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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6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2-11-03 15:36:01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6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  合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文档仅供参考合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扩大本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加快构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6篇,供大家参考。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6篇

    篇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

      合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文档仅供参考合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扩大本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加快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皖教基市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实施意见合价费际制定本办法

      合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扩大本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加快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皖教基〔2014〕13号)、《合肥市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实施意见》(合价费〔2013〕70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政府通过补贴办园经费或减免园舍及其他固定资产租金等方式支持举办的、面向大众、收费较低、办园规范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办园条件、保教质量、管理水平、收费标准等因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为A、B、C三类。

      第四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类别由教育主管部门认定。

      第五条C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截至申报当年2月底,取得办学许可证时间满1年;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经物价部门审查确认的收费备案材料齐全、有效;

      (二)招生行为规范,小班班额不超过34人,中班班额不超过39人,大班班额不超过44人;

      (三)园舍、教育活动场所及设施、教具玩具等均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无安全隐患。

      (四)有2个以上的兴趣活动室、1个多功能音体室。

      配备户外大型多功能组合玩具(4种以上功能),其中规模达到6个班的至少配备2组。每班有4种以上数量充足、可供幼儿独立操作的桌面玩具,具有拼搭、拆装、变型等3种以上功能;每班有15种以上自制教具玩具,材质多样;幼儿图书生均2册以上。其他各类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皖教基〔2014〕13号)。

      (五)落实“两教一保”,专任教师均持有教师资格证,其中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持有率不低于80%;

      (六)卫生保健人员按照每150名幼儿至少设1名专职保健人员的标准配备;

      (七)幼儿园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月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教师最低工资(不含幼儿园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不低于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

      (八)按时完成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教师年度培训计划,有计划开展园本培训,全面实施科学保教,无小学化倾向;

      (九)幼儿伙食费单独立账,专款专用,按月结算并公布,食堂工作人员工资不得列入核算。幼儿园食堂“生进熟出”,流程清楚,功能分开;

      (十)上一年度年检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第六条B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获得“合肥市一类幼儿园”称号;(二)招生行为规范,小班班额不超过30人,中班班额不超过35人,大班班额不超过40人;(三)有2个以上的兴趣活动室(每间面积不小于20

      平方米)、1个多功能音体室。配备不少于2组的户外大型多功能组合玩具(4种以上功能),其中规模达到9个班的至少配备3组。其他各类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皖教基〔2014〕13号);

      (四)落实“两教一保”,专任教师均持有教师资格证,其中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持有率达90%以上;

      (五)本办法第五条第(三)项、第(六)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A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评估达到省级一类幼儿园办学标准和水平;(二)招生行为规范,小班班额不超过30人,中班班额不超过35人,大班班额不超过40人;(三)有3个以上的兴趣活动室(每间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1个多功能音体室。配备不少于2组的户外大型多功能组合玩具(4种以上功能),其中规模达到9个班的至少配备3组。其他各类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皖教基〔2014〕13号);(四)落实“两教一保”,专任教师均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五)伙食费单独立账,专款专用,按月结算并公布,食堂工作人员工资不得列入核算。食堂的卫生信誉级别为A级;(六)本办法第五条第(三)项、第(六)项至第(八)项、第(十)项规定的条件。第八条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应当向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县(市)区教

      育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向市教育局推荐进行认定、授牌。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认定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第九条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截止时间为每年3月31日。

      第十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的标准实行政府最高指导价管理。政府最高指导价随办园成本等因素的变化适时调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具体收费标准作相应调整,由县(市)区物价部门核定并公布。

      第十一条县(市)区物价部门按照规定核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具体收费标准,报市物价局同时抄送市教育局备案。幼儿园应当设立收费公示栏,每学期张榜公布各项收费,自觉接受幼儿家长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二条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办园经费奖补制度。各级财政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和教师培训。

      第十三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主动接受教育、财政、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预决算制度,定期公开幼儿园师资、在园幼儿和经费收支情况。

      第十四条县(市)区教育、财政、物价部门应当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

      第十五条市教育局每年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确认丧失相应类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条件的,取消其相应称号,终止其经费奖补资格。

      第十六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出现严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挪用专项资金、乱收费、克扣

      教师工资及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称号,取消或者收回当年奖补资金。

      第十七条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认定、收费核定、年度审核、经费奖补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篇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

      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私立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园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幼儿园自身特点,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园内经费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幼儿园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幼儿园财务状况。

      一、关于财务管理体制

      1、园长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2、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

      幼儿园财务活动在园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没有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集中管理,分园核算”的体制。园内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记流水帐,在园长领导下,管理园内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帐。

      3、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与本单位经费编

      制计划、签订经济合同等有关财务活动,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及财产保管等情况。

      二、单位预算管理

      幼儿园应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每学期的经费预算。

      1、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幼儿园本身财力可能、幼儿园正常教育活动和发展计划,妥善安排其他各项必需支出。

      2、预算编制的审批:

      每学期初各幼儿园园务领导小组成员商讨通过将本学期的经费预算情况作详细安排。(人员工资,大型维修及设备,日常开支),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并备案。重大事件需调整预算经通过园务领导小组讨论并上报批准。

