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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奖罚规章制度3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3-01-11 20:12:01

    奖罚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2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奖罚规章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奖罚规章制度3篇

    奖罚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2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

      第3条(责任与权限)

      3-1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运营程序

      第4条(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4-4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奖金额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对有特殊贡献的集体也可以采用集体奖励的办法。例如采用集体记功的形式予以奖励

      4-7有特殊贡献的也可在给奖金的同时辅之以晋级奖励。

      4-8奖励人员由所在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对可以直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给予荣誉称号和奖金,提奖额应与创造的效益额挂钩,各部门申报的材料交人事部核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第5条(处罚)

      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6条(处罚细则)

      6-1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产品降级、报废、返工或设备损坏事故的,视其一次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一次损失金额较小但一个月内多次发生的可以合并计算)。

      直接损失价值处分种类

      100元-500元书面警告

      500元-1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2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章办事,在公司物资供应、产品销售活动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根据其损失金额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损失金额处分种类

      100元-1000元书面警告

      1000元-2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2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3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工作调动,公司下达调动通知后过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岗的予以书面严重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后无悔改表现三天内仍不到岗的予以辞退。

      6-4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不按规定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者,罚款50元。

      2)在上班时间睡觉者,罚款50元。

      3)上班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影碟者,罚款50元。

      4)在非吸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第7条(处分)

      违纪人员由所在部门(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门)向人事部申报书面材料提出意见,经人事部研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8条员工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装入员工人事档案,作为考核员工的依据。

    奖罚规章制度2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和惩制少数或个别人的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特制定以下处理规定:

      一、关于教职工出勤的奖惩规定

      1、迟到:每次扣10元(含课间上课迟到)。无课教师乘座二班车不算迟到。行管后勤人员必须按规定保证正常工作作息时间。

      2、早退:凡提前离校、、任课教师提前下课者,均要记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疗不扣津贴,超过一周的要扣除岗位津贴)。病事假必须事前写书面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

      4、旷工:教师旷工每节课扣40元,其它人员每旷工半天扣40元。晚自习未到扣10元。

      5、缺课:教职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调整课程而耽误课时,作缺课处理,每节课扣10元,不记旷工。

      备注:1、教职工请假必须要有书面假条交分管校长审批后交教务处登记,并作好调课后方能准假。如有过别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当面及时请假者,必须及时用电话通知向校长或教务处请假,作好调课处理。否则造成损失将按旷课处理。

      2、教职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贴,但必须先在教务处请假,每期不得超过三次。政治学习请假要记入考勤。

      二、教职工一般的违纪失职处理:

      1、教职员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时间不到位、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按时上交规定表册,不按时完成布置的临时工作者。

      2、在教室和公共场合吸烟者。(吸烟只能在自己办公室内,且不能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3、教职工穿奇妆异服进入学校者。

      4、教师有以下行为者:

      ①、教案检查不合格者;

      ②、课堂教学无板书或板书极为马虎者;

      ③、教学采用放羊式、课堂内或实习课不管学生或管理效果极差者;

      ④、有体罚学生者;

      ⑤、未经特许坐着上课者。

      5、保卫科人员不注意形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社会闲杂人员不予劝出;粗暴对待来访家长和领导者。

      6、后勤职员有较严重违纪或失职者。

      三、严重违纪失职的处理:

      处理金额每次40-80元,特别严重者扣除当月所有津贴,并视其态度可并罚扣除期末所有津贴。

      1、教师旷课一节扣40元,职员旷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没有事前请假)。教师旷课两节或职员旷工一天扣80元,依此类推。

      2、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有意扯皮者赞成严重后果者。

      3、教师有以下行为者之一:

      ①、私自调课者造成不良后果者;

      ②、不按时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种重要表册者;

      ③、教师无教案上课者;

      ⑤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

      ⑥、因工作不负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者(指家长或社会单位对某教师提出强烈反映)。

      4、在校园内酗酒闹事者、或酗洒后上课者。

      5、未经许可乱收费,影响较大者。

      6、有其它严重违纪失职,影响较坏者。

      四、处理的执行机构及方法:

      由*和副校长担任考核组长,各处室主任和专业部主任为考核员,每天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要作好检查记录,每月底交教务处统一登记,并在当月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年级部,后勤行管人员的处理通知交办公室,统一在当月津贴中扣除。

    奖罚规章制度3

      一级警告: 5-20元

      1、不使用指定员工通道(1′)

      2、上岗时仪容仪表达不到酒店规定要求的(1′)

      3、行为懒散、无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时常出现差错的(轻微)(1′-4′)

      4、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会客,办私事,接打私人电话(2′)

      5、非工作需要进入其他部门闲聊(2′)

      6、上班时间吃零食,看电视、报纸及杂志(2′)

      7、设备不按规定摆放,下班前未将布草车及公区清理干净(2′)

      8、工作时未做到“三轻”的(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2′)

      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或其他杂物(3′)

      10、在公共场合吸烟,造成不好影响(3′)

      11、擅自不参加例会的(4′)

      12、不按时出早餐者,早餐之前准备不充分(4′)

      13、擅自减少服务程序,投机取巧达不到酒店要求(4′)

      14、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二级警告: 20-50元

      1、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的失误(较重)(5′-10′)

      2、没有节约能源、做到人走灯灭的(5′)

      3、未按规定及要求乘坐电梯的(5′)

      4、在宾馆内拒绝接受保安人员及所属管理人员的正常检查(6′)

      5、对客服务不礼貌、与客人争辩(6′)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8、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娱乐性活动(8′)

      9、下班没有将钥匙交至前台保管的(8′)

      10、违反安全规则或乱用其他安全设施(10′)

      11、不爱护宾馆财产和使用客用品(10′)

      12、和上级或同事争吵,谩骂上级领导或不服从上级指令(10′)

      13、未经允许到宾馆客用餐厅用餐及娱乐(10′)

      14、利用工作时间进行洗浴的(10′)

      15、擅自离岗而影响工作(10′)

      16、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串班、迟到早退及休息的(10′)

      17、一个月之内第二次违反一级警告条例者(10′)

      18、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严重警告: 50-200元

      1、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内部团结、影响合作(15′)

      2、拾到客人物品,没有及时上交或告知上级领导的(15′)

      3、拒绝在工作需要时加班的(15′)

      4、客人退房不更换床单、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诉的(15′)

