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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一岗双责安全督促责任制(4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2-11-24 13:12:02

    乡镇一岗双责安全督促责任制(4篇)乡镇一岗双责安全督促责任制  “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一岗双责安全督促责任制(4篇),供大家参考。

    乡镇一岗双责安全督促责任制(4篇)

    篇一:乡镇一岗双责安全督促责任制

      “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公司各单位、各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第六条公司全体员工除应履行本规定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岗位安全职责

      第七条总经理安全职责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

      工作。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加强

      企业安全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并指定一名副职直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审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对重大的安全和卫生问题进行研究做出决策.

      4、督促检查班子其他成员、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保证“三同时”、“五同时”的工作在公司的有效贯彻执行,并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主持或委托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主持公司安委会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7、根据危险程度等级,负责设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并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使之有职有权.

      8、组织领导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9、领导和部署公司安全大检查及安全月活动。10、决定重大安全奖惩事宜。第八条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

      3、深入现场或到基层指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4、督促检查有关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情况,适时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主持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

      6、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处理重大事故隐患,督促解决尘毒危害,实现标准化作业,安全文明施工.

      7、组织全公司性的安全生产总结表彰活动,奖励先进.第九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坚持安全生产的“五同时",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经营方面对安全工作直接负责。2、在审查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关,并使之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依据。3、在布置安排生产任务时,安全工作要同时下达,并责令有关部门跟踪检查执行情况。4、深入现场或到基层检查工作时,应有检查安全工作的内容,若发现存有重大安全问题时,应责成有关单位限期解决。

      第十条主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对劳务、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业务工作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检查有关部门按照文件招收录用新工并不得招收童工。3、在员工晋级条件中必须有安全方面的内容。4、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入厂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以及预防性体检,变换工种与复工员工的岗前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5、指令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施工生产需要,及时批准配置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与之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第十一条总经济师安全职责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的审定,参加安全经济分析活动。第十二条总会计师安全职责1、指导财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基金。2、审核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并优先安排安全生产资金。3、督促并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等项工作。4、检查各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提取和使用。第十三条分局长(公司经理)安全职责1、是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主管生产的副职直接负责安全生产。2、保证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在

      本单位(项目)的有效贯彻执行。3、负责建立健全适合于本单位(项目)的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实行目标管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人身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安全文明生产。

      4、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要有安全工作的内容。

      5、按施工生产需要及时设置安全机构,大力支持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

      6、组织领导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各项专业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指定专人限期解决。

      7、督促有关部门对新职工的人厂安全教育,抓好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全员安全教育面百分之百,持证上岗率按规定满足要求。

      8、组织对本单位伤亡事故和较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对其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9、对重视或忽视安全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或处分。10、对本单位(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考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会议。第十四条施工局局长(项目经理)安全职责1、施工局局长是施工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工作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施工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包括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各级各类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要求和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协调、处理各副职分管业务部门在安全工作上的关系,建立和完善全员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4、按照制度和规定的要求,定期或随机地对本单位(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施工现场)组织检查和对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各专项工作进行督促。

      5、领导分工中应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施工局安全工作。建立独立有效行使职权的安全管理机构,支持他们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定期听取安全部门的工作汇报,根据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措施”经费的投入.

      6、组织确定施工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目标、安全重大活动及奖惩标准.

      7、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带倾向性的问题。

      8、针对本项目在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指定部门、人员制定有针对性地、具有可操作性的事故救援预

      案,要审核预案的可行性,并定期指挥演练,确保事故发生后预案的及时启动。

      9、定期向公司报告安全工作,主持召开年度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10、主持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五条安全总监安全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公司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组织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负责审定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督促设备管理部门开展设备安全管理工作;5、组织、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工作;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危险因素辨识监控;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管;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应急预案演练;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报送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六条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参照执行)安全职责

      1、对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检查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公司安全工作会议上作安全技术工作报告,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在开展本职作中切实做好安全技术工作。

      2、组织编制、批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和工业卫生,防尘、防毒规划,做好安全技术的编制审核交底工作。

      3、贯彻上级颁发的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制定,修订和批准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在审批施工规范、技术设计报告时,应审核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要求。

      4、领导安全技术革新工作,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并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进行鉴定和推广。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

