于国家统治的理想目标是消除残暴,以善人为邦,从而达到四海之内皆兄弟的理想的德治社会。(2)为政者实行仁政要敬德保民、取信于民为政以德是孔子政治思想的重要命题,它是孔子在总结西周以来的“敬德保民”思想基础之上提出来的。孔子“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德治思想是当时政治理论上的创新,这种理论经过孟子、荀子以及历代儒家传人的不断努力,其内容十分丰富,成了世界古代政治思想中最系统的、最进步的、最文明的政治思想体系。所以在孔子的德治政治理论中十分重视官德的培养。他在政治上主张恢复周王朝的统治权,以求得社会的安定。他说:“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古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议。”“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一个社会的政治是否清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国家行政机构的官吏或官员的道德。官员廉政勤政,遵纪守法,关心大众的疾苦,社会就能清明与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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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反,官员贪污腐败,,社会就“无道”而不稳定,(3)宽猛相济的德法兼治政治手段。孔子在治国方略上主张以德为主、德刑相辅。如何治民,统治阶级历来有德

      与刑两手,即镇压与教化并用。孔子主张对民要“道(引导)之以德,齐(整齐)之以礼。”他认为用道德和礼教来管理民众,民众不但有廉耻而且民心归服,是最高尚的政治。他认为理想的政治应当是免刑、无讼和去掉残暴、免除虐杀。但在现实生活中孔子也不是绝对不要刑。其倾向是重德轻刑,刑只能是不得已而用之。重教化,轻刑罚。在礼刑问题上,孔子主张礼教是根本的,不得已而用刑,必须慎用。

      在讲德治时,孔子也不是完全不要刑。郑国出现许多“盗贼”,聚集在芦苇丛中。执政者太叔发兵攻剿,把人全杀光了。对这伴事,孔子的意见:治事光靠宽大不行,只有严厉也不行。应当是“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孔子认为宽猛相济,政事才会谐和。宽猛结合,就是文武两手并用,德治与刑治都要。德治与法治是当时两种截然不同的相互对立的政治主张。孔子经过比较认为虽然“齐之以刑”能禁止百姓做坏事,但确是出于对“刑”的惧怕,并非出自主体内心的想法,这样并不能使百姓有羞耻心,并不能从根本上禁止;只有“导之以德”才可以让百姓渐渐知耻,由内心深处向善而行走上正路,使“天下归仁”。

      (5)见利思义的道德取舍标准这是孔子德治思想的道德取舍标准。“义”是指社会公利及个人合乎道德的行为标准,“利”是个人私利或小集团的局部利益,因而义与利的关系就是公与私的关系。对此孔子有两个层次的认识。第一,义与利是相通的,互相包含,“智者利仁”,“因民之利而利之。”是说明仁厚的人应首先满足社会公众利益,然后自己可相应从中获利。因此,孔子并不反对个人获得正当利益,而是反对个人见利忘义,先利后义。他说:“放于利而行,多怨”。“无见小利,见小利则大事不成”。第二,一个人面临义和利的矛盾冲突时,应该把公利放在第一位,把私利放在第二位,“见利思义”、“义然后取”,而决不可违背公德去追求私利。“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从以上两个层次的分析可以看出,孔子已经把仁的道德要求和礼的道德规范具体地深化为义的取舍标准。换言之,统治者要推行德治仁政,在具体行动上就应该先义后利,先着眼于人民百姓的利益和要

    篇七:探讨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其现实借鉴意义

      孔子的德育思想及现实意义郑桂芬

      在孔子的整个教育思想体系中,道德教育占有着极为特殊的地位。“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体现了孔子对道德教育的重视。他的志士、君子、成人的人才观也多体现了对人才道德方面的要求。孔子的德育思想丰富、系统,深入挖掘有助于古为今用,为现代社会服务。一、孔子的德育思想

      孔子对德育的重视是与其以德治国的政治观密切相连的。可以说,不了解孔子的政治观,就不能真正理解孔子的德育思想。孔子在政治上主张德治,其内容主要包括统治者自身的修养和对民德、民风的建设两个方面。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也就是说如果统治者品德高尚,人民就会像众星拱月一样拥护他、爱戴他,从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孔子还说:“子为政,焉用杀C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孔子总结历史上治乱兴衰的经验教训,揭示了上行下效的道理,极言执政者在道德上的表率作用将影响一国的风气。同时,孔子把统治者的正身修德与从政治国的管理行为联系起来,指出统治者注意修养德行的本身是在实施对国家的管理,譬如,他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C”“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C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C”等等。后世儒家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这一思想,《礼记·大学》中明确提出修身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的观点。

      (一)关于德育内容的论述。孔子所提倡的德育内容,可以用“仁”字来概括。仁德是孔子要求培养学生具备的最高尚的道德品质,这一高尚的道德品质几乎包括了人应具备的所有的美德:如忠、孝、诚、信、智、勇、温、良、恭、俭、让、廉、和、宽、敏、惠、中庸、忠恕等。现仅就其所提倡的最基本的、也是最核心的伦理道德观念作简要介绍。

      43“孝悌”和“忠”等。“悌”是处理家庭内部关系的行为准则,是实现“仁”的基础。孔子说:“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孔子要求“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在这里,“入则孝”是指在家要孝顺父母;“出则悌”是指在外要尊敬兄长。孔子的学生有若对老师所提倡的孝悌之道有着深刻的理解,他曾经这样说:“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意思是说,就为人来讲,如果这个人能够孝敬父母和尊重兄长,却喜欢冒犯上级,这是很少见的;不喜欢冒犯上级,却喜欢造反叛乱的,更是未曾见过的。因此,就学生的良好道德品质的培养与塑造而言,必须注重孝悌品质的养成,这是实现仁德的最基本的素质。

      孔子所说的“孝”经常与“忠”联系在一起。他说:“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在孔子看来,在家能做孝子,在朝才能做忠臣;在家能养成孝敬父母的良好品质,在朝廷才能具有忠君的高尚品格,这是孔子以家庭为本位的社会观在道德教育上的反映。孔子把治家之情、之理迁移到治国、平天下的宏图伟业之中,后世儒者在此基础上阐释发挥,形成了“移孝作忠”,求忠臣于孝子之门的取士传统。孔子及后来的儒者把父子关系与君臣关系联系起来,充分体现了其道德政治化的特点。秦汉以后的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利用孔子的思想观点大做文章,并制造出了“三纲五常”等道德条目,使君臣关系、父子关系和夫妇关系的等级性进一步片面化和绝对化了,这就是中国封建社会“愚忠”、“愚孝”思想的由来。但必须指出的是,孔子当初所提出的观点与后来封建统治者所演义发挥的观点是有区别的。因为孔子关于君臣父子关系的道德规定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根据《论语》记载,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回答:“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意思是:做国君要象国君的样子,尽君道,做贤君;做臣子的要象臣子的样子,尽臣道,做忠臣;做父亲要像做父亲的样子,尽父道,做慈父;做儿子的要象儿子的样子,尽子道,做孝子。孔子强调君臣和父子关系,

      双方都有互守的道德信条,贤君和忠臣相守,慈父和孝子相约,虽然孔子没有直接道明君不贤,臣可以不忠;父不慈,子也可以不孝,但是,在孔子的整个思想里却暗含着这层意思,譬如他所提倡的“邦有道则现,无道则隐”、“危邦不入,乱邦不居”等都蓄含着这种朴素的原始民主主义思想的光辉。尤其是孔子所提倡的君贤臣忠的命题被后世的儒者所继承,战国时期思孟学派的杰出代表孟轲则提出:“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对君臣关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孟轲以“君使臣以礼”做为“臣事君以忠”的前提,并进一步将其发展为:“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爱人”。“爱人”是“仁”的核心。孔子所提倡的“仁”,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学问,也是做人的最高准则。在《论语》中“樊迟问仁。子曰:‘爱人’”,意思是说有仁德的人对别人要富于爱心。孔子要求为政者能够“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即多从人民的利益着想,做到“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孔子认为,一个真正有仁德的人治理国家,必须做到“节用而爱民,使民以时”,“因民之所利而利之”等等,由此可见,孔子的爱人思想是与其惠民、重民、养民的思想相联系的。

      关于孔子究竟爱哪些人的问题,历史上一直有争论,争论的焦点是“爱人”是否包括奴隶在内。根据孔子所提出的“泛爱众”的口号,以及“厩焚”,子问“伤人乎’”而不问马的事实,我们有理由相信,孔子所强调的“爱人”,不仅包括奴隶主贵族、新兴地主、商人和社会一般平民,而且也包括奴隶在内。这在%个奴隶才能换一匹马、一束丝的奴隶社会,孔子把爱人放在爱物之上,珍惜人的生命价值,尊重人的生存权利是极为可贵的,对于限制统治者残民、虐民和扰民的非人道的政治行为是有极大的进步意义的。

      (“&复礼”。“复礼”是仁的表现。孔子要求学生必须养成“克己复礼”的品质。孔子所谓的“礼”,主要是指遵守等级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生活规范。这种规范,大而言之,包括国家内部上下尊卑的社会制度;小而言之,则包括人们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交往的礼仪常识。孔子提倡用“仁”的内容来充实“礼”的形式,从而实现仁与礼的有效结合,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

      中国是“礼仪之邦”,中国历史文化典籍中所说的礼,起源很早,到奴隶制鼎盛时期的西周,已经发展成较完备的礼制,它包括政治等级制度、伦理道德规范和一切交往礼仪等。周礼可以协调人伦社会关系的各个层面,用它可以定亲疏、别贵贱、决嫌疑、明是非,使人迁善改过。“礼”是维护等级社会统治秩序的重要工具,所以孔子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为了养成学生遵礼、守礼的品德,孔子特别重视礼教。

      在道德教育过程中,孔子提倡在礼的形式中贯彻仁的精神是有进步意义的。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意思是说为人而缺少仁德,怎么能够去实行礼仪制度哪’在孔子看来,仁与礼的关系就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仁是礼的内容,礼是仁的形式,在道德教育过程中二者相互依托,谁也离不开谁

      (二)关于德育方法论的建构。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为了指导学生进行自我修养,孔子提出了一系列实施道德教育的原则与方法,构建了他的德育方法论体系。

      43立志有恒。教师在培养学生具有高尚的人格,即在进行道德教育的过程中,要重视立志。孔子鼓励学生立志、言志,在他的激励下,孔门之中多有以天下为己任的仁人志士:比如,冉求有志使民富足;颜渊希望建立这样的理想社会:弘扬正气,劳者得息,即“愿无伐善,无施劳”;孔子的高足弟子,曾经:杀猪:教子诫妻的曾参更有宏论:“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73安贫乐道。孔子鼓励学生在进行自我修养的过程中,要“志于道”、“志于仁”,有坚定理想和信念。为了做到这一点,他要求学生必须有安贫乐道的精神。他说:“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君子学道,“食无求饱,居无求安”。

      孔子在培养学生形成一定的道德品质方面,特别注意从改变情绪和陶冶精神入手,这使得追求精神境界,向往理想人格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突出特色,成为东方传统道德的灵魂。

      “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是从孔子开始到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等无数志士仁人所追求的终极理想目标。孔子把追求这种崇高的理想和信念看成是最高尚的品德。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孔子认为要真正做到安仁乐道,必须善于处理物质利益和远大理想之间的关系,做到见利思义,义然后取,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义与利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应以道义为重。

      <3推己及人。推己及人即恪守忠恕之道。在道德修养的过程中,孔子教育学生不是以个人独善其身为准则、为目的,而是希望学生明确个人在家庭、集体、国家、以及自然界中的地位、责任和义务,借以促进人伦社会关系和天人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尤其是在协调人际关系方面6孔子所提倡的“仁”学的本身就是关于如何协调人际关系的学问。如何做人,如何做好人,是孔子“仁”学的本质内含,而做人,尤其是做好人,成君子,其主要标志就是善于协调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善于同不同性格、气质、理想抱负的人相处。对此,孔子提出了能够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

      =3克己内省。孔子要求学生在自我修养上下功夫,经常对自己的言行进行自我省察和自我批评,严格要求自己,克欲制情,不断地修正自己的缺点错误,“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从而达到“安仁”、“执礼”的目的。

      孔子提出了克己内省的方法:一是主动防范,把错误的思想和行为消灭在未生和萌芽状态之中。正如曾参所阐发的那样:“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曾参每天多次反省自己,检讨为别人做事是否做到了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忠?;与同学朋友交往是否做到了言而有信,不自欺、不欺人;老师讲的功课能否做到当日功课当日毕,及时复习,及时巩固。在孔子的悉心指导下,曾参直至病危都自责自励不已。二是当个人与他人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应该“反求诸己”。孔子说:“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意思是:有修养的人遇事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自检自责;没有修养的人遇事总是喋喋不休地咎他人之过,推卸责任,转嫁矛盾。孔子认为,如果每个人遇事都能多从自身找原因,整个社会的矛盾冲突就会减少。他说:“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

      93改过迁善。孔子认为改过迁善首先应具备分辩善恶的能力。他说:“仁者能好仁,能恶仁”,“好仁者,无以尚之;恶不仁者,其为仁矣”。

      关于改过,孔子认为人非圣贤,人人都可能犯错误,犯了错误不怕,只要改正就好,他说:“过而勿惮改”,“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如果犯了错误,不仅不改,而且还粉饰太平,文过饰非,掩盖错误,这就是错上加错了。

      关于迁善,孔子告诫学生要择善而从。孔子认为,在道德修养的过程中,既要正确对待自己的错误,同时还要多学习他人的优点和长处,对别人的缺点和不足,应该引以为戒。他说:“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意思是:看到别人的优点应该赶紧学习,一定要有一种唯恐追赶不上的紧迫感;看到别人的缺点,则如要把手伸到滚烫的开水里一样,要有一种躲之不及的危机感,引以自警、自戒。孔子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鼓励学生积极改过,注意培养学生闻过则喜的精神。在孔子的悉心教诲下,以莽撞“好勇”、“兼人”闻名的子路却能做到“闻过则喜”,具备大禹那种“闻善言则拜”的虚怀若谷的胸襟;居孔门德行之首的颜渊能够“不迁怒,不贰过”,即出了问题不迁怒他人,而能反躬自省,从而做到不重犯同一个错误。

      &’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孔子提出:“君子学以致其道”和“行以达其道”。要求学生无论是治学还是修身都必须身体力行,注重实践,落到实处。他说衡量一个人道德水准的

      高下,不能只听他怎么说,关键要看他怎么做(“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孔子要求学生“言必信,行必果”,要“慎于言而敏于行”。孔子对居于高位的统治者的修德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指出严以律己,以身作则是为政的基本准则。统治者要想政令畅通,取信于民,必须注意不断地调整自己的行为,并以此为准绳调节上下之间的关系。

      二、孔子德育思想的现实意义孔子的德育思想对中华民族的民族心理、民族道德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作用,至今仍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是中国进行现实的道德建设、实现人的精神现代化的活水源头。本文拟从社会道德教化、人的精神境界的提升以及人际关系的协调三个方面考察孔子德育思想的现实意义。(一)社会道德教化方面看:孔子在积极提倡执政者修身治国的同时,亦非常重视对民众的道德教化。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通过道德教化,使百姓耻于为恶。这里,孔子强调了道德教化对规范人们行为、维持公共秩序的促进作用。这一思想虽是在法制极为孱弱的人治社会背景下提出,但在今天仍具有现实意义。我国在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也存在着用以规范、制约人们政治、经济行为的制度、法律、法规的转轨,或者说是重新建构的问题。而这种转轨与重新建构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它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故而这种转轨所造成的法律法规、制度上的真空便为经济、政治、社会生活中的失控、无序现象提供了生存的空间,并有恶性蔓延之势。在如此形势下,我们重拾孔子注重道德教化的思想,对于清明政治、稳定经济秩序、净化社会风气都将大有裨益。我们都知道,机械的道德教化只能适得其反,事倍功半。孔子提出的道德教化的范式值得我们借鉴。首先,注重道德情感的培养。在实施道德教化的过程中,孔子十分注重把道德观念和道德信条变成学生的内在情感,使学生能够欣然接受,发生由“知之”到“好之”,最后到“乐之”的积极转化。在孔子的熏陶影响下,颜渊成为安仁乐道的典型。在《论语》中,孔子曾多次赞叹“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居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在孔门之中像颜渊这样的学生大有人在。其次,注重身教。即道德教化的实施者言行一致、以身作则。孔子身体力行,做到了这一点。例如孔子倡导安仁乐道,而他本人就是一个安仁乐道的典型,在安仁乐道上,他给学生们做出了光辉的榜样。在周游列国其间,孔子:“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表现了这位伟大的智者重道义,轻富贵、“死守善道”的高尚情怀,同时也增强了道德教化的实效性。(二)从人的精神境界的提升方面看:孔子提倡在个人物质需求基本满足的情况下,应该追求崇高的精神境界,而这种崇高的精神境界又往往成为“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无私奉献、勇于牺牲和爱国爱民的精神支柱。从孔子提倡的“安仁乐道”+或“安贫乐道”,到范仲淹提出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已经凝结成为中华民族特有的人生追求和价值取向。“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不丧其节”、“唯义所在”就是这种追求在人生价值中的最高体现。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者所提倡的这种崇高的精神追求,又总是与自强不息、日新月新、刚健有为的人生哲学相联系,总是与“发愤忘食,乐以忘忧”和“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人生态度共同发展。尽管这种崇高的精神境界对于一般人来讲,并不是一蹴而就的,甚至是很难达到的,但是,追求这种崇高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理想和为理想而献身的自我牺牲精神,却是社会发展,尤其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永恒动力。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主体会获得完满、充盈的幸福体验,

      生命价值与精神境界也获得了提升。(三)从人际关系的协调方面看:孔子把孝悌之道视为人伦道德的基础,把父子关系视

      为人伦社会最基本的关系。孔子认为从个人对待父母的态度,可以推断他对他人、对国家、对社会的态度,只有对父母尽孝,才能为国家尽忠,“求忠臣于孝子之门”的取士原则是这一观点的合乎逻辑的发展。孔子把君臣关系喻为父子关系,建立了由个人至家庭至社会这样一个由亲到疏,由近及远的人际关系网络,这种以血缘家庭关系为基础的伦理道德体系是儒家伦理的核心。它的最大特点:一是儒家伦理始于家庭,但又不囿于家庭,而是由家到国,家国相连,血脉相通;二是儒家伦理注重家庭,注重家庭成员之间的友爱相亲。

      孔子的这一思想已经为日本、韩国的现代企业所借鉴,并取得了非凡的成绩。按照日本筑波大学校长高桥进教授的观点:儒家主张的“孝”、“家族主义”,被移植到集团组织时,便产生了视该组织成员为:一家:和保持这“一家”的长久和和睦就会使该组织繁荣昌盛的独特想法,这便是终身雇佣制的理论来源。在日本,由家庭到集团组织,由内到外,贯穿其中的便是“孝悌”。这种“孝悌”的君子之道,便是年功序列主义的儒学渊源。至今仍浓郁地保存着的上述儒学教养和意识,成为处于企业经营管理地位的有识之士的基本精神。

      在日常人际关系的处理中,孔子的德育思想也为我们提供了诸多可借鉴的人生信条和行事原则。首先,孔子主张“仁”,即“爱人”。孔子的“爱人”思想具有普遍的意义,即涵盖对象具有普遍性,体现了对每个个体的人性以及人生价值的尊重,而这应该成为每个现代人与人交往的先位观念。

      其次,孔子要求弟子为人处事要多为他人着想,设身处地,将心比心,这概括在他的德育原则与方法的主张里就是推己及人。他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意思是说:有仁德的人,对于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也要尽力帮助别人去做,凡事都应推己及人,多为他人打算。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则从反面论述了推己及人的道理。

      最后,孔子所倡导的克己内省的德育方法包含着自我检查和严于律己的合理内核,对于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无裨益,韩愈继承了这种思想,提出了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人生信条,对后世有很深的影响。在个人主义膨胀、个性过度彰显的今天,这一思想对于平和个人心态以及协调人际关系不失为一剂良药。

    篇八:探讨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其现实借鉴意义

      四德主刑辅是为政以德的法治理念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并不排斥以政令刑罚为基本特征的法律手段而是认为法律作为一种明辨是非教人可为与不可为的国家强制手段本身必须符合仁的原则和礼的规范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惩罚得让百姓诚服而自觉维护统治者的意志否则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孔子为政以德思想

      摘要:本文从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以“仁”为理论基础,以“礼”为上下制约机制,以“人才”为实现途径的政治思想体系几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并分析了其现实借鉴意义。

      关键词:孔子;为政以德;礼治

      孔子为实现其变天下无道为天下有道的社会理想,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为此建立起了以“仁”为理论基础,以“礼”为上下制约机制,以“人才”为实现途径的政治思想体系,对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的政治形态和吏制建设产生了巨大影响。有些观点,直至今天,对于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剔除腐败仍具有一定的现实借鉴意义。

      一、“为政以德”思想,是孔子为春秋时期新兴的封建领主阶级提出的一条“治国平天下”的政治路线

      孔子生活的春秋时代,是中国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转型期。当时以齐桓公为代表的“五霸”到“七雄”等诸候强国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已有百余年历史,新的封建性质的生产关系已经初步确立,生产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也促使了人们思想观念的解放,使自夏商周以来奴隶主贵族统治的“天命”基础受到严重冲击,改革在各诸候国已成为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之潮流,周王朝的统治,已从自周穆王起的“王道衰微”沦为摇摇欲坠的境地。这一时期,其实是从奴隶主贵族中分化出来的封建领主阶级的初级革命时期,作为封建领主阶级中的保守知识分子,孔子对春秋社会现实是有深刻认识的,他既看到了周王朝的衰亡已无可救药,更看到了新生阶级的蓬勃生力,而且对其改革从总体上讲是持欢迎态度的,因而他非常赞赏齐相管仲“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壮举,对管仲的改革从总体上是加以肯定的,且认为管仲的改革,不仅仅使齐国富强,人民得到了实惠,更重要的是,改革使人们的思想解放了,社会进步了,因而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称管仲“如其仁,如其仁”(同上),对能善用管仲实施改革的齐桓公也大加赞扬,称其“正而不谲”(同