      三、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拨入预算经费,如:工资等),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捐资助学、固定资产出租、利息、兴趣班收入等)。直属园的捐资助学费应统一使用教育局收据开具,款项解入教育局帐户经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2、各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幼儿园收入帐户,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幼儿园支出是指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内容包括: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设备费、其他费用等。

      2、幼儿园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另附),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幼儿园结合本园情况规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按预算正常执行,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

      对于大型的维修及设备购置应预先经园务小组协商签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支出执行。

      幼儿园应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把好质量管理等环节,防范决策失误等有关舞弊行为。工程结束后,报请审计部门审定,工程款项由局与施工单位核算。

      对于因种种原因需暂时冻结的资金应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解冻之后方可使用,不得擅自提前使用。

      五、资产管理

      幼儿园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

      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及应收、暂付款、借款、存款等。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①对货币资金收支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应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②审批人应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③幼儿园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按照提交用款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等程序执行。会计、出纳应按签字齐全、票据规范、支出合理等认真复核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④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中决策和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单价满1000元或一次性支出满2000元的设备或维修项目)。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

      ⑤对于大额的支出应使用转帐支票,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

      ⑥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

      ⑦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⑧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收款不入帐。

      2、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幼儿园应根据: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结合本园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

      幼儿园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些全面的清查盘点,一般的报废、转让经园务领导小组批准后核销,大型、贵重的设备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核销。六、代管款管理

      幼儿园的代管款包括代办费,伙食费。幼儿园应对代办费、伙食费进行独立核算。1、代办费:幼儿园应严格按有关教育局规定收取代办费金额,并严格控制代办费的支出项目,严禁支列无关的费用,代办费应每学期结算支出明细,向家长公布、清退余款。2、伙食费:幼儿园应按标准(65元/月.生)收取幼儿伙食费。支出幼儿一餐两点、净水、餐后水果及食堂使用的水电煤气费等其他成本。应根据制定的带量食谱采购每日食品,严格控制采购的量。不得在幼儿伙食费中列支无关的内容。教师伙食应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单独建帐,保证幼儿伙食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幼儿伙食费。食堂应建立物品进库、出库、每日过秤记录,每月进行盘库。幼儿园应建立公示制度。每日公布购菜明细,每月公布伙食费使用明细及库存情况,接受家长监督。七、财务清算

      幼儿园发生划转、撤并或园长、主管会计离任、外调时,应进行幼儿园财务清算。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对园内的财务、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做好移交,接收的交接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遗留问题。

      八、财务报告

      1、各幼儿园应根据每月经费的作用情况,编制月财务报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于一些财务变动情况及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附说明,对于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措施。

      2、学期末应对本学期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及大型维修、设备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并与制定的预算作对应比较。

      九、财务监督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幼儿园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各幼儿园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2、幼儿园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各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不同的监督方式。

      3、幼儿园的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4、中心会计定期对所辖幼儿园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十、未尽事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后方可执行,严禁自作主张。

      十一、本管理细则自

      年月日起试行。

      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促进本园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规制度,确保各项财务收支合规、合法。

      二、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按月编制财务报表,按规定期限报送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财政部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三、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各项专用资金,缴纳各种税金和有关费用。

      四、按规定使用各种票据,严禁使用“白条凭证”和假发票。

      五、不属于本单位的经济往来,不得在本单位开支。不准租借银行账户、支票、公章和代开发-票。

      六、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收取现金超过核定限额应及时送存银行,严禁坐支现金、套取现金,严禁账外设账和设立小金库。

      七、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除发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劳酬费、奖励费、差旅费以及支票起点以下的零星现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经济往来,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以现金支付。

      八、严格现金收付手续,坚持“账钱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办理。建立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九、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具有岗位证书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调动工作因故离职的,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好交接手续前,不得离职。

      十、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十一、严格凭证审批手续,报销凭证须由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重大开支须报董事会讨论决定。

      十二、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对本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会计人员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档案清册。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严防毁损和散失。

      

      

    篇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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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

      民办幼儿园在我国的幼儿园类型中占有绝大部分,民办幼儿园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会计管理等各项工作,如何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呢?以下整理的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的详细范本,可供参考。

      为本园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幼儿园自身特点,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园内经费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幼儿园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幼儿园财务状况。

      一、关于财务管理体制

      1、园长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2、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幼儿园财务活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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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没有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集中管理,分园核算的体制.园内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记流水帐,在园长领导下,管理园内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帐.

      3、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与本单位经费编制计划、签订经济合同等有关财务活动,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及财产保管等情况。

      二、单位预算管理

      幼儿园应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每学期的经费预算。

      1、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幼儿园本身财力可能、幼儿园正常教育活动和发展计划,妥善安排其他各项必需支出.