      第十七条分局(公司、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安全职责1、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在开展本职工作中切实做好安全技术工作。2、组织编制、审批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在组织编制生产计划和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措施。3、组织制定、修订与审批各种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在审批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规范、生产作业计划时,应审核其是否符合安全、工业卫生的要求。4、负责安全技术科学研究工作,认真研究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

      技术,组织开展安全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并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投备、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进行鉴定和推广,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

      5、组织领导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对管生产的行政干部、技术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并通过安全技术考试具备安全素质.工程开工前,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组织分析研究伤亡事故、职业中毒、职业病原因,拟定技术改进措施。

      第十八条施工队(分公司、车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职责1、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工作负技术责任。2、编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措施的实现.3、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负责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研究设计意图及安全施工方法,并向职工传达贯彻.4、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规程制度的教育。5、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各种机械、电气设备及工程建筑物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6、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并能抵制上级的违章安排。7、参加本单位事故的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技术措

      施意见.第十九条现场值班技术员安全职责1、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2、向班组布置任务时,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经常向职工讲解安

      全生产知识和规章制度,有权制止违章作业。3、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危及

      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先停止生产,并立即汇报领导,研究处理,解除险情。

      4、经常检查防护装置、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装置、防护设备、安全工具及劳保用品。

      5、参加调查研究伤亡事故、职业中毒、职业病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二十条总经理工作部安全职责1、传达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指示和文件。2、协助公司主管部门负责公司机关车辆交通安全管理。3、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组织和筹备安全生产会议。4、协助安全质量管理部、党委工作部开展安全生产对外宣传工作.5、负责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事务。第二十一条党委工作部安全职责1、参与对公司重大安全问题、安全活动的研究和监督工作。

      2、组织党、工、团开展安全教育工作。3、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群众监督。4、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宣传活动,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第二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1、负责员工劳动保护工作。2、负责员工安全枝术教育工作。3、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按规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4、在考核提拔干部、调资晋级、制定奖金分配方案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重点考核内容之一.第二十三条财务管理部安全职责1、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及财务决算等工作。2、按国家规定,每年按产值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安全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3、规定及时提供安全奖励基金,对安全部门开展的表彰奖励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4、监督安全生产经费的正确使用。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部安全职责1、监督施工、生产计划执行的同时,并协助和监督安全措施计划的执行.2、在制定技术定额、审查定员时,应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的原则.

      3、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安全技术与工业卫生要求。4、使用民工、承包工、家属工、临时工时,在签订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安全管理及有关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医疗、工资、补助等费用由何方负责的条款,并负责监管合同规定的义务的执行.5、在编制公司年度施工生产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列入在内。6、参加安全检查,将不安全因素处理项目所需费用列入计划.第二十五条工程科技部安全职责1、负责审查公司新中标1亿以上(包括1亿),当年工程量5000万以上(包括5000万)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审查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施工组织设计。2、负责审批二级单位已审核上报的50万元以上的安全技术措施,150立方米/秒的截流设计,当年工程量5000万以上的防汛设计.3、督促检查二级单位的技术工作要为安全工作服务。4、审查公司立项的安全技术科研项目,合理化建议,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法时,审查其是否符合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方面的技术要求.5、配合人力资源部制定技术培训计划,协助做好对干部、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考试等工作。6、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调查伤亡事故、环境污染、职业中毒、职业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技术改进意见。

      7、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公司安全检查及专业项目安全检查,对不安全因素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六条设备物资部安全职责1、监督检查各二级单位按计划及时采购安全装置、防护设备等物资,并负责验收、保管与发放.2、监督检查各二级单位提供各种有危险性的材料、物资,设备的性能说明,无说明时提供有关部门试验记录,并负责与施工、技术、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研究,确保安全使用办法.3、监督检查各二级单位制定易燃、易爆和化学药品等物资的保管储存安全规程及仓库防火措施。4、负责制定、修订施工机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运行规程和维护制度.在施工机电设备进行安装、改装、拆卸、修理时,应首先考虑安全问题,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并会同安全部门检查执行情况。5、审查大型、特种机电设备安装改造的合理化健议,推广新工艺、新技术,采用新设备,新操作方法时,要审查其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6、配合教育部门制订机电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组织机电技术人员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做好对机电技术管理干部和机电特种工种工人的技术培训、考试等工作。7、经常与定期检查督促各二级单位做好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特别是运输、绞车、超重、焊接锅炉、电气、通风防尘等设备的安全工作,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8、处理机电设备事故,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同时抄送安全部门.如涉及人身伤亡事故,应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调查事故,并提出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9、负责公司起重设备资质证件的审、换证及使用管理工作.10、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工作。第二十七条市场开发部安全职责1、制定工程招投标报价中的安全生产费用。2、编写工程投标阶段的安全生产框架性措施。第二十八条企业发展部安全职责1、在制定公司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划内容和工作目标。2、在制定公司发展纲要中要提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3、负责在公司网站上提供安全生产宣传网络平台支持和技术服务.4、负责公司局域网和各种办公自动化软件网络信息化的安全管理,以及局域网己方的安全管理。第二十九条资金管理部安全职责1、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和资金运作安全。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资金安全管理内控制度.3、负责网银系统运行安全。