      上),同样,对子产在郑国推行的一系列改革,包括刑罚改革,也都基本予以肯定,称子产“其行也恭,其事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同上),真正一个“仁人”形象。所以,当闻子产死时,竟非常悲痛,喃喃而语:“古之遗爱也。”(《左传·昭公二十年》)由此可见,孔子是渴望社会进步,并不反对改革的,对于新的“田赋式”的生产关系也是肯定的。但是,孔子作为一位思想家,他也更加理性地看到了当时新兴的封建领主阶级在同贵族旧势力斗争,夺取政权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诸如敛聚民财、权力倾轧、生活奢侈,对百姓的剥削压迫过于残酷等现象,并对此极为忧虑。

      首先,他看到当时诸候国之间的互相吞并战争。其实质是一个弱肉强食般的残杀,其结果,并非能够实现统一,反而使各国人民承爱着战争的残酷熬煎,因此,他反对依靠武力征伐称霸诸候的路线,认为春秋无义战,主张通过“修德养民”的途径,提升综合国力,最终用和平的途径,达到统一天下的目的,所以,他充分肯定管仲帮助齐桓公“九合诸候,不以兵车”(《论语·宪问》)的壮举。

      其次,他反对鲁国季氏的加赋,指责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论语·八佾);嘲讽孟孙、叔孙、季孙三家在祭祖时唱《雍》诗,摆天子的威风,批评齐相管仲“不俭,不知礼”等,其实质并非是反对新出现的封建地租制度和单纯维护“周礼”,而是反对对百姓过度的赋税,徭役剥削和腐败奢侈的生活方式。

      第三,他反对晋国铸刑鼎的做法,其实质不是反对法的公布和新的法律制度。(周王朝自周穆王起就已有了较为系统的刑罚制度——《甫刑》),而是他反对晋刑中类似追捕逃跑之人的“董捕法”那样过于残酷的刑罚措施,是他反对虐民,反对严刑重罚,主张“德主刑辅”立场的表现。

      在孔子看来,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是必然的,而且每一种进步,都是以前一种社会形态为基础而自然孕育的,所以他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但国家的兴衰,政权的存亡,则主要取决于

      统治集团是否贤明。认为只有统治集团的贤明,才能够实施“爱民、惠民”、“使民于义”的德政,反之,则实行暴政,必然会导致天下大乱,最终丧失政权。所以,对于商汤伐桀、周武伐纣给予了肯定,认为“德丧”,是夏桀、商纣失去天下的根本。同样,对于春秋社会的那场混战,权力倾轧的局面,孔子认为是“礼乐崩坏,天下无道”的结果。为变天下无道为天下有道,孔子周游列国,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政治思想,企图通过对西周社会制度的“改良”(即损益),为新兴的封建领主阶级开劈一条治国平天下的政治路线。

      二、“以政为德”的关键是当政者必须具备“圣贤之德”,力主组建“贤人统治集团”

      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首先是要求当政者增强自身的德性修养,施行“德政”。在孔子看来,当政者,只有高扬起“圣德”的旗帜施行“德政”,百姓才能受其“圣德”之感召而遵其道,天下自然归于太平。因此他说:“政者,正也。子率以正,熟敢不从?”(《论语·颜渊》)“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从星共之”(《论语·为政》);认为统治者欲要正人,必先正己,指出:“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同上)

      为了保证统治集团的贤明,孔子又提出了“举贤才”的用人之道和“学而优则仕”的成人之道,并且进一步指正,一个要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的人,就必须把“修身为仁”作为其实现其政治理想的起点和保证,终生“苟志于仁”。这就打破了春秋时期的世卿世禄的世袭统治制度,为平民百姓中有“德”有“才”的贤明之士登上政治舞台,组建“贤人统治集团”,治理国家事务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由此,孔子对“贤才”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认识和主张,认为“贤人”必须具备以下八个方面的基本素质:

      (一)“德”,这是贤才的先决条件,认为“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泰伯》),就是说,即使有周公那样美好

      的才能智慧,如果骄傲又吝啬,那这个人的其他方面就不值得一看了,足见其对德的重视。

      (二)“能”强调要有真才实学。指出:“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已知也。”(《卫灵公》)

      (三)“惠”即惠民。而惠民的条件是“执事敬”,即要忠于职守,勤政廉政,不谋私利。因此他说:“居之无倦,行之以忠”(《颜渊》),“敬其事而后其食”(《卫灵公》)要求为官者,要“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学而》)

      (四)“恭”,即庄重谦和,因为“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学而》)

      (五)“宽”即宽宏大量。因为“宽则得众”(《阳货》)

      (六)“信”即取信于民,待人诚信。因为,“上好信,民莫敢用情”(《子路》),“信则人任焉”。(《阳货》)

      (七)“勇”即勇敢。因为“勇者不惧”(《宪问》),但“勇”却要以“谋”为基础,要有勇有谋:“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述而》)

      (八)“恕”即推己及人。“已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颜渊》)

      三、礼治,是实现“为政以德”的根本保证

      礼治,是孔子“为政以德”思想的具体施政纲领,更是“为政以德”思想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在孔子那里,“礼”是建立在对人及人类社会关系的理性认识之上,制约人的一切社会行为的总则。他认为,人的生命,不徒是自然生命或生物生命,还有理性生命,即先天的,内藏于自然生物生命之中的“仁义”之心性。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属性,是人一切善端的源渊。而以血缘亲疏为纽带的人伦关系,以及由此所派生的一切社会关系,包括等级统治关系,正是表现人的理

      性生命,约束人的一切行为,维系人类社会秩序的最基本的自然法则,是人类社会区别于动物群居生活情态的根本所在。人类的这个自然法则,便是“礼”,是当政者的政治纲领和政策依据。当政者的一切典章制度、施政措施,必须以维护“五伦”为核心,以体现“仁”,弘扬“仁”为目的。这可以看做是孔子的立法思想。在孔子看来,人类社会,无论是天子庶人,都应以“礼”修心养性,努力克制自己的私欲杂念。发扬人的内在善端,以实现“仁”的境界为人生最高价值追求,唯如此,人人才能和睦相处;才能妥善处理好人际关系,社会才能和谐安宁。正如荀子所言:“礼者,法之大宗,类之纲纪也”(《荀子·劝学》),朱熹讲的更确切:“礼谓之天理之节文者,盖天下诸有当然之理,但此理无形无影,故作此礼文画出一个天理与人看,教有规矩,可以凭据,故谓之天礼之节文”(《朱子语类》卷四),所以,做人之道,在于发扬善端而尽心尽性,必须遵礼、守礼,以礼节之,而治人之道(即治理国家),则在于弘扬仁道而尽伦尽制,更必须以礼治之,把“礼”这个反映人伦关系,制约人的社会行为的自然法制,上升为政治制度,要求人人遵守。因而他说:“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颜渊》)。

      那么怎样才能使天下人遵礼、守礼,维护礼制呢?孔子认为必须通过教化来开启天下人之“仁”心,通过人的道德自觉来实现礼治,因此,他特别强调个人的道德修养,并进一步论述了“仁”与“礼”的辨证关系,指出,“仁”是“礼”赖以存有的灵魂,“礼”是“仁”的具体表现形式。失去“仁”则“礼”无存有的意义,反过来,没有“礼”的规范制约,则“仁”无法表现亦无以保证,同样发挥不了作用。因此,他说:“礼云礼云,玉帛乎哉?”(《阳货》),“人而不仁如礼何”?指出一个人,如果不“仁”,即使知“礼”,也不过上虚伪的摆设罢了,充其量是一个伪君子。礼的存有与巩固,要以人的道德自觉为基础,并举例说:“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学而》)。“孝悌”是仁之本,而“犯上”与“作乱”,乃大逆不道之举,为“礼”法之所不容,一个人,如果具有“孝悌”这

      样的仁心,就自然不会产生“犯上”的动机而作乱。因此要想成为真君子,则必须以仁为本,修心养性。反过来,一个人若徒有仁德之心,而不“修礼”,则同样难成君子。他说:“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泰伯》)一个人,如果只有恭、慎、勇、直等德性而不知礼,则其行为无以指导、规范,他的仁德不仅表现出来,甚至会事与愿违,走向反面,因而,“礼”自然应成为君子修心养性的基本内容之一,知礼的水准,标志着君子德性修养水准。

      四、“以民为本”是“为政以德”的政策纲领

      “以民为本”,是“为政以德”思想的政策纲领,要求当政者在制定具体的“使民”政策时,必须充分考虑民众的利益,不过度的“伤民”、“害民”,而尽可能地“利民”、“惠民”,给民众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的修养生息的政治环境,绝不能与民争利而厚征敛聚,剥削过度。因此,他极力反对季孙提升对农民征收税率的做法,指出:“君子之行也,度于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以其薄”(《左传·鲁哀公十一年》);在回答子张“如何从政”的提问时,提出了要“因民之利而利之”,“择可劳而劳之”(《尧曰》)的“役民主张”;不仅如此,孔子更进一步提出对百姓要“富而后教”:

      子适卫,冉仆。子曰:“庶矣哉!”

      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子路》)

      所谓“教之”,就是要通过教化手段。提升百姓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使百姓能够准确理解当政者的“善政举措”,自觉自愿地服从统治,拥护统治。他反对用单纯政令刑罚强迫百姓顺从其统治的做法。尖锐地指出:“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意即有失身份)。”(《尧曰》)并将此谓之“四恶”而加以批判。

      孔子只所以提出要“以民为本”,是他认识到了民心是政权的基础,人民主宰历史的真理。因此他提出了著名的“载舟覆舟”论断:“丘闻之,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危将焉而不至矣!”(《荀子·哀公》),这在春秋时期,是难能可贵的。正因为孔子看到了人民的力量,所以他告诫当政者,“足食、足兵、民信”是治理好国家的三个基本要素,尤以“民信”最为重要。

      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

      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己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颜渊》)

      五、“德主刑辅”是“为政以德”的法治理念

      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并不排斥以政令刑罚为基本特征的法律手段,而是认为,法律作为一种明辨是非,教人“可为与不可为”的国家强制手段,本身必须符合“仁”的原则和“礼”的规范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惩罚得让百姓诚服而自觉维护统治者的意志,否则,“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子路》)并且他进一步指出,法律,仅仅治理国家的一个辅助手段,而不是根本。统治阶级只有将其政治统治建立在道德教化的基础上,培养起符合其统治意志的社会道德观念,依靠人的道德自觉,才是保障天下太平的根本。所以,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就是说,单靠法律禁令来引导百姓,用刑罚来强迫百姓的行为,百姓只会为避免犯罪受罪而被迫遵守法令,并没有犯罪的羞耻感,但若用道德教化来引导百姓,用礼制来约束百姓的行为,百姓就会有了羞耻之心,就会自觉地走上正道,(即维护统治者的统治,遵守统治者的统治秩序)。孔子的这种“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唐代学者赵蕤有更进一步的具体阐发,他在其《长短录·政体》中是这样论述的:

      “夫仁义礼智者,法之本也。法令刑罚者,治末也。无本者不立,无未者不成。”

      “故有刑罚而无仁义,则人怨,怨则怒也,有仁义而无刑罚则人慢,慢则奸起也。本之以仁,成之以法,使两道而无偏重,则治之至也。”

      “是知仁义者,乃刑之本。”

      由此可知,孔子“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的实质是要确立以“仁”为原则,以维护“五伦”为核心的立法思想,目的是通过法律强制手段培养百姓的道德自觉,强化心理防线。因此他关心的是如何教化百姓安份守己,自觉从善,避免“犯上作乱”,而不是片面关心如何打击犯罪人员。他的这种思想,对于我们今天的法制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仍然具有相当重要的借鉴意义。

      总观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他虽然认识到了统治阶级当政集团的德性对于政治形态的主导作用,及其对各种社会矛盾和治安状况的巨大影响,也清楚地认识到上层统治阶级的意志只有被老百姓在主观上认同,并培养起与其统治意志相一致的社会普遍道德观念和一定的个体道德觉悟之后,才能接受并自觉遵守的统治之道,其中含有浓厚的民本思想和朴素的民主因素。但他却过份地夸大了道德的作用,更不可能从生产关系的内部矛盾来分析社会动荡的根本原因,解决如何为政治国问题,而是将各类社会矛盾完全归之于道德问题,认为道德决定政治,是政治的起点和归宿,解决客观社会问题,最终只能依赖于统治者的主观道德,因此,他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熟敢不正?”(《颜渊》)“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颜渊》)。将政治道德化,忽视对客观现实的分析研究,最终使他的政治思想成为不切实际的空谈,难以解决现实问题,因而终不被当时诸候所用。其政治学说,也不可避免地朝着“人治”的方向发展,对于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思想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也使得儒学本身难以走向近代的民主法制思想轨道。

      尽管如此,“为政以德”思想中的积极进步因素,却以其“深刻的思想性和历史的进步性”(注:郑泽黎先生语)造就了无数德才兼备的政治家和仁人志士,孕育出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品格和文化精神,对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吏治建设产生了极其重要的积极作用,并对今天仍有不可低估的现实借鉴意义。当前,干部队伍中所出现的腐败现象及一些局部的人民内部矛盾难以及时有效解决等问题的存有,究其原因,少数干部道德滑坡,作风霸道,施政暴虐,在群众中丧失威性,使党和政府形象及群众信任度遭受损失,是其中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增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唤起道德自律意识,无疑是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标本兼治之措。显而易见,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仍然值得继续研究,剔除糟粕,汲收精华,为进一步完善民主法治服务。

      孔子为政以德思想

    篇九:探讨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其现实借鉴意义

      为政以德:孔子的德治主义治国模式

      春秋时期是中国社会处于新旧交替的大动荡大变革时期。“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周天子名存实亡,天下出现了诸侯争霸、大夫擅权、陪臣执国命的混乱局面。孔子正处于“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王纲解纽”、“礼崩乐坏”的春秋晚期,是社会秩序和价值观念大裂变大冲突大组合的时期,是对三代以来神权政治观念、人文思想进行理性检讨和反思的时期,同时也是人才辈出、群星璀璨的时代。在这一历史转型时期,涌现出了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批真正意义上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如齐之管仲、晏婴,郑之子产、邓析,鲁之孔子,楚之老聃、范蠡,齐之孙武,宋之墨翟,等等。他们基于各自的国家利益及政治立场,对传统与现实进行了理性的检讨和深刻的反省,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改造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法律、道德的方案,成为中国“轴心时期”政治、军事、思想领域最早最典型的代表人物。他们以自己的政治智慧和才智为中国源远流长的政治思想文化增添了绚丽的光彩,为中国早期政治思想文化的发展奠定了坚实深厚的思想基础。而孔子以其关注问题的全人类性,以其思想的包菪浴⑵帐市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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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瘢岢龅囊幌盗姓蚊狻⒏拍睢⒎冻爰八枷牍勰睢⒄沃髡挪坏晌泄挝幕凶罨咀钪匾政治命题、概念、范畴,而且规定了中国政治文化发展的基本方向;由他创建起来的儒家学说体系不但成为中国政治文化发展的重要源头之一,而且对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政治文化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下面本文将对孔子的德治主义治国模式进行一番分析和阐释。德治的内在规定及逻辑展开

      殷周之际剧烈的社会政治变革产生了最早的德治思想萌芽,但由于它所关注所忧虑的首先是天命的转移及政权的丧失问题,是一种外在附加的东西,尚未作为一种内在的因素内化为人们的自觉自愿行为。而春秋时期天命观念进一步丧失其神秘性、权威性及制约性,为这种由外在转换为内在带来了良好的条件。由于外在的东西难以得到保障,就需要把外在之“德”转换为内在之“德”,以使德治在人类存在的本原上及生命中寻找到存在的价值依据。孔子的最大贡献之一就是成功地完成了德治由外在向内在的价值转换。孔子远绍周公,近承管仲、晏婴、子产、范蠡等,对前贤重民思想予以系统化,并升华为政治哲学的高度,奠定了儒家治国思想的根基。

      在中国古代社会政治的发展进程中,德治思想曾经产生过重要而深刻的影响,成为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所谓德治就是道德政治,是把道德运用于政治领域的一种学说,是以道德作为规范君主行为、治理国家社稷、管理庶民百姓的一种学说,是以道德教化作为一种主要的治国手段,运用道德的内在约束力以达到社会稳定之目的的一种学说。众所周知,道德是特定历史时期人们普遍认同的由一系列道德原则、范畴和规范构成的具有相对稳定的内心信念及行为方式。道德以内在的潜移默化式的方式影响和制约着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思想行为,并赋予人的思想行为以善恶是非的价值依据。中国自远古三代就有“以德治世”的思想传统。孔子继周公之后,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德政”的思想,首开儒家德治主义之先河。强调道德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把道德视为治国安邦、协调人际关系、提高个人道德素养和境界的根基和出发点。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德”的概念产生得很早,早在《尚书皋陶谟》中就提出了“九德”的概念,德字产生以后,逐渐演化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政治和伦理概念。及至春秋,“德”的范围有了进一步的拓展,它已从个人的道德修养拓展为一种处理国家政治事务——君民关系、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和规定。可以说,春秋时期,为政以德观念已经深入到各个不同的政治派别和学术派别之中。“德”作为一种政治观念、政治原则,已经成为各

      家各派所共同认同的政治文化命题。为政以德、以德治国成为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最重要的基本特征之一。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德治思想正是在继承西周时期的“明德慎罚”思想以及春秋时期的德治思想资源的基础上形成的。同时又时对现实政治深刻反思的结果,是适应社会发展潮流而设计出来的一项治国方案。后经孟子、荀子的系统发挥,《大学》、《中庸》的理论升华,形成了一套严密完整系统的治国方略,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后世儒家,无论是董仲舒的宇宙论,还是宋明理学的本体论,都只是在理论层面上论证为政以德的重要性、必然性而已。在当今社会,古代德治主义思想虽不能直接作为治国之道为我所用,但其思想精髓及合理内核仍具有显著的价值意义,并为当今实施以德治国方略提供必要的思想资源。

      孔子“为政以德”的德治思想主要是围绕两个层面来逻辑展开的:一是为政者与道德之间的关系问题;二是如何对待如何管理庶民百姓的问题。这两个问题都是对殷周以来德治思想的理论总结和升华,前者是“修己”问题,后者是“治人”问题。修己是对统治者而言的,它要求统治者要注重自己的道德修养,完善自己的道德品行;治人是对广大庶民百姓后而言的,是对民众管理和教化问题。对于广大民众首先要满足其生存需要,解决其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并在此基础上提高其道德修养。两个问题的核心点就是:强调了把统治者的

      修身视为治国平天下、实现德治的前提条件。孔子的德治思想奠定了中国传统政治思想文化的基调。德治主义之前提设定:君主的道德修养与自觉

      在历代儒家的德治思想中,统治者的道德自觉和修身成为实行仁政德治的前提。这是以小农经济为基本特征的中国古代社会在处理治国问题时所必然要走过的步骤和得出的结论。众所周知,中国社会是以小农经济为基础,以血缘宗法关系为纽带,以君主专制制度为核心的宗法等级制社会,小农经济是一种松散的、缺乏社会凝聚力的经济形态。在这种生产方式中,人们长期形成了对家长和君权的信赖、服从和顶礼膜拜的心理,这种经济形态决定了小农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之间互相联系和交往,而是变得互相隔离和分散。按照马克思的描述就是,“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它阶级的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把马克思的这一科学论断用来说明和解释中国早期的儒家政治思想也是十分恰当的。

      维护君权制度是孔子政治思想所揭示的最重要内容之一。孔子毕生所要维护的是一个上下尊卑、君臣父子严格有序的理想社会关系,以达到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政治目的。如何才能保证这一政治理想的实施?孔子以为只有君主

      才能担当此重任。这是西周分封国在春秋时期裂变为诸侯国后,封建领主转变为诸侯国君并执掌一国军政大权的社会现实在孔子思想中的真实反映,孔子作为“时之圣者”,必然会在现实的范围内思考或解答时代提出的一系列问题。但问题在于:君主应该如何执掌国家权力才是正当合法的,如何才能保证执政者拥有良好高尚的道德品质?因为人类出于追求正当稳定社会生活的需要,没有任何理由把权力交给道德低下的人掌握和行使,孔子必须对这一现实政治课题予以回答。

      在孔子的德治模式中,为政者作为德治之主体,其政治道德修养在国家政治系统中占有绝对重要的作用。孔子除了通过对古代贤明之君如尧、舜、禹、周文王的颂扬以为当时之君效法、借鉴之楷模外,还对君本身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孔子多次强调为政者加强政治道德修养与国家政治稳定的关系以及对庶民百姓的道德示范作用。他认为,为政者首先要自身品行端正,使自身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在孔子看来,为政者之所以要先修身正己,乃因为为政者地位及道德楷模作用使然,上善则下亦善,反之亦然。他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子欲善而民善矣。”道德具有超越一切的无形力量,为政者具有了这一道德禀赋,便拥有了政治人格和权力权威,也就拥有了为政治国、安人安百姓的资质。政治的清