      2、预算编制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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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学期初各幼儿园园务领导小组成员商讨通过将本学期的经费预算情况作详细安排。(人员工资,大型维修及设备,日常开支),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并备案。重大事件需调整预算经通过园务领导小组讨论并上报批准。

      三、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拨入预算经费,如:工资等),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捐资助学、固定资产出租、利息、兴趣班收入等)。直属园的捐资助学费应统一使用教育局收据开具,款项解入教育局帐户经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2、各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幼儿园收入帐户,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幼儿园支出是指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内容包括: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设备费、其他费用等。

      2、幼儿园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另附),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幼儿园结合本园情况规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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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预算正常执行,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对于大型的维修及设备购置应预先经园务小组协商签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支出执行.幼儿园应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把好质量管理等环节,防范决策失误等有关舞弊行为。工程结束后,报请审计部门审定,工程款项由局与施工单位核算。对于因种种原因需暂时冻结的资金应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解冻之后方可使用,不得擅自提前使用。五、资产管理幼儿园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及应收、暂付款、借款、存款等。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①对货币资金收支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应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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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审批人应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③幼儿园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按照提交用款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等程序执行.会计、出纳应按签字齐全、票据规范、支出合理等认真复核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④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中决策和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单价满1000元或一次性支出满2000元的设备或维修项目)。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

      ⑤对于大额的支出应使用转帐支票,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

      ⑥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

      ⑦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⑧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收款不入帐。

      2、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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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应根据: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结合本园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

      幼儿园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些全面的清查盘点,一般的报废、转让经园务领导小组批准后核销,大型、贵重的设备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核销.

      六、代管款管理幼儿园的代管款包括代办费,伙食费.幼儿园应对代办费、伙食费进行独立核算。1、代办费:幼儿园应严格按有关教育局规定收取代办费金额,并严格控制代办费的支出项目,严禁支列无关的费用,代办费应每学期结算支出明细,向家长公布、清退余款。2、伙食费:幼儿园应按标准(65元/月。生)收取幼儿伙食费。支出幼儿一餐两点、净水、餐后水果及食堂使用的水电煤气费等其他成本。应根据制定的带量食谱采购每日食品,严格控制采购的量。不得在幼儿伙食费中列支无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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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伙食应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单独建帐,保证幼儿伙食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幼儿伙食费。

      食堂应建立物品进库、出库、每日过秤记录,每月进行盘库。

      幼儿园应建立公示制度。每日公布购菜明细,每月公布伙食费使用明细及库存情况,接受家长监督。

      七、财务清算

      幼儿园发生划转、撤并或园长、主管会计离任、外调时,应进行幼儿园财务清算.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对园内的财务、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做好移交,接收的交接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遗留问题.

      八、财务报告

      1、各幼儿园应根据每月经费的作用情况,编制月财务报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于一些财务变动情况及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附说明,对于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措施。

      2、学期末应对本学期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及大型维修、设备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并与制定的预算作对应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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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财务监督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幼儿园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各幼儿园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2、幼儿园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各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不同的监督方式。3、幼儿园的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4、中心会计定期对所辖幼儿园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十、未尽事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后方可执行,严禁自作主张。十一、本管理细则自年月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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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

      word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与本单位经费编制计划签订经济合同等有关财务活动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及财产保管等情况

      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私立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园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幼儿园自身特点,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园内经费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幼儿园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幼儿园财务状况。

      一、关于财务管理体制1、园长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2、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

      幼儿园财务活动在园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没有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集中管理,分园核算”的体制。园内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记流水帐,在园长领导下,管理园内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帐。

      3、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与本单位经费编制计划、签订经济合同等有关财务活动,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及财产保管等情况。

      二、单位预算管理幼儿园应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

      编制每学期的经费预算。1、编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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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预算:应考虑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幼儿园本身财力可能、幼儿园正常教育活动和发展计划,妥善安排其他各项必需支出。

      2、预算编制的审批:每学期初各幼儿园园务领导小组成员商讨通过将本学期的经费预算情况作详细安排。(人员工资,大型维修及设备,日常开支),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并备案。重大事件需调整预算经通过园务领导小组讨论并上报批准。三、收入管理1、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拨入预算经费,如:工资等),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捐资助学、固定资产出租、利息、兴趣班收入等)。直属园的捐资助学费应统一使用教育局收据开具,款项解入教育局帐户经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2、各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幼儿园收入帐户,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四、支出管理1、幼儿园支出是指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内容包括: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设备费、其他费用等。2、幼儿园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另附),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幼儿园结合本园情况规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按预算正常执行,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对于大型的维修及设备购置应预先经园务小组协商签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支出执行。?幼儿园应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把好质量管理等环节,防范决策失误等有关舞弊行为。工程结束后,报请审计部门审定,工程款项由局与施工单位核算。对于因种种原因需暂时冻结的资金应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解冻之后方可使用,不得擅自提前使用。五、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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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及应收、暂付款、借款、存款等。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①对货币资金收支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应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②审批人应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③幼儿园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按照提交用款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等程序执行。会计、出纳应按签字齐全、票据规范、支出合理等认真复核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④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中决策和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单价满1000元或一次性支出满20XX元的设备或维修项目)。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⑤对于大额的支出应使用转帐支票,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⑥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⑦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⑧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收款不入帐。2、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幼儿园应根据: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结合本园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

      幼儿园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些全面的清查盘点,一般的报废、转让经园务领导小组批准后核销,大型、贵重的设备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核销。

      六、代管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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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的代管款包括代办费,伙食费。幼儿园应对代办费、伙食费进行独立核算。1、代办费:幼儿园应严格按有关教育局规定收取代办费金额,并严格控制代办费的支出项目,严禁支列无关的费用,代办费应每学期结算支出明细,向家长公布、清退余款。2、伙食费:幼儿园应按标准(65元/月.生)收取幼儿伙食费。支出幼儿一餐两点、净水、餐后水果及食堂使用的水电煤气费等其他成本。应根据制定的带量食谱采购每日食品,严格控制采购的量。不得在幼儿伙食费中列支无关的内容。教师伙食应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单独建帐,保证幼儿伙食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幼儿伙食费。食堂应建立物品进库、出库、每日过秤记录,每月进行盘库。