      4、负责公司收支两条线资金运作及安全管理。5、负责加强与资金相关票据的安全管理和检查。第三十条审计部安全职责1、审计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提取、使用。2、审计事故处理费用。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管理部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和制度。2、负责公司社会保险费用的征收、拨付及资金运营的安全管理工作.3、防范公司社会统筹费用的安全风险。4、负责公司工伤鉴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三十二条纪检监察部安全职责1、参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2、对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效能监察。3、参与公司组织的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十三条工会安全职责1、督促企业行政切实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规制度,同时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积极主动配合行政做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不断督促行政改善劳动条件和治理环境污染。2、建立健全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配备一定数量的劳动保护检查员.各级工会组织领导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

      3、把安全生产列入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评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表彰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与个人。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与安全监督部门一道组织各项评比活动.

      4、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融入到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去,充分利用职工之家,为广大职工放映安全生产幻灯、安全性质的故事片.

      5、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重大安全事故,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和善后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和要求写出报告,报上级工会。第三十四条行政事务(含物业、物贸公司)部门安全职责1、对职工宿舍、食堂、办公室、公共设施等建筑物进行检查,并及时修缮,使其符合安全要求.2、负责供给职工日常用水,以及暑天供给职工的清洁饮料和冬季烤火取暖.3、监督搞好公共场所、食堂、宿舍、休息室、浴室、厕所的清洁卫生。4、做好因工伤亡职工的善后与亲属的生活接待工作。5、负责防止职工食堂食物中毒和因食物中毒引起的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6、负责按劳保用品计划,采购符合质量要求的用品、运输和发放

      工作。第三十五条治安保卫部门安全职责1、做好生活区,厂区和工程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施工现场区

      域秩序,负责组织对破坏事故,政治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2、负责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保卫管理工作,并负责

      对守卫人员的审查工作。3、负责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组织领导消防宣传活动,

      搞好群防群治。4、参加因交通运输造成的车祸事故的调查处理。5、组织防火防爆安全大检查,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第三十六条培训教育部门安全职责1、编制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及其经费计划,并组织实施。2、对职工进行业余教育时,要有安全教育内容,对青少年教育时

      应有安全知识教育。3、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

      培训相关工作。第三十七条卫生防疫部门安全职责1、做好工业卫生工作及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2、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公司职工的体格检查及工种禁忌症检查。3、协助有关部门研究通风、除尘、照明、防暑、防噪音、防止职

      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

      4、做好有害作业工人的健康检查与工伤、职业病、职业中毒患者的病历档案保管。

      5、负责组织对因工负伤人员的抢救,伤情诊断和是否旧伤复发的确诊.

      6、做好生产、作业环境、有毒、高温、噪音等劳动卫生条件的测定,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数据。

      7、参与职业病鉴定小组的工作,做好职业中毒、职业病治疗、统计上报。

      8、负责做好工业卫生工作(包括妇女保护)的宣传教育,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管理办法.

      9、负责全公司尘毒作业场所的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工种的经常调查、研究、分析,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十八条其他部门安全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2、协助安全管理部做好与本部门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章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职责

      第三十九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规章制度。3、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

      事项.4、研究安全事故的处理决定,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单

      位和个人.第四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安全职责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安委会日常工作。2、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单位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要求。3、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证件的审证换证工作。5、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对所属安全部门进行业

      务指导,定期召开专业会议,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教训,交流推广..6、负责组织全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隐患.7、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及重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8、负责制定公司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9、统一掌握使用安全奖金,对安全工作按规定实施奖罚.10、负责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监督管理公司

      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取证、换证工作.