      明、社会的安定有赖于执政者与百姓之间的和谐、亲密关系为政者要“爱民敬民”,体察百姓疾苦,爱民如子,减轻民众负担,维护百姓利益。孔子把其道德学说运用到了政治领域,用道德的视角来衡量君主的称职与否以及君主所具有的道德人格力量,在孔子看来,君主的个人道德修养及个人道德人格力量决定了国家政治之前途及君民关系之命运,他说:“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修身乃一切之根本,乃治国安邦之基础,执政者只有严于律己、勤于正己,“欲而不贪”,具有高尚之道德品质,才有治人之条件。“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政治道德修养成为规范和约束为政者思想行为的内在要求。为政者欲有所作为,就必须先“正其身”,“苟正其身矣,于从政者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其次要勤其政。要“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孔子认为,执政者肩负国家历史之重任,要勤勉于政事,发奋忘食,励精图治,不但要确立高远之抱负和志向,坚定好学好思之习惯,而且还必须做到言行一致,如此才可达到安人安百姓、治国平天下之理想目的。很显然,孔子把统治者的修身、修己看作是治国平天下、实现德治理想的前提。

      与执政者注重自身道德修养相关联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举荐贤才,任人唯贤。殷周以来实行的是“以世举贤”制度,

      “先祖当贤,后子孙必显,行虽如桀纣,列从必尊,此以世举贤也。”王杰:《荀子译注·君子》,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347—348页)春秋以前,由于西周以来实行的宗法制和分封制,人才的举荐都是在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范围中进行的,还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人才选举。孔子以“举贤才”的人才价值观修正了传统的“世官世禄”制。朱熹在解释孔子这段话时说:“贤,有德者;才,有能者。举而用之。”就是主张有德有才者才有资格管理国家。在孔子看来,作为国家政权的管理者和实施者,举荐贤才在维持国家政治秩序、实行治国安邦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关系着国家政权能否稳定、政令能否顺利施行等大是大非问题。因此,孔子把“举贤才”作为君臣是否具有德行的重要标尺,孔子认为,国家的兴衰成败,关键在于是否有德才兼备的贤才当政,“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故为政在人。”如何举贤?在举荐范围上,孔子主张知人善任,“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在举荐标准上,孔子主张以德取人,使有德才者居高位。孔子的举贤才思想对于传统的“内姓选于亲,外姓选于旧”的选官制度,是一种否定。孔子提出的举贤才标准是“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即要求有良好的品行和一技之长。孔子还提出了“学而优则仕”的主张,反映了孔子反对商周以来的世卿世禄制度。强调在“知人”、“察人”的前提下,大力举荐贤才,主张君主要对贤才爱护和尊重,要以师友相对待,

      如此才能获得贤才的忠心效力,并以历史上的成功贤君为例来说明举荐贤才的重要意义,“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矣。汤有天下,举伊尹,不仁者远矣。”孔子始终认为,将正直之人置放于不正直人之上,则百姓服;反之,则百姓不服。“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使用贤才治国治民,可以收到“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的理想政治功效。孔子提出的举荐贤才的观点适应了当时社会的需要,对后世用人举才产生很大的影响,是治理国家、维护政治正常秩序的有效保障。但是,就像法家过分强调君主权力的绝对性一样,孔子过分强调君主道德的政治作用,把治理国家的全部希望寄托在统治者个人的道德品质上,把清明政治的希望寄托在圣贤、明君身上,而不是建构在良好完善的政治制度上,忽视了法治在治国安邦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儒家的德治思想不过是带有空想色彩的以人治为价值导向的治国理念,带有明显的道德决定论色彩。民本原则:以富民教民为政治归趣

      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是建构在君主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基础之上的,正是对君主的道德素养进行了价值预设后,孔子为政以德思想的第二个层面才能够顺利地展开。也就是说,道德主体的修养具有向外辐射转化的本性,将自己的道德要求转化为社会每一个成员自觉的道德行为,将道德规范、礼仪制度内化为社会个体成员的自觉意识,它必然要转

      化为一种外在的政治事功,即“治人”的层面,具体说就是,“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这是统治者在实施德治过程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在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君、臣、民三者构成了最基本的社会框架。德治就是按照道德原则处理三者关系并在此基础上确立的一定的道德伦理秩序。这里重点阐释孔子的富民教民政策及执政者应如何对待、管理民众的问题。

      如何认识民众的地位和作用是自阶级社会产生以来执政者必须解决的一个十分重要而棘手的问题。殷周以来政权的嬗变显示了民众在社会政治系统中所具有的巨大潜力,尤其是春秋时期涌起的民本主义思潮更是昭示了“得民得天下、失民失天下”的真理性认识。孔子作为对社会政治目标进行设计的第一位思想家,必须要对这一问题做出自己的回答。

      孔子遵循“古之为政,爱人为大”的原则,把“爱人”放在为政之首位。孔子认为,如何处理好君民关系是对待民众的第一层面问题。孔子的民本思想是对殷周至春秋时期民本思潮的总结与升华,特别是春秋时期的民本主义思潮为孔子的民本思想奠定了非常深厚的思想基础,孔子认为,要使社会维持和谐稳定的等级秩序,在处理君民之间的关系时,首先要以道德原则来对待庶民百姓,把自身的高尚道德泽惠于民,取信于民。在孔子看来,老百姓的信任对为政者至关重要,为政以德必先取信于民,取信于民必须诚实无欺,讲究

      信用。子贡曾问政于孔子,“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孔子把“民信”看得比“足食、足兵”更为重要,孔子把取信于民看作是治理国家至关紧要的东西。“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强负其子而至矣。”孔子问人不问马的人道情怀同样表明了他的爱人思想。尽管孔子时代还没有提出君贵民轻的思想,但民在国家社稷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已不言而喻。因为民为国家之本,国家之财、君主之用皆源于民,一国之存在,不可须臾离民,无民则国将不存。因此,执政者为了维护自身政权之稳定,首先必须稳定好根基,满足百姓日常的生产生活需要,有了丰裕的生活资料无论对百姓还是对君主来说都十分重要,也就是说,“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朱熹对此解释说:“民富,则君不至独贫;民贫,则君不能独富。”从这一层面来说,民足是君足的先决条件。没有民足,就没有君足。这是维持君民关系的最基本底线,在这一底线范围内,君民之间可保持基本的和谐与平衡,超越或破坏了这一底线,社会将面临“上下失序”的混乱局面。孔子正是意识到了春秋末期社会失序的严重现实,所以,在提出维持君民之间最基本的紧张关系后,向执政者提出了一系列对待、管理民众的具体措施和

      方法。具体可归结为富民教民思想。孔子把富民置于为政十分重要的位置,他认为,施行“德

      治”如果不能给百姓带来实惠,那就失去了“德治”的意义,检验为政者“修德”的标准就是看国家是否兴盛,民众是否安居乐业,因为民富则国强,民安则国安。认为只要做到“足食足兵”,就可获得民众之信赖。并以使民“富之”作为人口众多后的首要选择。为了实现其富民的政治理想,孔子要求统治者多予少取,要施惠于民。孔子的民富则君富、民贫则君贫的的见解不但成为中国古代经济思想的光辉成就之一,而且比被誉为“西方的孔子”的魁奈提出的“农民贫穷则王国贫穷,王国贫穷则君主贫穷”思想早两千多年。1、富裕乃人之所欲。孔子对殷周时期的民本思想因素进行了合理的梳理和总结,并把它纳入到其政治思想理论体系中,成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这不但表明孔子本人有追求富裕之愿望,而且对他的学生子贡所从事的经商活动也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子贡不受命运支配,以做生意致富,且中事理,他认为,为政的首要任务是“足食”、“足民”,然后再“庶之”、“富之。”让百姓能够丰衣足食,安居乐业。虽追求富裕乃人之所欲,但应以遵循礼义道德为底线,应“欲而不贪。”他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他还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孔子

      对物质利益与道德原则的论述奠定了我国几千年政治伦理道德的基础,是十分宝贵的思想遗产和精神财富,具有永恒的价值和意义。2、欲使民富,需“使民以时”。要让百姓不违农时从事农业劳作,适时掌握自然规律,以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要做到这一点,“使民以时”与“节用而爱人”是重要的环节。要爱惜民力,开源节流,即孔子所一再强调的“政在节财。”在孔子看来,民富与君富是一致的,只有百姓富裕,国君才能富足,国家之存在、君主地位之稳固,要依赖于民。据《国语周语》记载:周景王二十一年,将铸大钱,单穆公劝曰,若“绝民用以实王府,犹塞川原而为湟污也,其竭也无日矣。”在这里,单穆公是以“川原”与“湟污”的关系来喻指民对君的制约及君对民的依赖关系。在孔子看来,民富则安,民安则国安,民贫则乱,民乱则国危。作为统治者,要时刻关注民众的意愿和要求,要“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薄赋敛则民富。”切不可漠视民众之合理要求,“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孔子的这一结论,是通过对历史的深刻考察和总结得出的真理性认识。对民的重视,到孟子达到了顶端,显示了民本主义的光辉。3、对实行富民政策的前贤时辈推崇备至。早于孔子一百多年的管仲,曾明确提出“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及“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等思想命题,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目标和措施,孔子对管仲的政绩大加称赞,认为他所实行的强国富民政

      策,不但使齐桓公成为春秋霸主,而且百姓从中也得到了极大实惠,并以“仁”来称许管仲;对同时代的郑大夫子产,孔子也对其经济改革措施特别是惠民政策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他说:“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也恭,其事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给予了子产高度的评价。孔子提出的富民思想在其德治思想体系中具有鲜明的伦理政治意义,构成了其民本思想的重要一环。孔子的富民思想在今天仍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和价值。

      民之富固然重要,但孔子没有停留在此,而是把民之教作为管理的最终目的。孔子对民众毫不犹豫地以“教之”作为“富之”之后的最重要环节。指出“既富,乃教之也。”孔子最早论述了富民与教民之间的辨证关系,可见,孔子主张先让百姓富裕起来,然后再进行教化。把富裕作为教化的先决条件,这可以说是人类政治思想史上的一条真理性的原则,强调在富民的基础上注重对民众的道德教化,民众就不会萌发犯上作乱之心、非分逾越之想,就会在各自的社会位置上各守其位,各尽其责,社会也就不会出现上下失序、贵贱失常的混乱局面。

      孔子强调道德的政治功能及其对社会的调节作用,既看到了物质资料在稳定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又肯定了道德教化在社会发展中的巨大政治功能。孔子试图从社会经济生活中寻找道德教化的原因,认为道德教化应以

      物质富足为基础为前提,故孔子之德治主义并非一种抽象虚幻的道德主义,在某种程度上,它更接近现实的道德主义。但孔子夸大道德的政治作用,贬斥法治的社会功能,从而陷入了道德决定论、道德至上论、道德万能论的泥潭之中。

      在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有必要予以澄清,那就是孔子所谓的愚民问题。关于孔子的愚民思想问题,皆由孔子所谓“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一句而引发。学界对此历来歧解不断,归纳起来有六种不同的理解。长期以来,学界多以此段话为依据,认为孔子在对民态度上实行的是一种愚民政策。这固然与学界对孔子这段话的不同理解有关,更主要的是由于在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里,确实存在着程度不同的愚民政策和言论,如商鞅所谓“成大功者不可谋于众。”孟子所谓“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众也。”荀子所谓“夫民易一以道而不可与共故。”等等。但是,认为孔子有愚民思想与孔子一再强调的爱人、重民、富民、教民等思想是背道而驰的,也不符合孔子思想的本意。按照孔子重民思想之本意以考究孔子这段话的真正内涵,此段话的正确句读应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孔子在这里是要表明这样一层含义:当民众懂得如何去做并有能力去做时,要放开手脚让他们去做;当民众不懂得如何去做并没有能力去做时,则要采取适当措施教导他们去做。这样句读后,意思不但发生了根本变化,非但与孔子思想不相矛盾,而且与孔子的重民思想若合符节。德主刑

      辅:一种宽猛相济的治民方法春秋时期是一个可以称之为“轴心的时代”,在这一历

      史时期,“思想家在盘算人们怎样才能够最好生活在一块,怎样才能最好地对他们加以管理和统治。”[德]卡尔·雅斯贝尔斯:《人的历史》,转引自《现代西方史学流派文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0页)孔子的为政以德除了对君主的自身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及满足民众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外,更主要地体现为以道德原则对民众进行必要的管理上。在原始社会,“德”与“刑”的使用对象不同:“德”用于本族,而“刑”则用于外族。进入阶级社会后,“德”的内容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自从出现阶级社会以后,“折民惟刑。”顾宝田等:《上述译注·吕刑》,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年版,第223页)暴力、杀戮、刑罚几乎成为对待黎民百姓的唯一方法。子产提出的“德,国家之基”的观点及“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的宽猛相济思想,对孔子德主刑辅思想有直接影响。孔子在思想史上第一次对德刑关系做出了比较全面的诠释。在孔子的政治思想体系中,德刑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体用、本末关系。孔子认为,单纯使用刑罚,百姓虽可以暂时不犯罪,但并未做到心悦诚服,只有用道德予以教化,才能使他们从内心深处不再产生犯罪念头,从而自觉遵守各种礼仪制度的约束。因此,在德刑关系上,孔子主张德治价值优先论,并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对德刑关系做

      了具体展开。孔子是最早洞悉道德教化的优越性及法律刑罚的局

      限性的思想家。他认为,道德与刑罚都可通过规范约束人们之思想行为以达到维护社会等级秩序之目的,但其不同之处在于:刑罚只能弭祸于已发,虽具有外在强制力,但不足以服民众之心;刑罚是依靠外在强力来维持,民众只是由于惧怕惩罚而暂时收敛自己的行为,并未收到治本之效果;而德治则能防患于未然,通过内在信念来维护,通过潜移默化式的道德情感唤起固有的羞耻之心,使人从内心深处产生避恶趋善之意识,使庶民有知耻向善之心,以达到提高自我道德修养之境界及“日徙善远恶而不自知”的自觉自愿境界,其社会作用更为持久深远,在维护国家政治统治方面具有刑法法律所不具有的社会功效。因此,在维护和巩固社会等级秩序方面,道德有着刑罚不可替代的社会教化功能。现实的政治实践证明:人们决非因为有法律才遵守某些规章制度,社会道德舆论及良好的个人道德品质往往起着“治本”的更为重要的作用。道德和法律作为治国之道,犹如鸟之双翼、车之双轮,不可偏废任何一方,道德是自觉的法律,法律则是强制的道德,它们功能互补、相辅相成,成为治国安邦的最重要的政治步骤和环节。孔子有两段非常著名的话表达了这一思想倾向,他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

      耻且格。”孔子主张道德优先于刑罚,而反对以刑罚为道德之先。

      如晋国“铸刑鼎”用刑罚代替了道德,代替了一切,刑罚成为衡量一切的价值标准,这在孔子看来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它与孔子的政治价值观念背道而驰,因此遭到了孔子的猛烈抨击。

      孔子强调道德的社会教化功能,但并不排斥刑罚的作用。面对春秋时期严重的社会矛盾冲突,仅仅依靠德礼教化是行不通的,还必须辅之于刑罚,运用德刑兼施、宽猛相济之手段,达到民免有耻、以德去刑之政治目的。他反对“不教而杀”,反对不先教育而进行杀戮,反对用刑罚来对待百姓,认为“不教而杀谓之虐。”若用道德教化百姓仍不改悔,依然故我,则可诉之于刑罚,即所谓“圣人治化,必刑政相参焉。大上,以德教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导民,而以刑禁之。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而败俗,于是乎用刑矣。”孔子德主刑辅的德治原则具体表现为一种宽猛相济的管理民众的方法。“宽猛相济”的思想最早来源于子产。宽是指思想教化和管理适度原则;猛是指刑罚制裁原则。据《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子产死前对子大叔说:“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在子产看来,宽、猛关系,实际上就是礼、法关系,“宽”是一种理想的政治,但要做好很难;因此,就要辅之于“猛”。子产的宽、猛思想,提

      出了两种发展的可能性:或以宽为主,或以猛为主。前者则可能发展为儒家的礼治主义,后者则可能发展为法家的法治主义。孔子正是接受和发展了子产的以宽为主的思想,并做了进一步的阐明和深化,他说:“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残民,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这就是孔子“宽猛相济”的治民思想。

      孔子认为,只有加强德治,处理好执政者与贤才、民众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到“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就可以达到“无讼”、“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及“胜残去杀”的社会理想状态。为政者要有高尚的道德,有仁慈的爱心,以“德”的原则从政,就像北极星一样,居其处所,而群星皆拱卫于四周;实施德政,将在人民心中产生一种向心力,无须强令而百姓自然趋之若骛。朱熹在《论语集注》中诠释云:“政之为言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也。德之为言得也,得于心而不失也。……为政以德,则无为而天下归之,其象如此。并引用程子言:‘为政以德,然后无为’;范氏言:‘为政以德,则不动而化,不言而信,无为而成’”。

      孔子所建构的为政以德的政治思想理论,在中国政治思想发展史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不朽的价值,因而受到历代政治思想家的高度重视,对于稳定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秩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它犹如一条亘古不变的价值标尺清晰地照映出历代统治者治国政策方略的得失优劣。但值得

      注意的是,由于孔子所处时代及个人的局限,其“德治”思想势必打上阶级的烙印,孔子主张“德治”的动机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其出发点并非真正为了老百姓的利益,正如鲁迅先生所指出的,“孔夫子曾经计划过出色的治国的方法,但那都是为了治民众者,即权势者设想的方法,为民众本身的,却一点也没有。这就是‘礼不下庶人’。”再如他对周礼的推崇过犹不及,其“德治”是为了加强对民众的思想控制。所以,对孔子的“德治”思想要辨证地分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孔子为政以德的政治思想理论对今天我们所从事的事业仍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篇十:探讨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其现实借鉴意义

      孔子“为政以德”思想及其现实意义探微

      孔子“为政以德”思想及其现实意义探微2009-ff-2fl号上旬刊又教费孑L子"为政以德"思想及其现实意义探微管建莉(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97;金肯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系,江苏南京211156)摘要: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主张在历史上曾发生过积极的作用."为政以德"的精华部分对当今仍有借鉴意义.关键词:孔子"为政以德"必要性基本内容现实意义孔子在谈论学问及国事的时候,始终是把伦理思想同政治思想联系在一起的,其鲜明标志就是他所讲的"为,政以德"."为政以德"按照《论语疏义》的解释,就是"明明德以亲民,本仁心以施仁政,保民而王,非自求尊荣与富贵也.是谓为政以德".这就是说,"为政以德"的要义有三:一是"明明德以亲民".就是为政者首先要注重自己的道德修养,以德亲民,以德化民.二是"本仁心以施仁政",就是要求为政者本着仁义之心,实行仁义之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兴民之利,除民之害.三是为政是为了"保民",而不是为了求得自身的名利和地位,为政者要淡泊名利.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一,"为政以德"的必要性

      孔子十分强调"为政以德",他认为,首先,为政者的道德表率作用对百姓的道德言行进而对社会的稳定起着

      关键作用.社会治乱首先表现为民德民风的好坏,而民众对道德的情愫取决于为政者对道德的情感态度.因为统治阶级倡导的道德从实质上说是体现统治集团利益的道德,若统治集团的成员都不能自愿践行,何望百姓自觉遵守?再者,为政之人同时就是教育者,化人之人,教育者的身教重于言教,化人者必先白化.居上位者能厚爱而不弃亲族故交,老百姓就会亲近仁德,而不至冷淡无情.总之,孔子坚信只要为政者能自觉地行仁践义,百姓就会心悦诚服.自愿地讲仁重义.

      其次,是由道德的特殊作用所决定的.孔子日:"道之以德,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这就是说,用政令来规范人民,用刑罚来强制人民,人民虽然会服从,但并非产生了自觉羞愧之心,只是为了免于受罚而已.即使不敢为非于政令和刑罚规定的范围之内,也会作恶于政令和刑罚不及之处.只有用道德来诱导人民,用礼教来规范人民,使人民有了知耻之心,人民就会自觉改恶从善.从而起到政令和刑罚起不到的作用.孑L子指明了道德在为政中有着特殊重要的作用.与政令和刑罚相比,道德教化虽然缺乏强制性,不易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政令和刑罚终究有涉及不到的地方.而且终究是要人去遵守的,而靠人的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来维系得到的却无所不在.只有提高了人们的道德水平,使人民有了自觉的知耻之心,才能保证政令畅通和刑法的执行.也就是说,孔子认为,道德是比政令和刑法更为重要和有效的约束方式.

      二,"为政以德"的基本内容"为政以德"的内容相当丰富,对于为政者应具备的道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端正其身.

      孔子认为,为政即正民,为政者的管理过程就是一个以自己的人格力量影响感化民众的过程.政治被赋予了浓厚的道德教化色彩.既然为政者是正人之人.而正人必先自正."自正"有两层含义,一是修练自己的德性,二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简言之."自正"即严己垂范.孔子在《论语》中不厌其烦地论及"自正"的重要意义:"其身正,不令而行.""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所谓上行下效,只要在上位的统治者重德贵义,言为师,行为范,即"先有司","居之无倦,行之以忠",就能"不令而行".总之,为政者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为政时必会得心应手,一帆风顺,"苟正其身,于从政乎何有?"反之,自己不正,必不能正人.因此,为政者正与不正,关系到全部为政活动的成败.进而关系到国家兴废存亡.