      5、宾馆内吵闹、污言秽语,造成不好影响的(20′)

      6、当值时玩忽职守,拒绝接受纪律方面的告诫,从而造成工作失误,引起客人投诉(较重)(20′)

      7、对宾馆、客人或其他成员财产造成损失、毁坏情节较严重,或知情不报(20′)

      8、在房间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20′)

      9、未经宾馆领导允许私自介绍外人与宾馆客人认识(20′)

      10、拒绝或故意不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未达到要求标准的(20′)

      11、违反正常工作流程,滥用权限以及超越权限的(40′)

      11、在宾馆内传播或展示有淫秽内容的物品、照片(40′)

      12、有意损坏宾馆内物品或有意浪费现象的(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将损失部分全部个人承担,外加处罚)(40′)

      1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违规操作乱用职权(情节严重情况可加大惩罚力度)(40′)

      1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尘的(40′)

      15、一个月内重复违反第二条警告条例之规定(40′)

      16、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开除解聘:

      1、 盗窃宾馆或员工的任何物品

      2、 在宾馆内擅自带危险物品、凶器

      3、 向外泄漏宾馆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

      4、 参与卖淫行为

      5、 侮辱客人或伤害客人身体

      6、当值时,使用宾馆物品为自所用

      7、 伪造文件意图行骗或采用涂改记录、账单、单据等手段窃取宾馆钱物

      8、 向客人索取小费

      9、 拒不服从上级行政人员或部门主管、经理的工作指示

      10、意图或挑拨打架、殴打他人、互相打斗

      11、当班时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宾馆财务损失及人员伤亡

      12、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宾馆钥匙

      13、没有上交客人遗留物

      14、藏匿或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15、知道自己患传染病或影响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宾馆报告

      16、在酒店内做与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相悖的行为

      17、连续三次有工作严重失误

      18、刑事犯罪

      19、经主管领导认定,并向公司人事部上报的其他严重违纪事项


    奖罚规章制度3篇扩展阅读


    奖罚规章制度3篇(扩展1)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5篇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1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2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员工技能,增强爱店意识,节约酒店费用,特制订制度如下;

      赔偿:

      1、员工在工作中不慎损坏餐具,应立即上报领班进行记录并申领餐具,此时可不立即赔偿,可先记录月底,根据餐具损耗率进行一次性赔偿。

      2、员工如是故意(因工作态度不好)损坏餐具物品,领班有权当场开赔偿单,赔偿金额为进价的一倍。

      3、所有赔偿以罚款形式上报餐厅和财务,并做好记录。

      4、赔偿金额10元以下主管签批;50元以下餐厅经理签批;50元以上部门经理签批。

      5、餐具损耗率按比例分配到各楼层班组,月底盘点在损耗之内的楼层班组,可以不对员工进行处罚。超过损耗率时,按餐具进价赔偿。

      6、楼层班组餐具损耗率超过部分按进价进行*摊处罚,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

      奖励:

      1、如楼层餐具损耗率在控制范围内,日常处罚餐具所得用来奖励餐具保管好的员工,并授予“爱店天使”称号。

      2、酒店按餐具损耗率节约部分的50%拿来对节约楼层班组进行奖励。

      3、每月评比“爱店如家”流动红旗。

      洗刷:

      1、客人走后由服务生把除玻璃器皿外的全部餐具送至洗刷间,领取同样数量的餐具,填写领送表。

      2、或者第二天去洗刷间领取同样数量餐具,

      3、洗刷间负责保管清理全部餐具。

      4、楼层领班负责协助发放。

      盘点:

      1、每半个月管事部与餐厅部盘点一次,分析餐具损耗原因,减少餐具损耗。

      2、每月由财务部监盘进行一次大盘点。

      3、各班组各部门均设定餐具领用明细表、盘点表。

      赔偿:

      1、由领班开具赔偿单,主管签字,交经理审核后生效。一式三联(本人、部门、人事)各一联

      2、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由责任人赔偿,客人损坏由客人赔偿,需免赔的须经理同意后才行。

      3、不明原因造成的损坏丢失,由各部门班组*均赔偿,如控制在损耗率内可以免赔。

      4、每月分析损坏丢失原因,合理控制,减少损耗,降低费用。

      奖励:

      1、对餐具管理突出班组进行奖励表扬,并把经验推广。

      2、对超出损耗率的班组予以批评处罚。

      建议:

      1、如洗刷间采用机械洗刷,采用洗碗机,可采用统一洗刷全部 餐具。

      2、如洗刷间采用人工洗刷,统一洗刷劳动量太大,且餐具易损坏,不宜采用统一洗刷。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3

      一、奖罚原则:

      奖罚结合,确保预结算准确性,为公司节约成本。

      二、参与奖罚项目:

      对于预算部参与过并签定合同的项目。

      三、奖励:

      1、凡在合同签订、审查、履行以及合同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做出下列成绩之一的,对有关部门和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在订立、审查、绿合同过程中,工作认真负责,为本单位争取较大的利益、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的;

      3、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成绩,被有关部门评先进的;

      4、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本企业增加较大的利益,节约较大的资金,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的;

      5.在施工图会审之前提出合理的设计优化并经采纳为公司节约投资成本的情况(节约额在10万元以上),对个人进行100-300元的奖励。

      6.在施工图会审之前审核施工图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的情况(15条以上问题),对个人进行100-300元的奖励。

      7.在审核施工方上报进度款和结算申请中,核实发现有多报、虚报的情况,由分公司对施工单位进行经济罚款,预算部从罚款额的50%提作为奖励。

      8.根据确认的施工进度和目标合同要求制定相应的年度进度计划资金安排和纠偏措施,使项目工程顺利进展的情况,对预算部进行500-1000元的奖励。

      9.对积极配合各部门回复提出的问题,便于审核和确认的个人进行100-300元的奖励。

      四、奖罚方法:

      由分管领导根据实施情况报批。

      五、奖罚时间

      按当月实施奖罚确认,次月结算。

      六、处罚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形式责任:

      1、盲目签订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

      2、为经授权、擅自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

      3、工作不负责,不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进行验收、查询、反馈信息,导致企业丧失撤销权、代立权、胜诉权的;

      4、工作不负责,对违约不汇报、不追求、暗里向对方提供内情。受贿赂,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