      11、参加施工组织设计、重大项目安全评审工作.12、负责审核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13、督促有关部门作好劳逸结合和妇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14、负责安全生产督察组管理工作。15、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16、负责全公司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分析、统计上报等工作.17、负责工伤、职业病的防治、认定和管理工作。18、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防尘防毒措施计划、“三废”污染排放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19、负责特殊作业人员及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20、负责确定并管理与环境和职业健康相关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的监督检查。21、负责公司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2、负责落实消防责任制,监督消防设施的完善,防患于未然。23、监督检查各单位质量、环境和安全工作状况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六章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十一条班(组)长、值班长安全职责1、负责对本班新工人(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实习生)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提前岗前培训,以老带新。2、值班长(工长)对本班范围内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班(组)长有领导本班、组工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教育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模范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发现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帮助新调工人学会安全技术操作方法,领导本班组过好安全活动日。

      4、按工人技术熟练程度及身体条件进行分工。5、组织开好班前班后会,经常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对工作环境安全设备、机器工具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建立安全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情况及存在问题.7、发生人身伤亡或未遂事故时,立即报告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参加事故分析会议,提出改进措施,积极防止事故.8、发生工伤事故及时填报工伤报表。9、抓好自身建设,开展标准化作业.第四十二条工人安全职责1、上班前对自己的工作环境,使用的工具、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有不安全情况,及时反映处理。2、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及安全活动日。3、随时向领导和安技人员反映不安全和有害健康的问题,并对安全技术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4、爱护设备、工具、安全装置、安全工具。不经许可不准随意拆除或挪动安全设施。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向班组长或领导报告。并保护好重大事故的现场。

      6、必须按领导所分配的任务去工作,听从班组长安全生产的指挥,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操作他人掌握的机器设备。

      7、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非本专业工作不经培训有权拒绝操作。

      第四十三条班组安全员职责1、在安技人员指导下,督促本班组做好安全工作,经常向领导安技人员汇报安全情况和存在问题。2、班前向本班组工人交持安全,协助班组长检查工作场所、工具设备安全情况.3、工作中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4、督促班组长做好班后安全总结工作,开展表扬、批评。5、经常向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督促过好安全活动日。6、模范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督促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发现违章者有权给予批评教育。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安技人员汇报.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立即向领导汇报.7、有权建议上级对本班组工人在安全生产上有良好表现或忽视安

      全生产的给予表扬或批评。

    篇二:乡镇一岗双责安全督促责任制

      “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公司各单位、各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第六条公司全体员工除应履行本规定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岗位安全职责

      第七条总经理安全职责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

      工作。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加强

      企业安全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并指定一名副职直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审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对重大的安全和卫生问题进行研究做出决策。

      4、督促检查班子其他成员、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保证“三同时”、“五同时”的工作在公司的有效贯彻执行,并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主持或委托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主持公司安委会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7、根据危险程度等级,负责设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并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使之有职有权。

      8、组织领导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9、领导和部署公司安全大检查及安全月活动。10、决定重大安全奖惩事宜。第八条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

      3、深入现场或到基层指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4、督促检查有关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情况,适时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主持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

      6、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处理重大事故隐患,督促解决尘毒危害,实现标准化作业,安全文明施工。

      7、组织全公司性的安全生产总结表彰活动,奖励先进.第九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坚持安全生产的“五同时”,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经营方面对安全工作直接负责。2、在审查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关,并使之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依据.3、在布置安排生产任务时,安全工作要同时下达,并责令有关部门跟踪检查执行情况。4、深入现场或到基层检查工作时,应有检查安全工作的内容,若发现存有重大安全问题时,应责成有关单位限期解决。

      第十条主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对劳务、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业务工作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检查有关部门按照文件招收录用新工并不得招收童工。3、在员工晋级条件中必须有安全方面的内容。4、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入厂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以及预防性体检,变换工种与复工员工的岗前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5、指令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施工生产需要,及时批准配置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与之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第十一条总经济师安全职责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的审定,参加安全经济分析活动.第十二条总会计师安全职责1、指导财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基金.2、审核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并优先安排安全生产资金。3、督促并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等项工作.4、检查各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提取和使用。第十三条分局长(公司经理)安全职责1、是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主管生产的副职直接负责安全生产。

      2、保证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在本单位(项目)的有效贯彻执行。

      3、负责建立健全适合于本单位(项目)的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人身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安全文明生产。

      4、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要有安全工作的内容.