      2.严于律己.由于为政者处在政治舞台的中心,其过失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危害大影响坏,因此,为政者必须做到严于责己,学习他人的优点,警戒他人的缺点.如果不慎犯错,决不能文过饰非.律己与宽人是辩证的.是二而一的关系,为政者在律己的同时,还要能"薄责于人",对他人"赦小过".3.正直无私.为政者必须作风正派,不循私情,一切出于公心,不被廉价的奉承所障蔽而错用奸妄之辈,也不抱个人成见而不纳善言.他必须以谋公利为己任,因此,"易事而难说,说之不以道,不说也;及其使人也,器之".为政者大公无私,所以容易与其共事,但他不容易被取悦,因他对不属正道的谄媚之语不屑一顾.君子为政,原则坚定,爱憎分明,敢于公开表达对好人之爱,对恶人之恨.4.务实立功.孔子反对空谈,主张事功,他的事功思想没有一己之利,而在于为天下,为国家,尤重利民.为政者应当是实干家,而不是空谈家,他决不夸夸其谈,而是"敏于事而慎于言",甚至是"讷于言而敏于行".因此"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以言多行少为耻.

      要"敏于事"就得有真功夫.所以,不怕人不知,只怕己无能."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已知也",不愁做不了官而愁无做官的真本领.为政不图虚名,而重实绩.

      三,"为政以德"的现实意义无可否认,孔子倡导"为政以德"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若摈弃孔子德治思想中的阶级反动性和唯心主义,不难发现其中积极的历史作用!l孟子诚信思想的基本内容及特点马凌锋(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41000)摘要:孟子提出了"人性本善"之说.并把自己的诚信思想建立在这个理论平台之上.他确立了"信"德的地位,确立了"惟义所在"的诚信思想原则.同时孟子在人才选拔和教育上也很强调诚信.这些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当然,孟子的诚信思想也有其时代局限性.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关键词:孟子诚信思想基本内容特点局限性一,孟子诚信思想的基本内容诚信是中国传统道德中的一个重要范畴.自先秦社会以来,诚信就一直倍受人们的关注并为人们所大力提倡.孟子便是大力提倡诚信的一代思想家.生活在战国中期的孟子,针对当时社会诚信缺失之状况,不仅大力呼吁人们讲诚信,而且对诚信思想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丰富了中国传统诚信道德的内容.和x,l-现实的重要借鉴意义.1-孑L子的"为.mZ以德"的思想使为.mZ者确立"民主官仆"思想.

      中国长达数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使社会公仆成为社会主人,真正的社会主人却变成奴仆.人们在思想上逐

      "的观念.这种观念不仅在为政步积淀形成了"官主民仆者的思想里深深扎根,而且统治着普通百姓的头脑.因此.为政者心安理得地以天生的统治者和"民主"自居.他们中的一些人多多少少实行一点"为政以德",也似乎是"主人"对"奴仆"的一种赏赐,是一种高贵者对低贱者的"慈善"态度和"德行",而不是~41-x,l主人的应尽义务和必要服务.而普通百姓对于特权者,除了敬畏,顺从和顶礼膜拜以外,往往也是希望特权者从上面赐予"德政".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帝王崇拜,"清官"情结.不就是这两方面融合的结果吗?我们应当通过科学的分析批判.摒弃"官主民仆"型的"为政以德",确立"民主官仆"型的"为政以德".我们的干部们应当自觉摆正自己与人民的关系,树立科学明智的权力意识,增强"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实践国家对干部职业道德的要求,即:"公正廉洁,忠诚积极,全一tk,全意为人民服务,反x,l-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并且将当代社会公正论的原理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把"为政以德"贯彻到分配公正,用人公正,办事公正等方面去,使之更具操作性,产生更显着的效果.2.孔子提倡的"为政以德".使为政者摈弃"伦理政治"型.确立"综合协调"型以儒学为主干和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坚持伦理本位,是一种伦理型文化.孔子提倡的"为政以德",也是这种伦理政治的重要内容.在传统社会中,这种伦理政治适应封建宗法的政治制度及家族一村落一国家三位一体的行政体制的需要,发挥着服务于特权政治,并为这种特权政治进行"上应天命.下合人情"的粉饰的作用,因此历久而不衰.现在时代不同了,政治与道德的内涵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摈弃"伦理政治"型,是"为政以德"现代转换的题中应有之义.然而,由于伦理与政治,经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特别是我们在指导思想和实践的重大失误,因而在摈弃"伦理政治"的过程中,在相当大的程度上

      又以政治代替了伦理.由传统的伦理社会的伦理,滑向了政治社会的伦理.而到了建立市场经济的阶段,又出现了"以经济社会伦理取代一切"的倾向.这种经济社会的伦理,既表现为伦理与政治的分离,使政治放弃了对伦理的要求,同时又使伦理失去了政治的有力推动和保障.于是"一手软"的现象,伦理的疲软,就是不可避免的了.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继续推进包括"为政以德"在内的传统伦理转换时,不仅应该扬弃传统的"伦理政治".而且应该扬弃以政治代替伦理,以经济代替伦理的现象.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我们要通过伦理实体,经济实体,政治实体的系统整合,在全新的基础上实现伦理,经济,政治的"三位一体",使这三个方面在整体之中,在整体的制约之下综合协调地发挥作用.形成强大的系统"合力".以推动人与社会的综合协调发展.3.确立"法德互补"型.

      孑L子的道德论具有明显重视德治的倾向.他在提倡"为政以德"的时候将德治作了一个比较:"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毫不掩饰地认为德治比法治好.这种"重德轻法"型的"为政

      以德"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是行之不远的,难以收到良好效果,然而它在当今的现实中却还有其一定的影响.在当代,"为政以德"的正确性,有效性,必须一方面建立在社会主体首先是国家的干部懂法,守法的基础上.另一方面有赖于主体像康德所比喻的那样,自觉地把"至善"的道德义务当成对自己的"绝对命令",虔诚地加以服从和自觉地付诸实践,通过法令与道德的相互结合,相互补充.使"为政以德"得到正确有效地执行,充分发挥其约束力与调适性,从而收到促进"法德互补",政通人和,国家兴旺的良好效果

      参考文献:[1]论语疏义.浙江文艺出版社,1997.[2]樊浩.中国伦理精神的现代建构.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

      [3]理明,赵炳起."为政以德"及其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论语》德治观述评.学海,1998.5.[4]周安伯.论"为政以德"的现代转换.南京社会科学,19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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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十一:探讨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其现实借鉴意义

    P>  孔子“德”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作者:张娟来源:《教育教学论坛》2014年第42期

      张娟

      (鲁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烟台264000)

      摘要:“德”思想是孔子的重要思想,他以“仁”和“礼”为核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君子”的人格理想和“为政以德”的国家管理原则,孔子的“德”思想对我国当前的学校教育和社会和谐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孔子;“德”思想;现实意义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2-0244-03

      “德”是孔子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孔子一生的活动都奉献给了“德”。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学而》),孔子把孝弟、谨信、仁爱等“德”的修养放在“学文”之前,体现了孔子进德在前,修业在后的原则。“德”是孔子首先要实现的目标。

      一、孔子“德”思想的内容

      (一)“仁”、“礼”是孔子“德”思想的核心

      在孔子“德”思想中,“礼”是社会关系中人们的行为准则,“仁”是这些准则中包含的基本的精神。也就是说,“礼”是肉体,是人的外在表现,“仁”是灵魂,是人的内在思想。在《论语》中,孔子讲“仁”的次数最多,其次就是讲“礼”的次数较多,他认为解决人们为“仁”的问题,就是要使人们知“礼”。“不知礼,无以立也。”(《尧曰》)也就是说人们要思想上要存“仁”,行为上要循“礼”。孔子的弟子颜渊问“仁”,孔子明确提出“克己复礼为仁”(《颜渊》)。他要求他的弟子言行要合乎礼度,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同上),自觉抵制外界的各种不良影响,坚持以“仁”的思想做指导。在孔子的思想中,“仁”是“礼”的内在主导因素,“礼”是“仁”的外在表现形式,其两者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二)培养“君子”的理想人格是孔子“德”思想的目标

      “正人君子”一词在中华民族的语汇中有很强的生命力和溢美性,追究其根源可以说是出于孔子的思想。“女为君子儒”(《雍也》)这是孔子对子夏提出的明确要求,同时也阐明了孔子最希望培养出来的人格理想目标。正是如此,孔子对“君子”的品格塑造特别重视,“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里仁》)。孔子认为在任何情况下,“君子”都不应违背“仁”的原则,“君子”是行“仁”的人,是对“礼”的具体体现。但是,孔子所培养的“君子”,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圣人”,而是现实生活中可以寻找到的常人,“圣人,吾不得见之矣,得见君子者,斯可矣”(《述而》)。凡是存在于世间的常人,则一定会有过错,孔子认为“君子”面对自己的过错要“勿惮改”(《学而》),“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子张》)。即便如此,做“君子”也并非易事,孔子自己曾说过“吾未之有得”(《述而》),但是孔子还是循循善诱教育弟子们努力做好“君子”。在《论语》中,孔子把“君子”应具备的“德”都罗织在以“仁”为核心,以“礼”为形式的网络中,形成了系统的可操作的道德体系。

      (三)“为政以德”是孔子“德”思想的政治运用

      孔子重视“德”思想,不仅仅针对个人修身这一问题,更在于把全社会的人们引到“德”的轨道中来,以“和为贵”(《学而》)。孔子把“礼”建在“仁”的基础上,把“仁”纳入“德”的思想之中,又把“德”作为社会的准则,这种紧密相连的关系组成了孔子的社会思想体系。他试图探索当时突出的政治问题,这时的“德”就起到了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孔子把这种思想具体到社会中的人身上,使每一个人都在“仁”的基础上“礼”的约束下进行社会活动,推动社会的良好快速发展,创造一个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和谐大环境。孔子同时强调“德”政,他提出政治家要“为政以德”(《为政》),统治者要以“德”来治理国家,主张以道德教化作为治理国家的原则。“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同上)这句话中孔子将“德”、“礼”与“政”、“刑”对立起来,并明确指出两种做法所产生的不同结果和影响。在孔子看来德治高于法治,以德化民,人民才能心服口服,统治者在处理“德”、“政”的关系上,应该是先“德”后“政”,“政”只是对“不德”之人起到的惩罚的作用。

      二、孔子“德”思想的现实意义

      孔子“德”思想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必不可少的精神资源,继承了孔子“德”思想里的精华成分,对于建构新的学校德育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一定的现实价值意义。当然,孔子“德”思想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必然会随着时代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和发展,这是根据“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所得出的必然结论。

      (一)学校教育,德育为先

      孔子一生从教,并始终将“德”的教育放在首位。孔子教育弟子的目的在于使之“成人”,内容是如何“做人”,所涉及的范围也是由内而外、由近及远、由小到大的启发式教育。孔子的“德”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这对我国当前的学校德育具有很重要的启示和作用。

      (1)重视德育工作,为学生步入社会做准备

      在个人未踏入社会之前,学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学校度过的,所以学校在学生德育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但是由于我国目前教育制度的不完善,学校德育已然变成了一门具体的学科———《思想政治》而直接服务于考试。里面的内容也“远、大、空”,又多偏重于政治理论,这严重脱离了学生的生活实际,导致了学生认知和行为、理论和实际出现偏差。教师已不能很好地扮演“为人师”的角色,只有教书的职责而没有育人的义务了。这就使得社会中出现了“高分低能”、“智商很高,情商很低”的现象,学校当前所忽视的德育更能引导学生今后的工作生活!这就警示我们,在学校教育中,要以德育为先,重点加强学生的德育工作。学校应从育人的高度来培养学生,不能仅仅为了学校升学率将学生变成一个个考试的“机器”。学生离开校园,踏入工作岗位后,要的不仅是高智商,更要有高情商来点燃工作的激情。

      (2)开展德育活动,践行德育内容

      学校在进行德育的过程中,让学生了解德育常识,这点并不难做到,难的是如何将思想转化为行动,孔子强调“听其言而观其行”(《公冶长》)。“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雍也》)孔子认为内在的素质和外在的表现同时具备才算是大雅“君子”。这就要求学校德育在思想感化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有意义的德育活动,帮助学生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开始,培养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从行为举止彬彬有礼开始,于细微处做起,由外在的约束进而印证内在的思想,努力朝着“君子”的方向发展。

    篇十二:探讨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其现实借鉴意义

    P>  浅论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一)摘要:本文从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以“仁”为理论基础,以“礼”为上下制约机制,以“人才”为实现途径的政治思想体系几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并分析了其现实借鉴意义。关键词:孔子;为政以德;礼治孔子为实现其变天下无道为天下有道的社会理想,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为此建立起了以“仁”为理论基础,以“礼”为上下制约机制,以“人才”为实现途径的政治思想体系,对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的政治形态和吏制建设产生了巨大影响。有些观点,直至今天,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剔除腐败仍具有一定的现实借鉴意义。一、“为政以德”思想,是孔子为春秋时期新兴的封建领主阶级提出的一条“治国平天下”的政治路线孔子生活的春秋时代,是中国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转型期。当时以齐桓公为代表的“五霸”到“七雄”等诸候强国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已有百余年历史,新的封建性质的生产关系已经初步确立,生产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也促使了人们思想观念的解放,使自夏商周以来奴隶主贵族统治的“天命”基础受到严重冲击,改革在各诸候国已成为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之潮流,周王朝的统治,已从自周穆王起的“王道衰微”沦为摇摇欲坠的境地。这一时期,其实是从奴隶主贵族中分化出来的封建领主阶级的初级革命时期,作为封建领主阶级中的保守知识分子,孔子对春秋社会现实是有深刻认识的,他既看到了周王朝的衰亡已无可救药,更看到了新生阶级的蓬勃生力,而且对其改革从总体上讲是持欢迎态度的,因而他非常赞赏齐相管仲“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壮举,对管仲的改革从总体上是加以肯定的,且认为管仲的改革,不仅仅使齐国富强,人民得到了实惠,更重要的是,改革使人们的思想解放了,社会进步了,因而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称管仲“如其仁,如其仁”(同上),对能善用管仲实施改革的齐桓公也大加赞扬,称其“正而不谲”(同上),同样,对子产在郑国推行的一系列改革,包括刑罚改革,也都基本予以肯定,称子产“其行也恭,其事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同上),真正一个“仁人”形象。所以,当闻子产死时,竟非常悲痛,喃喃而语:“古之遗爱也。”(《左传·昭公二十年》)由此可见,孔子是渴望社会进步,并不反对改革的,对于新的“田赋式”的生产关系也是肯定的。但是,孔子作为一位思想家,他也更加理性地看到了当时新兴的封建领主阶级在同贵族旧势力斗争,夺取政权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诸如敛聚民财、权力倾轧、生活奢侈,对百姓的剥削压迫过于残酷等现象,并对此极为忧虑。首先,他看到当时诸候国之间的互相吞并战争。其实质是一个弱肉强食般的残杀,其结果,并非能够实现统一,反而使各国人民承爱着战争的残酷熬煎,因此,他反对依靠武力征伐称霸诸候的路线,认为春秋无义战,主张通过“修德养民”的途径,提高综合国力,最终用和平的途径,达到统一天下的目的,所以,他充分肯定管仲帮助齐桓公“九合诸候,不以兵车”(《论语·宪问》)的壮举。其次,他反对鲁国季氏的加赋,指责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论语·八佾);嘲讽孟孙、叔孙、季孙三家在祭祖时唱《雍》诗,摆天子的威风,批评齐相管仲“不俭,不知礼”等,其实质并非是反对新出现的封建地租制度和单纯维护“周礼”,而是反对对百姓过度的赋税,徭役剥削和腐败奢侈的生活方式。第三,他反对晋国铸刑鼎的做法,其实质不是反对法的公布和新的法律制度。(周王朝自周穆王起就已有了较为系统的刑罚制度——《甫刑》),而是他反对晋刑中类似追捕逃跑之人的“董捕法”那样过于残酷的刑罚措施,是他反对虐民,反对严刑重罚,主张“德主刑辅”立场的表现。在孔子看来,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是必然的,而且每一种进步,都是以前一种社会形态为基础而自然孕育的,所以他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

      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但国家的兴衰,政权的存亡,则主要取决于统治集团是否贤明。认为只有统治集团的贤明,才能够实施“爱民、惠民”、“使民于义”的德政,反之,则实行暴政,必然会导致天下大乱,最终丧失政权。所以,对于商汤伐桀、周武伐纣给予了肯定,认为“德丧”,是夏桀、商纣失去天下的根本。同样,对于春秋社会的那场混战,权力倾轧的局面,孔子认为是“礼乐崩坏,天下无道”的结果。为变天下无道为天下有道,孔子周游列国,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政治思想,企图通过对西周社会制度的“改良”(即损益),为新兴的封建领主阶级开劈一条治国平天下的政治路线。二、“以政为德”的关键是当政者必须具备“圣贤之德”,力主组建“贤人统治集团”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首先是要求当政者加强自身的德性修养,施行“德政”。在孔子看来,当政者,只有高扬起“圣德”的旗帜施行“德政”,百姓才能受其“圣德”之感召而遵其道,天下自然归于太平。因此他说:“政者,正也。子率以正,熟敢不从?”(《论语·颜渊》)“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从星共之”(《论语·为政》);认为统治者欲要正人,必先正己,指出:“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同上)为了保证统治集团的贤明,孔子又提出了“举贤才”的用人之道和“学而优则仕”的成人之道,并且进一步指正,一个要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的人,就必须把“修身为仁”作为其实现其政治理想的起点和保证,终生“苟志于仁”。这就打破了春秋时期的世卿世禄的世袭统治制度,为平民百姓中有“德”有“才”的贤明之士登上政治舞台,组建“贤人统治集团”,治理国家事务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由此,孔子对“贤才”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认识和主张,认为“贤人”必须具备以下八个方面的基本素质:(一)“德”,这是贤才的先决条件,认为“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泰伯》),就是说,即使有周公那样美好的才能智慧,如果骄傲又吝啬,那这个人的其他方面就不值得一看了,足见其对德的重视。(二)“能”强调要有真才实学。指出:“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已知也。”(《卫灵公》)(三)“惠”即惠民。而惠民的条件是“执事敬”,即要忠于职守,勤政廉政,不谋私利。因此他说:“居之无倦,行之以忠”(《颜渊》),“敬其事而后其食”(《卫灵公》)要求为官者,要“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学而》)(四)“恭”,即庄重谦和,因为“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学而》)(五)“宽”即宽宏大量。因为“宽则得众”(《阳货》)(六)“信”即取信于民,待人诚信。因为,“上好信,民莫敢用情”(《子路》),“信则人任焉”。(《阳货》)(七)“勇”即勇敢。因为“勇者不惧”(《宪问》),但“勇”却要以“谋”为基础,要有勇有谋:“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述而》)(八)“恕”即推己及人。“已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颜渊》)三、礼治,是实现“为政以德”的根本保证礼治,是孔子“为政以德”思想的具体施政纲领,更是“为政以德”思想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在孔子那里,“礼”是建立在对人及人类社会关系的理性认识之上,制约人的一切社会行为的总则。他认为,人的生命,不徒是自然生命或生物生命,还有理性生命,即先天的,内藏于自然生物生命之中的“仁义”之心性。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属性,是人一切善端的源渊。而以血缘亲疏为纽带的人伦关系,以及由此所派生的一切社会关系,包括等级统治关系,正是表现人的理性生命,约束人的一切行为,维系人类社会秩序的最基本的自然法则,是人类社会区别于动物群居生活情态的根本所在。人类的这个自然法则,便是“礼”,是当政者的政治纲领和政策依据。当政者的一切典章制度、施政措施,必须以维护“五伦”为核心,以体现

    篇十三:探讨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其现实借鉴意义

    P>  孔子德政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提要: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以“仁”为核心,建构了以轻徭薄赋、惠民富民、宽猛相济、导之以德、尊贤使能、礼治德教等为主要内容的德政学说。孔子的德政学说,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今天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及安邦治国仍具有一定借鉴价值。关键词:孔子德政意义一、孔子德政思想的理论基础孔子继承了周公重德、“明德慎罚”、“怀保小民”等思想,把它们加以完善化和理论化,从而提出了“为政以德”的德政学说。孔子德政思想的基础是“仁”的学说。何谓“仁”?孔子有多种多样的解释,其中有几种最基本的解释。例如樊迟问仁,子曰“爱人”。①所谓“爱人”,就是“博施于民而能济众”,是“泛爱众而亲仁”,②这是仁的第一义,这种“爱人”不仅仅是指爱自己父母、兄弟、宗亲,而是爱所有一切人。“仁”的第二义便是自己想达到、想完成的,也要帮助别人达到、完成;由此引伸出:不要把自己不喜欢的强加在别人身上,即“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仁”的第三义便是“复礼”。但是此“礼”已非西周之“礼”,而是春秋时代的“礼”。他曾讲过,殷“礼”“损益”了夏“礼”,周“礼”“损益”了殷“礼”,而后世“损益”周“礼”也是必然。西周大一统已不复存在,“礼”何以能“复”?“礼”只是孔子化民为“仁”的一种方法手段。“仁”属于主观道德情操,而这种道德情操是要通过人的行为表现出来。人的行为的表现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这种原则体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就是一定的秩序和形式,这种秩序和形式也就是“礼”。所以我们说,孔子所复之“礼”不是周礼,而是一种赖以维持社会稳定、和谐、秩序的典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孔子要求人们“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③如果人们都能够按照礼的要求去做,也就在整个社会上实现了“仁”的理想。二、孔子德政学说的具体主张孔子由个人的道德情操而推及人类社会,于是提出了“德政”学说,所谓“德政”就是把人主的“仁爱”之心体现在治国方略之中,其核心是爱人爱民,有了爱人的思想,才能行仁政德政。孔子的“德政”说,并非只是对其所理想的政治的一种原则性说明,关于如何实行仁德政治,孔子提出了一套具体的主张,其内容是相当丰富的。在经济方面,他主张:(1)养民也惠。德政的一个重要前提同时也是德政的归旨就是“养民也惠”,要“因民之所利而利之”。①孔子深恤民众疾苦,主张为政者“所重:民、食、丧、祭”,②使国库有足够的粮食储备,以备不豫之需。“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③把足食放在为政的首位。孔子认为,民富与君富是紧密相连的,“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④只有民富,才能君富。(2)发展生产,“使民以时”。孔子的学生南宫适向他提出禹、稷躬稼而有天下的问题,他称赞南宫适说:“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⑤孔子之所以称赞南宫适“尚德”,就是因为南宫适肯定了“耕稼”,重视生产的发展。以此出发,孔子提出:“节用而爱民,使民以时”⑥的主张,要求统治者要力戒奢侈,不加重百姓的负担,役使百姓要不违农时,不妨碍耕作生产。(3)轻徭溥赋。孔子主张“敛从其薄”、“使民如承大祭”、“博施于民”,劝戒统治者应慎重力役之征,爱惜民力民生,决不允许横征暴敛。郑国子产在这一点上做得很好,颇得孔子赞扬:“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已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⑦经济措施和手段的目的在于富民,使人们得到维持生存的最基本的生活资料,这是实行仁德政治的基础。德政不仅要有经济为后盾,还需要相应的政治举措,为此孔子主张:(1)国君要以身行道。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拱)之。”⑧“为政以德”的基本要求首先是统治者自己身正,自己注意道德修养,“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