      幼儿园应建立公示制度。每日公布购菜明细,每月公布伙食费使用明细及库存情况,接受家长监督。

      七、财务清算幼儿园发生划转、撤并或园长、主管会计离任、外调时,应进行幼儿

      园财务清算。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对园内的财务、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做好移交,接收的交接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遗留问题。

      八、财务报告1、各幼儿园应根据每月经费的作用情况,编制月财务报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于一些财务变动情况及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附说明,对于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措施。2、学期末应对本学期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及大型维修、设备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并与制定的预算作对应比较。九、财务监督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幼儿园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各幼儿园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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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幼儿园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各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不同的监督方式。

      3、幼儿园的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4、中心会计定期对所辖幼儿园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十、未尽事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后方可执行,严禁自作主张。十一、本管理细则自年月日起试行。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促进本园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规制度,确保各项财务收支合规、合法。?

      二、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按月编制财务报表,按规定期限报送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财政部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三、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各项专用资金,缴纳各种税金和有关费用。?四、按规定使用各种票据,严禁使用“白条凭证”和假发票。?五、不属于本单位的经济往来,不得在本单位开支。不准租借银行账户、支票、公章和代开发-票。?六、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收取现金超过核定限额应及时送存银行,严禁坐支现金、套取现金,?严禁账外设账和设立小金库。?七、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除发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劳酬费、奖励费、差旅费以及支票起点以下的零星现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经济往来,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以现金支付。?八、严格现金收付手续,坚持“账钱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办理。建立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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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具有岗位证书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调动工作因故离职的,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好交接手续前,不得离职。?

      十、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十一、严格凭证审批手续,报销凭证须由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重大开支须报董事会讨论决定。?

      十二、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对本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会计人员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档案清册。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严防毁损和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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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

      私立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制度(通用3篇)

      私立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制度1

      为规范财务管理,切实把经费收好、管好、用好,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方针、政策、制度,确保各项财务收支业务合理、合法、合规。

      2.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按月编制财务报表,按规定期限报送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财政部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3.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各项专用资金,缴纳各种税金和有关费用。4.按规定使用各种票据,严禁使用“白条凭证”和假的发票。5.不属于本单位的经济往来,不得在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开支。不准租借银行账户、支票、公章和代替开发票。6.严格执行现金库存限额,现金使用范围,现金发放手续的规定,不得账外设账。7.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除发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劳酬费、请保留此标记奖励费、差旅费以及支票起点以下的零星现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经济往来,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以现金支付。8.严格现金收付手续,坚持“账钱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办理。建立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9.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具有岗位证书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调动工作因故离职的,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好交接手续前,不得离职。

      10.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11.严格凭证审批手续,报销凭证须由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重大开支须报董事会讨论决定。

      12.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对本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会计人员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档案清册。

      对自己不满足,是任何真正有天才的人的根本特征。

      私立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制度2

      一、财务管理原则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执行和宣传“会计法”,维护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2.编制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计划,拟定学校具体财务管理制度(方法),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3.坚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则,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学校的经济活动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财务人员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日常财务工作。5.学校财务工作系指学校行政及工会的工作,学校财务人员在上级财务

      部门的领导下,统一处理各项财务工作。6.根据财务监督制度的需要,设臵会计岗位。7.会计人员要做好学校财务预、决算工作,准确做好学校账务、结算上

      报工作,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认真执行会计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8.学校要认真管理好现金、票据。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报销手续,认真履行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9.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学校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各种凭证内容必须填写完整。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业务,不制造假账,不设账外账,不设小金库。

      10.做好财务档案工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传阅、复印会计资料,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资料。

      11.认真执行财产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单位财产管理办法,不擅自购买控购商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13.不遵守财务制度,工作失职,造成学校经济或其它损失者,由学校给予惩处。

      二、幼儿收费制度1.收费应按照《收费许可证》所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收费许可证未列明的项目不得擅自立项收费。2.学校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张贴。3.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接受财政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检查和人民群众的监

      督。4.学校根据项目收费并开具由财政局统一购买的收据。5.学校的所有项目收费都必须纳入学校的财务管理。6.代办费及列入教学计划的服务性代办项目,按规定的程序执行。7.学校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制造假账,不设账外账。所收取的各项款项

      应全部进账并存入银行。不坐支。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为了合法使用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浪费现象,保证学校

      教育活动地顺利开展和改善办学条件,特作如下规定:1.会计人员(会计主管)认真编制教育经费预算,报学校领导审核,审核

      后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批,按下达审批后的预算,有计划地执行。

      2.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收费,必须持证(收费许可证)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使用规定的票据。

      3.社会捐赠,应及时入账或上交主管部门,严禁私设小金库或截留上交款。

      4.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得虚列支出,也不得隐匿收入。

      5.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经法规,财经纪律。6.各种费用必须凭证报销,会计应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拒绝受理不合法、不规范的原始凭证。