      5、按施工生产需要及时设置安全机构,大力支持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

      6、组织领导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各项专业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指定专人限期解决。

      7、督促有关部门对新职工的人厂安全教育,抓好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全员安全教育面百分之百,持证上岗率按规定满足要求.

      8、组织对本单位伤亡事故和较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对其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9、对重视或忽视安全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或处分。10、对本单位(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考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会议。第十四条施工局局长(项目经理)安全职责1、施工局局长是施工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工作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施工局安全生产责任

      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包括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各级各类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要求和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协调、处理各副职分管业务部门在安全工作上的关系,建立和完善全员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4、按照制度和规定的要求,定期或随机地对本单位(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施工现场)组织检查和对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各专项工作进行督促。

      5、领导分工中应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施工局安全工作。建立独立有效行使职权的安全管理机构,支持他们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定期听取安全部门的工作汇报,根据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措施"经费的投入。

      6、组织确定施工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目标、安全重大活动及奖惩标准。

      7、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带倾向性的问题.

      8、针对本项目在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

      事故,要指定部门、人员制定有针对性地、具有可操作性的事故救援预案,要审核预案的可行性,并定期指挥演练,确保事故发生后预案的及时启动。

      9、定期向公司报告安全工作,主持召开年度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10、主持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五条安全总监安全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公司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组织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负责审定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督促设备管理部门开展设备安全管理工作;5、组织、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工作;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危险因素辨识监控;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管;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应急预案演练;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报送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六条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参照执行)安全职责1、对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检查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公司安全工作会议上作安全技术工作报告,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在开展本职作中切实做好安全技术工作。2、组织编制、批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和工业卫生,防尘、防毒规划,做好安全技术的编制审核交底工作.3、贯彻上级颁发的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制定,修订和批准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在审批施工规范、技术设计报告时,应审核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要求.4、领导安全技术革新工作,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并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进行鉴定和推广。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第十七条分局(公司、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安全职责1、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在开展本职工作中切实做好安全技术工作。2、组织编制、审批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在组织编制生产计划和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措施.3、组织制定、修订与审批各种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在审批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规范、生产作业计划时,应审核其是否符合安全、工业卫生的要求.

      4、负责安全技术科学研究工作,认真研究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技术,组织开展安全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并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投备、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进行鉴定和推广,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

      5、组织领导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对管生产的行政干部、技术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并通过安全技术考试具备安全素质.工程开工前,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组织分析研究伤亡事故、职业中毒、职业病原因,拟定技术改进措施.

      第十八条施工队(分公司、车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职责1、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工作负技术责任。2、编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措施的实现。3、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负责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研究设计意图及安全施工方法,并向职工传达贯彻。4、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规程制度的教育。5、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各种机械、电气设备及工程建筑物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6、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并能抵制上级的违章安排。

      7、参加本单位事故的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技术措施意见。

      第十九条现场值班技术员安全职责1、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2、向班组布置任务时,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经常向职工讲解安全生产知识和规章制度,有权制止违章作业。3、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先停止生产,并立即汇报领导,研究处理,解除险情.4、经常检查防护装置、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装置、防护设备、安全工具及劳保用品。5、参加调查研究伤亡事故、职业中毒、职业病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二十条总经理工作部安全职责1、传达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指示和文件。2、协助公司主管部门负责公司机关车辆交通安全管理。3、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组织和筹备安全生产会议。4、协助安全质量管理部、党委工作部开展安全生产对外宣传工作。5、负责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事务.第二十一条党委工作部安全职责

      1、参与对公司重大安全问题、安全活动的研究和监督工作。2、组织党、工、团开展安全教育工作。3、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群众监督。4、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宣传活动,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第二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1、负责员工劳动保护工作.2、负责员工安全枝术教育工作.3、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按规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4、在考核提拔干部、调资晋级、制定奖金分配方案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重点考核内容之一。第二十三条财务管理部安全职责1、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及财务决算等工作。2、按国家规定,每年按产值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安全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3、规定及时提供安全奖励基金,对安全部门开展的表彰奖励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4、监督安全生产经费的正确使用。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部安全职责1、监督施工、生产计划执行的同时,并协助和监督安全措施计划的执行.