      5、有缔过失责任,订立合同无效;因重大误解和恶意串通二订立的合同损失国家个集体利益的;严重不负责被欺诈的。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4

      第一条目的

      一、加强仓库保管员业务素质,提升仓库保管员的工作责任心,减少公司的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秩序。

      二、鼓励公司员工正确有效、长期努力的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全体仓库保管员。

      二、本办法适用于xxx实业有限公司、xxx有限公司及其他相关连锁企业。

      第三条奖励

      一、奖励方式

      1、嘉奖

      2、通报表扬:一年内连续3次通报表扬计为嘉奖1次

      二、奖励规则

      1、嘉奖对象:业务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在担任仓库保管员整年内盘点零差异的情况;

      2、通报表扬对象:业务熟练、工作态度端正、在担任仓库保管员半年内盘点零差异的情况。

      三、奖励标准

      1、通报表扬:部门内部书面通报表扬;

      2、嘉奖:奖励现金100~300元或等同价值奖品(依仓库保管员各自保管物品的种类及价值而定,具体奖励金额由各仓库主管及相关权限人决定);

      3、员工所受奖励与惩罚不可相抵。

      四、奖励程序

      1、员工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主管及时提出申请,申请填写“仓库保管员奖励/惩罚申请单”,签核到部门最高主管,审批通过后交人资部;

      2、奖金将由人资部向财务部门申请,之后交予员工所在部门主管进行发放。

      3、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公司将予以全公司或部门内公告,并记入员工档案。

      第四条惩罚

      一、惩罚规则

      (一)、甲类过失,作辞退处理,并向公司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故意或严重玩忽职守,造成盘点差异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以上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2、记大过累计3次或在六个月中累计受到相当于2次记大过的处分;

      3、乙类过失情形严重者。

      (二)、乙类过失,记大过一次,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和赔偿金。

      1、因玩忽职守,造成盘点差异金额在人民币2000元(含)以上,但小于人民币5000元以下者,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2、丙类过失情形严重者。

      (三)、丙类过失,记小过一次,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和赔偿金。

      1、对工作态度随便、疏忽大意,工作中有失职失察之行为,且造成盘点差异金额在人民币500元(含)以上,但小于人民币2000元以下,给公司带来损失者;

      2、丁类过失情形严重者。

      (四)、丁类过失,视情节严重记申诫或警告一次,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和赔偿金。。

      因工作疏忽发生差错者,造成盘点差异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者;

      三、惩罚标准:

      盘点差异金额惩罚标准5000元以上

      2000元~

      5000元

      500元~

      2000元

      500元以下

      甲类过失

      乙类过失

      丙类过失

      丁类过失

      容许差异金额(+/-)超出容许差异金额

      门店500/月保管责任人承担成本价的30%~60%

      仓库300/月保管责任人承担成本价的30%~60%

      1、丁类过失:部门内部书面通报批评并按成本价承担30%的损失,如所承担总金额超过其月工资的20%,将*均分摊到其下月工资中扣除;

      2、丙类过失:部门内部书面通报批语并按成本价承担40%的损失,如所承担总金额超过其月工资的20%,将*均分摊到其下月(或多月*均分摊)工资中扣除;

      3、乙类过失:公司内部书面通报批语并按成本价承担50%的损失,如所承担总金额超过其月工资的20%,将*均分摊到其下月(或多月*均分摊)工资中扣除;

      4、甲类过失:公司内部书面通报批语并按成本价承担60%的损失,如所承担总金额超过其月工资的20%,将*均分摊到其下月(或多月*均分摊)工资中扣除;

      5、员工如同时违反两项以上规定,将按“数过并罚”处置;如情节有轻重争议,由上一级主管判定为原则。

      四、惩罚程序

      1、凡违反以上各惩罚条例的,其所在部门主管须如实上报,申请填写“员工奖励/惩罚申请单”,依据第五条“奖惩核决权限”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人资部;

      2、惩罚事宜将记入员工档案,小过(含小过)以上处分将在公司内部公告;

      3、惩罚之金额将在当月薪资中列出,并在下月或多月工资中予以扣除。(具体做法见上第三点)

      员工若发生有本制度未列出之奖励及惩罚情形者,仍得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奖惩申请。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若有未列事宜或涉及员工其他权利、义务之约束事项,本公司得依实际需要另行规定之。

      本制度经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公告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5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奖罚规章制度3篇(扩展2)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5篇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1

      总则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惩罚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奖惩的原则

      一、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定,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二、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要求,才能够给于奖励。

      三、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于相应警告和惩罚。

      四、员工奖(惩)单必须送当事人,经当事人签字方可生效。

      五、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权。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金点子奖:为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所成效者,奖个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奖:酒店范围内拾到失物如实上交者,视情节奖个人10—100元。

      3、见义勇为奖:为维护酒店员工和客人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勇于揭发违法乱纪。视情节奖30—300元。

      4、优质服务奖: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任劳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扬,事迹突出者,奖个人20—50元。

      5、乐于助人奖:超出工作职责范围,为客人同事主动提供帮助,事迹突出者,奖个人10—50元。

      6、全员促销奖:非营销人员为酒店营销工作做出贡献者,按《全员促销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处于罚款;

      1、上班迟到5—20分钟,视为迟到,未经允许提前下班5—20分钟,视为早退,每次迟到早退罚款5元;管理人员每次15元;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按旷工半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按当月三个工作日的工资总和进行扣罚;并以此类推计算。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押金工资不予发放(所有未按正常辞职手续离职)。

      2、上班时间长时间在洗手间逗留,接打私人电话者,一经发现,罚款10元。

      3、仪容仪表未达标者,罚款5元。(包括不着工装,不戴工牌)。

      4、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岗、窜岗,发现一次,罚款5元。

      5、上班时窜岗,聚众聊天、打闹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时站位姿势不合格、位置不正确,罚款5元。

      7、偷吃东西一次罚款20元,带走酒店客人未消费完的商品视为偷窃,罚款30元。

      8、遭客人投诉者,轻者罚款30,给酒店带来损失者,罚款50—100元。

      9、同事之间吵架,每人罚款10元。同事之间打架,每人罚款20元。

      10、上错菜品,商品者,该菜品、商品产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处以罚款为该菜品、商品价格的50%,相关经手人共同承担该罚金。