      从”。⑨其次是以德教育人,为政之人同时就是教育者,化人之人,教育者身教重于言教,化人者必先自化“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只要为政者自觉地行仁践义,百姓就会心悦诚服,自愿地讲仁重义。(2)宽猛相济。孔子斥责和反对苛政,主张慎用刑罚,实行宽猛相济的统治方法,他所拥戴的君主都是关心百姓疾苦,除暴安良,彰善瘅恶的圣明君主。对周文王爱护百姓,不象殷纣那样虐杀无辜臣民的做法,孔子十分赞赏。在孔子看来,“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⑩《颜渊》载: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当然,孔子并非反对使用暴力手段,而是要把宽猛有机结合起来。如当得知郑国子产尽杀“萑符之盗”时,孔子赞赏说:“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3)导之以德。孔子说:“道(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里的“导之以德”,不仅仅是讲“德教”,而且是从治理和统治的方法上提出问题。在孔子看来,统治者虽然可以用政制禁令,以至于刑罚的办法进行治理,但被统治者是由于害怕刑罚,而不敢为非的,并不是由于羞耻心而自觉地为善而不为非,因此政刑的治理方法,不是好的治理方法,因为这种治理方法不能使老百姓有羞耻心,有自觉性,而“导之以德”的治理方法,却可以有更好和效果。(4)尊贤使能。孔子主张,士应出仕为政,任用贤能为政是实现德政重要一环。具体来说:一是举贤才,当做季氏家臣的仲弓向孔子问政时,孔子答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二是举直错诸枉,孔子曾在答哀公问“何为则民服”时,说道:“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以正直之人治理邪佞之辈,能起到以正压邪的社会正效应。相反,一旦用人不当,让小人得志,必坏民风,终将导致民怨国危。三是无求备于一人。孔子认为,用人应当赦小过,提倡“过则勿惮改”,主张选取人时应有“无求备于一人”的态度。在教育方面,孔子认为要实施德政,必须用“礼治德教”作保证。孔子十分推崇周礼,但同时指出,对周礼要作一番“损益”。即将“仁”的内容渗入到“礼”的体系之中,而要实现礼治又必须从上做起,“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不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①主张“正人先正已”,“修已”方能“安人”。其次,对老百姓不仅要“庶之”、“富之”,而且还要“教之”,强调教化的作用,提倡“有教无类”,以期“齐之以礼”。三、孔子德政思想的现代意义孔子的德政思想,奠定了儒家民本思想的理论基础,曾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产生过深刻影响,很值得今天去批判继承。首先,孔子对道德与政治、官风与民风的内在联系所给予的精辟论述,对今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借鉴价值。孔子认识到:政治家的道德素质优劣关系到政令的行止和社会道德风尚的好坏,甚至进而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为政者有德则国兴,失德则国亡。据此他们认为,国家权力应该由品德高尚之人执掌,欲治国,欲施德政,必先“正百官”,立官德是实行仁德政治的首要前提。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关系到国家兴亡的根本问题,相对于国民的道德建设,带有根本的、指导的示范作用。党风兴,民风兴;党风败,民风败。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因此,抓道德教育首先抓政德、官德教育。其次,孔子尊贤使能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治理国家的客观要求。今天,任人唯贤,大胆启用德才兼备的能人、贤人,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保证改革开放走向成功的关键。邓小平同志告诫我们,一定要破除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人选拔到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与此同时,还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干部选拔、任免和监督制度,使贤能者在位,使碌碌无为者退位下台。其三,孔子德政理论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仍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孔子一方面强调为政必须坚持君臣父子的伦理差别,强调权威与服从的不可逆性;另一方面又强调彼此的相互

      制约性,强调关心人、爱人、和睦相处,特别是管理者严以律已、宽以待人的重要性,主张彼此尊重。日本和亚洲一些国家把孔子的思想用于企业管理,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从侧重科学管理到侧重人性管理,从X理论到Z理论,是西方管理学发展的趋势。然而孔子在两千多年前,就强调管好个人是管好社会的起点,强调自身道德修养的必要性、重要性和修养的方式方法,并以此实现“仁爱”、“仁义”、“德政”的境界,达到社会有序稳定的目的。这种推已及人的人道主义管理方式,不能不说是他的思想以至东方文化的极大高明之处。其四、孔子的“富而好礼”、“富而后教”明确了道德教化的前提是经济的富裕,物质生活的一定满足,从而置道德教化于坚实的物质基础之上。当然,“富而后教”更揭示了这样一个更深层的理念:富而后必教。孟子从人类本质的意义上将此理念作了最明确的阐释:“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故要“教以人伦”。②富后兴教化行教养,不仅是行政管理的必然,更是人文逻辑的设定,这一杰出的政治人文思维思路于经济日益繁荣的今日中国其现实价值不言自明。经济的繁荣、物质的丰富是道德教化的必要前提。然而,当生活水平达到一定程度时,道德文化的建设、人文教化的拨升就成为至关重要的了。不然的话,金钱至上、物欲横流、道德沦丧,国将不国,人将不人。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告诉我们:单纯孤立的德治或法治都不可能将国家治理好,社会生活需要法治也需要德治。值此新的世纪,重新解读儒家创始人的“德政”思想,回顾其渊源,解剖其蕴含,分析其价值,不仅极富思想史研究的理论学术意义,更富当代安邦治国的现实实践意义。

      论孔子的德政原则摘要:孔子主张德政,提倡把政治道德化,政治与道德合一是孔子政治理论的特色。从根本上说,孔子德治理论是为维护当时社会秩序服务的,但其中也包含着对任何社会政治行为都有益的普适性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有仁爱原则、正义原则、重民原则、廉洁原则。虽然这些原则具有历史的局限或封建的糟粕,但至少是可以批判地汲取其合理内核,作为历史的借鉴,以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关键词:仁爱;正义;民本;廉洁在孔子的政治理论中,政治与伦理的合一是一个重要特点。孔子主张德政,他要求把道德贯彻于政治之中,并对德政进行了全面的论述,提出了一整套的政治行为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这些原则和规范,虽具有历史的局限,但也包含不少符合政治发展和社会进步一般规律的合理因素。它不仅对当时社会健康运转有指导作用,而且对当代的以德治国也具有现实的借鉴价值。因此,本文拟就孔子德政原则作一探讨和分析。一、仁爱原则孔子学说以仁为核心。他主张以仁爱之心治国,以惠爱民众之仁施之于政,反对统治者对老百姓横征暴敛,以严刑酷法统治民众。这就是在政治领域中孔子所讲的仁爱原则。具体说来,这一原则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与意涵:其一,为政者应有仁爱之心。孔子仁的内涵非常丰富,但要求为政者对全民的亲切和关怀则是仁的一个重要意义。他说:“仁者,人也。”[1]“仁者,爱人”[2],“泛爱众,而亲仁”[3]。可见,仁意含一个人,尤其是当政者对全民的关爱之情。所谓仁爱,即是要求承认人的主体性存在,尊重人,把人当人看,反对把人当牲畜和工具使用,要关心人、同情人、爱护人。孔子曾诅咒“始作俑者,其无后乎”[4]!反对那种杀人殉葬的野蛮制度和习惯,并强调要关心和尊重人,这就是他所说的“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2]。孔子认为,仁所体现的这种人与人之关系和态度,是为政者不可缺少的认识和情感,如果没有这种认识和情感,则国家不得治,人民也不得安。所以,孔子特别强调为政者的仁爱意识,要求统治者做到“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5]其二,以仁心施行政。孔子说:“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

      [6],“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7]。显然,孔子主张把孝、悌、恭、宽、信、敏、惠这类仁的道德推行到当政者身上,并施之于政。为此,他提出了“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主张,并把它作为调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关系的准则。其三,反对暴政。仁政是相对于暴政而言的,坚持仁政,就要反对暴政。孔子曾感叹:“苛政猛于虎也。”在《论语》中,我们亦可看到孔子对这类现象的愤懑与抗争。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2]“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8]当然,孔子主张仁爱,但并不排斥刑罚。他说“: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9]他任鲁国司寇时,也曾动用过大刑,杀少正卯。但刑在孔子看来,只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一着,他主张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强调以刑辅政,目的只是为了“胜残去杀”。在治国工具选择的次序上,按孔子的逻辑就是“礼乐政刑”。这些都说明了孔子是主张为政以德,反对苛暴之政的。同时,这也是仁爱原则在政治中的具体体现。二、正义原则正义原则也是孔子主张的德政的一个重要原则。在孔子看来,所谓正义,就是指合于义,归于正,显为直,本于中的行为与措施。第一,合于义。孔子说:“君子义以为质”[10],“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11]。可见,孔子明显地主张把“义”作为君子为人立身的原则及治事的标准。那么,什么叫“义”?“义”是相对于“利”而言的,按照孔子的义利论,他把“义”规定为公,即社会整体利益,把“利”规定为私,即个人的一己之私利。在对待义利态度上,孔子的基本主张是重义轻利,以义制利,即强调社会整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必须服从社会整体利益。因之以“义”作为为人处事的原则及价值标准,即是要求人们的行为不以一己之私利为目的,而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并以此作为判断自己行为正当与不正当、合理与不合理、义与不义的标准。这种道德要求贯彻到政治领域,就是要求国家各级行政官吏,应该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以国家的根本利益为义,并以此作为行政行为的根本准则,做到不以权谋私,不以私害公,为维护和促进国家利益尽职尽责,公而忘私,当公私利益、家国利益发生冲突时,要去私为公,舍家为国,甚至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直至生命,即做到所谓“杀身成仁”。第二,归于正。孔子有关“正”的思想最重要的在“正身”与“正名”。二者都是治理国家,建立社会秩序之基础。孔子认为,在任何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中,执政者与臣民的关系是最基本的。而在二者当中,孔子又最注重执政者的作用,认为执政者的品行决定社会治理的好坏。因此,他对执政者提出了“正身”的道德要求。当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熟敢不正?”[2]又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12]“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12]这就是说,从事政事,是在使国家社会进入“正道”,因此,从政必须有“正”的方向、“正”的理念以及“正”的方策,也就是要遵循“正道”。从政者不但要确定“正道”所在,而且自己要力行而推动之,通过自身的人格魅力和道德感召力去治理民众,也就是正己正人。这样,才能造就一个具有良好秩序的社会,使整个社会步入“正道”。孔子所谓“正”或“正道”是什么?“正道”就是合乎人性之德,也就是为善之道。孔子指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2]可见,“正”与人之善与德有关,“正”也是人之德与善所表现出来的行为规范,也可说是合乎义与德的规范。“正身”即正己,正己就是使自己的行为合乎正道,也就是合乎义与德的规范。因此,“正身”即是要求为政者以身作则,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社会正义,以实现安人安百姓之目的。孔子之“正”的观念,重点在正人方面。但孔子也很重视按照秩序、规范、制度来治理国家。这层意思乃见之于孔子“正名”方面的主张。孔子主张为政要以“正名”为先。《论语·子路》

      中记,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先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之子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一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可见,“正名”与维持社会秩序之重大关系。“正名”是什么?“正名”就是指国家社会里的每一个人都应安守本分,名实相符,尽其应尽的职责,行其当行的职守。也就是孔子提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所包含的主张。孔子认为,要维持社会秩序,就需要建立一套行为规范和制度,并按照这些规范和制度行事。这些规范、制度统可命之为名,“正名”就是要使这些规范、制度历之于正,并使人们严格遵守。“正名”落实到政治中,也就是要以“礼”的规范、制度为基础来管理社会,治理国家。“礼”即封建宗法等级制度。在这里我们不管孔子“正名”之主观目的如何,但我们不容忽视“正名”所代表的实现及达到社会秩序之价值与正义精神,故“正名”亦构成为孔子正义原则的一个重要因素。第三,显为直。与“正”、“义”相关的一个观念是“直”。孔子首先肯定“直”是人之本性,是与生俱有的。他说:“人之生也直。”[13]这种与生俱有的性质可以说是一种正直感,一种对正理的直觉。孔子认为“直”是与“义”相连的,“质直而好义”[2],他认为,这样的人在社会与人群中自然会得到别人爱戴。而不正直的人则是社会所不容许的,“罔之生也幸而免”[13]。可见,“正直”是人所依归的德行,也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基于这个认识,孔子认为任何国家和社会必须把“正直”当作立人及立政立制的标准,以求获得人民的接受,并使政治步入正轨。所以孔子说“:举直错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6]枉是直的反面,亦是“不直”,不直不足以服人,故一国的政事须选举正直的人来担任。直人领导政事,小则可使不直的人免于为乱,大则可化不直以为直。所以,孔子又说:“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2]坚持“直”就是要求为政者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晋国大夫叔向主张处死徇私枉法的弟弟叔鱼,孔子称赞叔向“不隐于亲”、“杀亲益荣”,是“可谓直矣”,“古之遗直”。在孔子看来,身为国家卿相和法官,肩负以道治国的特殊责任。如果在政治法律活动中丢掉正义原则以徇私情,那是不能原谅的。即使是亲戚也不能偏袒,而应当绳之以礼、处之以刑。叔向是明于大体的,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不徇私情,对此,孔子极为赞赏。可见,直是为政的准绳,亦是人民爱戴的德行。第四,本于中。“中”的观念是与“义”的观念相通的。《中庸》说:“义者宜也。”所谓“宜”就是合于时宜,也就是《中庸》所说的“时中”。可见,“义”是合乎中道的。所谓中道,孔子说“允执其中。”[8]《中庸》引孔子的话说:“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两端”就是“过”与“不及”,“允执其中”也就是说既不要“过”,也不要“不及”。孔子在评论弟子时说:“师(子张)也过,商(子夏)也不及”,“过犹不及”。[14]孔子认为子张激进(过),子夏保守(不及),两人都不符合中道,所以说“过犹不及”。显而易见,既无过,又无不及,就是中道。由此可知,“中”是指不过分和不欠亏,也就是“无过与不及”,即相当于西方哲学中的公平之意。故公平亦即为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中道”。中道是道之至中至重者。《中庸》说:“中也者,天下之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就人性而言,“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1]。“中”是人性之本体,是根本的价值标准;“和”是天下之达道。“中和”是使天地立位,万物发育之大原则,大德性。因而亦是正义之体现,也是为政者为人治事的根本原则。三、重民原则在君权制社会结构中,君民关系是全部社会关系的主干,它对君主的地位,人民的处境和整个社会的治乱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本来君民关系在客观上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关系,然而,由于君权的至高无上和民众的至卑至贱,一般君主只看到一种单向的主宰关系和支配关系,好像民众只能听从君主的摆布,这是历代君主垮台的一个重要原因。儒家的智慧就在于早就发现了还有一种自下而上的反向关系,这就是民对君的根基关系和君对民依赖关系。这两种关系相比较,后者比前者更重要。所谓“重民”之意义也正在于此。

      孔子高度重视民众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他认为,民心的向背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趋势,决定着统治者政权的兴衰。他把君与民的关系比喻为舟与水的关系:“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危将焉而不至矣。”可见,孔子认为,统治者政权的巩固或崩溃,归根到取决于民众的拥戴或反对。因此,他强调统治者应从民众的行为中去把握历史发展的趋势,注意民心的向背,争取百姓的拥戴,不能为一己之私,损害民众的利益,而应尽量满足民众的需要,争取民心,以巩固自己的统治。这落实到具体的政治生活中,即是要求为政者要宽民、惠民、利民、富民、教民。孔子要求统治者对劳动人民要“宽”、“惠”减轻对人民的剥削和压迫。“宽”就是要求为政者对老百姓要宽厚一点。“惠”是指给老百姓一定的物质利益。他说:“宽则得众”,“惠则足以使人”。役使人民要有所节制,要谨慎为之,“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2];“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13]。对老百姓要富而教之,富”就是使老百姓富有。他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2]那么,如何才能使百姓富起来?孔子主张轻徭薄赋、尚俭节用、安富恤贫,还要“因民之利而利之”[8],多做一些对老百姓富裕有利的事。这就是孔子的富民之道。“教”就是指对老百姓要进行道德教化。在孔子看来,教化是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他认为:“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5],“小人穷斯滥矣”[10]。贫穷是犯罪的客观原因,道德观念之有无是犯罪的主观原因。因此,要消灭犯罪,维持社会秩序,就必须对民“富而后教”。总之,孔子认为,为政者要以忠厚为心,以宽大为政,要关心民众生活,解救民众困苦、尊重民众意愿、满足民众需要,反对残酷剥削和压迫民众,以及“不教而杀”的苛暴之政。也就是要求为政者以民心向背决定自己的方针政策,以人民利益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价值尺度,以达到社会安定,天下大治之目的。四、廉洁原则政府官吏代表国家行使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这种特殊的地位赋予了他们相应的特殊身份。执政者既可以运用手中的权力为社会民众谋福利,尽职尽责,也可以利用它谋取个人的私利。对此,孔子从德治出发,反对官吏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强调执政者应当公忠为国,把清正廉洁作为自己基本的行为准则。此处所讲的廉,主要指对待物质利益特别是个人利益的正确态度,认识到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本质关系,理解了自己所负职责的责任和义务,自觉地克制自己的私欲,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利用手中的权利贪图国家和他人之利。简言之,所谓廉洁就是不以权谋私,不利用社会赋予的权力作为谋求任何个人私利的手段。孔子十分重视当政者的为政廉洁。他认为当时社会动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政不廉。对于鲁国季康子统治的地区所发生的“患盗”,孔子认为是由于季康子贪欲太大,大肆聚敛财富,为政不廉所致。“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2]因此,孔子一再告诫为政者执政要廉洁:“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12]这是提倡廉洁(俭),反对腐败(奢)。据《论语》记载,季氏的财富超过了鲁国的国君,而冉有继续要帮他聚敛钱财,孔子知道后大发雷霆“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14]将冉有逐出了师门,可见孔子对廉政的向往和对贪政腐败的痛恨。廉洁原则之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廉于自身。即要求政府官吏保持艰苦朴素、勤俭淡泊的生活作风,不追求奢侈,不放纵自己的欲望,衣食住行“自奉俭约”。二是廉于职守。居官不擅权谋私,不贪污受贿,尽职尽责,刚正不阿,不谀上虐下,不循私枉法。三是廉于社会。即要求政府官员革奢倡俭,去浮省费,节省财政开支,减轻社会负担。孔子认为要做到廉洁,最根本的是加强官吏的道德修养。在生活上安贫乐道:“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3]在名位上淡泊明志,“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3]。“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11]在利欲上不为诱惑,“放于利而行多怨”[11],“见利思义”。在处事上犯而不校(计较),宽宏大量。总之,孔子要求官员廉洁自守,决不能用手中的权力去谋取一己的不义之利,危害国家和民众之利。做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8]。惟有如此,才能使执政者建立威信,取信于民,稳定社会,发展生产,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篇十四:探讨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其现实借鉴意义

    P>  孔子为政以德思想

      摘要:本文从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以“仁”为理论基础,以“礼”为上下制约机制,以“人才”为实现途径的政治思想体系几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并分析了其现实借鉴意义。

      关键词:孔子;为政以德;礼治

      孔子为实现其变天下无道为天下有道的社会理想,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为此建立起了以“仁”为理论基础,以“礼”为上下制约机制,以“人才”为实现途径的政治思想体系,对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的政治形态和吏制建设产生了巨大影响。有些观点,直至今天,对于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剔除腐败仍具有一定的现实借鉴意义。

      一、“为政以德”思想,是孔子为春秋时期新兴的封建领主阶级提出的一条“治国平天下”的政治路线

      孔子生活的春秋时代,是中国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转型期。当时以齐桓公为代表的“五霸”到“七雄”等诸候强国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已有百余年历史,新的封建性质的生产关系已经初步确立,生产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也促使了人们思想观念的解放,使自夏商周以来奴隶主贵族统治的“天命”基础受到严重冲击,改革在各诸候国已成为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之潮流,周王朝的统治,已从自周穆王起的“王道衰微”沦为摇摇欲坠的境地。这一时期,其实是从奴隶主贵族中分化出来的封建领主阶级的初级革命时期,作为封建领主阶级中的保守知识分子,孔子对春秋社会现实是有深刻认识的,他既看到了周王朝的衰亡已无可救药,更看到了新生阶级的蓬勃生力,而且对其改革从总体上讲是持欢迎态度的,因而他非常赞赏齐相管仲“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壮举,对管仲的改革从总体上是加以肯定的,且认为管仲的改革,不仅仅使齐国富强,人民得到了实惠,更重要的是,改革使人们的思想解放了,社会进步了,因而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称管仲“如其仁,如其仁”(同上),对能善用管仲实施改革的齐桓公也大加赞扬,称其“正而不谲”(同