      2、在制定技术定额、审查定员时,应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的原则。3、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安全技术与工业卫生要求。4、使用民工、承包工、家属工、临时工时,在签订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安全管理及有关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医疗、工资、补助等费用由何方负责的条款,并负责监管合同规定的义务的执行.5、在编制公司年度施工生产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列入在内。6、参加安全检查,将不安全因素处理项目所需费用列入计划。第二十五条工程科技部安全职责1、负责审查公司新中标1亿以上(包括1亿),当年工程量5000万以上(包括5000万)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审查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施工组织设计。2、负责审批二级单位已审核上报的50万元以上的安全技术措施,150立方米/秒的截流设计,当年工程量5000万以上的防汛设计.3、督促检查二级单位的技术工作要为安全工作服务。4、审查公司立项的安全技术科研项目,合理化建议,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法时,审查其是否符合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方面的技术要求.5、配合人力资源部制定技术培训计划,协助做好对干部、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考试等工作。6、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调查伤亡事故、环境污染、职业中毒、职业

      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技术改进意见。7、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公司安全检查及专业项目安全检查,对

      不安全因素提出处理意见。第二十六条设备物资部安全职责1、监督检查各二级单位按计划及时采购安全装置、防护设备等物

      资,并负责验收、保管与发放.2、监督检查各二级单位提供各种有危险性的材料、物资,设备的

      性能说明,无说明时提供有关部门试验记录,并负责与施工、技术、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研究,确保安全使用办法。

      3、监督检查各二级单位制定易燃、易爆和化学药品等物资的保管储存安全规程及仓库防火措施。

      4、负责制定、修订施工机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运行规程和维护制度。在施工机电设备进行安装、改装、拆卸、修理时,应首先考虑安全问题,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并会同安全部门检查执行情况。

      5、审查大型、特种机电设备安装改造的合理化健议,推广新工艺、新技术,采用新设备,新操作方法时,要审查其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6、配合教育部门制订机电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组织机电技术人员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做好对机电技术管理干部和机电特种工种工人的技术培训、考试等工作.

      7、经常与定期检查督促各二级单位做好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特别

      是运输、绞车、超重、焊接锅炉、电气、通风防尘等设备的安全工作,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8、处理机电设备事故,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同时抄送安全部门。如涉及人身伤亡事故,应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调查事故,并提出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9、负责公司起重设备资质证件的审、换证及使用管理工作。10、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工作。第二十七条市场开发部安全职责1、制定工程招投标报价中的安全生产费用。2、编写工程投标阶段的安全生产框架性措施。第二十八条企业发展部安全职责1、在制定公司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划内容和工作目标。2、在制定公司发展纲要中要提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3、负责在公司网站上提供安全生产宣传网络平台支持和技术服务。4、负责公司局域网和各种办公自动化软件网络信息化的安全管理,以及局域网己方的安全管理。第二十九条资金管理部安全职责1、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和资金运作安全。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资金安全管理内控制度。3、负责网银系统运行安全.4、负责公司收支两条线资金运作及安全管理.5、负责加强与资金相关票据的安全管理和检查。第三十条审计部安全职责1、审计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提取、使用。2、审计事故处理费用。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管理部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和制度。2、负责公司社会保险费用的征收、拨付及资金运营的安全管理工作。3、防范公司社会统筹费用的安全风险.4、负责公司工伤鉴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三十二条纪检监察部安全职责1、参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2、对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效能监察。3、参与公司组织的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十三条工会安全职责1、督促企业行政切实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规制度,同时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积极主动配合行政做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不断督促行政改善劳动条件和治理环境污染.

      2、建立健全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配备一定数量的劳动保护检查员。各级工会组织领导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

      3、把安全生产列入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评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表彰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与个人.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与安全监督部门一道组织各项评比活动。

      4、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融入到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去,充分利用职工之家,为广大职工放映安全生产幻灯、安全性质的故事片。

      5、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重大安全事故,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和善后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和要求写出报告,报上级工会.第三十四条行政事务(含物业、物贸公司)部门安全职责1、对职工宿舍、食堂、办公室、公共设施等建筑物进行检查,并及时修缮,使其符合安全要求。2、负责供给职工日常用水,以及暑天供给职工的清洁饮料和冬季烤火取暖。3、监督搞好公共场所、食堂、宿舍、休息室、浴室、厕所的清洁卫生。4、做好因工伤亡职工的善后与亲属的生活接待工作。5、负责防止职工食堂食物中毒和因食物中毒引起的职工伤亡事故

      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6、负责按劳保用品计划,采购符合质量要求的用品、运输和发放