      11、检查酒店各部门、8F员工宿舍卫生不合格者,每处罚款10元。

      12、私自挪用备用金,营业款罚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

      13、客人跑单按跑单金额的100%赔偿,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当事人60%、经理领班40%)

      14、客人买单一律在收银处结帐,严禁个人交易行为,一经查处按买单金额的200%罚款。三次不改者,予以开除。

      15、收银员要按时上交签单和免单的单据,未按时交者罚款5元。(手续完善后的,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

      16、进出酒店不走员工通道者罚款5元。(特殊情况除外)

      17、不爱护酒店的设备设施者,罚款20元。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2

      (一)表彰与奖励

      1.表彰与奖励的条件和分值

      (1)对餐厅管理、服务做出重大贡献者,视成绩大小奖励 3~20 分。

      (2)工作突出,半年内未出差错者,奖励 2~5 分。

      (3)服务质量高,服务意识强者,奖励 2~10 分。

      (4)严格控制成本,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奖励 2~20 分。

      (5)积极处理突发事件且使餐厅免受损失者,奖励 2~50 分。

      (6)服务周到、热情,并经常获得顾客口头表扬或书面表扬者,奖励 1~5 分。

      (7)拾金不昧者,奖励 2~10 分。

      (8)举报跑单、多收顾客的钱财或其他有损餐厅利益的行为并查有实据者,奖励 1~10 分。

      (9)对餐厅经营提出有价值的建议者,奖励 2~20 分。

      (10)积极介绍客户且销售成绩突出者,奖励 2~10 分。

      (11)对保护餐厅人员、财产安全有特殊贡献者,奖励 2~10 分。

      (12)帮助顾客解决困难,受到顾客表扬者,奖励 2~20 分。

      (13)能顾全大局,主动加班者,奖励 1~5 分。

      (14)能妥善处理顾客投诉者,奖励 1~2 分。

      (15)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者,奖励 1~3 分。

      2.表彰与奖励方式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10 分,给予口头表扬;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20 分,给予通报表扬;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30 分,颁发奖状和奖品;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40 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50 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60 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70 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80 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100 分,给予奖金并增加工资。

      3.表彰与奖励的程序

      (1)奖励分值由楼面主管和经理视具体情况决定。

      (2)口头表扬、通报表扬由主管和经理视具体情况决定并执行。

      (3)颁发奖状、奖品和奖金,由楼面经理报总经理办公室,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后由楼面部执行。

      (二)处罚细则

      1.一般过失

      (1)迟到早退者,每次扣 1~4 分。

      (2)仪容仪表不整,不佩戴工号牌者,扣 1~5 分。

      (3)上下班不使用员工通道者,扣 1 分。

      (4)在酒楼内随地吐痰,乱丢杂物、果皮者,扣 1~3 分。

      (5)当班时串岗、聊天,擅自调班者,扣 1~3 分。

      (6)在餐厅内大声说笑,嬉戏打闹者,扣 1~3 分。

      (7)不礼貌待客,缺乏热情者,扣 1 分。

      (8)非当班时,私自在客用场所逗留、闲逛者,扣 1~3 分。

      (9)将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岗位并逗留者,扣 2~5 分。

      (10)未经允许使用供给顾客的设备、设施、用品者,扣 1~3 分。

      (11)工作不积极,怠慢顾客,引起顾客不满者,扣 1~3 分。

      (12)工作态度不认真, 工作时间内做工作以外的事,视情节轻重扣 1~5 分。

      (13)违反安全规则和保密守则者,扣 1~5 分。

      (14)不尊重领导,不服从上级的工作指令和工作调动者,扣 2~5 分。

      (15)不按手续和制度处理业务者,扣 1~5 分。

      (16)有严重或重大过失者,按照酒楼相关规定处理。

      2.处理方式

      (1)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 10 分,给予批评教育。

      (2)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 15 分,扣发工资 50 元。

      (3)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 20 分,扣发工资 100 元。

      (4)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 30 分,扣发当月工资,停职检查。

      3.处罚程序

      (1)由领班或发现人报告楼面主管或经理,由楼面主管或经理视情况决定具体扣分。

      (2)批评教育由领班或经理决定并执行。

      (3)普通员工扣发工资、停职检查及解聘等,由楼面经理执行;领班以上者报总经理,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楼面部执行。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3

      一、奖励制度

      1.员工过生日时,酒店统一为其提供礼物或活动如统一就餐。

      2.业务技能优秀,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无旷工。

      3.工作积极,团结同事,任劳任怨。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在区域楼层卫生,连续合格数周。

      6.从公司利益出发,为酒店发展出谋划策,有贡献,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照月.季.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一下规定,每次处罚二十元。

      1.上班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内,(三十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月累计旷工3次无全勤)。

      2.在工作时间玩手机、闲聊、嬉戏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浪费公物,视情节处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对客人指手画脚,品头论足,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规定,不标准服务,违规操作。

      (二)违反一下规定按次罚款五十元。

      1.不服从管理与分配工作。(多次给予开除)

      2.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3.随意进入厨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柜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饮料。

      6.上下班拒绝酒店管理人员或授权人员的检查。

      7.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

      8.当班时擅自离岗,闲逛,干私人事情。

      9.不请假随意旷工。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4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5~50元;

      ②警告:罚款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50~100元;

      ②嘉奖:奖金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12)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15)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在上班时间或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9)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20)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等);

      21)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2)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3)工作时干私活;

      24)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5)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6)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未经公司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未经许可,擅自在客房内过夜的(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钥匙;

      7)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浪费酒店财物,如餐具,食品,纸张等;

      9)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10)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1)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2)违反/拒绝接受酒店/主管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不参加酒店或*有关部门规定的定期体检;

      14)违反酒店/国家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进出酒店时拒绝警卫检查;

      16)为其他员工打卡;

      17)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饮料,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帐单/收据;

      5)欺骗或骚扰客人;

      6)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9)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10)拾遗不交,据为已有,如现金等;

      11)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12)组织或参与不道德活动;

      13)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4)偷窃行为;

      15)骚扰、欺辱,危害饭店客人或员工;

      16)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7)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18)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19)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公司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3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拾金不昧;

      4)连续三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5)积极参加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6)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其他带领员工共同进步的;

      7)为维护社会公德和山庄秩序见义勇为的;

      嘉奖

      1)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山庄的事件的;