      上),同样,对子产在郑国推行的一系列改革,包括刑罚改革,也都基本予以肯定,称子产“其行也恭,其事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同上),真正一个“仁人”形象。所以,当闻子产死时,竟非常悲痛,喃喃而语:“古之遗爱也。”(《左传·昭公二十年》)由此可见,孔子是渴望社会进步,并不反对改革的,对于新的“田赋式”的生产关系也是肯定的。但是,孔子作为一位思想家,他也更加理性地看到了当时新兴的封建领主阶级在同贵族旧势力斗争,夺取政权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诸如敛聚民财、权力倾轧、生活奢侈,对百姓的剥削压迫过于残酷等现象,并对此极为忧虑。

      首先,他看到当时诸候国之间的互相吞并战争。其实质是一个弱肉强食般的残杀,其结果,并非能够实现统一,反而使各国人民承爱着战争的残酷熬煎,因此,他反对依靠武力征伐称霸诸候的路线,认为春秋无义战,主张通过“修德养民”的途径,提升综合国力,最终用和平的途径,达到统一天下的目的,所以,他充分肯定管仲帮助齐桓公“九合诸候,不以兵车”(《论语·宪问》)的壮举。

      其次,他反对鲁国季氏的加赋,指责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论语·八佾);嘲讽孟孙、叔孙、季孙三家在祭祖时唱《雍》诗,摆天子的威风,批评齐相管仲“不俭,不知礼”等,其实质并非是反对新出现的封建地租制度和单纯维护“周礼”,而是反对对百姓过度的赋税,徭役剥削和腐败奢侈的生活方式。

      第三,他反对晋国铸刑鼎的做法,其实质不是反对法的公布和新的法律制度。(周王朝自周穆王起就已有了较为系统的刑罚制度——《甫刑》),而是他反对晋刑中类似追捕逃跑之人的“董捕法”那样过于残酷的刑罚措施,是他反对虐民,反对严刑重罚,主张“德主刑辅”立场的表现。

      在孔子看来,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是必然的,而且每一种进步,都是以前一种社会形态为基础而自然孕育的,所以他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但国家的兴衰,政权的存亡,则主要取决于

      统治集团是否贤明。认为只有统治集团的贤明,才能够实施“爱民、惠民”、“使民于义”的德政,反之,则实行暴政,必然会导致天下大乱,最终丧失政权。所以,对于商汤伐桀、周武伐纣给予了肯定,认为“德丧”,是夏桀、商纣失去天下的根本。同样,对于春秋社会的那场混战,权力倾轧的局面,孔子认为是“礼乐崩坏,天下无道”的结果。为变天下无道为天下有道,孔子周游列国,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政治思想,企图通过对西周社会制度的“改良”(即损益),为新兴的封建领主阶级开劈一条治国平天下的政治路线。

      二、“以政为德”的关键是当政者必须具备“圣贤之德”,力主组建“贤人统治集团”

      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首先是要求当政者增强自身的德性修养,施行“德政”。在孔子看来,当政者,只有高扬起“圣德”的旗帜施行“德政”,百姓才能受其“圣德”之感召而遵其道,天下自然归于太平。因此他说:“政者,正也。子率以正,熟敢不从?”(《论语·颜渊》)“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从星共之”(《论语·为政》);认为统治者欲要正人,必先正己,指出:“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同上)

      为了保证统治集团的贤明,孔子又提出了“举贤才”的用人之道和“学而优则仕”的成人之道,并且进一步指正,一个要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的人,就必须把“修身为仁”作为其实现其政治理想的起点和保证,终生“苟志于仁”。这就打破了春秋时期的世卿世禄的世袭统治制度,为平民百姓中有“德”有“才”的贤明之士登上政治舞台,组建“贤人统治集团”,治理国家事务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由此,孔子对“贤才”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认识和主张,认为“贤人”必须具备以下八个方面的基本素质:

      (一)“德”,这是贤才的先决条件,认为“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泰伯》),就是说,即使有周公那样美好

      的才能智慧,如果骄傲又吝啬,那这个人的其他方面就不值得一看了,足见其对德的重视。

      (二)“能”强调要有真才实学。指出:“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已知也。”(《卫灵公》)

      (三)“惠”即惠民。而惠民的条件是“执事敬”,即要忠于职守,勤政廉政,不谋私利。因此他说:“居之无倦,行之以忠”(《颜渊》),“敬其事而后其食”(《卫灵公》)要求为官者,要“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学而》)

      (四)“恭”,即庄重谦和,因为“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学而》)

      (五)“宽”即宽宏大量。因为“宽则得众”(《阳货》)

      (六)“信”即取信于民,待人诚信。因为,“上好信,民莫敢用情”(《子路》),“信则人任焉”。(《阳货》)

      (七)“勇”即勇敢。因为“勇者不惧”(《宪问》),但“勇”却要以“谋”为基础,要有勇有谋:“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述而》)

      (八)“恕”即推己及人。“已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颜渊》)

      三、礼治,是实现“为政以德”的根本保证

      礼治,是孔子“为政以德”思想的具体施政纲领,更是“为政以德”思想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在孔子那里,“礼”是建立在对人及人类社会关系的理性认识之上,制约人的一切社会行为的总则。他认为,人的生命,不徒是自然生命或生物生命,还有理性生命,即先天的,内藏于自然生物生命之中的“仁义”之心性。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属性,是人一切善端的源渊。而以血缘亲疏为纽带的人伦关系,以及由此所派生的一切社会关系,包括等级统治关系,正是表现人的理

      性生命,约束人的一切行为,维系人类社会秩序的最基本的自然法则,是人类社会区别于动物群居生活情态的根本所在。人类的这个自然法则,便是“礼”,是当政者的政治纲领和政策依据。当政者的一切典章制度、施政措施,必须以维护“五伦”为核心,以体现“仁”,弘扬“仁”为目的。这可以看做是孔子的立法思想。在孔子看来,人类社会,无论是天子庶人,都应以“礼”修心养性,努力克制自己的私欲杂念。发扬人的内在善端,以实现“仁”的境界为人生最高价值追求,唯如此,人人才能和睦相处;才能妥善处理好人际关系,社会才能和谐安宁。正如荀子所言:“礼者,法之大宗,类之纲纪也”(《荀子·劝学》),朱熹讲的更确切:“礼谓之天理之节文者,盖天下诸有当然之理,但此理无形无影,故作此礼文画出一个天理与人看,教有规矩,可以凭据,故谓之天礼之节文”(《朱子语类》卷四),所以,做人之道,在于发扬善端而尽心尽性,必须遵礼、守礼,以礼节之,而治人之道(即治理国家),则在于弘扬仁道而尽伦尽制,更必须以礼治之,把“礼”这个反映人伦关系,制约人的社会行为的自然法制,上升为政治制度,要求人人遵守。因而他说:“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颜渊》)。

      那么怎样才能使天下人遵礼、守礼,维护礼制呢?孔子认为必须通过教化来开启天下人之“仁”心,通过人的道德自觉来实现礼治,因此,他特别强调个人的道德修养,并进一步论述了“仁”与“礼”的辨证关系,指出,“仁”是“礼”赖以存有的灵魂,“礼”是“仁”的具体表现形式。失去“仁”则“礼”无存有的意义,反过来,没有“礼”的规范制约,则“仁”无法表现亦无以保证,同样发挥不了作用。因此,他说:“礼云礼云,玉帛乎哉?”(《阳货》),“人而不仁如礼何”?指出一个人,如果不“仁”,即使知“礼”,也不过上虚伪的摆设罢了,充其量是一个伪君子。礼的存有与巩固,要以人的道德自觉为基础,并举例说:“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学而》)。“孝悌”是仁之本,而“犯上”与“作乱”,乃大逆不道之举,为“礼”法之所不容,一个人,如果具有“孝悌”这

      样的仁心,就自然不会产生“犯上”的动机而作乱。因此要想成为真君子,则必须以仁为本,修心养性。反过来,一个人若徒有仁德之心,而不“修礼”,则同样难成君子。他说:“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泰伯》)一个人,如果只有恭、慎、勇、直等德性而不知礼,则其行为无以指导、规范,他的仁德不仅表现出来,甚至会事与愿违,走向反面,因而,“礼”自然应成为君子修心养性的基本内容之一,知礼的水准,标志着君子德性修养水准。

      四、“以民为本”是“为政以德”的政策纲领

      “以民为本”,是“为政以德”思想的政策纲领,要求当政者在制定具体的“使民”政策时,必须充分考虑民众的利益,不过度的“伤民”、“害民”,而尽可能地“利民”、“惠民”,给民众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的修养生息的政治环境,绝不能与民争利而厚征敛聚,剥削过度。因此,他极力反对季孙提升对农民征收税率的做法,指出:“君子之行也,度于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以其薄”(《左传·鲁哀公十一年》);在回答子张“如何从政”的提问时,提出了要“因民之利而利之”,“择可劳而劳之”(《尧曰》)的“役民主张”;不仅如此,孔子更进一步提出对百姓要“富而后教”:

      子适卫,冉仆。子曰:“庶矣哉!”

      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子路》)

      所谓“教之”,就是要通过教化手段。提升百姓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使百姓能够准确理解当政者的“善政举措”,自觉自愿地服从统治,拥护统治。他反对用单纯政令刑罚强迫百姓顺从其统治的做法。尖锐地指出:“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意即有失身份)。”(《尧曰》)并将此谓之“四恶”而加以批判。

      孔子只所以提出要“以民为本”,是他认识到了民心是政权的基础,人民主宰历史的真理。因此他提出了著名的“载舟覆舟”论断:“丘闻之,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危将焉而不至矣!”(《荀子·哀公》),这在春秋时期,是难能可贵的。正因为孔子看到了人民的力量,所以他告诫当政者,“足食、足兵、民信”是治理好国家的三个基本要素,尤以“民信”最为重要。

      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

      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己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颜渊》)

      五、“德主刑辅”是“为政以德”的法治理念

      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并不排斥以政令刑罚为基本特征的法律手段,而是认为,法律作为一种明辨是非,教人“可为与不可为”的国家强制手段,本身必须符合“仁”的原则和“礼”的规范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惩罚得让百姓诚服而自觉维护统治者的意志,否则,“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子路》)并且他进一步指出,法律,仅仅治理国家的一个辅助手段,而不是根本。统治阶级只有将其政治统治建立在道德教化的基础上,培养起符合其统治意志的社会道德观念,依靠人的道德自觉,才是保障天下太平的根本。所以,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就是说,单靠法律禁令来引导百姓,用刑罚来强迫百姓的行为,百姓只会为避免犯罪受罪而被迫遵守法令,并没有犯罪的羞耻感,但若用道德教化来引导百姓,用礼制来约束百姓的行为,百姓就会有了羞耻之心,就会自觉地走上正道,(即维护统治者的统治,遵守统治者的统治秩序)。孔子的这种“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唐代学者赵蕤有更进一步的具体阐发,他在其《长短录·政体》中是这样论述的:

      “夫仁义礼智者,法之本也。法令刑罚者,治末也。无本者不立,无未者不成。”

      “故有刑罚而无仁义,则人怨,怨则怒也,有仁义而无刑罚则人慢,慢则奸起也。本之以仁,成之以法,使两道而无偏重,则治之至也。”

      “是知仁义者,乃刑之本。”

      由此可知,孔子“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的实质是要确立以“仁”为原则,以维护“五伦”为核心的立法思想,目的是通过法律强制手段培养百姓的道德自觉,强化心理防线。因此他关心的是如何教化百姓安份守己,自觉从善,避免“犯上作乱”,而不是片面关心如何打击犯罪人员。他的这种思想,对于我们今天的法制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仍然具有相当重要的借鉴意义。

      总观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他虽然认识到了统治阶级当政集团的德性对于政治形态的主导作用,及其对各种社会矛盾和治安状况的巨大影响,也清楚地认识到上层统治阶级的意志只有被老百姓在主观上认同,并培养起与其统治意志相一致的社会普遍道德观念和一定的个体道德觉悟之后,才能接受并自觉遵守的统治之道,其中含有浓厚的民本思想和朴素的民主因素。但他却过份地夸大了道德的作用,更不可能从生产关系的内部矛盾来分析社会动荡的根本原因,解决如何为政治国问题,而是将各类社会矛盾完全归之于道德问题,认为道德决定政治,是政治的起点和归宿,解决客观社会问题,最终只能依赖于统治者的主观道德,因此,他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熟敢不正?”(《颜渊》)“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颜渊》)。将政治道德化,忽视对客观现实的分析研究,最终使他的政治思想成为不切实际的空谈,难以解决现实问题,因而终不被当时诸候所用。其政治学说,也不可避免地朝着“人治”的方向发展,对于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思想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也使得儒学本身难以走向近代的民主法制思想轨道。

      尽管如此,“为政以德”思想中的积极进步因素,却以其“深刻的思想性和历史的进步性”(注:郑泽黎先生语)造就了无数德才兼备的政治家和仁人志士,孕育出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品格和文化精神,对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吏治建设产生了极其重要的积极作用,并对今天仍有不可低估的现实借鉴意义。当前,干部队伍中所出现的腐败现象及一些局部的人民内部矛盾难以及时有效解决等问题的存有,究其原因,少数干部道德滑坡,作风霸道,施政暴虐,在群众中丧失威性,使党和政府形象及群众信任度遭受损失,是其中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增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唤起道德自律意识,无疑是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标本兼治之措。显而易见,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仍然值得继续研究,剔除糟粕,汲收精华,为进一步完善民主法治服务。

      孔子为政以德思想

    篇十五:探讨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其现实借鉴意义

    P>  日本和亚洲一些国家把孔子的思要庶之富之而且还要教之强调教化的作用孔子德政思想的现代意义孔子的德政思想奠定了儒家民本思想的理论基曾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产生过深刻影响很值得今天去批判继承首先孔子对道德与政治官风与民风的内在联系所给予的精辟论述对今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借想用于企业管理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孔子德政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提要: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以“仁”为核心,建构了以轻徭薄赋、惠民富民、宽猛相济、导之以德、尊贤使能、礼治德教等为主要内容的德政学说。孔子的德政学说,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今天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及安邦治国仍具有一定借鉴价值。关键词:孔子德政意义一、孔子德政思想的理论基础孔子继承了周公重德、“明德慎罚”、“怀保小民”等思想,把它们加以完善化和理论化,从而提出了“为政以德”的德政学说。孔子德政思想的基础是“仁”的学说。何谓“仁”?孔子有多种多样的解释,其中有几种最基本的解释。例如樊迟问仁,子曰“爱人”。①所谓“爱人”,就是“博施于民而能济众”,是“泛爱众而亲仁”,②这是仁的第一义,这种“爱人”不仅仅是指爱自己父母、兄弟、宗亲,而是爱所有一切人。“仁”的第二义便是自己想达到、想完成的,也要帮助别人达到、完成;由此引伸出:不要把自己不喜欢的强加在别人身上,即“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仁”的第三义便是“复礼”。但是此“礼”已非西周之“礼”,而是春秋时代的“礼”。他曾讲过,殷“礼”“损益”了夏“礼”,周“礼”“损益”了殷“礼”,而后世“损益”周“礼”也是必然。西周大一统已不复存在,“礼”何以能“复”?“礼”只是孔子化民为“仁”的一种方法手段。“仁”属于主观道德情操,而这种道德情操是要通过人的行为表现出来。人的行为的表现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这种原则体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就是一定的秩序和形式,这种秩序和形式也就是“礼”。所以我们说,孔子所复之“礼”不是周礼,而是一种赖以维持社会稳定、和谐、秩序的典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孔子要求人们“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③如果人们都能够按照礼的要求去做,也就在整个社会上实现了“仁”的理想。二、孔子德政学说的具体主张孔子由个人的道德情操而推及人类社会,于是提出了“德政”学说,所谓“德政”就是把人主的“仁爱”之心体现在治国方略之中,其核心是爱人爱民,有了爱人的思想,才能行仁政德政。孔子的“德政”说,并非只是对其所理想的政治的一种原则性说明,关于如何实行仁德政治,孔子提出了一套具体的主张,其内容是相当丰富的。在经济方面,他主张:(1)养民也惠。德政的一个重要前提同时也是德政的归旨就是“养民也惠”,要“因民之所利而利之”。①孔子深恤民众疾苦,主张为政者“所重:民、食、丧、祭”,②使国库有足够的粮食储备,以备不豫之需。“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③把足食放在为政的首位。孔子认为,民富与君富是紧密相连的,“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④只有民富,才能君富。(2)发展生产,“使民以时”。孔子的学生南宫适向他提出禹、稷躬稼而有天下的问题,他称赞南宫适说:“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⑤孔子之所以称赞南宫适“尚德”,就是因为南宫适肯定了“耕稼”,重视生产的发展。以此出发,孔子提出:“节用而爱民,使民以时”⑥的主张,要求统治者要力戒奢侈,不加重百姓的负担,役使百姓要不违农时,不妨碍耕作生产。(3)轻徭溥赋。孔子主张“敛从其薄”、“使民如承大祭”、“博施于民”,劝戒统治者应慎重力役之征,爱惜民力民生,决不允许横征暴敛。郑国子产在这一点上做得很好,颇得孔子赞扬:“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已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⑦经济措施和手段的目的在于富民,使人们得到维持生存的最基本的生活资料,这是实行仁德政治的基础。德政不仅要有经济为后盾,还需要相应的政治举措,为此孔子主张:(1)国君要以身行道。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拱)之。”⑧“为政以德”的基本要求首先是统治者自己身正,自己注意道德修养,“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

      从”。⑨其次是以德教育人,为政之人同时就是教育者,化人之人,教育者身教重于言教,化人者必先自化“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只要为政者自觉地行仁践义,百姓就会心悦诚服,自愿地讲仁重义。(2)宽猛相济。孔子斥责和反对苛政,主张慎用刑罚,实行宽猛相济的统治方法,他所拥戴的君主都是关心百姓疾苦,除暴安良,彰善瘅恶的圣明君主。对周文王爱护百姓,不象殷纣那样虐杀无辜臣民的做法,孔子十分赞赏。在孔子看来,“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⑩《颜渊》载: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当然,孔子并非反对使用暴力手段,而是要把宽猛有机结合起来。如当得知郑国子产尽杀“萑符之盗”时,孔子赞赏说:“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3)导之以德。孔子说:“道(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里的“导之以德”,不仅仅是讲“德教”,而且是从治理和统治的方法上提出问题。在孔子看来,统治者虽然可以用政制禁令,以至于刑罚的办法进行治理,但被统治者是由于害怕刑罚,而不敢为非的,并不是由于羞耻心而自觉地为善而不为非,因此政刑的治理方法,不是好的治理方法,因为这种治理方法不能使老百姓有羞耻心,有自觉性,而“导之以德”的治理方法,却可以有更好和效果。(4)尊贤使能。孔子主张,士应出仕为政,任用贤能为政是实现德政重要一环。具体来说:一是举贤才,当做季氏家臣的仲弓向孔子问政时,孔子答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二是举直错诸枉,孔子曾在答哀公问“何为则民服”时,说道:“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以正直之人治理邪佞之辈,能起到以正压邪的社会正效应。相反,一旦用人不当,让小人得志,必坏民风,终将导致民怨国危。三是无求备于一人。孔子认为,用人应当赦小过,提倡“过则勿惮改”,主张选取人时应有“无求备于一人”的态度。在教育方面,孔子认为要实施德政,必须用“礼治德教”作保证。孔子十分推崇周礼,但同时指出,对周礼要作一番“损益”。即将“仁”的内容渗入到“礼”的体系之中,而要实现礼治又必须从上做起,“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不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①主张“正人先正已”,“修已”方能“安人”。其次,对老百姓不仅要“庶之”、“富之”,而且还要“教之”,强调教化的作用,提倡“有教无类”,以期“齐之以礼”。三、孔子德政思想的现代意义孔子的德政思想,奠定了儒家民本思想的理论基础,曾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产生过深刻影响,很值得今天去批判继承。首先,孔子对道德与政治、官风与民风的内在联系所给予的精辟论述,对今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借鉴价值。孔子认识到:政治家的道德素质优劣关系到政令的行止和社会道德风尚的好坏,甚至进而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为政者有德则国兴,失德则国亡。据此他们认为,国家权力应该由品德高尚之人执掌,欲治国,欲施德政,必先“正百官”,立官德是实行仁德政治的首要前提。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关系到国家兴亡的根本问题,相对于国民的道德建设,带有根本的、指导的示范作用。党风兴,民风兴;党风败,民风败。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因此,抓道德教育首先抓政德、官德教育。其次,孔子尊贤使能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治理国家的客观要求。今天,任人唯贤,大胆启用德才兼备的能人、贤人,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保证改革开放走向成功的关键。邓小平同志告诫我们,一定要破除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人选拔到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与此同时,还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干部选拔、任免和监督制度,使贤能者在位,使碌碌无为者退位下台。其三,孔子德政理论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仍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孔子一方面强调为政必须坚持君臣父子的伦理差别,强调权威与服从的不可逆性;另一方面又强调彼此的相互