      工作.第三十五条治安保卫部门安全职责1、做好生活区,厂区和工程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施工现场区

      域秩序,负责组织对破坏事故,政治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2、负责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保卫管理工作,并负责

      对守卫人员的审查工作.3、负责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组织领导消防宣传活动,

      搞好群防群治。4、参加因交通运输造成的车祸事故的调查处理.5、组织防火防爆安全大检查,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第三十六条培训教育部门安全职责1、编制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及其经费计划,并组织实施。2、对职工进行业余教育时,要有安全教育内容,对青少年教育时

      应有安全知识教育.3、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

      培训相关工作。第三十七条卫生防疫部门安全职责1、做好工业卫生工作及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2、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公司职工的体格检查及工种禁忌症检查.

      3、协助有关部门研究通风、除尘、照明、防暑、防噪音、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

      4、做好有害作业工人的健康检查与工伤、职业病、职业中毒患者的病历档案保管.

      5、负责组织对因工负伤人员的抢救,伤情诊断和是否旧伤复发的确诊。

      6、做好生产、作业环境、有毒、高温、噪音等劳动卫生条件的测定,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数据。

      7、参与职业病鉴定小组的工作,做好职业中毒、职业病治疗、统计上报.

      8、负责做好工业卫生工作(包括妇女保护)的宣传教育,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管理办法。

      9、负责全公司尘毒作业场所的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工种的经常调查、研究、分析,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十八条其他部门安全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2、协助安全管理部做好与本部门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章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职责

      第三十九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规章制度。3、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4、研究安全事故的处理决定,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第四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安全职责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安委会日常工作。2、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要求。3、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证件的审证换证工作。5、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对所属安全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召开专业会议,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教训,交流推广。。6、负责组织全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隐患。7、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及重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8、负责制定公司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9、统一掌握使用安全奖金,对安全工作按规定实施奖罚。10、负责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监督管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取证、换证工作。11、参加施工组织设计、重大项目安全评审工作。

      12、负责审核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13、督促有关部门作好劳逸结合和妇女工特殊保护工作。14、负责安全生产督察组管理工作。15、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16、负责全公司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分析、统计上报等工作。17、负责工伤、职业病的防治、认定和管理工作.18、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防尘防毒措施计划、“三废”污染排放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19、负责特殊作业人员及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20、负责确定并管理与环境和职业健康相关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的监督检查。21、负责公司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2、负责落实消防责任制,监督消防设施的完善,防患于未然。23、监督检查各单位质量、环境和安全工作状况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六章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十一条班(组)长、值班长安全职责1、负责对本班新工人(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实习生)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提前岗前培训,以老带新。2、值班长(工长)对本班范围内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发现问题

      要及时解决。班(组)长有领导本班、组工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教育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模范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发现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帮助新调工人学会安全技术操作方法,领导本班组过好安全活动日。

      4、按工人技术熟练程度及身体条件进行分工。5、组织开好班前班后会,经常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对工作环境安全设备、机器工具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建立安全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情况及存在问题.7、发生人身伤亡或未遂事故时,立即报告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参加事故分析会议,提出改进措施,积极防止事故。8、发生工伤事故及时填报工伤报表。9、抓好自身建设,开展标准化作业。第四十二条工人安全职责1、上班前对自己的工作环境,使用的工具、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有不安全情况,及时反映处理。2、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及安全活动日。3、随时向领导和安技人员反映不安全和有害健康的问题,并对安全技术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爱护设备、工具、安全装置、安全工具.不经许可不准随意拆除或挪动安全设施.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向班组长或领导报告。并保护好重大事故的现场。

      6、必须按领导所分配的任务去工作,听从班组长安全生产的指挥,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操作他人掌握的机器设备.

      7、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非本专业工作不经培训有权拒绝操作。

      第四十三条班组安全员职责1、在安技人员指导下,督促本班组做好安全工作,经常向领导安技人员汇报安全情况和存在问题。2、班前向本班组工人交持安全,协助班组长检查工作场所、工具设备安全情况。3、工作中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4、督促班组长做好班后安全总结工作,开展表扬、批评。5、经常向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督促过好安全活动日。6、模范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督促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发现违章者有权给予批评教育.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安技人员汇报。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立即向领导汇报。7、有权建议上级对本班组工人在安全生产上有良好表现或忽视安

      全生产的给予表扬或批评.