      3)见义勇为且为山庄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4)在外派工作、有关竞赛或评比中为酒店争得显著荣誉的;

      5)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6)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晋级

      1)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为山庄挽回重大损失的;

      2)1年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嘉奖的;

      3)服务技能优越、管理水*突出得到到宾客多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4)本年度得到总公司嘉奖的。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5

      (一)表彰与奖励

      1.表彰与奖励的条件和分值

      (1)对餐厅管理、服务做出重大贡献者,视成绩大小奖励3~20分。

      (2)工作突出,半年内未出差错者,奖励2~5分。

      (3)服务质量高,服务意识强者,奖励2~10分。

      (4)严格控制成本,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奖励2~20分。

      (5)积极处理突发事件且使餐厅免受损失者,奖励2~50分。

      (6)服务周到、热情,并经常获得顾客口头表扬或书面表扬者,奖励1~5分。

      (7)拾金不昧者,奖励2~10分。

      (8)举报跑单、多收顾客的钱财或其他有损餐厅利益的行为并查有实据者,奖励1~10分。

      (9)对餐厅经营提出有价值的建议者,奖励2~20分。

      (10)积极介绍客户且销售成绩突出者,奖励2~10分。

      (11)对保护餐厅人员、财产安全有特殊贡献者,奖励2~10分。

      (12)帮助顾客解决困难,受到顾客表扬者,奖励2~20分。

      (13)能顾全大局,主动加班者,奖励1~5分。

      (14)能妥善处理顾客投诉者,奖励1~2分。

      (15)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者,奖励1~3分。

      2.表彰与奖励方式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10分,给予口头表扬;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20分,给予通报表扬;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30分,颁发奖状和奖品;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40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50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60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70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80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100分,给予奖金并增加工资。

      3.表彰与奖励的程序

      (1)奖励分值由楼面主管和经理视具体情况决定。

      (2)口头表扬、通报表扬由主管和经理视具体情况决定并执行。

      (3)颁发奖状、奖品和奖金,由楼面经理报总经理办公室,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后由楼面部执行。

      (二)处罚细则

      1.一般过失

      (1)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4分。(2)仪容仪表不整,不佩戴工号牌者,扣1~5分。

      (3)上下班不使用员工通道者,扣1分。(4)在酒楼内随地吐痰,乱丢杂物、果皮者,扣1~3分。

      (5)当班时串岗、聊天,擅自调班者,扣1~3分。(6)在餐厅内大声说笑,嬉戏打闹者,扣1~3分。

      (7)不礼貌待客,缺乏热情者,扣1分。(8)非当班时,私自在客用场所逗留、闲逛者,扣1~3分。

      (9)将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岗位并逗留者,扣2~5分。

      (10)未经允许使用供给顾客的设备、设施、用品者,扣1~3分。

      (11)工作不积极,怠慢顾客,引起顾客不满者,扣1~3分。

      (12)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时间内做工作以外的事,视情节轻重扣1~5分。

      (13)违反安全规则和保密守则者,扣1~5分。

      (14)不尊重领导,不服从上级的工作指令和工作调动者,扣2~5分。

      (15)不按手续和制度处理业务者,扣1~5分。

      (16)有严重或重大过失者,按照酒楼相关规定处理。

      2.处理方式

      (1)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10分,给予批评教育。

      (2)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15分,扣发工资50元。

      (3)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20分,扣发工资100元。

      (4)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30分,扣发当月工资,停职检查。

      3.处罚程序

      (1)由领班或发现人报告楼面主管或经理,由楼面主管或经理视情况决定具体扣分。

      (2)批评教育由领班或经理决定并执行。

      (3)普通员工扣发工资、停职检查及解聘等,由楼面经理执行;领班以上者报总经理,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楼面部执行。


    奖罚规章制度3篇(扩展3)

    ——企业的奖罚规章制度3篇

    企业的奖罚规章制度1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需要每位员工有更强的责任感和凝聚力。个人的付出与收获跟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为开创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奖励制度:

      1、工龄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2、满勤奖:员工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发放。

      3、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优秀奖:对食堂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表现优秀者,公司经予100-200元奖金,每季度评审一次,年终发放。

      5、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营业绩这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包括如下内容)

      A举报某领导处事不公正,内部人员问题,收受礼品、回扣;员工假公济私,私带公司物品、破坏公物等破坏公物等破坏行业。(公司经予保密)

      B对厨房运作过程、作业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进方法、有助降低成本、减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实行的。

      C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调整意见,能精简机构或强化组织功能效益者。

      D对于公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改进建议或方案,具有重大价值可增进收益者。

      E对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出具体研究报告,或提供有效业务信息;有参考价值可以采纳的。

      6、表现优秀、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可以自我推荐,经公司核准培训合格后经予调整新的工作岗位。具有高度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有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训晋升为管理人员。

      二、惩罚制度(每分1元)

      迟到、早退:

      A、迟到、早退时间5分钟以下者,第一次警告,当月再发现每次扣罚5分。

      B、时间在5分钟以上15公钟以下者,每次扣罚5分。

      C、时间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10分。

      D、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20分。

      E、时间在60分钟以上者,按情节轻重扣罚25-40分。

      2、请假:厨房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员批准,报公司备案;一天以上应报公司批准,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报批。

      3、旷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达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离职:厨房员工离职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公司在15天内给予批复结算工资,在此期间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罚。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参照第一条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按损失程度给予扣罚20-3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扣罚30-50分,并给予记过处分;造成误餐等重大事故的给予扣罚100分,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6、炉灶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炉灶等设施;厨师等有关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炉灶等设施,下班前应对有关设备进行全面清洁,并检查水、电、煤气的.阀门是否关好;定期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违者每项给予30分以下处罚;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50分处罚,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厨房工作人员应遵守厨房员工奖罚制度,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长发;应穿整洁制服、胶鞋或其他*底鞋、戴好口罩、手套。违者每项每次扣罚5-30分。


    奖罚规章制度3篇(扩展4)

    ——医院规章制度3篇

    医院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院是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为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医院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医院的财务活动在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医院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医院预算是指医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可根据各级各类医院不同的特点和业务收支状况以及财力可能进行确定。大中型医院一般以定项补助为主,小型医院一般以定额补助为主。