      7.合法规范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人审批签章后付款。

      8.对违反财务和财经纪律的行为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9.法人代表,要坚持按规定审批,对给予报销的原始凭证签字。10.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批准后方能采购。11.凡需用支票购臵物品,必须按支票审批领用签发手续办理,支票要填写日期、用途及限额,采购者妥善保管好支票,避免遗失。四、学校票据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试行办法》保证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序地进行,并纳入学校的统一管理。1.根据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收费注册登记手续,凭《票据购买证》《收费票据使用情况表》和已使用、作废的收费票据存根,到财政部门购买收费票据。2.收费票据必须由会计保管,按票据购买证填写的号码分类、登记,写清购进日期,本数及编号。3.领用人领用时,应在《票据领用薄》上签名,并写明领用本数,起讫号码。4.需再领用收费票据时,需交清上次所领用的票据存根。5.会计根据记账联与票据存根联进行销号,在票据销号单记明所销票据的起讫号码及金额,并要有销号人签章。

      6.发现票据填写错误时,须重新填开,并在错误的票据上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备查。

      7.发现票据遗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公开申明作废,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8.学校应妥善保管好票据存根,以便备查,并按财务制度规定期限报上级部门批准后进行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五、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门,也是学校的重要档案之一,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史料的证据,学校必须切实地把会计档案管好。2.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3.学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保管。4.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单位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5.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也可请主管部门参与监销。6.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情况报告本单位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

      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1.学校食堂,不能以学生为赢利对象,学期结束或年末要结清伙食“尾子”,学校党团、工会家委会要监督伙食团工作,保障学生利益。教师和学生伙食要分灶吃饭,分别核算,每月公布教师和学生伙食团账目。2.校长要监管和指导学校伙食团财务工作,做到统一的会计科目,健全的会计核算,合理准确的伙食成本。3.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收费管理、票据管理、财产管理、档案管理、食堂财务的稽核管理、会计、出纳、仓库管理员的职责必须符合学校行政各项管理要求,以及学校对岗位职责的要求。4.食堂搭伙费主要用于食堂购臵和修理食堂设备等,如发生超支学校应予以补贴。5.学校食堂要建立仓库管理制度。食堂负责人要加强对采购、验收、入库、领用的检查,要按日进行食物盘点,会计和仓库保管员要凭单进行记账。6.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对财务和会计工作的检查、审计等,如实完整的提供一切会计资料和信息。七、账务处理程序制度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账务处理程序。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一致。为此,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臵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

      2.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切实保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

      3.账簿设臵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必须填好账簿启用表和扉页,往来款项科目不得使用综合账户,需要结转的科目一定要`按规定进行明细结转。

      4.记账凭证应当及时,不得积压,登记完毕后,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5.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必须每天登记并结出当天余额,同时应每月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应查明原因,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6.会计报表必须采用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和填制要求,真实、正确、及时地编制好各类报表以及各类附表。

      7.会计电算化应用的会计软件操作规程必须经有关财政部门验收批准。记账凭证或记账凭证汇总表必须定期打印、装订。账册打印每年至少两次。每月结账前必须录制软件备份,以防信息丢失。

      聪明的人警告我说,生命只是一颗荷叶上的露珠。

      私立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制度3

      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沪教委财【】43号)等法律、法规

      和文件的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我区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提升民办幼儿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依法维护民办幼儿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民办幼儿园财务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三)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四)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会计核算办法。三、适用范围闵行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民办非营利学前教育机构,包括民办幼儿园、幼稚园等。四、财务管理规定(一)民办幼儿园应当根据《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财务管理。(二)民办幼儿园应按管理费收入的5%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幼儿园的园舍大修、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三)民办幼儿园应按管理费收入的2%提取风险保证金,用于幼儿园发生意外事故和幼儿园终止办学的善后处理。风险保证金的累计金额达到幼儿园当年管理费收入50%时,可以不再提取。(四)民办幼儿园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占经常性经费支出的比例一般不低于70%。工资及福利支出包括:在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基本

      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费、福利费、兼职教师薪酬、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五)民办幼儿园业务活动成本占经常性经费支出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5%。公务支出包括:折旧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绿化费、宣传活动费、差旅费、培训费、招待费、材料费、图书资料费等。

      (六)管理费用等其他费用占经常性经费支出的比例一般不高于5%。管理费用包括开办费摊销、无形资产摊销、中介评审费、幼儿园决策机构办公费、差旅费、会务费等。

      (七)民办幼儿园应分别在当年7月15日前和次年1月15日前按照决算要求向区〉教育局提供中期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基本情况表、专用基金收支情况表等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应如实载明民办幼儿园收入、支出、结余及分配、资产负债变动、专用基金变动及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等事项。

      五、会计核算规定(一)民办幼儿园财务会计核算按照《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执行。(二)民办幼儿园财务会计核算应采用电子计算机软件核算。(三)政府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补助资金下拨学校财务核算应入“政府补助收入”科目进行单独核算,补助资金(包括小区生补贴、园舍维修管

      理基金、低保家庭子女资助补贴、定额补贴等)必须在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内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六、本制度执行由教育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对专项补助项目进行定期与不定期专项评估检查,根据评估检查结果确定是否有资质享受相应的补助。学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年终须依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出具书面审计报告,审计结果作为民办幼儿园是否享受财政补助资金的参考依据。

      你若要喜爱你自我的价值,你就得给世界创造价值。

      

      