    篇三:乡镇一岗双责安全督促责任制

      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LT

      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市、区)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村(社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党委(党工委)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或政府班子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包(挂)村(社区)领导对所包(挂)村(社区)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督管理责任。

      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实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

      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党委(党工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党工委)工作全局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支持政府(办事处)及其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领导和督促党委(党工委)工作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三)将安全生产纳入宣传教育范畴,开展公益性、社会化的安全生产文化普及活动,把握安全生产宣传导向,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舆论氛围。(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加大考核权重,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奖励惩戒的评价内容。(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平安建设”和绩效考评体系中,加大考核权重。(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建设,理顺部门之间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配备与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兼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联系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并协调有关工作。(二)督促检查各部门、各村(社区)贯彻落实安委会工作部署情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向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三)牵头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积极配合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四)组织或配合上级政府安委会及安办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五)定期汇总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并向安委会报告。(六)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及安全生产表彰、经验交流等重要活动。(七)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八)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九条党委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组织或协助上级对口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在职责范围内查处或报告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安全生产隐患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四)按照规定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主办群体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六)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明确的其他职责。第十条党委政府各部门及各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具体职责分工详见附件规定。(具体分工由各乡镇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保障机制第十一条党委(党工委)会议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部署,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第十二条政府(办事处)实行安全生产议事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季度例会),召集安委会成员参加,研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第十三条各村(社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明确党支部(党委)、村(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亲自督办制度。党

      委、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检查,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亲自督办。

      第十五条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党委中心组定期组织集体学习或专题培训,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生产履职能力。

      第十六条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每年下达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加强跟踪督促,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定期检查考核评定。

      第十七条各部门、各村(居)主要负责人每年一月份,应当向乡(镇、街道)安委会报告上一年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由安委会进行点评。对认真履行职责、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八条各村(社区)至少配备一名以上安全生产协管员,并报乡(镇、街道)政府审定后,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发放工作津贴。

      第十九条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予以警示通报,必要时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存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达标、拒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事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

      的,所在部门或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应向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报告。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本规定所称“一岗双责”系指领导干部既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系指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正职负责人,以及主持工作、代行正职职能的副职负责人。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乡镇一岗双责安全督促责任制

      xx镇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促进食品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同时按照区食安委工作部署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工作自身特点经研究决定特制定xx镇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XX镇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促进食品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同时按照区食安委工作部署,结合

      我镇食品安全工作自身特点,经研究决定,特制定XX镇食品

      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将食品安全伤亡事故控制为

      零,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责任划分(一)食品安全委员会责任

      1、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关

      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落实与监管工作相

      适应的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确保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所需经费;

      3、把食品安全和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工作列入镇政

      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政府有关责任人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4、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

      分析、部署、落实本辖区防范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工作,并有记录;

      5、建立重大食品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根

      据本辖区的食品安全状况,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确保食品安全;

      6、重视并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根据实际,制定食

      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7、辖区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救援,并

      按规定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8、支持、督促辖区内镇属部门、行政村、私营企业依

      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对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

      领导责任,每季度检查食品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三)镇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

      (四)其他班子成员,按照XX镇2021年度领导分工、包

      片的规定,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五)企事业单位及食品经营者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

      的食品安全全面负责,其它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负岗位责任。(六)行政村安全责任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一把手责任追究制。各行政

      村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食品事故应当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2、抓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加大宣传和排查监管

      力度,杜绝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要求:(1)发现问题,不留死角;(2)及时上报,控制有力;(3)积极配合,搞好协调工作。

      (七)企事业单位安全责任企事业单位及食品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食品安全职责:

      1执行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2、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安全规章

      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依法建立适应食品安全工作需要的管理机构,配备食

      品安全管理人员;

      4、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食品安全费用,缴纳食品安全

      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单位安食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5、配合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每

      季度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

      7、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食品安全事故,落实食品安全

      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8、实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公布单位食品安全

      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职工关于食品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三、责任追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谁分管、谁负责,谁包村、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相关要求各村、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意见要求,按照职能和属地管理

      原则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1、分管领导以及具体工作人员要按照'职能和分工,在抓

      业务工作的同时要抓好业务工作所涉及的食品安全工作;

      2、各行政村及企事业单位应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

      组,并确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如因工作需要,分管领导或责任人发生变动,由继任

      人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继续履行其分管工作或业务工作所涉及的食品安全职责;

      4、镇纪委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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