      第十条、医院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医院要逐步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预算。?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财会部门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门核定。医院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在医院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须报经主管部门或*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收入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四条、医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财政性事业经费(包括定额和定项补助)。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三)医疗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化验收入、护理收入和其他收入。

      (四)药品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中、西药品收入。

      (五)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品变价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赠和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五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医药费用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门诊、住院的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十六条、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医院药品收入总额(包括药品成本、加成收入、折扣等各项收入),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规定上交卫生主管部门。

      第四章、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七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八条、医院支出包括: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二)药品支出,即医院在药品采购、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具体内容与医疗支出相同。

      (三)其他支出,即医疗、药品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被没收的财物支出、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损失、与医院医疗业务无关的基础性科研支出、医疗赔偿支出等。

      第十九条、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包括医疗成本核算和药品成本核算。成本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即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可以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开支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修缮费、购置费和其他费用。辅助科室中能明确为医疗或药品服务的科室或班组的费用支出,如一般医院的营养食堂、洗衣房等的支出,基本上是为医疗业务服务的,可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提取修购基金应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分别计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

      (二)间接费用,即不能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管理费用。包括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和后勤部门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职工教育费、咨询诉讼费、坏账准备、科研费、报刊杂志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等。间接费用按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的人员比例进行分摊,并按支出明细项目逐项进行分配。

      第二十条、医院从*门或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一条、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报主管部门和*门备案。医院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二条、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业务收支结余和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应分别计算。收支结余的计算公式如下:业务收支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中经常性补助+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药品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财政专项补助结余=财政专项补助上年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中专项补助-财政专项支出第二十三条、年末业务收支结余首先支付超收上缴款。支付超收上缴款后的收支结余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保留待分配结余为正数的,按规定提取职工集体福利基金,记入专项基金,剩余部分转入事业基金。财政专项补助结余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六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医院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库存物资、药品等。

      第二十五条、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医院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其他应收款等。

      医院对应收款项应及时清理,应收住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对期限超过3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作为坏账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报经主管部门、主办单位批准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年度终了,医院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

      第二十七条、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购入的库存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库存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库存物资要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以其价值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盘亏、毁损中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经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其他支出。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账,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分期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

      第二十八条、药品是指医院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医院药品按零售价进行核算,其实际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药品必须建立健全出入库制度。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额核对相符。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必须做到“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医院自制药品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行成本核算。自制药品按规定的零售价入库,成本与零售价的差额计入药品进销差价。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置分类账分类分批核算制剂成本。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医院固定资产分为五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记价。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详见附件3:医院专用设备修购基金提取年限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具体的比率由医院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执行。比率一经确定,除有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十二条、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盘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同类固定资产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固定资产盘亏及毁损,在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扣除变价收入、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偿后,冲减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报经主管部门、*门批准后,其变价净收入转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四条、医院应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专人,使用部门应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按期报废,并与财会部门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三十五条、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要科学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八章、无形资产及开办费管理

      第三十六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等。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计价,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资料或同类无形资产估价计价;商誉除合作外,不得作价入账。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均摊入管理费用。没有规定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转让无形资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计入其他收入。医院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摊余价值),应计入其他支出。

      第三十七条、开办费是指医院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其他支出。开办费从医院开业的下一个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第九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三十八条、对外投资是指医院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其他单位或院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投资和购买国家债券。对外投资按照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投资回收期1年以上的为长期投资,不足1年的为短期投资。

      第三十九条、对外投资必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报经*门和卫生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

      第四十条、医院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确认的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事业基金。?医院认购的国家债券,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价。

      第四十一条、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其他收入。收回的对外投资与投资账户账面价值的差额,冲减其他收入。

      第十章、负债管理

      第四十二条、医院负债是指医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以内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医疗预收款、预提费用和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交超收款等。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以上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四十三条、医院实行住院病人预交金制度。预交金额度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合理确定。

      第四十四条、医院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还的负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计入其他收入。

      第十一章、净资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医院净资产是指医院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

      (一)事业基金,即未限定用途的基金。包括滚存结余资金,主办单位以国有资产形式投入医院未限定专门用途的资金、资产评估增值等转入形成的基金。

      (二)固定基金,即单位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其主要来源于国家基建拨款、专项经费拨款,单位事业基金和专项基金。

      (三)专用基金,即医院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即医院按固定资产一定比率提取的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大型修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即医院按规定提取的和结余分配形成的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其他基金,即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住房基金、留本基金等其他专用资金。

      专用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专项基金使用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转入固定基金。

      (四)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即需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未完工项目的财政专项补助。

      (五)待分配结余,即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

      第十二章、财务清算

      第四十六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撤销时,应当在主管部门和*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各级*授权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组成清算机构。清算机构负责制订清算方案,对医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处理医院财产。医院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的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或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等计入清算损益。

      第四十七条、在宣布医院终止前6个月至宣布终止之日,下列行为无效:

      1.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应属于医院的债权。

      第四十八条、医院清偿的顺序为:

      1.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

      2.应付未付的医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等;

      3.债权人的各项债务;

      4.剩余资产经主管部门和*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上交主管部门。医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第四十九条、医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主管部门和*门或主办单位审查备案。

      第五十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划转时,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下列办法办理:

      1.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医院,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财政补助经费指标;

      2.转为企业管理的医院,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3.合并的医院,全部资产移交接受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五十一条、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结余实现与分配、资金增减与周转、财务收支、财产变动、财务分析评价等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医院财务分析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医院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状况分析、医院结余情况分析、劳动生产率分析、医院效益分析和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医院财务分析指标一般包括:人员经费占总费用的比例、管理费用占总费用百分比、人均门诊人次、人均住院床日、人均业务收入、*均每门诊次收费水*、*均每住院床日收费水*、病床使用率和周转次数、出院病人*均住院日、流动资金周转次数、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百元固定资产业务收入等。

      第五十二条、医院应当按月份、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三条、医院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应按本制度规定及时处理。

      第五十四条、医院要以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监督。

      第十四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医院举办的非独立核算分院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应与医院合并编制财务报告。

      第五十六条、医院必须在取得行医资格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文件向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财务登记,并由主管部门向*门备案。

      第五十七条、国家对医院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向*、*备案。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由*、*负责解释,变更时由*、*负责修订。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制度规定同时废止

    医院规章制度2

      为了加强医院车辆使用管理,保证公务用车安全有序,节约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隶属管理