    篇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引导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38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办201462号关于印发南宁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南府办201788号和关于印发aa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马政办发2017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引导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38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办〔2014〕62号)、《关于印发南宁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南府办〔2017〕88号)和《关于印发AA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马政办发〔2017〕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AA县所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第三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符合本地幼儿园布局规划,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办园标准举办的,接受政府补助,提供公益性、普惠性服务的非营利性学前教育机构。

      第二章申报和认定

      第四条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符合《AA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规定条件的幼儿园均可申报。

      第五条县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负责对新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幼儿园进行认定。(一)自愿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备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每年3月向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AA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表;2.AA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

      3.办园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收费许可证(或收费备案);

      4.有接送幼儿上下学车辆的幼儿园需提交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备案材料;

      5.幼儿园用房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6.幼儿园教职工花名册;7.幼儿园教职工健康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上岗培训合格证)、园长任职资格证书、保育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炊事员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相关证书(医生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或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证)、财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财会上岗合格证等;8.幼儿园教职工聘用合同、工资发放的印证材料;9.在园幼儿花名册;10.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3、4、5、7、8项材料均为提交复印件验原件。(二)组织评审。县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依据《AA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及《AA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每年4月份组织评估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对达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条件的予以初步认定。(三)公示认定。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拟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后予以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授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时间为每年4月至5月。(四)签订协议。凡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与其签订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合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招生工作

      第六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并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作为招生、编班的条件。各中心学校每年5月发布招生公告,公布本区域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名称、地址、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和咨询电话等信息,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也须在显眼位置予以公告。

      第七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满足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3周岁的幼儿入园。根据招生计划,招收幼儿园所在社区本县户籍的适龄幼儿。若有空余学位,可考虑接收其他幼儿入园。

      第八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县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进行招生登记,最迟于每年7月下旬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开学时间参照县义务教育学校开学时间执行。

      第四章收费与扶持

      第九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其保育教育费最高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同辖区同等级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2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确定的最高标准范围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报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第十条对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给予以下扶持:(一)核拨生均补助经费。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县政府按在园幼儿数给予幼儿园生均每学年50元的补助。(二)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资帮扶机制。各中心学校统筹安排,从公办幼儿园、县级以上示范幼儿园选派1名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到结对帮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挂职1-2年,选派1-2名教学骨干到结对帮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任教1-2年。每所县级以上示范幼儿园至少结对帮扶1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也可采取顶岗置换、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师资帮扶。(三)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资培训优惠政策。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选派园长、教师参加县级以上各级各类培训学习时给予优先和倾斜。

      (四)其他扶持政策。在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租金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规定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保育费、教育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承受土地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涉及的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行政性、服务性收费及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收费,均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待遇。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需严格遵守《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在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收费,并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确保各项收费规范、有据、合理,坚决制止“一方面享受国家补贴,一方面收取高额费用”的不合理行为。

      第十二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到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账户,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建立预结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公开经费收支情况,确保财务核算规范化,接受政府部门财务审计。

      第十三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可用于教职工社会保险、园舍租金、园所维修改造,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等方面,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当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县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配合物价部门对辖区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并配合财政部门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财务审计,督促资金安全使用和规范管理。

      第十四条县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本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评价,评价标准参考《AA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不到评估标准的,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评估标准的,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收回牌匾和当年补助资金,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

      第十五条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督和指导。定期对幼儿园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环境创设、教

      学质量和水平等保教工作以及安全、卫生保健等常规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制止。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财政补助补贴情况等要在县教育信息网等媒体上集中予以公布,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县教育、财政、人社、物价等部门要通过暗访、检查、调研、举报核查等措施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过程性监管。对办园行为不规范、严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保教质量严重下滑、财务管理混乱、违规乱收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并在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恶意套取、骗取、挪用补助资金的,取消或收回当年补助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转让、变相转卖利用补助资金购买的财物或将财物占为已有,如幼儿园停止办园或与其他幼儿园合并,须提前六个月向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报告,并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调配其利用补助资金购买的财物至其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第十八条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结束后可自愿重新申报。在有效期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退出视具体情况处理:自愿退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须提前一年向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退出后,在园幼儿收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年度综合评价不合格的,按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处理;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直接取消办园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AA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符合本地幼儿园布局规划,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办园标准举办的,接受政府补助,提供公益性、普惠性服务的非营利性学前教育机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园舍安全和证照齐全

      (一)园舍建设规范园舍建设基本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的相关规定,安全检测合格;在建工程具有立项或建设许可的明确批文;园舍有明晰的产权证书(或具有期限不少于5年的园舍《租用合同》)。单门独院,环境规划合理,幼儿游戏、学习、休息等空间布局得当;园舍场地平整,硬、软质地面相互搭配,适当绿化和美化。(二)园舍确保安全坚持安全第一;具有严格的、全面的幼儿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全园无安全隐患。按照幼儿园人防、技防、物防建设的要求,安装必要的防护栏、防盗门和照明设施,加固、加高围墙,设置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设施;室内外通道适宜幼儿进出,消防通道保证安全通畅;维护园区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交通便利。(三)办园证照齐全办园申报材料完整,相关证件合法齐全。包括:办园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税务登记证等。二、办园规模和行为(一)班级规模和人数有一定的办园规模,原则上不少于3个班,设有大、中、小班,每班幼儿人数不超