      制约性,强调关心人、爱人、和睦相处,特别是管理者严以律已、宽以待人的重要性,主张彼此尊重。日本和亚洲一些国家把孔子的思想用于企业管理,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从侧重科学管理到侧重人性管理,从X理论到Z理论,是西方管理学发展的趋势。然而孔子在两千多年前,就强调管好个人是管好社会的起点,强调自身道德修养的必要性、重要性和修养的方式方法,并以此实现“仁爱”、“仁义”、“德政”的境界,达到社会有序稳定的目的。这种推已及人的人道主义管理方式,不能不说是他的思想以至东方文化的极大高明之处。其四、孔子的“富而好礼”、“富而后教”明确了道德教化的前提是经济的富裕,物质生活的一定满足,从而置道德教化于坚实的物质基础之上。当然,“富而后教”更揭示了这样一个更深层的理念:富而后必教。孟子从人类本质的意义上将此理念作了最明确的阐释:“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故要“教以人伦”。②富后兴教化行教养,不仅是行政管理的必然,更是人文逻辑的设定,这一杰出的政治人文思维思路于经济日益繁荣的今日中国其现实价值不言自明。经济的繁荣、物质的丰富是道德教化的必要前提。然而,当生活水平达到一定程度时,道德文化的建设、人文教化的拨升就成为至关重要的了。不然的话,金钱至上、物欲横流、道德沦丧,国将不国,人将不人。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告诉我们:单纯孤立的德治或法治都不可能将国家治理好,社会生活需要法治也需要德治。值此新的世纪,重新解读儒家创始人的“德政”思想,回顾其渊源,解剖其蕴含,分析其价值,不仅极富思想史研究的理论学术意义,更富当代安邦治国的现实实践意义。

      论孔子的德政原则摘要:孔子主张德政,提倡把政治道德化,政治与道德合一是孔子政治理论的特色。从根本上说,孔子德治理论是为维护当时社会秩序服务的,但其中也包含着对任何社会政治行为都有益的普适性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有仁爱原则、正义原则、重民原则、廉洁原则。虽然这些原则具有历史的局限或封建的糟粕,但至少是可以批判地汲取其合理内核,作为历史的借鉴,以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关键词:仁爱;正义;民本;廉洁在孔子的政治理论中,政治与伦理的合一是一个重要特点。孔子主张德政,他要求把道德贯彻于政治之中,并对德政进行了全面的论述,提出了一整套的政治行为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这些原则和规范,虽具有历史的局限,但也包含不少符合政治发展和社会进步一般规律的合理因素。它不仅对当时社会健康运转有指导作用,而且对当代的以德治国也具有现实的借鉴价值。因此,本文拟就孔子德政原则作一探讨和分析。一、仁爱原则孔子学说以仁为核心。他主张以仁爱之心治国,以惠爱民众之仁施之于政,反对统治者对老百姓横征暴敛,以严刑酷法统治民众。这就是在政治领域中孔子所讲的仁爱原则。具体说来,这一原则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与意涵:其一,为政者应有仁爱之心。孔子仁的内涵非常丰富,但要求为政者对全民的亲切和关怀则是仁的一个重要意义。他说:“仁者,人也。”[1]“仁者,爱人”[2],“泛爱众,而亲仁”[3]。可见,仁意含一个人,尤其是当政者对全民的关爱之情。所谓仁爱,即是要求承认人的主体性存在,尊重人,把人当人看,反对把人当牲畜和工具使用,要关心人、同情人、爱护人。孔子曾诅咒“始作俑者,其无后乎”[4]!反对那种杀人殉葬的野蛮制度和习惯,并强调要关心和尊重人,这就是他所说的“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2]。孔子认为,仁所体现的这种人与人之关系和态度,是为政者不可缺少的认识和情感,如果没有这种认识和情感,则国家不得治,人民也不得安。所以,孔子特别强调为政者的仁爱意识,要求统治者做到“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5]其二,以仁心施行政。孔子说:“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

      [6],“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7]。显然,孔子主张把孝、悌、恭、宽、信、敏、惠这类仁的道德推行到当政者身上,并施之于政。为此,他提出了“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主张,并把它作为调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关系的准则。其三,反对暴政。仁政是相对于暴政而言的,坚持仁政,就要反对暴政。孔子曾感叹:“苛政猛于虎也。”在《论语》中,我们亦可看到孔子对这类现象的愤懑与抗争。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2]“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8]当然,孔子主张仁爱,但并不排斥刑罚。他说“: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9]他任鲁国司寇时,也曾动用过大刑,杀少正卯。但刑在孔子看来,只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一着,他主张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强调以刑辅政,目的只是为了“胜残去杀”。在治国工具选择的次序上,按孔子的逻辑就是“礼乐政刑”。这些都说明了孔子是主张为政以德,反对苛暴之政的。同时,这也是仁爱原则在政治中的具体体现。二、正义原则正义原则也是孔子主张的德政的一个重要原则。在孔子看来,所谓正义,就是指合于义,归于正,显为直,本于中的行为与措施。第一,合于义。孔子说:“君子义以为质”[10],“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11]。可见,孔子明显地主张把“义”作为君子为人立身的原则及治事的标准。那么,什么叫“义”?“义”是相对于“利”而言的,按照孔子的义利论,他把“义”规定为公,即社会整体利益,把“利”规定为私,即个人的一己之私利。在对待义利态度上,孔子的基本主张是重义轻利,以义制利,即强调社会整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必须服从社会整体利益。因之以“义”作为为人处事的原则及价值标准,即是要求人们的行为不以一己之私利为目的,而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并以此作为判断自己行为正当与不正当、合理与不合理、义与不义的标准。这种道德要求贯彻到政治领域,就是要求国家各级行政官吏,应该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以国家的根本利益为义,并以此作为行政行为的根本准则,做到不以权谋私,不以私害公,为维护和促进国家利益尽职尽责,公而忘私,当公私利益、家国利益发生冲突时,要去私为公,舍家为国,甚至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直至生命,即做到所谓“杀身成仁”。第二,归于正。孔子有关“正”的思想最重要的在“正身”与“正名”。二者都是治理国家,建立社会秩序之基础。孔子认为,在任何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中,执政者与臣民的关系是最基本的。而在二者当中,孔子又最注重执政者的作用,认为执政者的品行决定社会治理的好坏。因此,他对执政者提出了“正身”的道德要求。当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熟敢不正?”[2]又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12]“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12]这就是说,从事政事,是在使国家社会进入“正道”,因此,从政必须有“正”的方向、“正”的理念以及“正”的方策,也就是要遵循“正道”。从政者不但要确定“正道”所在,而且自己要力行而推动之,通过自身的人格魅力和道德感召力去治理民众,也就是正己正人。这样,才能造就一个具有良好秩序的社会,使整个社会步入“正道”。孔子所谓“正”或“正道”是什么?“正道”就是合乎人性之德,也就是为善之道。孔子指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2]可见,“正”与人之善与德有关,“正”也是人之德与善所表现出来的行为规范,也可说是合乎义与德的规范。“正身”即正己,正己就是使自己的行为合乎正道,也就是合乎义与德的规范。因此,“正身”即是要求为政者以身作则,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社会正义,以实现安人安百姓之目的。孔子之“正”的观念,重点在正人方面。但孔子也很重视按照秩序、规范、制度来治理国家。这层意思乃见之于孔子“正名”方面的主张。孔子主张为政要以“正名”为先。《论语·子路》

      中记,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先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之子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一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可见,“正名”与维持社会秩序之重大关系。“正名”是什么?“正名”就是指国家社会里的每一个人都应安守本分,名实相符,尽其应尽的职责,行其当行的职守。也就是孔子提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所包含的主张。孔子认为,要维持社会秩序,就需要建立一套行为规范和制度,并按照这些规范和制度行事。这些规范、制度统可命之为名,“正名”就是要使这些规范、制度历之于正,并使人们严格遵守。“正名”落实到政治中,也就是要以“礼”的规范、制度为基础来管理社会,治理国家。“礼”即封建宗法等级制度。在这里我们不管孔子“正名”之主观目的如何,但我们不容忽视“正名”所代表的实现及达到社会秩序之价值与正义精神,故“正名”亦构成为孔子正义原则的一个重要因素。第三,显为直。与“正”、“义”相关的一个观念是“直”。孔子首先肯定“直”是人之本性,是与生俱有的。他说:“人之生也直。”[13]这种与生俱有的性质可以说是一种正直感,一种对正理的直觉。孔子认为“直”是与“义”相连的,“质直而好义”[2],他认为,这样的人在社会与人群中自然会得到别人爱戴。而不正直的人则是社会所不容许的,“罔之生也幸而免”[13]。可见,“正直”是人所依归的德行,也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基于这个认识,孔子认为任何国家和社会必须把“正直”当作立人及立政立制的标准,以求获得人民的接受,并使政治步入正轨。所以孔子说“:举直错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6]枉是直的反面,亦是“不直”,不直不足以服人,故一国的政事须选举正直的人来担任。直人领导政事,小则可使不直的人免于为乱,大则可化不直以为直。所以,孔子又说:“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2]坚持“直”就是要求为政者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晋国大夫叔向主张处死徇私枉法的弟弟叔鱼,孔子称赞叔向“不隐于亲”、“杀亲益荣”,是“可谓直矣”,“古之遗直”。在孔子看来,身为国家卿相和法官,肩负以道治国的特殊责任。如果在政治法律活动中丢掉正义原则以徇私情,那是不能原谅的。即使是亲戚也不能偏袒,而应当绳之以礼、处之以刑。叔向是明于大体的,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不徇私情,对此,孔子极为赞赏。可见,直是为政的准绳,亦是人民爱戴的德行。第四,本于中。“中”的观念是与“义”的观念相通的。《中庸》说:“义者宜也。”所谓“宜”就是合于时宜,也就是《中庸》所说的“时中”。可见,“义”是合乎中道的。所谓中道,孔子说“允执其中。”[8]《中庸》引孔子的话说:“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两端”就是“过”与“不及”,“允执其中”也就是说既不要“过”,也不要“不及”。孔子在评论弟子时说:“师(子张)也过,商(子夏)也不及”,“过犹不及”。[14]孔子认为子张激进(过),子夏保守(不及),两人都不符合中道,所以说“过犹不及”。显而易见,既无过,又无不及,就是中道。由此可知,“中”是指不过分和不欠亏,也就是“无过与不及”,即相当于西方哲学中的公平之意。故公平亦即为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中道”。中道是道之至中至重者。《中庸》说:“中也者,天下之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就人性而言,“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1]。“中”是人性之本体,是根本的价值标准;“和”是天下之达道。“中和”是使天地立位,万物发育之大原则,大德性。因而亦是正义之体现,也是为政者为人治事的根本原则。三、重民原则在君权制社会结构中,君民关系是全部社会关系的主干,它对君主的地位,人民的处境和整个社会的治乱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本来君民关系在客观上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关系,然而,由于君权的至高无上和民众的至卑至贱,一般君主只看到一种单向的主宰关系和支配关系,好像民众只能听从君主的摆布,这是历代君主垮台的一个重要原因。儒家的智慧就在于早就发现了还有一种自下而上的反向关系,这就是民对君的根基关系和君对民依赖关系。这两种关系相比较,后者比前者更重要。所谓“重民”之意义也正在于此。

      孔子高度重视民众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他认为,民心的向背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趋势,决定着统治者政权的兴衰。他把君与民的关系比喻为舟与水的关系:“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危将焉而不至矣。”可见,孔子认为,统治者政权的巩固或崩溃,归根到取决于民众的拥戴或反对。因此,他强调统治者应从民众的行为中去把握历史发展的趋势,注意民心的向背,争取百姓的拥戴,不能为一己之私,损害民众的利益,而应尽量满足民众的需要,争取民心,以巩固自己的统治。这落实到具体的政治生活中,即是要求为政者要宽民、惠民、利民、富民、教民。孔子要求统治者对劳动人民要“宽”、“惠”减轻对人民的剥削和压迫。“宽”就是要求为政者对老百姓要宽厚一点。“惠”是指给老百姓一定的物质利益。他说:“宽则得众”,“惠则足以使人”。役使人民要有所节制,要谨慎为之,“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2];“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13]。对老百姓要富而教之,富”就是使老百姓富有。他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2]那么,如何才能使百姓富起来?孔子主张轻徭薄赋、尚俭节用、安富恤贫,还要“因民之利而利之”[8],多做一些对老百姓富裕有利的事。这就是孔子的富民之道。“教”就是指对老百姓要进行道德教化。在孔子看来,教化是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他认为:“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5],“小人穷斯滥矣”[10]。贫穷是犯罪的客观原因,道德观念之有无是犯罪的主观原因。因此,要消灭犯罪,维持社会秩序,就必须对民“富而后教”。总之,孔子认为,为政者要以忠厚为心,以宽大为政,要关心民众生活,解救民众困苦、尊重民众意愿、满足民众需要,反对残酷剥削和压迫民众,以及“不教而杀”的苛暴之政。也就是要求为政者以民心向背决定自己的方针政策,以人民利益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价值尺度,以达到社会安定,天下大治之目的。四、廉洁原则政府官吏代表国家行使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这种特殊的地位赋予了他们相应的特殊身份。执政者既可以运用手中的权力为社会民众谋福利,尽职尽责,也可以利用它谋取个人的私利。对此,孔子从德治出发,反对官吏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强调执政者应当公忠为国,把清正廉洁作为自己基本的行为准则。此处所讲的廉,主要指对待物质利益特别是个人利益的正确态度,认识到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本质关系,理解了自己所负职责的责任和义务,自觉地克制自己的私欲,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利用手中的权利贪图国家和他人之利。简言之,所谓廉洁就是不以权谋私,不利用社会赋予的权力作为谋求任何个人私利的手段。孔子十分重视当政者的为政廉洁。他认为当时社会动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政不廉。对于鲁国季康子统治的地区所发生的“患盗”,孔子认为是由于季康子贪欲太大,大肆聚敛财富,为政不廉所致。“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2]因此,孔子一再告诫为政者执政要廉洁:“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12]这是提倡廉洁(俭),反对腐败(奢)。据《论语》记载,季氏的财富超过了鲁国的国君,而冉有继续要帮他聚敛钱财,孔子知道后大发雷霆“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14]将冉有逐出了师门,可见孔子对廉政的向往和对贪政腐败的痛恨。廉洁原则之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廉于自身。即要求政府官吏保持艰苦朴素、勤俭淡泊的生活作风,不追求奢侈,不放纵自己的欲望,衣食住行“自奉俭约”。二是廉于职守。居官不擅权谋私,不贪污受贿,尽职尽责,刚正不阿,不谀上虐下,不循私枉法。三是廉于社会。即要求政府官员革奢倡俭,去浮省费,节省财政开支,减轻社会负担。孔子认为要做到廉洁,最根本的是加强官吏的道德修养。在生活上安贫乐道:“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3]在名位上淡泊明志,“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3]。“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11]在利欲上不为诱惑,“放于利而行多怨”[11],“见利思义”。在处事上犯而不校(计较),宽宏大量。总之,孔子要求官员廉洁自守,决不能用手中的权力去谋取一己的不义之利,危害国家和民众之利。做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8]。惟有如此,才能使执政者建立威信,取信于民,稳定社会,发展生产,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篇十六:探讨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其现实借鉴意义

    P>  这种道德要求贯彻到政治领域就是要求国家各级行政官吏应该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以国家的根本利益为义并以此作为行政行为的根本准则做到不以权谋私不以私害公为维护和促进国家利益尽职尽责公而忘私当公私利益家国利益发生冲突时要去私为公舍家为国甚至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直至生命即做到所谓杀身成仁

      孔子德政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提要: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以“仁”为核心,建构了以轻徭薄赋、惠民富民、宽猛相济、导之以德、尊贤使能、礼治德教等为主要内容的德政学说。孔子的德政学说,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今天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及安邦治国仍具有一定借鉴价值。关键词:孔子德政意义一、孔子德政思想的理论基础孔子继承了周公重德、“明德慎罚”、“怀保小民”等思想,把它们加以完善化和理论化,从而提出了“为政以德”的德政学说。孔子德政思想的基础是“仁”的学说。何谓“仁”?孔子有多种多样的解释,其中有几种最基本的解释。例如樊迟问仁,子曰“爱人”。①所谓“爱人”,就是“博施于民而能济众”,是“泛爱众而亲仁”,②这是仁的第一义,这种“爱人”不仅仅是指爱自己父母、兄弟、宗亲,而是爱所有一切人。“仁”的第二义便是自己想达到、想完成的,也要帮助别人达到、完成;由此引伸出:不要把自己不喜欢的强加在别人身上,即“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仁”的第三义便是“复礼”。但是此“礼”已非西周之“礼”,而是春秋时代的“礼”。他曾讲过,殷“礼”“损益”了夏“礼”,周“礼”“损益”了殷“礼”,而后世“损益”周“礼”也是必然。西周大一统已不复存在,“礼”何以能“复”?“礼”只是孔子化民为“仁”的一种方法手段。“仁”属于主观道德情操,而这种道德情操是要通过人的行为表现出来。人的行为的表现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这种原则体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就是一定的秩序和形式,这种秩序和形式也就是“礼”。所以我们说,孔子所复之“礼”不是周礼,而是一种赖以维持社会稳定、和谐、秩序的典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孔子要求人们“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③如果人们都能够按照礼的要求去做,也就在整个社会上实现了“仁”的理想。二、孔子德政学说的具体主张孔子由个人的道德情操而推及人类社会,于是提出了“德政”学说,所谓“德政”就是把人主的“仁爱”之心体现在治国方略之中,其核心是爱人爱民,有了爱人的思想,才能行仁政德政。孔子的“德政”说,并非只是对其所理想的政治的一种原则性说明,关于如何实行仁德政治,孔子提出了一套具体的主张,其内容是相当丰富的。在经济方面,他主张:(1)养民也惠。德政的一个重要前提同时也是德政的归旨就是“养民也惠”,要“因民之所利而利之”。①孔子深恤民众疾苦,主张为政者“所重:民、食、丧、祭”,②使国库有足够的粮食储备,以备不豫之需。“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③把足食放在为政的首位。孔子认为,民富与君富是紧密相连的,“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④只有民富,才能君富。(2)发展生产,“使民以时”。孔子的学生南宫适向他提出禹、稷躬稼而有天下的问题,他称赞南宫适说:“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⑤孔子之所以称赞南宫适“尚德”,就是因为南宫适肯定了“耕稼”,重视生产的发展。以此出发,孔子提出:“节用而爱民,使民以时”⑥的主张,要求统治者要力戒奢侈,不加重百姓的负担,役使百姓要不违农时,不妨碍耕作生产。(3)轻徭溥赋。孔子主张“敛从其薄”、“使民如承大祭”、“博施于民”,劝戒统治者应慎重力役之征,爱惜民力民生,决不允许横征暴敛。郑国子产在这一点上做得很好,颇得孔子赞扬:“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已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⑦经济措施和手段的目的在于富民,使人们得到维持生存的最基本的生活资料,这是实行仁德政治的基础。德政不仅要有经济为后盾,还需要相应的政治举措,为此孔子主张:(1)国君要以身行道。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拱)之。”⑧“为政以德”的基本要求首先是统治者自己身正,自己注意道德修养,“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

      从”。⑨其次是以德教育人,为政之人同时就是教育者,化人之人,教育者身教重于言教,化人者必先自化“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只要为政者自觉地行仁践义,百姓就会心悦诚服,自愿地讲仁重义。(2)宽猛相济。孔子斥责和反对苛政,主张慎用刑罚,实行宽猛相济的统治方法,他所拥戴的君主都是关心百姓疾苦,除暴安良,彰善瘅恶的圣明君主。对周文王爱护百姓,不象殷纣那样虐杀无辜臣民的做法,孔子十分赞赏。在孔子看来,“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⑩《颜渊》载: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当然,孔子并非反对使用暴力手段,而是要把宽猛有机结合起来。如当得知郑国子产尽杀“萑符之盗”时,孔子赞赏说:“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3)导之以德。孔子说:“道(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里的“导之以德”,不仅仅是讲“德教”,而且是从治理和统治的方法上提出问题。在孔子看来,统治者虽然可以用政制禁令,以至于刑罚的办法进行治理,但被统治者是由于害怕刑罚,而不敢为非的,并不是由于羞耻心而自觉地为善而不为非,因此政刑的治理方法,不是好的治理方法,因为这种治理方法不能使老百姓有羞耻心,有自觉性,而“导之以德”的治理方法,却可以有更好和效果。(4)尊贤使能。孔子主张,士应出仕为政,任用贤能为政是实现德政重要一环。具体来说:一是举贤才,当做季氏家臣的仲弓向孔子问政时,孔子答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二是举直错诸枉,孔子曾在答哀公问“何为则民服”时,说道:“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以正直之人治理邪佞之辈,能起到以正压邪的社会正效应。相反,一旦用人不当,让小人得志,必坏民风,终将导致民怨国危。三是无求备于一人。孔子认为,用人应当赦小过,提倡“过则勿惮改”,主张选取人时应有“无求备于一人”的态度。在教育方面,孔子认为要实施德政,必须用“礼治德教”作保证。孔子十分推崇周礼,但同时指出,对周礼要作一番“损益”。即将“仁”的内容渗入到“礼”的体系之中,而要实现礼治又必须从上做起,“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不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①主张“正人先正已”,“修已”方能“安人”。其次,对老百姓不仅要“庶之”、“富之”,而且还要“教之”,强调教化的作用,提倡“有教无类”,以期“齐之以礼”。三、孔子德政思想的现代意义孔子的德政思想,奠定了儒家民本思想的理论基础,曾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产生过深刻影响,很值得今天去批判继承。首先,孔子对道德与政治、官风与民风的内在联系所给予的精辟论述,对今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借鉴价值。孔子认识到:政治家的道德素质优劣关系到政令的行止和社会道德风尚的好坏,甚至进而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为政者有德则国兴,失德则国亡。据此他们认为,国家权力应该由品德高尚之人执掌,欲治国,欲施德政,必先“正百官”,立官德是实行仁德政治的首要前提。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关系到国家兴亡的根本问题,相对于国民的道德建设,带有根本的、指导的示范作用。党风兴,民风兴;党风败,民风败。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因此,抓道德教育首先抓政德、官德教育。其次,孔子尊贤使能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治理国家的客观要求。今天,任人唯贤,大胆启用德才兼备的能人、贤人,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保证改革开放走向成功的关键。邓小平同志告诫我们,一定要破除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人选拔到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与此同时,还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干部选拔、任免和监督制度,使贤能者在位,使碌碌无为者退位下台。其三,孔子德政理论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仍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孔子一方面强调为政必须坚持君臣父子的伦理差别,强调权威与服从的不可逆性;另一方面又强调彼此的相互