      1、车辆实行管理负责制,各车辆必须建立车籍档案,对车辆行驶全程、用油、维修及安全事故等情况进行记载,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年检及安排驾驶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2、车辆维修和购油程序。驾驶员填写申请院办公室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和购油。严格控制车辆购油指标,由院办统一管理。

      二、使用原则

      1、小车是医院领导外出公务用车。在院领导不用车的情况下,接送教授会诊可调派。

      2、面包车是医院日常公务专用车。车辆用途以主任外出开会、市场开发、巡回医疗、职能科室公务外出为主,医院车辆须由专人驾驶,非专职人员禁止驾驶医院公务车辆。

      3、"120"救护车是医疗救护专用车,医院指定驾驶员驾驶。车辆用途以接送病人、拿血等医疗活动为主,非医疗用车一律不得使用"120"救护车辆。

      4、用车发生冲突时,先领导后科室,先紧急后一般,先公事后私事。

      5、公务用车调派实行出车单管理,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

      6、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车辆钥匙由院办公室统一保管。

      三、审批程序

      1、临床、医技科室公务外出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2、职能科室公务赴市外地区或特殊情况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如有特殊情况,先出车后补办手续。

      四、驾驶员管理

      1、医院每部车辆要定人管理,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正常安全行驶。

      2、驾驶员要树立节支的观念,节约用油,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出车补助按市卫生局有关规定执行。

      3、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带齐全,严禁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酒后驾驶。

      4、因自身原因违章驾驶被处罚和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所有后果及费用由本人承担。

    医院规章制度3

      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一、投诉途径与渠道

      1、医院投诉监督电话、医院电子邮箱,医院公众场所的意见投诉箱,各系统、科室、班组意见薄(本)。

      2、建立院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

      3、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为综合接待受理、协调投诉科室,其它职能处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

      二、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1、院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的投诉。

      2、党委办公室:受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

      3、人事处:受理职工劳动纪律方面的投诉。

      4、监审处:受理职工违规违纪方面的投诉。

      5、医教处: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

      6、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7、财务处:受理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

      8、保卫处:受理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

      9、总务处: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

      10、设备处:受理设备管理方面的投诉。

      11、感染管理科: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12、药剂科:受理药品质量、价格及药事管理方面的投诉。

      13、各系统、各科室受理本系统和科室范围内的投诉。

      14、其它应该受理的投诉问题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受理。

      三、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投诉的匿名信件和电话,按*《*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四、投诉处理

      1、各职能处室应建立人民来信来访和投诉记录本,确定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2、投诉人到院领导、职能部门、系统、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需做好处理记录。3。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相关职能处室,受理处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立案调查的,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

      4、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要及时通知投诉者,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受理。

      5、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为首的职能部门牵头,其余部门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处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影响案情的办理。

      6、在调查核实案情时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并让调查人签名盖章。

      6、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办案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协议。

      7、对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案件,实行集体会审,并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做到定性准确,处理得当,保证办案质量。

      8、对投诉立案调查的投诉事件,受理部门应在30日内向投诉者作出书面答复,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最迟不能超过60日,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书面答复要写明以下内容:调查核实过程;事实证据;责任及处理意见。

      9、对调解无效的案件,及时告知投诉人按法律程序处理。

      10、投诉人无理取闹,经劝助、批评教育无效的,或投诉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应及时告知*部门处理。

      11、投诉处理完毕后,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立卷归档,留档被查。

      五、处罚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医院有关规定、*《*条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1、受理投诉部门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犯法定程序,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

      3、对收到的投诉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4、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投诉事项不受理的;

      5、因投诉事件故意挑拨离间、激化矛盾的;

      6、职能部门未在规定期限书面告知投诉人是否受理投诉事项的;

      7、推诿、敷衍、拖延投诉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投诉事项的;

      8、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它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9、将投诉人的材料或者有关情况,未经投诉人同意外泄,或转给被投诉的人员或部门的;

      10、办案部门或人员在处理投诉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11、打击报复投诉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奖罚规章制度3篇(扩展5)

    ——学生请假规章制度_学生请假规章制度3篇

    学生请假规章制度_学生请假规章制度1

      1、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学习或需提前离校,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2、请病假应有病历卡验证,并有医院医生出具请假证明,事后补办病假手续的,应将病假条和病历卡同时呈验。

      3、病假在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班主任签注意见报系备案。

      4、请事假应由父母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实行。由父母之一的.电话请假,事后应补假条。

      5、寄宿生节假日要求回家需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假满后应及时返校上课。

      6、寄宿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夜自修,或因故不能在校寄宿,应事先向班主任或值班教师请假。

      7、学生有事需提前离校,应由班主任批准,凭出门证离开学校。

    学生请假规章制度_学生请假规章制度2

      1、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回宿舍或出校门回家,须书面请假。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班主任因事不在校由年级主任审批;请假两天以上,先由班主任核实、签名,再由德育处审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请假手续一律无效。周末留校学生需临时出校门的,由生活老师审批。

      2、学生请假离校,班主任老师在批假时,务必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得到家长许可后方可准假;若学生请假后不在公寓午休和晚寝的,班主任应及时向生活老师通报。

      3、周末留校学生请假外出购物,必须结伴而行;若由家长带出的,家长需出示身份证明,生活老师方可准假。

      4、学生因病请假回学生公寓休息,需具备学校医务室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方可进入公寓。否则,不能进入公寓和滞留在公寓。

      5、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且需出校门离校的,*时由班主任老师,周末由生活审批后填写《出门条》,门卫凭《出门条》方可放行。

      6、请假离校的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因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应及时向班主任联系,回校后办理补假手续。


    奖罚规章制度3篇(扩展6)

    ——酒店客房奖罚规章制度 (菁选3篇)

    酒店客房奖罚规章制度1

      为使各项工作有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严格管理,以管理促效益的目标,确保日常工作能够得以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员工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1、诚实,是员工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以诚实的态度对待工作是每位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2、同事之间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谅解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础;

      3、以工作为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是每位员工应尽的职责。

      二、工作制度

      1、上班时间内一律着本店配制的统一工作服,不得在工作服外罩便衣,季节变换统一更换着装;

      2、必须保持衣冠整洁,仪表大方,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保持清雅淡妆,不得浓妆艳抹,头发保持干净、整齐,后不过肩,前不过眼,不得披头散发,饰物只限于耳钉、手表;