      过规范办园定额5人;全园幼儿总数不低于60人。(二)卫生与食品安全卫生设施清洁安全,做到一孩一杯一巾,有流动水洗手,能满足在园幼儿养成良好

      卫生习惯的需求;厨房设施齐全并符合卫生标准;膳食制度健全,食品留样符合要求。食品采购人员具备儿童营养学基本知识,厨师具有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能力和良好

      习惯;全园教职工均有定期体检的真实材料和健康结论。(三)环境与设施设备园舍环境安全,有基本适应保教需要的室内外活动场所;有幼儿专用活动室、盥洗

      室、食堂、保健室等;幼儿活动用房在三层(含三层)以下。户外活动面积生均不低于2平方米,室内面积生均不低于1.5平方米,教寝合一的活动室应达到生均2平方米。

      室内外设施设备适宜不同年龄段幼儿使用,满足保育、教育和幼儿自主活动的需求;桌、椅、教(玩)具材质、规格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数量适宜;攀、爬、滑、钻、荡、平衡、投掷等运动器械设置合理。

      (四)人员配备及要求配备专职园长和专职保教人员,保教人员原则上每班至少达一教一保;专(兼)职保健、安保等人员按需配备。园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接受过县级以上园长培训,有上岗证;教师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保育员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接受过保育专业技术培训,有上岗证;其它岗位人员根据需要达到学历要求,持证上岗。全园教职工进修、培训具有制度保障,并有证明材料,每人每年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次以上。三、普惠措施和公益形象(一)普惠措施制订有公益性入园规定并付诸实施不少于一年,已享受减免优惠人数达到或超过在园幼儿总数的10%;对服务区域困难家庭子女入园收费有明确的减免措施;不歧视困难家庭幼儿。(二)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审批(备案)手续齐全;执行经有关部门备案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且不高于同辖区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2倍;幼儿伙食费收支平衡,必须专款专用;根据贫困家庭收入情况设立灵活的缴费时限;没有不合理收费项目。

      (三)财务管理实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制度;收费程序公开,分类明确;会计制度完备,支出审批规范;收支帐目清楚,定期公布结算;员工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拖欠工资现象。(四)公益形象具有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的措施和规划;对园内贫困幼儿有明确的资助制度;园领导带头捐助贫困幼儿。四、管理水平和社会评价(一)制度建设人、财、物管理制度健全;所有工作岗位均有明确的责任人;加强安全工作制度建设,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教研制度建立健全,人员素质、保教水平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有相关佐证材料。(二)人事管理健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教职工管理;工作人员必须依法签定《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保教人员相对稳定,每学年保教人员流动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三)保教水平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重视幼儿心理健康,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建立良好的班级常规;根据幼儿年龄特征和季节特点安排和组织各种活动;没有“小学化”教学倾向。提供适宜幼儿游戏、学习、操作的材料;幼儿读物人均不低于4本;员工业务书籍人均不低于10本。(四)社会评价园领导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保教团队有较强的亲和力;近两年没有重大安全责任

      事故;家长对保教人员的满意率不低于80%;家长和保教人员对园领导的满意率不低于80%。

      附件2

      AA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具体评估指标

      分值记分说明

      1.园舍建设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5

      本标准》的相关规定;

      2.安全检测合格:有相关证明材料,无危房和其10

      他不安全设施;

      (一)园舍建3.在建工程具有立项或建设许可的明确批文;

      10

      设规范(404.园舍具有明晰的产权证书(或具有期限不少于5

      分)年的园舍《租用合同》);

      5

      一、园舍安全和证照齐全

      100分

      5.单门独院、环境规划合理,幼儿游戏、学习、5

      休息等空间布局得当;6.园舍场地平整,硬、软质地面搭配合理,有一定

      5的绿化。

      (二)

      7.坚持安全第一;具有严格的、全面的幼儿安全15

      保障责任制度;全园不存在安全隐患;

      园舍确保8.安装必要的防护栏、防盗门和照明设施,加固、安全加高围墙,设置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设施;室内10外通道适宜幼儿进出,消防通道保证安全通畅;

      (35分)

      9.维护园区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交通便利。

      10

      (三)10.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

      5

      办园证照11.具有民政部门颁发的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5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具体评估指标

      分值记分说明

      齐全12.为幼儿提供膳食的,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5

      (25分)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13.具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5

      14.具有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5

      (四)15.办园规模不少于3个班,设有大、中、小班;10

      班级规模

      和人数

      16.每班幼儿人数不超过规范办园定额5人;全园10

      幼儿总数不低于60人。

      (20分)

      17.卫生设施清洁安全,一孩一杯一巾(有流动水

      洗手),可以满足在园幼儿需求;厨房设施齐全并10

      符合卫生标准;(五)

      卫生与食品18.膳食制度健全,食品留样符合要求;

      5

      二、办园

      安全19.食品采购人员具备儿童营养学基本知识,厨师5

      (25分)具有保障食品安全的知识、能力和习惯;

      规模和行为

      110分

      20.全园教职工均有定期体检的真实材料和健康5

      结论。

      21.园舍环境安全,有基本适应保教需要的室内外活动场所;有幼儿专用活动室、盥洗室、食堂、保10健室等;幼儿活动用房在三层(含三层)以下。(六)环境与设施22.有相应的户外活动场地,户外活动面积生均不5设备低于2㎡;