      制约性,强调关心人、爱人、和睦相处,特别是管理者严以律已、宽以待人的重要性,主张彼此尊重。日本和亚洲一些国家把孔子的思想用于企业管理,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从侧重科学管理到侧重人性管理,从X理论到Z理论,是西方管理学发展的趋势。然而孔子在两千多年前,就强调管好个人是管好社会的起点,强调自身道德修养的必要性、重要性和修养的方式方法,并以此实现“仁爱”、“仁义”、“德政”的境界,达到社会有序稳定的目的。这种推已及人的人道主义管理方式,不能不说是他的思想以至东方文化的极大高明之处。其四、孔子的“富而好礼”、“富而后教”明确了道德教化的前提是经济的富裕,物质生活的一定满足,从而置道德教化于坚实的物质基础之上。当然,“富而后教”更揭示了这样一个更深层的理念:富而后必教。孟子从人类本质的意义上将此理念作了最明确的阐释:“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故要“教以人伦”。②富后兴教化行教养,不仅是行政管理的必然,更是人文逻辑的设定,这一杰出的政治人文思维思路于经济日益繁荣的今日中国其现实价值不言自明。经济的繁荣、物质的丰富是道德教化的必要前提。然而,当生活水平达到一定程度时,道德文化的建设、人文教化的拨升就成为至关重要的了。不然的话,金钱至上、物欲横流、道德沦丧,国将不国,人将不人。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告诉我们:单纯孤立的德治或法治都不可能将国家治理好,社会生活需要法治也需要德治。值此新的世纪,重新解读儒家创始人的“德政”思想,回顾其渊源,解剖其蕴含,分析其价值,不仅极富思想史研究的理论学术意义,更富当代安邦治国的现实实践意义。

      论孔子的德政原则摘要:孔子主张德政,提倡把政治道德化,政治与道德合一是孔子政治理论的特色。从根本上说,孔子德治理论是为维护当时社会秩序服务的,但其中也包含着对任何社会政治行为都有益的普适性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有仁爱原则、正义原则、重民原则、廉洁原则。虽然这些原则具有历史的局限或封建的糟粕,但至少是可以批判地汲取其合理内核,作为历史的借鉴,以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关键词:仁爱;正义;民本;廉洁在孔子的政治理论中,政治与伦理的合一是一个重要特点。孔子主张德政,他要求把道德贯彻于政治之中,并对德政进行了全面的论述,提出了一整套的政治行为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这些原则和规范,虽具有历史的局限,但也包含不少符合政治发展和社会进步一般规律的合理因素。它不仅对当时社会健康运转有指导作用,而且对当代的以德治国也具有现实的借鉴价值。因此,本文拟就孔子德政原则作一探讨和分析。一、仁爱原则孔子学说以仁为核心。他主张以仁爱之心治国,以惠爱民众之仁施之于政,反对统治者对老百姓横征暴敛,以严刑酷法统治民众。这就是在政治领域中孔子所讲的仁爱原则。具体说来,这一原则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与意涵:其一,为政者应有仁爱之心。孔子仁的内涵非常丰富,但要求为政者对全民的亲切和关怀则是仁的一个重要意义。他说:“仁者,人也。”[1]“仁者,爱人”[2],“泛爱众,而亲仁”[3]。可见,仁意含一个人,尤其是当政者对全民的关爱之情。所谓仁爱,即是要求承认人的主体性存在,尊重人,把人当人看,反对把人当牲畜和工具使用,要关心人、同情人、爱护人。孔子曾诅咒“始作俑者,其无后乎”[4]!反对那种杀人殉葬的野蛮制度和习惯,并强调要关心和尊重人,这就是他所说的“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2]。孔子认为,仁所体现的这种人与人之关系和态度,是为政者不可缺少的认识和情感,如果没有这种认识和情感,则国家不得治,人民也不得安。所以,孔子特别强调为政者的仁爱意识,要求统治者做到“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5]其二,以仁心施行政。孔子说:“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

      [6],“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7]。显然,孔子主张把孝、悌、恭、宽、信、敏、惠这类仁的道德推行到当政者身上,并施之于政。为此,他提出了“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主张,并把它作为调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关系的准则。其三,反对暴政。仁政是相对于暴政而言的,坚持仁政,就要反对暴政。孔子曾感叹:“苛政猛于虎也。”在《论语》中,我们亦可看到孔子对这类现象的愤懑与抗争。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2]“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8]当然,孔子主张仁爱,但并不排斥刑罚。他说“: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9]他任鲁国司寇时,也曾动用过大刑,杀少正卯。但刑在孔子看来,只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一着,他主张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强调以刑辅政,目的只是为了“胜残去杀”。在治国工具选择的次序上,按孔子的逻辑就是“礼乐政刑”。这些都说明了孔子是主张为政以德,反对苛暴之政的。同时,这也是仁爱原则在政治中的具体体现。二、正义原则正义原则也是孔子主张的德政的一个重要原则。在孔子看来,所谓正义,就是指合于义,归于正,显为直,本于中的行为与措施。第一,合于义。孔子说:“君子义以为质”[10],“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11]。可见,孔子明显地主张把“义”作为君子为人立身的原则及治事的标准。那么,什么叫“义”?“义”是相对于“利”而言的,按照孔子的义利论,他把“义”规定为公,即社会整体利益,把“利”规定为私,即个人的一己之私利。在对待义利态度上,孔子的基本主张是重义轻利,以义制利,即强调社会整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必须服从社会整体利益。因之以“义”作为为人处事的原则及价值标准,即是要求人们的行为不以一己之私利为目的,而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并以此作为判断自己行为正当与不正当、合理与不合理、义与不义的标准。这种道德要求贯彻到政治领域,就是要求国家各级行政官吏,应该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以国家的根本利益为义,并以此作为行政行为的根本准则,做到不以权谋私,不以私害公,为维护和促进国家利益尽职尽责,公而忘私,当公私利益、家国利益发生冲突时,要去私为公,舍家为国,甚至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直至生命,即做到所谓“杀身成仁”。第二,归于正。孔子有关“正”的思想最重要的在“正身”与“正名”。二者都是治理国家,建立社会秩序之基础。孔子认为,在任何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中,执政者与臣民的关系是最基本的。而在二者当中,孔子又最注重执政者的作用,认为执政者的品行决定社会治理的好坏。因此,他对执政者提出了“正身”的道德要求。当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熟敢不正?”[2]又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12]“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12]这就是说,从事政事,是在使国家社会进入“正道”,因此,从政必须有“正”的方向、“正”的理念以及“正”的方策,也就是要遵循“正道”。从政者不但要确定“正道”所在,而且自己要力行而推动之,通过自身的人格魅力和道德感召力去治理民众,也就是正己正人。这样,才能造就一个具有良好秩序的社会,使整个社会步入“正道”。孔子所谓“正”或“正道”是什么?“正道”就是合乎人性之德,也就是为善之道。孔子指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2]可见,“正”与人之善与德有关,“正”也是人之德与善所表现出来的行为规范,也可说是合乎义与德的规范。“正身”即正己,正己就是使自己的行为合乎正道,也就是合乎义与德的规范。因此,“正身”即是要求为政者以身作则,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社会正义,以实现安人安百姓之目的。孔子之“正”的观念,重点在正人方面。但孔子也很重视按照秩序、规范、制度来治理国家。这层意思乃见之于孔子“正名”方面的主张。孔子主张为政要以“正名”为先。《论语·子路》

      中记,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先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之子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一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可见,“正名”与维持社会秩序之重大关系。“正名”是什么?“正名”就是指国家社会里的每一个人都应安守本分,名实相符,尽其应尽的职责,行其当行的职守。也就是孔子提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所包含的主张。孔子认为,要维持社会秩序,就需要建立一套行为规范和制度,并按照这些规范和制度行事。这些规范、制度统可命之为名,“正名”就是要使这些规范、制度历之于正,并使人们严格遵守。“正名”落实到政治中,也就是要以“礼”的规范、制度为基础来管理社会,治理国家。“礼”即封建宗法等级制度。在这里我们不管孔子“正名”之主观目的如何,但我们不容忽视“正名”所代表的实现及达到社会秩序之价值与正义精神,故“正名”亦构成为孔子正义原则的一个重要因素。第三,显为直。与“正”、“义”相关的一个观念是“直”。孔子首先肯定“直”是人之本性,是与生俱有的。他说:“人之生也直。”[13]这种与生俱有的性质可以说是一种正直感,一种对正理的直觉。孔子认为“直”是与“义”相连的,“质直而好义”[2],他认为,这样的人在社会与人群中自然会得到别人爱戴。而不正直的人则是社会所不容许的,“罔之生也幸而免”[13]。可见,“正直”是人所依归的德行,也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基于这个认识,孔子认为任何国家和社会必须把“正直”当作立人及立政立制的标准,以求获得人民的接受,并使政治步入正轨。所以孔子说“:举直错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6]枉是直的反面,亦是“不直”,不直不足以服人,故一国的政事须选举正直的人来担任。直人领导政事,小则可使不直的人免于为乱,大则可化不直以为直。所以,孔子又说:“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2]坚持“直”就是要求为政者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晋国大夫叔向主张处死徇私枉法的弟弟叔鱼,孔子称赞叔向“不隐于亲”、“杀亲益荣”,是“可谓直矣”,“古之遗直”。在孔子看来,身为国家卿相和法官,肩负以道治国的特殊责任。如果在政治法律活动中丢掉正义原则以徇私情,那是不能原谅的。即使是亲戚也不能偏袒,而应当绳之以礼、处之以刑。叔向是明于大体的,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不徇私情,对此,孔子极为赞赏。可见,直是为政的准绳,亦是人民爱戴的德行。第四,本于中。“中”的观念是与“义”的观念相通的。《中庸》说:“义者宜也。”所谓“宜”就是合于时宜,也就是《中庸》所说的“时中”。可见,“义”是合乎中道的。所谓中道,孔子说“允执其中。”[8]《中庸》引孔子的话说:“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两端”就是“过”与“不及”,“允执其中”也就是说既不要“过”,也不要“不及”。孔子在评论弟子时说:“师(子张)也过,商(子夏)也不及”,“过犹不及”。[14]孔子认为子张激进(过),子夏保守(不及),两人都不符合中道,所以说“过犹不及”。显而易见,既无过,又无不及,就是中道。由此可知,“中”是指不过分和不欠亏,也就是“无过与不及”,即相当于西方哲学中的公平之意。故公平亦即为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中道”。中道是道之至中至重者。《中庸》说:“中也者,天下之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就人性而言,“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1]。“中”是人性之本体,是根本的价值标准;“和”是天下之达道。“中和”是使天地立位,万物发育之大原则,大德性。因而亦是正义之体现,也是为政者为人治事的根本原则。三、重民原则在君权制社会结构中,君民关系是全部社会关系的主干,它对君主的地位,人民的处境和整个社会的治乱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本来君民关系在客观上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关系,然而,由于君权的至高无上和民众的至卑至贱,一般君主只看到一种单向的主宰关系和支配关系,好像民众只能听从君主的摆布,这是历代君主垮台的一个重要原因。儒家的智慧就在于早就发现了还有一种自下而上的反向关系,这就是民对君的根基关系和君对民依赖关系。这两种关系相比较,后者比前者更重要。所谓“重民”之意义也正在于此。

      孔子高度重视民众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他认为,民心的向背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趋势,决定着统治者政权的兴衰。他把君与民的关系比喻为舟与水的关系:“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危将焉而不至矣。”可见,孔子认为,统治者政权的巩固或崩溃,归根到取决于民众的拥戴或反对。因此,他强调统治者应从民众的行为中去把握历史发展的趋势,注意民心的向背,争取百姓的拥戴,不能为一己之私,损害民众的利益,而应尽量满足民众的需要,争取民心,以巩固自己的统治。这落实到具体的政治生活中,即是要求为政者要宽民、惠民、利民、富民、教民。孔子要求统治者对劳动人民要“宽”、“惠”减轻对人民的剥削和压迫。“宽”就是要求为政者对老百姓要宽厚一点。“惠”是指给老百姓一定的物质利益。他说:“宽则得众”,“惠则足以使人”。役使人民要有所节制,要谨慎为之,“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2];“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13]。对老百姓要富而教之,富”就是使老百姓富有。他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2]那么,如何才能使百姓富起来?孔子主张轻徭薄赋、尚俭节用、安富恤贫,还要“因民之利而利之”[8],多做一些对老百姓富裕有利的事。这就是孔子的富民之道。“教”就是指对老百姓要进行道德教化。在孔子看来,教化是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他认为:“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5],“小人穷斯滥矣”[10]。贫穷是犯罪的客观原因,道德观念之有无是犯罪的主观原因。因此,要消灭犯罪,维持社会秩序,就必须对民“富而后教”。总之,孔子认为,为政者要以忠厚为心,以宽大为政,要关心民众生活,解救民众困苦、尊重民众意愿、满足民众需要,反对残酷剥削和压迫民众,以及“不教而杀”的苛暴之政。也就是要求为政者以民心向背决定自己的方针政策,以人民利益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价值尺度,以达到社会安定,天下大治之目的。四、廉洁原则政府官吏代表国家行使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这种特殊的地位赋予了他们相应的特殊身份。执政者既可以运用手中的权力为社会民众谋福利,尽职尽责,也可以利用它谋取个人的私利。对此,孔子从德治出发,反对官吏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强调执政者应当公忠为国,把清正廉洁作为自己基本的行为准则。此处所讲的廉,主要指对待物质利益特别是个人利益的正确态度,认识到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本质关系,理解了自己所负职责的责任和义务,自觉地克制自己的私欲,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利用手中的权利贪图国家和他人之利。简言之,所谓廉洁就是不以权谋私,不利用社会赋予的权力作为谋求任何个人私利的手段。孔子十分重视当政者的为政廉洁。他认为当时社会动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政不廉。对于鲁国季康子统治的地区所发生的“患盗”,孔子认为是由于季康子贪欲太大,大肆聚敛财富,为政不廉所致。“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2]因此,孔子一再告诫为政者执政要廉洁:“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12]这是提倡廉洁(俭),反对腐败(奢)。据《论语》记载,季氏的财富超过了鲁国的国君,而冉有继续要帮他聚敛钱财,孔子知道后大发雷霆“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14]将冉有逐出了师门,可见孔子对廉政的向往和对贪政腐败的痛恨。廉洁原则之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廉于自身。即要求政府官吏保持艰苦朴素、勤俭淡泊的生活作风,不追求奢侈,不放纵自己的欲望,衣食住行“自奉俭约”。二是廉于职守。居官不擅权谋私,不贪污受贿,尽职尽责,刚正不阿,不谀上虐下,不循私枉法。三是廉于社会。即要求政府官员革奢倡俭,去浮省费,节省财政开支,减轻社会负担。孔子认为要做到廉洁,最根本的是加强官吏的道德修养。在生活上安贫乐道:“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3]在名位上淡泊明志,“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3]。“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11]在利欲上不为诱惑,“放于利而行多怨”[11],“见利思义”。在处事上犯而不校(计较),宽宏大量。总之,孔子要求官员廉洁自守,决不能用手中的权力去谋取一己的不义之利,危害国家和民众之利。做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8]。惟有如此,才能使执政者建立威信,取信于民,稳定社会,发展生产,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篇十七:探讨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其现实借鉴意义

    P>  论孔子“为政以德”的思想

      摘要:孔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本文探讨了孔子提出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并分析了其现实借鉴意义。关键词:孔子;为政以德;思想

      早在两千多年前的诸子各家,在推出自己的政治主张时,就表达出对清廉政治的向往。作为中国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可以说是廉政思想理论的倡导者,他主张仁政德治的同时,“礼治”却始终贯穿其中。孔子在充分借鉴西周初期“明德慎罚”思想的基础上,主张以德治国。用道德手段来达到治国安民的目的,对后世封建统治阶级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论语.为政》篇中,孔子把实行德治放到了治国的核心地位,他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这种思想在当时虽未被认同,但却为西汉以后的历代统治者提供了一条治国良策。

      一、“为政以德”思想的提出在孔子看来,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是必然的,而且每一种进步,都是以前一种社会形态为基础而自然孕育的,所以他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但国家的兴衰,政权的存亡,则主要取决于统治集团是否贤明。认为只有统治集团的贤明,才能够实施“爱民、惠民”、“使民于义”的德政,反之,则实行暴政,必然会导致天下大乱,最终丧失政权。所以,对于商汤伐桀、周武伐纣给予了肯定,认为“德丧”,是夏桀、商纣失去天下的根本。同样,对于春秋社会的那场混战,权力倾轧的局面,孔子认为是“礼乐崩坏,天下无道”的结果。为变天下无道为天下有道,孔子周游列国,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政治思想,企图通过对西周社会制度的“改良”(即损益),为新兴的封建领主阶级开劈一条治国平天下的政治路线。二、礼治,是实现“为政以德”的根本保证礼治,是孔子“为政以德”思想的具体施政纲领,更是“为政以德”思想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孔子认为必须通过教化来开启天下人之“仁”心,通过人的道德自觉来实现礼治,因此,他特别强调个人的道德修养,并进一步论述了“仁”与“礼”的辨证关系,指出,“仁”是“礼”赖以存在的灵魂,“礼”是“仁”的具体表现形式。失去“仁”则“礼”无存在的意义,反过来,没有“礼”的规范制约,则“仁”无法表现亦无以保证,同样发挥不了作用。因此,他说:“礼

      云礼云,玉帛乎哉?”(《阳货》),“人而不仁如礼何”?指出一个人,如果不“仁”,即使知“礼”,也不过上虚伪的摆设罢了,充其量是一个伪君子。礼的存在与巩固,要以人的道德自觉为基础,并举例说:“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学而》)。“孝悌”是仁之本,而“犯上”与“作乱”,乃大逆不道之举,为“礼”法之所不容,一个人,如果具有“孝悌”这样的仁心,就自然不会产生“犯上”的动机而作乱。因此要想成为真君子,则必须以仁为本,修心养性。反过来,一个人若徒有仁德之心,而不“修礼”,则同样难成君子。他说:“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泰伯》)一个人,如果只有恭、慎、勇、直等德性而不知礼,则其行为无以指导、规范,他的仁德不仅表现出来,甚至会事与愿违,走向反面,因而,“礼”自然应成为君子修心养性的基本内容之一,知礼的程度,标志着君子德性修养程度。

      三、“以民为本”是“为政以德”的政策纲领“以民为本”,是“为政以德”思想的政策纲领,要求当政者在制定具体的“使民”政策时,必须充分考虑民众的利益,不过度的“伤民”、“害民”,而尽可能地“利民”、“惠民”,给民众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的修养生息的政治环境,绝不能与民争利而厚征敛聚,剥削过度。因此,他极力反对季孙提高对农民征收税率的做法,指出:“君子之行也,度于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以其薄”(《左传.鲁哀公十一年》);在回答子张“如何从政”的提问时,提出了要“因民之利而利之”,“择可劳而劳之”(《尧曰》)的“役民主张”;不仅如此,孔子更进一步提出对百姓要“富而后教”:子适卫,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子路》)所谓“教之”,就是要通过教化手段。提高百姓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使百姓能够正确理解当政者的“善政举措”,自觉自愿地服从统治,拥护统治。他反对用单纯政令刑罚强迫百姓顺从其统治的做法。尖锐地指出:“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意即有失身份)。”(《尧曰》)并将此谓之“四恶”而加以批判。孔子只所以提出要“以民为本”,是他认识到了民心是政权的基础,人民主宰历史的真理。因此他提出了著名的“载舟覆舟”论断:“丘闻之,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危将焉而不至矣!”(《荀子.哀公》),这在春秋时期,是难能可贵的。正因为孔子看到了人民的力量,所以他告诫当政者,“足食、足兵、民信”是治理好国家的3个基本要素,尤以“民

      信”最为重要。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

      不得己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颜渊》)四、“德主刑辅”是“为政以德”的法治理念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并不排斥以政令刑罚为基本特征的法律手段,

      而是认为,法律作为一种明辨是非,教人“可为与不可为”的国家强制手段,本身必须符合“仁”的原则和“礼”的规范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惩罚得让百姓诚服而自觉维护统治者的意志,否则,“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子路》)并且他进一步指出,法律,只是治理国家的一个辅助手段,而不是根本。统治阶级只有将其政治统治建立在道德教化的基础上,培养起符合其统治意志的社会道德观念,依靠人的道德自觉,才是保障天下太平的根本。所以,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就是说,单靠法律禁令来引导百姓,用刑罚来强迫百姓的行为,百姓只会为避免犯罪受罪而被迫遵守法令,并没有犯罪的羞耻感,但若用道德教化来引导百姓,用礼制来约束百姓的行为,百姓就会有了羞耻之心,就会自觉地走上正道,(即维护统治者的统治,遵守统治者的统治秩序)。他的这种思想,对于我们今天的法制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仍然具有相当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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