      3、举止要端庄,在见客人和领导时应礼貌问好,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客人嘻戏、打闹,不得在客人面前修指甲、剔牙、掏鼻子、伸懒腰、打哈欠等一切不礼貌的行为。

      三、劳动纪律

      1、切实做到“十不”

      ①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②不撤离职守,不串楼层聊天;

      ③工作繁忙时不看书、报;

      ④不干私事;

      ⑤不会客;

      ⑥不用电话闲谈乱扯;

      ⑦不在客房内与客人闲聊;

      ⑧不乱动用客房物品;

      ⑨不私自在客房内看电视、洗衣服、洗澡、休息;

      ⑩不私自开客房留宿亲朋好友。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履行岗位职责和交接班手续,防止发生差错,如有发生必须及时报告部门经理,设法弥补。

    酒店客房奖罚规章制度2

      为保证宾馆内无违纪、违规现象,并造成不良的影响。进一步加强管理,保证工作的正常秩序,特制定如下规定:

      1、提前十分钟到岗,迟到3分钟罚款10元。超过二十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2、换班须提前申请,经主管批准。若出现空岗等情况,由接受换班人员负责,同时对提出换班要求的员工按照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按除名处理。

      3、宾馆内喧哗、跑动或大吵大闹,一次罚款50元。

      4、不服从领导安排,顶撞上级者,罚款100元。

      5、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待客无理不恭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6、在工作时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如发现罚款20元。工作期间聊天者,如经发现罚款100元。

      7、工作质量不达标,三个项目不合格者必须返工,如拖延或弄虚作假者,罚款100元。

      8、因疏忽大意导致宾馆财产损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9、因工作失误引起宾客不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0、不团结协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罚款100元。

      11、因工作失误引起宾客不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2、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随意改变或变动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3、散布对全店员工有破坏作用的谣言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14、私自带出宾馆、客人或其他员工的财产,发现一次,立即开除。

      15、恶意损坏宾馆的工具,物品,设施设备等,按照被损坏物品的实际价值的10倍进行处罚。

      16、将宾馆的财产用于个人消费的,罚款50元。

      17、在客房内看电视或洗澡,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8、仪容仪表不符合宾馆要求的,罚款10元。

      19、下班后或休假时在宾馆无帮逗留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20、将饭菜带出员工食堂,或在非用餐时间吃东西,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酒店客房奖罚规章制度3

      一、关于员工考勤请假的规定:

      员工请病假须持酒店医务室的证明,上报部门同意后方能休息,特殊情况应打电话或者其他渠道向所在班组、部门请假,回单位后再补办手续,客房培训教案七 客房规章制度。连休两天(含两天)以内者,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含三天)以上由部门送综合办。

      员工请事假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要考虑工作顶替问题)由部门经理提出意见,上报酒店综合办,事假两天(含两天)以内者,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含三天)以上由部门送综合办经总经理批准,请事假原则不能超出七天。

      员工补休应事先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意见,上报综合办,补休时间不能超正常的加班时间累计数。

      二、员工上班需佩戴工号牌

      员工工号牌应佩于制服左胸前,如无佩戴一经发现罚款10元。

      工号牌只限持牌人使用,不得么自转与他人使用,如有遗失应立即向综合办申请补办。

      三、值台的职责

      早班上班时间:8:00—15:00

      提早10分钟做好上班准备,自查仪表仪容,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工号牌。

      上班时首先应与夜班人员了解未处理的各项事宜,详细了解楼层的客情、房态、查阅“客人进出时间登记表”和交接本的注意事项,按“七清”交接规定准备好,服务台周围卫生是否清洁,做到不清不接(七清:住客情况要交清;客人离店时间要交清;各种款项、帐目要交清;客人代办的事、电报、信件、留言要交清;当班所发生或发现的问题要交清;房门锁匙要交清;领导布置的.任务要交清)。

      做好服务台周围的卫生,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烟缸内保持清洁,烟蒂不得超过3个。

      了解客人的进出情况,客人要求整理的客间要记下,及时通知服务员清理,同时做好接送客人的准备工作,教案《客房培训教案七 客房规章制度》。

      加强值班台工作,确实需要离开岗位,必须有人替班,按程序做好迎送的接待工作,做好访客登记,主动给访客送茶,同时应严密注视来往人员,发现可疑迹象,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处理好客房遗失物品及客人遗留物品登记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清点客衣,负责客房设备的报修登记。

      认真保管好锁匙,住客取锁匙要验明身份,校对后方可提供,不得向无关及外来访客人员提供锁匙。

      礼貌待客,热情替客人办理委托事宜,及时为客人传送书报信件。

      认真做好客房安全防范工作。

      下午15:00下班,应认真做好与晚班的交接工作,做到“七清”。

      午班职责

      午班上班时间:15:00—22:00

      提前10分钟上班,职责与早班职责相同,但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晚上超过访客时间(一般在23:00)不得访客,并及时催促访客离开客房,做好清场工作;访客尚未离房的应记下房号、人数,交下一班人员处理。

      认真记录好下班前未回店客人的姓名、房号、人数,交夜班人员备案。

      详细交代次日所要叫醒客人的姓名、房号、床位及时间,做到准确无误。

      夜班职责

      夜班上班时间:22:00—次日8:00

      提前10分钟到达楼层,自查仪容仪表,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工号牌。

      2、与中班了解楼层的客情、房态、访客未离房等情况,按规定做好“七清”。

      3、22:00调整走道灯光,关闭其它照明灯光,只留一路夜间照明灯光。

      按程序做好早晨接送客人工作。

      加强值台工作,上班时精神饱满,注意观察楼层有关“五否”现象,每小时巡视楼层一次,上班时不得看小说、做私事、睡觉等。(五否:有否人员乱窜;客人有否半夜起床、行动反常;有否奇声怪叫;客人有否突然离店;有否异常臭味)。

      按约定时间叫醒的客人,应记清其房号、床位、姓名和时间,做到准确无误。

      注意访客未离开房间的动向,发现有可以对象及时报告夜班领班。

      2点前应认真填写“住宿登记簿”,交夜班领班。

      负责整理布草车,按分类备齐次日所要使用的各种棉织品和低值易耗品、用具,用过的棉织品需分类清点。

      做好服务台周围的卫生工作,下班前应与早班办好交接班手续,做到“七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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