      (30分)23.室内面积生均不低于1.5㎡,教寝合一的活动5

      室应达到生均2㎡;

      24.室内外设施设备适宜不同年龄段幼儿使用,满10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具体评估指标

      分值记分说明

      足保育、教育和幼儿自主活动的需求;桌、椅、教(玩)具材质、规格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数量适宜;爬、滑、钻、荡、平衡、投掷等运动器械设置合理。

      25.配备专职园长和专职保教人员,至少配备每班10

      一教一保;专(兼)职保健、安保人员按需配备;

      26.园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接受过县级以上幼儿5

      园园长培训,有上岗证;

      (七)

      27.教师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

      5

      人员配备

      及要求

      28.保育员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接受过保育专业技5

      术培训,有上岗证;

      (35分)

      29.其他岗位人员根据需要达到学历要求,持证上5

      岗;

      30.全园教职工进修、培训具有制度保障,并有证5

      明材料,每人每年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次以上。

      31.具有公益性入园规定并付诸实施不少于一年;10

      (八)32.对服务区域困难家庭子女入园收费有明确的

      普惠措施减免措施;已享受减免优惠人数达到或超过在园幼20(40分)儿总数的10%;

      三、普惠措施

      33.不歧视困难家庭幼儿。

      10

      和公益形象

      165分

      34.收费标准审批(备案)手续齐全;

      15

      (九)35.执行经有关部门备案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10

      收费标准

      (60分)36.幼儿伙食费收支平衡,必须专款专用;

      10

      37.根据贫困家庭收入情况设立灵活的缴费时限;10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具体评估指标

      分值记分说明

      38.没有不合理收费项目。

      15

      39.实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制度;

      10

      40.收费程序公开,分类明确;

      10

      (十)

      财务管理

      41.会计制度完备,支出审批规范;收支帐目清楚,10

      (40分)定期公布结算;

      42.员工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拖10

      欠工资现象。

      (十一)43.具有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的措施和规划;10

      公益形象44.对园内贫困幼儿有明确的资助制度;

      10

      (25分)

      45.园领导带头捐助贫困幼儿。

      5

      46.人、财、物管理制度健全;

      5

      47.所有工作岗位均有明确的责任人;

      5

      (十二)

      制度建设48.加强安全制度建设,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5(20分)学期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

      四、管理水平和社会评价

      49.教研制度建立健全,人员素质、保教水平和管5

      理水平不断提高,有相关佐证材料。

      125分

      50.人事管理制度健全,教职工管理规范;

      5

      (十三)51.工作人员必须依法签定《劳动合同》;

      5

      人事管理52.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10

      (30分)

      53.保教人员相对稳定,每学年保教人数流动人数10

      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具体评估指标

      分值记分说明

      54.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15

      55.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重视幼儿心理健康,(十四)

      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建立良好的班级常规;根15

      保教水平据幼儿年龄特征和季节特点安排和组织各种活动。

      (50分)

      56.没有“小学化”教学的倾向;

      10

      57.提供适宜幼儿的游戏、学习材料;幼儿读物人10

      均不低于4本;员工业务书籍人均不低于10本。

      58.园领导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无违法违规举报5

      事件;

      59.保教团队有较强的亲和力;

      5

      (十五)

      社会评价60.近两年没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

      (25分)

      61.家长对保教人员的满意率不低于80%;

      5

      62.家长和保教人员对园领导的满意率不低于5

      80%。

      合计

      500

      备注: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所在二级指标记0分:

      1.园舍有D级危房,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3.配套用房、设施设备得分60%以下;4.不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履行参加社会保险和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5.无户外活动场地;6.“小学化”现象严重;7.园长不具备任职资格,或保教人员持证上岗率低于50%;8.班额超过标准20%以上;9.人员编制低于标准65%以下;10.管理混乱或严重不到位的。其中1—4项为执行性一票否决指标,5—10项为控制性指标。二、AA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达标标准:各项指标得分为300分以上,无一票否决情况,检查、暗访、调研、举报核查情况较好。

      附件3

      AA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表

      幼儿园名称(盖章)

      办学许可证编号

      单位登记证书编号

      所在社区

      办学规模

      班级数在园幼儿

      个,人

      地址

      开办时间

      场所情况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户外活动面积

      ㎡

      园舍性质

      □国有,□集体,□租赁,□自有,□其他

      教职工情况

      现有教职工其中专任教师

      人,人

      办园等级

      收费标准

      保教费:伙食费校车费

      元/生·月,元/生·月,

      元/生·月。

      法人代表

      手园长姓名

      机

      1.收费许可证(或备案):有□无□

      证照情况

      2.餐饮服务许可证:3.卫生保健许可证:4.税务登记证:

      有□无□有□无□有□无□

      5.消防验收合格书:

      有□无□

      ★一年内县级以上(含县级)通报批评或处罚

      有□无□

      ★上一年度有□

      检查合格

      无□

      ★自申报之日起上一年度安全责任事故

      有□无□

      ★乱收费行为

      有□无□

      依法与所有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教师聘用合同)

      有□无□

      自评分

      (由幼儿园对照条件简述1500字左右)

      办园情况说明

      县教育局鉴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加注“★”为必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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